业务展示
1 前言
1.1项目背景
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煤矿(以下简称“袁大滩煤矿”)为榆横矿区北区在产矿井之一,位于榆林市榆阳区境内,井田面积约161.99km2,原环评批复生产能力5.0Mt/a。
2014年6月,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以陕环批复﹝2014﹞339号对《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20年2月,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能煤炭函﹝2020﹞135号《关于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袁大滩煤矿资源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方案备案的通知》对本项目联合试运转进行了备案;同年8月,陕发改能煤炭函﹝2020﹞1101号《关于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袁大滩煤矿资源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通知》同意袁大滩煤矿联合试运转延期6个月。2020年12月,编制完成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进行了备案。
2021年10月,编制完成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2022年1月29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煤炭【2022】120号文《关于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等4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对袁大滩煤矿产能核增进行了批复,核增后的生产能力为600万吨/年。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保供煤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482号)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陕环环评函【2021】81号)要求,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对产能核增至600万吨/年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022年8月,编制完成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2022年9月8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煤炭【2022】1646号文《关于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等2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对袁大滩煤矿产能核增进行了批复,生产能力由600万吨/年核增至800万吨/年。
本次环评主要为预测袁大滩煤矿产能核增至800万t/a产生的环境问题、给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和环保管理要求。
1.2建设项目特点
(1)本项目为产能核增项目,采用井工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由5Mt/a核增至8Mt/a。本次产能核增仅改造和增建部分工程,包括矿井水深度处理系统、原煤矸石储存工程、矸石综合利用工程、煤泥综合利用工程,而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井田范围、开拓方式、采煤方法、开采煤层及地面生产系统等均无变化。
(2)本项目为生产能力核定,工程施工量小,施工时长较短,在原有占地范围内进行改造,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影响较小。
(3)本项目属于生态影响与污染影响类并重类项目,其中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在运行期的采煤沉陷,污染影响主要体现在运行期的锅炉废气、粉尘、煤泥综合利用恶臭、矿井涌水、生活污水、噪声、矸石等。
(4)项目不设矸石临时堆放场地。井下掘进矸石自卸式无轨胶轮车运至井下废弃巷道,不出井;选煤厂洗选矸石在煤矸棚暂存,一部分送至位于风井场地的矸石砖厂和矸石制砂石系统进行综合利用,剩余部分由榆林泰发祥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充填开采综合利用或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1.3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该项目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2022年10月20日,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所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收委托后,我单位立即成立项目组;根据项目特点,采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专题调研、现状监测、遥感解译等方法,对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社会和生态环境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项目的设计和原有工程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要求与工作程序,项目组在工程分析、影响预测和环保措施论证等基础上于2022年11月编制完成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8.0Mt/a)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依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第54号《关于发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名录>的公告》,煤属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名录中的监管矿产类别,为此评价委托陕西省放射性物质监督检验站对袁大滩煤矿原煤、矸石以及煤泥中的238U、226Ra、232Th放射性活度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袁大滩煤矿原煤、矸石以及煤泥核素活度浓度是均未超过1贝可/克(Bq/g),按照生态环境部2020年第54号<关于发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名录>的公告》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需编制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情形。
本次评价核增以5Mt/a竣工验收工程为基准进行评价,核增后按8Mt/a生产规模、开拓系统优化后的系统进行评价。
同时,在评价过程中,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按《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管理办法》要求开展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4.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合法在籍矿井,采矿许可证号C6100002010051120064927,纳入重点保供煤矿范围,矿井原煤全硫含量0.98%~1.11%,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其生产能力由5Mt/a核增至6Mt/a(陕发改能煤炭﹝2022﹞120号)。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陕发改产业[2007]97号)限制类项目;项目所在区未列入《陕西省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行业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1.4-1。
表1.4-1 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4.2所在矿区总体规划协调性分析
1.4.2.1矿区总体规划概况
榆横矿区位于陕北侏罗纪煤田的中南部,地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和横山区,是国家规划的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之陕北煤炭基地的主力矿区之一,也是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的组成部分。袁大滩井田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境内,位于陕北侏罗纪煤田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范围内。
200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7]411号文批复了《陕北侏罗纪煤田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榆横矿区(北区)北以38°30′纬线为界,西以陕蒙省界为界,东以榆溪河为界,南至无定河,矿区南北长65km,东西宽50km,面积约3200km2。全区共规划有11个井田,生产建设总规模暂定为3300万t/a。2007年3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现更名为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陕北侏罗纪井田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7]175 号”文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下发了审查意见。
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批复后,红石峡煤矿(榆阳煤矿)因与榆林市城市规划区重叠问题而已经关闭,矿区开发建设的内部、外部条件均已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进一步实现榆横矿区北区煤炭资源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5年2月委托编制了《陕西省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补充报告》,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原《陕北侏罗纪煤田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进行补充调整,同时进行该补充报告的规划环评。2015年11月《陕北侏罗纪煤田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补充报告》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家能源局。2017年4月,环保部以“环审[2017]46号”文出具了“关于《陕西省陕北侏罗纪煤田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017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7]1713号)文批复了《陕西省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修编)》。
榆横矿区北区面积约2200km2,划分为:矿区共规划9个井田和1个小型煤矿开采区;规划9个井田分别为大海则井田(规模15.0Mt/a)、可可盖井田(规模10.0Mt/a)、小纪汗井田(规模10.0Mt/a)、乌苏海则井田(规模15.0Mt/a)、巴拉素井田(规模10.0Mt/a)、西红墩井田(规模10.0Mt/a)、袁大滩井田(规模5.0Mt/a)、红石桥井田(规模5.0Mt/a)、波罗井田(规模10.0Mt/a),矿区总规模90.0Mt/a,各矿井配套建设同规模选煤厂,规划项目在2025年前逐步建成;与原规划一致,保留3个地方煤矿,其产能(1.95Mt/a)不计入矿区总规模。
袁大滩井田面积161.99km2,矿井建设规模5.0Mt/a,并配套建设同规模选煤厂一座,其与矿区总体规划一致。产能核增后规模为8.0Mt/a,核增产能纳入总体规划调整内,并在2022年底前完成规划调整和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待矿区规划和规划环评修编工作完成后,袁大滩煤矿与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和环评将具有相符性。
1.4.2.2与矿区规划环评协调性分析
本项目与《陕西省陕北侏罗纪煤田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1.4-2。项目在空间管控、生态保护与治理、水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置、大气污染控制等措施与规划环评要求总体保持一致。
表1.4-2 矿井与矿区规划环评报告书的符合性分析
指标 | 矿区规划环评中环境保护规划内容摘录 | 项目采取的措施 | 符合性 | |
准入要求 | ①规划矿井的矿井水处理达标率达到100%;高矿化度矿井水应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优先矿井内部回用,多余送榆横工业园区等利用;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及回用率应达到100%;锅炉烟气达标排放率应达到100%;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率应达到100%。 ②水源地、重要湿地下禁采。 ③矸石周转场等不得设置在水源地保护区及补给区 ④新建煤炭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⑤矿区规划建设项目必须取得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①生活污水、矿井水处理率100%;生活污水回用矿井生产,不外排;矿井水矿井水经处理达标后在煤矿部分回用,剩余输送至榆横工业园区进行综合利用,排水水质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指标限值要求;②本井田不涉及水源地保护区和重要湿地;③本项目不设矸石周转场。项目掘进矸石不出井、地面洗选矸石综合利用; ④清洁生产达到先进水平; ⑤锅炉烟气达标排放,已取得总量控制指标。 | 符合 | |
空间管控 | 禁采区 | 榆横臭柏自然保护区、无定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红石峡旅游风景区、王圪堵水库水利风景区、榆林沙漠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榆林沙地森林公园、镇北台、长城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榆林市城市规划区、榆林机场、横山机场等公共设施;榆横工业区、西红墩化工产业园、芹河新区等工业园区;马合镇、小纪汗镇、补浪河乡、巴拉素镇/红石桥乡、芹河镇、波罗镇等乡镇所在地;王圪堵水库、大川沟水库、河口庙水库等水库坝址;包西线、榆横铁路、靖神铁路;包茂高速公路、榆林机场高速、G210、S302、一级公路;陕京一号输气管线、陕京二号和三号输气管线、苏里格气田外输干线、长北输气管线等输气管线及集气增压站。 | 本项目涉及的陕京一号输气管线、陕京二号和三号输气管线、长北输气管线留设保护煤柱,列为禁采区。 | 符合 |
开采区 | 小纪汗井田、大海则井田、巴拉素井田、袁大滩井田、可可盖井田、红石桥井田、西红墩井田、乌苏海则井田、波罗井田;长草滩勘查区;保留三个已有地方煤矿 | 本项目井田为开采区中的袁大滩井田 | 符合 | |
资源消耗上限 | 井工煤矿原煤生产新鲜水消耗不高于0.1m3/t煤,选煤补水量不高于0.1m3/t煤 | 新鲜水耗0.09m3/t煤,选煤补水量0.03m3/t煤 | 符合 | |
污染物排放上限 | 矿区各污染物排放上限分别为:SO2≤705.42t/a;NO2≤476.57t/a。袁大滩煤矿SO2≤81.90/a;NO2≤98.81t/a | 根据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总量,SO2、NO2排放量分别为15.68t/a、31.36t/a | 符合 | |
生态环境 | 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目标 | 沉陷土地复垦率达到≥85%,扰动土地治理率达≥10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0%;水土流失控制比 0.7;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植被覆盖率>73.5%。 | 矿方对沉陷土地进行了复垦,对扰动土地进行了治理,沉陷土地复垦率达到95%,扰动土地治理率达10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100%;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植被覆盖率>75%。 | 符合 |
地表沉陷 | ①榆横臭柏自然保护区、无定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红石峡旅游风景区、王圪堵水库水利风景区、榆林沙漠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榆林沙地森林公园、镇北台、长城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榆林市城市规划区、榆林机场、横山机场等公共设施;榆横工业区、西红墩化工产业园、芹河新区等工业园区;马合镇、小纪汗镇、补浪河乡、巴拉素镇/红石桥乡、芹河镇、波罗镇等乡镇所在地;王圪堵水库、大川沟水库、河口庙水库等水库坝址;包西线、榆横铁路、靖神铁路;包茂高速公路、榆林机场高速、G210、S302、一级公路;陕京一号输气管线、陕京二号和三号输气管线、苏里格气田外输干线、长北输气管线等输气管线及集气增压站留设保护煤柱。 ②矿区二级以下公路规划不留设保护煤柱,采煤过程中采取及时修复的措施加以解决; ③对于矿区内受采煤影响Ⅳ级及以上村庄进行集中搬迁安置,对于各矿井竣工验收前前10年采区内影响居民一次性搬迁完成; ④采、输油气设施留设保护煤拄; ⑤输电线路在保障线路畅通的前提下采取留设煤柱或采煤后修复措施加以解决。 | ①本项目涉及的陕京一号输气管线、陕京二号和三号输气管线、长北输气管线留设保护煤柱; ②井田内公路均为二级以下公路,不留设保护煤柱,采煤过程中采取及时修复的措施加以解决; ③受沉陷影响的居民实施搬迁,搬迁在区域开采前完成,集中搬迁至留设煤柱的集中居住区; ④采、输油气设施留设保护煤拄; ⑤井田内110kv高压线留设保护煤柱。 | 符合 | |
生态综合整治措施 | ①针对不同的沉陷影响区应采用不同的修复方式。对沉陷盆地边缘地带应以人工恢复为主,辅以自然恢复,如人工填补裂缝,扶正苗木等;沉陷盆地中部应以自然恢复为主,必要时辅以人工恢复措施。 ②及时进行矿区土地整治与复垦。 ③沉陷耕地的复垦:旱地以修筑或修复梯田为主的复垦方式,水浇地通过推平沉陷台阶、填补沉陷裂缝等进行土地整治与复垦;对沉陷影响较重的水浇地应按旱地进行复垦。 ④对受损的乔木及时扶正,填补裂缝,保证正常生长。对沉陷严重的地块,采取适宜的整地措施、适宜的品种,适地适树适草,增加植被覆盖度。 ⑤提取生态环境影响补偿费用(包括土地整治费、植被恢复费等),并积极和地方政府协商,使沉陷土地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 | 根据采煤地表沉陷观测结果,对产生地表裂缝的道路进行了治理,填补裂缝。对受损的乔木及时扶正,填补裂缝,保证正常生长。 已对矿区进行了土地整治和复垦,后期将继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土地复垦,对地表沉陷土地损害进行治理,继续进行生态影响跟踪监控。 | 符合 | |
水污染防治措施 | ①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 ②选煤厂煤泥水全部循环使用,实现“闭路循环”、“不外排”。 ③各矿井均规划建设矿井水处理系统,处理完矿井水回用矿井生产,剩余部分回用于电厂项目,矿井水另经深度处理后用于矿区规划各项目的生活水源。当矿化度比较高不能满足自身回用或进入综合利用管网要求时,应采用反渗透工艺进行深度处理。深度处理后的浓盐水可回用于井下黄泥灌浆;利用不完的,需建蒸发池或采取蒸发结晶等措施进一步脱盐处理。蒸发池不得建于无定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榆横臭柏自然保护区、红石峡旅游风景区、王圪堵水库水利风景区、榆林沙漠国家森林公园及榆林沙地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 | ①本项目生活污水经MBR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矿井和选煤厂生产,不外排; ②选煤厂煤泥水全部循环使用,实现“闭路循环”不外排。 ③矿井水经预处理+深度处理达标后在煤矿部分回用,剩余输送至榆横工业园区进行综合利用,排水水质指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指标限值;深度处理浓盐水采用浓缩蒸发结晶分盐处理。项目不设蒸发池。 | 符合 | |
地下水保护措施 | 地下水资源 | ①规划矿井的具体施工阶段井筒在穿透含水层时应及时进行封堵,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和无毒无害材料。 ②矿井设计中,矿区规划提出的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不得设计开采;其他区域煤矿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研究人员提出适合本井田的保水采煤方法,设计单位应当落实保水采煤设计方案,预防导水裂缝带切穿第三系上更新统静乐组红土隔水层,对浅层地下水资源量产生重大影响。浅层含水层与煤层直接充水含水层之间有隔水层缺失或具有密切水利联系的区域附近应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矿井投入运行后,各井田必需严格落实工程设计、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地下水保护措施,严禁越界或超限开采。 ③开展规划矿区内各井田尤其是浅层地下水的长期观测工作,加强矿井水的“采中观测”,发现存在采煤可能对浅层地下水含水层产生较大影响迹象时,例如水位下降超过了生态安全水位,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封堵,防止浅层地下水大量涌入矿坑而对水源地水资源和矿区生态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确因技术水平不能防治时候,应当按照“弃煤保水”的原则开展工作。 ④开展规划矿区植被绿化工作,扩大矿区内植被覆盖度。发挥植被“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的功能。规划矿区实施后,各矿环评及投产后均应制定和实施应急供水预案。 | ①井筒施工采用冻结法; ②项目不在红石峡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范围内; ③设有地下水长期监测井; ④沉陷区按生态综合整治措施进行治理。制定了居民供水的应急供水预案。 | 符合 |
地下水水质 | ①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优化排水系统设计,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污染雨水等在厂区内收集及预处理后通过管线送全厂污水处理厂处理;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主装置生产废水管道沿地上的管廊铺设,只有生活污水、地板冲洗水、雨水等走地下管道。 ②红石峡水库水源地、尤家峁水库水源地、王圪堵村水源地各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矸石周转场;规划矿区内其他区域设置矸石周转场的,应结合固废类别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淋溶液进入地下水环境对浅层地下水水质造成较大影响。 ③在红石峡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之外的补给径流区内尽量不设矸石周转场,如果确实需要设立矸石周转场,项目环评阶段应结合矸石周转场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和对红石峡水库水源地的影响程度,论证矸石周转场应采取防渗要求,并对场地下游浅层地下水水质进行长期监测。规划矿区内其他区域设置矸石周转场的,应结合固废类别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淋溶液进入地下水环境对浅层地下水水质造成较大影响。 | ①污水处理站及收集管网、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防渗措施; ②井田范围内不涉及红石峡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且地面不设排矸场和矸石周转场; | 符合 | |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 锅炉烟气 | 禁止选择选择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锅炉烟气宜采取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不低于85%,采用SCR、SNCR或臭氧脱硝工艺,脱销效率不低于35%,采用袋式除尘或其它综合除尘措施,除尘效率不低于95%,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 | 本项目在工业场地设置3台20t/h蒸汽燃煤供热锅炉,锅炉废气采用布袋式除尘+氧化镁湿法脱硫+SNCR+SCR混合脱硝进行治理,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 | 符合 |
生产粉尘 | 在产尘点布置超声雾化抑尘设施或者在筛分破碎车间设袋式除尘器,在破碎和筛分设备等产尘设备上方设密闭罩,使设备产生含尘气体经吸尘罩进入防爆式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到98%以上,能够保证车间排尘浓度低于80mg/m3。在车间产尘较多的部位喷雾洒水降尘,对转运皮带采用导料槽整体封闭,定期用水冲刷地面及设备, 保证车间粉尘浓度降到10mg/m3以下。 | 地面各生产环节粉尘采用“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或“湿式负压诱导+惯性沉降”措施,在车间产尘较多的部位喷雾洒水降尘,对转运皮带采用导料槽整体封闭,定期用水冲刷地面及设备,保证车间粉尘浓度降到10mg/m3以下。 | 符合 | |
煤炭储存 | 矿井设计时,采用储煤仓等封闭式存储构筑物,避免扬尘产生。 | 采用筒仓和封闭式煤矸棚,且设有喷雾抑尘装置 | 符合 | |
地面扬尘 | 合理规划工业场地内及道路两侧绿化,减少裸露地面,可有效减少地面扬尘,同时还应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抑制地面扬尘。 | 采取运输车辆封闭车箱、限载、道路洒水等综合防治措施 | 符合 | |
固体废物 | ①各规划矿井前期将掘进矸石用于工业场地铺垫、铁路专用线和联络道路路基材料,后期用于井下充填,不出井;②运行期矸石作为规划铁路和运输道路的路基材料、井下充填利用。 ③选煤厂煤泥、矿井水处理站煤泥脱水后掺入末煤中,与末煤一并外销;④锅炉房灰渣用作当地市政道路建设、居民建筑修建、矿井灌浆灭火材料利用;⑤生活垃圾集中运至市政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 | ①掘进矸石不出井,井下充填;洗选矸石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 ②选煤厂煤泥、矿井水处理站煤泥脱水后掺入末煤中,与末煤一并外销; ③锅炉房灰渣及脱硫渣规范处置; ④生活垃圾集中运至市政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 | 符合 | |
噪声防治 | ①从选址上避开人口密集区,其次设备选择上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对于产噪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隔声罩、吸声结构、阻尼等常规降噪措施,从噪声源头和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②矿区铁路设置100m的噪声防护距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隔声屏等措施。矿区公路合理调配汽车运输时间,设置50m的噪声防护距离。在噪声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等噪声敏感点,在此范围内的零星住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就地后靠,从而实现声环境全面达标。 | ①采取噪声综合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②运煤道路周围最近居民点声环境满足质量要求,受影响较小。 | 符合 |
1.4.2.3与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相容性分析
本工程与矿区总体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审[2017]46号文)要求相符性分析表1.4-3。本项目满足矿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要求。
表1.4-3 矿井与矿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序号 | 规划环评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7]46号)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1 |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优化矿区开发布局,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结合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根据区域水源涵养保护、湿地及水体保护、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要求,严格矿区开发空间管制,矿区与无定河湿地和榆横臭柏自然保护区、榆林沙漠国家森林公园、榆林沙地森林公园、红石峡旅游风景区重叠的区域,以及规划范围内的无定河、海流兔河及其支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规划控制区及重要基础设施等应划为禁采区。根据《报告书》论证结果,建议暂缓开发红石桥矿井,进一步优化波罗井田范围,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地方小煤矿应尽快退出产能。 | 落实了矿区规划环评提出的空间管控方案、环境准入要求,并与《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对接,将输气干线列入井田开发的红线区,禁止开采,并在其外围按相关规范留设了保护煤柱,井田内环境敏感区得到了有效保护。对于运行过程中各项环境影响均采取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给予预防和减缓,项目实施未改变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维护了区域生态安全。 | 相符 |
2 | 确保环境质量底线。加强落实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用水安全,防止规划实施对榆溪河流域、无定河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 矿井供热采用燃煤锅炉+乏风余热方式,燃煤锅炉采取高效除尘脱硫脱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矿井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减少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 相符 |
3 | 严格环境准入,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煤炭开发应采用最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清洁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强矿井水综合利用,矿区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及输送管网建设、运行应与《规划》同步实施。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区域大气污染。根据《报告书》结论,建议取消规划的矸石电厂,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统筹考虑矿区供热方案,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 煤炭开发采用最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清洁生产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及输送管网建设、运行与矿井建设同步。矿井供热采用燃煤锅炉+乏风余热方式,燃煤锅炉采取高效除尘脱硫脱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相符 |
4 | 切实保护地下水资源,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重要地表水体的环境保护措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范围内禁止设置矸石场和灰渣填埋场。无定河、海流兔河及其支流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应采取限制开采或保护性开采措施。 | 矿井采煤导水裂缝带高度未进入安定组隔水层,对第四系含水层、白垩系洛河组含水层影响小。本项目未设置矸石场,矸石全部综合利用,矿井水采用混凝、沉淀、过滤、超滤、反渗透及浓盐水蒸发结晶分盐处理后在煤矿部分回用,多余矿井水进入疏干水综合利用管网综合利用,水质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指标限值要求。 | 相符 |
5 | 制定合理可行的生态恢复方案,并纳入《规划》加快实施。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严格控制矿区开发扰动范围,加大生态治理力度,切实预防或减缓《规划》实施引起的地表沉陷等生态环境影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 落实了矿区空间管控要求、生态红线保护要求,制定了生态恢复方案和沉陷区综合整治方案。 | 相符 |
6 | 加强矿区环境管理。矿区应建立长期的地表沉降、地下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监测机制,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等重要环境保护目标开展长期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和影响情况及时提出相关对策措施。 | 矿区已开展了地表沉降观测、地下水水位观测,根据观测数据调整对策措施。 | 相符 |
1.4.3项目与榆林市“一张图”控制线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榆林市投资项目选址“一张图”控制线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4。
表1.4-4 项目与榆林市“一张图”控制线的符合性分析
控制线名称 | 内容 | 相符性分析 |
林业规划 | 占用非林地4856.6469公顷、占用林地11448.7004公顷。 | / |
永久基本农田 | 井田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1921.3551公顷 | 采取相应的复垦措施,土地质量不降低 |
建设用地管制区 | 占用限制建设区15741.2796公顷、占用允许建设区471.331公顷、占用有条件建设区92.7367公顷 |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 |
机场净空区域分析 | 项目位于机场净空审核范围内二区5098.1457公顷,四区7612.1982公顷,六区A 52.8463公顷,六区B 270.1674公顷,障碍物限制面3271.9897公顷。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榆阳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告》榆政发【2021】15号,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原有超高建(构)筑物必须按规定安装航空障碍标志或航空障碍灯。 | 本项目机场净空区域没有超高建(构)筑物,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
电磁环境保护区分析 | 该项目位于榆阳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内面积12187.9731公顷,根据《榆林榆阳机场净空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办理细则》等文件规定,拟建设无线电台(站)、热电厂烟囱、11万伏及以上高压输电线路、风力发电机、核电厂、大型工科医疗设备、无线电压制(阻断)设备,以及建筑物、构筑物内设置工业、科技、医疗等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需进行净空审核,并需委托无线电监测机构进行电磁环境测试和电磁兼容分析。 | 2015年3月26日,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西北局【2015】94号对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110KV供电线路工程对榆林榆阳机场飞行影响的复函,拟建袁大滩煤矿110KV供电线路对现有榆林榆阳机场各导航台电磁环境无影响,同意建设袁大滩煤矿110KV供电线路。 |
1.4.4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
① 生态保护红线
依据《榆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涉及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详见表1.4-5及图1.4-1~图1.4-3。本项目涉及的优先保护单元为榆阳区红石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73444215.55m2,位于井田北部)和榆阳区二级公益林(面积432366.01m2,位于井田西部边界处),占井田面积的45.43%;涉及的重点管控单元为榆林市榆阳区中心城区(面积63662135.85m2,位于井田南部)和榆阳区其他重点管控单元1(面积25041139.8m2,位于井田西南角),占井田面积的54.55%;其余31902.38hm2为一般管控单元。本工程与空间管控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6,由表1.4-6可知,项目符合空间管控要求。
表1.4-5 本项目与榆林“三线一单”管控单元比对成果
管控单元分类 | 管控单元编码 | 管控单元名称 | 要素细类 | 分项面积 (m2) | 总面积(m2) |
优先保护单元 | ZH61080210002 | 榆阳区红石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榆阳区红石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榆溪河小纪汗镇控制单元 | 73444215.55 | 162611759.59 |
ZH61080210013 | 榆阳区二级公益林 | 二级公益林 | 432366.01 | ||
重点管控单元 | ZH61080220008 | 榆林市榆阳区中心城区 | 榆溪河芹河镇控制单元、榆林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 | 63662135.85 | |
ZH61080220010 | 榆阳区其他重点管控单元1 | 榆溪河芹河镇控制单元、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 | 25041139.80 | ||
一般管控单元 | ZH61080230001 | 榆阳区一般管控单元 | 不区分细类 | 31902.38 |
②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不新增占地,生产过程中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资源,土地占用率为0.109hm2/万t、原煤生产新鲜水取用量约0.09m3/t,对当地土地资源和水资源利用影响小,满足矿区规划环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③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运行期生活污水和矿井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地表水体;锅炉废气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目前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为达标区,地下水、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达标;因此项目实施未改变环境功能区划,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
1.4-6 工程与空间管控的符合性分析
优先管控单元 | 要素细类 | 面积(km²) | 占井田面积比(%) | 环境管控要求 | 本项目 |
榆阳区红石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榆阳区红石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榆溪河小纪汗镇控制单元 | 73444215.55 | 45.17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保护对象无关的建设项目,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 本项目不在红石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位于其补给径流区(见图1.4-3)。项目为煤矿井工开采,为合法煤矿,地面工程建设均合法合规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全部煤矿内部综合利用,矿井水部分在煤矿内部综合利用,部分排入疏干水综合利用管网,废水不外排。因此项目符合环境管控要求。 |
榆阳区二级公益林 | 二级公益林 | 432366.01 | 0.26 | 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 | 项目场地建设不占用二级公益林。 |
重点管控单元 | 要素细类 | 面积(km²) | 占井田面积比(%) | 环境管控要求 | 本项目 |
榆林市榆阳区中心城区 | 榆溪河芹河镇控制单元、榆林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 | 63662135.85 | 39.15 | 1.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民生等项目除外)。 2.区域内保留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执行超低排放或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为煤矿开采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采煤采用先进工艺技术,锅炉废气采用布袋式除尘+氧化镁湿法脱硫+SNCR+SCR混合脱硝进行治理,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生活污水经MBR处理后全部在煤矿内回用,矿井水经高效旋流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脱盐水站深度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符合环境管控要求。 |
榆阳区其他重点管控单元1 | 榆溪河芹河镇控制单元、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 | 25041139.80 | 15.4 | 1.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民生等项目除外)。 2.区域内保留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执行超低排放或特别排放限值。 | |
一般管控单元 | 要素细类 | 面积(km²) | 占井田面积比(%) | 环境管控要求 | 本项目 |
榆阳区一般管控单元 | / | 31902.38 | 0.02 | 1.新建、改造、扩建煤矿项目必须符合现行相关政策要求。 2.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大型煤堆、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 |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矿区规划以及现行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原煤、产品煤以及矸石均采用封闭筒仓和煤矸棚储存。 |
④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榆林市榆阳区不在《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范围内。井田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等,井田不在榆阳区红石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内,仅涉及水源涵养区,按照水源涵养要求,严格控制废水不外排。满足榆林市空间开发负面清单(榆政发[2016]6号)要求。
本项目位于榆阳区,为煤炭开采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相关政策要求,项目煤炭储存均采用全封闭式储煤棚及煤仓、场内运输采用封闭输煤栈桥,项目运行期生活污水和矿井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地表水体,符合《榆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榆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中的空间约束布局、污染排放管控、环境分析管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与原环评相比,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优化,因此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如下:
(1)本项目为核增产能的改扩建项目,重点对原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总量指标进行核查,梳理明确原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针对性的“以新带老”措施;关注煤炭开采地表沉陷对井田范围内外敏感目标的影响,提出生态治理和恢复要求;
(2)针对井田区域内的水文地质条件、敏感保护目标、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和污染源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分析煤炭开采对地下含水层水位、水质及保护目标的影响,并提出预防及保护措施;
(3)分析矿井涌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综合利用途径,分析论证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和煤泥综合利用途径的可行性;
(4)土壤环境影响类型同时涉及污染影响型和生态影响型。污染影响型重点关注水处理过程中跑冒滴漏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垂直入渗;生态影响型重点关注地表沉陷区土壤盐化问题,沉陷是否会造成浅层地下水埋深降低,是否会导致地下水出露。
1.6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袁大滩煤矿产能核增项目符合相关政策与要求。煤矿自投入运营以来,生产环节有组织废气、粉尘和厂界无组织粉尘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矸石全部综合利用,不设矸石场;生活垃圾、污泥和危险废物等全部妥善处置;沉陷区土地损害采取了补偿、土地复垦等生态综合整治措施,生态环境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居民供水未受影响;袁大滩煤矿现阶段采取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总体有效,不利影响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煤矿产能核增后,在严格执行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跟进措施,落实环境保护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的基础上,不利影响将得到进一步减缓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环境可行。
1.7致谢
评价工作中,评价得到了环境管理部门、环境监测单位、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一并致谢。
2 总则
2.1评价依据
2.1.1任务委托书
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关于《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8.0Mt/a)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22.10.20(附件1)。
2.1.2法律、法规及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2018年12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年10月26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修订)》,2020年9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2022年6月5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订)》,2009年12月26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年2月29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2016年9月1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16年9月1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10月1日;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修订)》,2018年10月26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2018年10月26日;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订)》,2019年12月28日。
2.1.3规范性文件
2.1.3.1国务院各部委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
(2)《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592号令,2011年3月5日实施;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2011年1月8日修订实施;
(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2011年7月1日实施;
(5)《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2021年12月1日施行;
(6)《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2021年2月23日施行;
(7)国务院国发[2013]37号《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3年9月10日;
(8)国务院国发[2015]17号《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年4月2日;
(9)国务院国发[2016]31号《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6年5月28日;
(10)《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14]506号,2014年3月24日;
(1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2015年第5号公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5月1日;
(12)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5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年7月3日;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7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12月10日;
(16)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环环评〔2020〕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20年10月30日;
(17)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2017]84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2017年11月15日;
(18)《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第8号),2019年8月28日;
(19)《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等10部委联合令第18号,2014年12月22日;
(20)《关于发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名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20年第54号,2020年11月24日;
(2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环境保护部,2015年12月11日;
(22)《关于解决煤矿生产能力变化与环保管理要求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2021年9月17日;
(23)《关于进一步做好保供煤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482号,2021年10月21日。
2.1.3.2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1)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第91号),2003年11月1日;
(2)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20年修正),2020年6月24日;
(3)《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21年1月2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5年12月30日;
(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修正)》,2019年11月7日;
(6)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2014年9年24日;
(7)《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2014年11月27日;
(8)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陕西省地下水条例》,2015年11月19日;
(9)《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9年修正),2017年11月6日;
(10)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陕环发〔2017〕27号),2017年5月22日;
(11)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陕环函〔2009〕525号),2009年8月27日;
(12)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12〕764号),2012年8月24日;
(1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陕环发〔2019〕18号),2019年3月22日;
(1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陕环环评函〔2021〕81号,2021年11月3日;
(15)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陕发改能源〔2014〕804号),2014年7月2日;
(16)《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19年9月27日;
(17)《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8号,2022年3月14日;
(18)《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改规划[2018]213号,2018年2月9日;
(19)《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煤炭开采矿井水外排管理有关问题的函》,陕环法规函[2020]32号,2020年8月10日;
(20)《榆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榆政发[2016]21号,2016年7月7日;
(21)《榆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榆政发[2017]21号,2017年4月16日;
(22)《榆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四届﹞第十三号,2021年11月15日;
(23)《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16年3月25日;
(24)《榆林市铁腕治污三十七项攻坚行动方案》。
2.1.4相关规划
2.1.4.1国家相关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12日;
(2)《全国主体功能规划》,国务院,国发[2010]46号,2010年12月21日;
(3)《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2015年11月13日;
(4)《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
(5)《矿井水利用专项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12月;
(6)《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2021年10月8日;
(7)《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煤协会政研[2021]19号,2021年5月29日。
2.1.4.2地方相关规划
(1)《陕西省水功能区划》,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办发[2004]100号,2004年9月22日;
(2)《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办发[2004]115号,2004年11月17日;
(3)《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2013]15号,2013年3日;
(4)《陕西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陕政办发[2021]2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18日;
(5)《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2021]3号,2021年2月10日;
(6)《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榆林市人民政府,榆政发[2021]12号;2021年5月24日;
(7)《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年》,榆林市人民政府,榆政发[2016]6号,2016年4月15日。
2.1.5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 2017年第43号,2017年10月1日);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采选工程》(HJ619-2011);
(11)《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DB 61/T943-2020)。
2.1.6技术资料
(1)《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初步设计》,中煤西安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8月;
(2)《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陕西华大土地开发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4月;
(3)《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月;
(4)《关于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环批复﹝2014﹞339号,2014年6月;
(5)《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6)《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新建2.4亿块/a煤矸石制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10月;
(7)《《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环境监理报告》,2020年11月;
(8)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
(9)《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批复》;
(10)《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10月;
(11)《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2020-2024年)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2020年11月;
(12)《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袁大滩煤矿2煤开采覆岩破坏特征及“两带”发育规律研究报告》,2021年6月;
(13)《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2021年10月;
(14)《关于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等4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改能煤炭【2022】120号,2022年1月29日;
(15)《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2022年8月;
(16)《关于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等2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改能煤炭【2022】1646号,2022年9月8日;
(17)袁大滩煤矿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噪声排放例行监测资料;煤矿矿井水观测记录、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和检测记录等。
(18)环保管理制度、环保工作、排污许可、处置协议、台账等其他资料。
2.2评价目的及原则
2.2.1评价目的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目的是以矿区总体规划为指导,结合煤炭工业科技进步和环境保护的最新进展,贯彻“预防为主和清洁生产”的环境管理方针,推行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的理念;查清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与生态现状、矿井目前污染源、排放情况、存在的环保问题;针对煤炭资源开发、加工和贮运工程特点和污染特征,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对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从保护矿区生态、污染控制、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上寻求对策。同时为项目实现优化设计、合理布局以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2.2评价原则
(1)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基于“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指导方针,充分论证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方案,使生产过程尽可能遵循循环经济的“减量、再用、循环”的原则,减少煤矸石和矿井水排放,采用绿色开采工艺,保护地下水资源,充分利用矿井水、煤矸石,节约和回收可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突出重点
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除具有一般传统工业污染特征外,采煤沉陷引起的地下水和生态破坏是本项目的主要特点。因此,本次评价将密切围绕项目的重要特点开展各项环评工作。
综上所述,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力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论据充分、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评价结论科学准确,环保对策实用可行、可操作性强,从而使本次评价真正起到为项目审批、环境管理、工程建设服务的作用。
2.3评价时段
本工程属于产能核增工程,仅拟增建的固废综合利用工程需要施工建设;矿井服务年限尚有52.3年,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采选工程》,本次环评总体划分运行期一个时段,同时考虑新增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影响。
2.4评价因子识别及筛选
根据工程的环境影响特征,并结合当地环境特征,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见表2.4-1、表2.4-2,评价因子见表2.4-3。
表2.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一览表
时段 | 类别 | 自然环境 | 生态环境 | ||||
环境空气 | 地表水 | 地下水 | 声环境 | 植被 | 水土流失 | ||
建设期 | 地表建构筑物建设 | -1D | / | / | -1D | / | -1C |
运行期 | 井下煤炭开采 | -1C | -1C | -2C | -1C | / | -1C |
地面生产系统 | -1C | -1C | -1C | -1C | / | -1C |
备注:1.表中“+”表示正效益,“-”表示负效益;2.表中数字表示影响的相对程度,“1”表示影响较小,“2”表示影响中等,“3”表示影响较大;3.表中“D”表示短期影响,“C”表示长期影响。
表2.4-2 生态影响评价因子筛选表
时期 | 受影响对象 | 评价因子 | 工程内容 | 影响方式 | 影响性质 | 影响程度 |
施工期 | 物种 | 分布范围、种群数量、种群结构、行为等 | 施工噪声 | 直接 | 短期、可逆 | 弱 |
生境 | 生境面积、质量、连通性等 | 无 | 无 | 无 | 无 | |
生物群落 | 物种组成、群落结构等 | 施工噪声 | 直接 | 短期、可逆 | 弱 | |
生态系统 | 植被覆盖度、生产力、生物量、生态系统功能等 | 无 | 无 | 无 | 无 | |
生物多样性 | 物种丰富度、均匀度、优势度等 | 无 | 无 | 无 | 无 | |
生态敏感区 | 主要保护对象、生态功能等 | 无 | 无 | 无 | 无 | |
自然景观 | 景观多样性、完整性等 | 无 | 无 | 无 | 无 | |
自然遗迹 | 遗迹多样性、完整性等 | 无 | 无 | 无 | 无 | |
运行期 | 物种 | 分布范围、种群数量、种群结构、行为等 | 地表沉陷 | 间接 | 长期、可逆 | 弱 |
生境 | 生境面积、质量、连通性等 | 地表沉陷 | 间接 | 长期、可逆 | 弱 | |
生物群落 | 物种组成、群落结构等 | 地表沉陷 | 间接 | 长期、可逆 | 弱 | |
生态系统 | 植被覆盖度、生产力、生物量、生态系统功能等 | 地表沉陷 | 间接 | 长期、可逆 | 弱 | |
生物多样性 | 物种丰富度、均匀度、优势度等 | 地表沉陷 | 间接 | 长期、可逆 | 弱 | |
生态敏感区 | 主要保护对象、生态功能等 | 无 | 无 | 无 | 无 | |
自然景观 | 景观多样性、完整性等 | 无 | 无 | 无 | 无 | |
自然遗迹 | 遗迹多样性、完整性等 | 无 | 无 | 无 | 无 |
表2.4-3 评价因子一览表
项目 | 评价因子 | |
环境空气 | 现状评价 | TSP、PM10、PM2.5、SO2、NO2、CO、O3 |
影响评价 | 颗粒物、氨、H2S | |
地表水 | 现状评价 | pH、SS、溶解氧(DO)、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石油类、氨氮(NH3-N)、总磷(TP)、挥发酚(Ar-OH)、氟化物(F-)、硫化物(S2-)、砷(As)、汞(Hg)、六价铬(Cr6+)、氰化物(CN-)、硫酸盐(SO42-)、氯化物(Cl-)、粪大肠菌群、溶解性总固体 |
影响评价 | 综合利用 | |
地下水 | 现状评价 | pH、氨氮、石油类、亚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氟化物、耗氧量、总砷、汞、六价铬、铁、锰、镉、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K+、Na+、Ca2+、Mg2+、CO32-、HCO3-、Cl-、SO42- |
影响评价 | 氨氮、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 | |
噪声 | 现状评价 | 等效A声级LAeq |
影响评价 | 等效A声级LAeq | |
生态 | 现状评价 | 物种分布范围、种群数量、种群结构、行为等;生境面积;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植被覆盖度、生产力、生物量、生态系统功能等 |
影响评价 | 物种分布范围、种群数量、种群结构、行为等;生境面积;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植被覆盖度、生产力、生物量、生态系统功能等 | |
固废 | 影响评价 | 矸石、生活垃圾、污泥、煤泥、废机油等 |
土壤 | 现状评价 |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GB3600中规定的45项指标、GB15618-2018表1风险筛选值,土壤理化性质 |
影响评价 | 地表径流、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特征因子硫、PH、含盐量。 | |
环境风险 | 油类物质。 |
2.5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2.5.1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未发生变化,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
(2)地表水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功能区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未发生变化,根据《陕西省水功能区划》,井田及周边涉及地表水体主要为芹河,水质目标为Ⅱ类,禁止排入污废水。
(3)地下水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区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未发生变化,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为III类功能区。
(4)声环境
项目各工业场地区域声环境功能区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未发生变化,属于2类功能区。
(5)生态环境
根据《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袁大滩煤矿在一级分区上属于长城沿线风沙草原生态区,二级分区上属神榆横沙漠化控制生态亚区,三级分区上绝大部分属于榆神北部沙化控制区,少部分在横榆沙地防风固沙区内。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未发生变化,见图2.5-1。
2.5.2评价标准
2.5.2.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环境空气中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见表2.5-2。
表2.5-2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物质名称 | 最高容许浓度 | 单位 | 标准来源 | ||
小时 | 日平均 | 年平均 | |||
PM10 | - | 150 | 70 | μ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
PM2.5 | - | 75 | 35 | μg/m3 | |
SO2 | 500 | 150 | 60 | μg/m3 | |
NO2 | 200 | 80 | 40 | μg/m3 | |
NOx | 250 | 100 | 50 | μg/m3 | |
CO | 10 | 4 | - | mg/m3 | |
O3 | 200 | 160(日最大8h平均) | - | μg/m3 | |
TSP | - | 300 | 200 | μg/m3 | |
氨 | 200 | - | - | μg/m3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
硫化氢 | 10 | - | - | μg/m3 |
(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见表2.5-3。
表2.5-3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
序号 | 项目 | 标准值 | 序号 | 项目 | 标准值 |
1 | pH | 6.5~8.5 | 11 | 氟化物 | ≤1.0 |
2 | 氨氮 | ≤0.50 | 12 | 镉(Cd) | ≤0.005 |
3 | 硝酸盐 | ≤20.0 | 13 | 铁 | ≤0.3 |
4 | 亚硝酸盐 | ≤1.0 | 14 | 锰 | ≤0.1 |
5 | 砷(As) | ≤0.01 | 15 |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 |
6 | 汞(Hg) | ≤0.001 | 16 | 耗氧量 | ≤3.0 |
7 | 铬(六价) | ≤0.05 | 17 | 硫酸盐 | ≤250 |
8 | 总硬度 | ≤450 | 18 | 氯化物 | ≤250 |
9 | 铅(Pb) | ≤0.01 | 19 | 硒 | ≤0.01 |
10 | 挥发酚 | ≤0.002 | 20 | 氰化物 | ≤0.05 |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2.5-4。
表2.5-4 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 污染因子 | 标准值 | ||
单位 | 数值 | ||||
声环境质量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噪声 | dB(A) | 昼间 | 夜间 |
60 | 50 |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标准见表2.5-5、2.5-6。
表2.5-5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 单位:mg/kg
序号 | 污染物项目①② | 风险筛选值 | ||||
PH≤5.5 | 5.5<PH≤6.5 | 6.5<PH≤7.5 | PH>7.5 | |||
1 | 镉 | 水田 | 0.3 | 0.4 | 0.6 | 0.8 |
其他 | 0.3 | 0.3 | 0.3 | 0.6 | ||
2 | 汞 | 水田 | 0.5 | 0.5 | 0.6 | 1.0 |
其他 | 1.3 | 1.8 | 3.4 | 3.4 | ||
3 | 砷 | 水田 | 30 | 30 | 25 | 20 |
其他 | 40 | 40 | 30 | 25 | ||
4 | 铅 | 水田 | 80 | 100 | 140 | 240 |
其他 | 70 | 90 | 120 | 170 | ||
5 | 铬 | 水田 | 250 | 250 | 300 | 350 |
其他 | 150 | 150 | 200 | 250 | ||
6 | 铜 | 果园 | 150 | 150 | 200 | 250 |
其他 | 50 | 50 | 100 | 100 | ||
7 | 镍 | 60 | 70 | 100 | 190 | |
8 | 锌 | 200 | 200 | 250 | 300 | |
注:①重金属和类金属砷均按元素总量计 ②对于水旱轮作地,采用其中较严格的风险筛选值 |
表2.5-6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 单位:mg/kg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CAS编号 | 筛选值 |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CAS编号 | 筛选值 |
第二类用地 | 第二类用地 | ||||||
1 | 砷 | 7440-38-2 | 60 | 24 | 1,2,3-三氯丙烷 | 96-18-4 | 0.5 |
2 | 镉 | 7440-43-9 | 65 | 25 | 氯乙烯 | 75-01-4 | 0.43 |
3 | 铬(六价) | 18540-29-9 | 5.7 | 26 | 苯 | 71-43-2 | 4 |
4 | 铜 | 7440-50-8 | 18000 | 27 | 氯苯 | 108-90-7 | 270 |
5 | 铅 | 7439-92-1 | 800 | 28 | 1,2-二氯苯 | 95-50-1 | 560 |
6 | 汞 | 7439-97-6 | 38 | 29 | 1,4-二氯苯 | 106-46-7 | 20 |
7 | 镍 | 7440-02-0 | 900 | 30 | 乙苯 | 100-41-4 | 28 |
8 | 四氯化碳 | 56-23-5 | 2.8 | 31 | 苯乙烯 | 100-42-5 | 1290 |
9 | 氯仿 | 67-66-3 | 0.9 | 32 | 甲苯 | 108-88-3 | 1200 |
10 | 氯甲烷 | 74-87-3 | 37 | 33 |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 108-38-3, 106-42-3 | 570 |
11 | 1,1-二氯乙烷 | 75-34-3 | 9 | 34 | 邻二甲苯 | 95-47-6 | 640 |
12 | 1,2-二氯乙烷 | 107-06-2 | 5 | 35 | 硝基苯 | 98-95-3 | 76 |
13 | 1,1-二氯乙烯 | 75-35-4 | 66 | 36 | 苯胺 | 62-53-3 | 260 |
14 | 顺-1,2-二氯乙烯 | 156-59-2 | 596 | 37 | 2-氯酚 | 95-57-8 | 2256 |
15 | 反-1,2-二氯乙烯 | 156-60-5 | 54 | 38 | 苯并[a]蒽 | 56-55-3 | 15 |
16 | 二氯甲烷 | 75-09-2 | 616 | 39 | 苯并[a]芘 | 50-32-8 | 1.5 |
17 | 1,2-二氯丙烷 | 78-87-5 | 5 | 40 | 苯并[b]荧蒽 | 205-99-2 | 15 |
18 | 1,1,1,2-四氯乙烷 | 630-20-6 | 10 | 41 | 苯并[k]荧蒽 | 207-08-9 | 151 |
19 | 1,1,2,2-四氯乙烷 | 79-34-5 | 6.8 | 42 | 䓛 | 218-01-9 | 1293 |
20 | 四氯乙烯 | 127-18-4 | 53 | 43 | 二苯并[a,h]蒽 | 53-70-3 | 1.5 |
21 | 1,1,1-三氯乙烷 | 71-55-6 | 840 | 44 | 茚并[1,2,3-cd]芘 | 193-39-5 | 15 |
22 | 1,1,2-三氯乙烷 | 79-00-5 | 2.8 | 45 | 萘 | 91-20-3 | 70 |
23 | 三氯乙烯 | 79-01-6 | 2.8 | 46 | 石油烃 | - | 4500 |
2.5.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1/1226-2018),其标准值见下表2.5-7。
表2.5-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 颗粒物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汞及其化合物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 | 30 | 100 | 200 | 0.05 |
颗粒物(原煤/矸石筛分、破碎、转载点等除尘设备排放)以及周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表5标准。矿井水深度处理工序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浓度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2.5-8、2.5-9。
表2.5-8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 生产设备(有组织) | |
原煤筛分、破碎、转载点等除尘设备 | 煤炭风选设备通风管道、筛面、转载点等除尘设备 | |
颗粒物 | 80mg/m3或设备去除效率>98% | 80mg/m3或设备去除效率>98% |
作业场所周界外质量浓度最高点(无组织) | ||
煤炭工业所属装卸场所mg/m3 | 煤炭贮存场所、煤矸石堆置场mg/m3 | |
1.0 | 1.0 |
表2.5-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浓度限值(mg/m3) | 排放速率限值(kg/h) |
颗粒物 | 120 | 3.5 |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夏季出水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灌溉和生活区冲厕,冬季全部回用于洗煤厂补水和生活区冲厕,不外排。矿井水经处理后优先回用于生产,剩余的矿井水排至榆阳区榆横矿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管网。
回用水执行《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中选煤厂补充用水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排入榆横矿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管网的废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
表2.5-1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项目 | 冲厕、车辆冲洗 |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 |
pH | 6.0~9.0 | 6.0~9.0 |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 | 15 | 30 |
嗅 | 无不快感 | 无不快感 |
浊度/NTU ≤ | 5 | 10 |
BOD5/mg/L ≤ | 10 | 10 |
氨氮/mg/L ≤ | 5 | 8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 0.5 | 0.5 |
铁/mg/L ≤ | 0.3 | - |
锰/mg/L ≤ | 0.1 | - |
溶解性总固体/mg/L ≤ | 1000(2000)a | 1000(2000)a |
溶解氧/mg/L ≥ | 2.0 | 2.0 |
总氯/mg/L ≥ | 1.0(出厂),0.2b(管网末端 | 1.0(出厂),0.2b(管网末端) |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 无c | 无c |
注:a括号内指标值为沿海及本地水源中溶解性总固体含量较高的区域的指标。 b用于城市绿化时,不应超过2.5mg/L。 c大肠埃希氏菌不应检出。 |
表2.5-11 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选煤用水水质指标
项目 | 指标 | |
悬浮物含量 | 生产清水(mg/L) | ≤50 |
循环水(g/L) | ≤80 | |
pH值 | 6-9 | |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 ≤500(水选) | |
≤143(浮选) |
表2.5-1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工艺与产品用水
序号 | 控制项目 | 标准限值 |
1 | pH值 | 6.5-8.5 |
2 | 浊度 | ≤5 |
3 | 色度(度) | ≤30 |
4 | 生化需氧量(mg/L) | ≤10 |
5 | 化学需氧量(mg/L) | ≤60 |
6 | 铁(mg/L) | ≤0.3 |
7 | 锰(mg/L) | ≤0.1 |
8 | 氯离子(mg/L) | ≤250 |
9 |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 ≤450 |
10 | 总碱度(以CaCO3计/mg/L) | ≤350 |
11 | 硫酸盐(mg/L) | ≤250 |
12 | 氨氮(以N计mg/L) | ≤10 |
13 | 溶解性总固体(mg/L) | ≤1000 |
14 | 石油类(mg/L) | ≤1 |
15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0.5 |
16 | 总磷(以P计mg/L) | ≤1 |
17 | 余氯b(mg/L) | ≥0.05 |
18 | 粪大肠菌群(个/L) | ≤2000 |
表2.5-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 | 标准值 | 项目 | 标准值 |
pH值 | 6~9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2mg/L |
溶解氧 | ≥5mg/L | 硫化物 | 0.2mg/L |
高锰酸盐指数 | 6mg/L | 六价铬 | 0.05mg/L |
化学需氧量 | 20mg/L | 粪大肠菌群 | 10000个/L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4mg/L | 铜 | 1mg/L |
氟化物 | 1mg/L | 锌 | 1mg/L |
氨氮 | 1mg/L | 镉 | 0.005mg/L |
总磷 | 0.2mg/L | 铅 | 0.05mg/L |
氰化物 | 2mg/L | 铁 | 0.3mg/L |
挥发酚 | 0.005mg/L | 锰 | 0.1mg/L |
石油类 | 0.05mg/L | 硒 | 0.01mg/L |
汞 | 0.001mg/L | 砷 | 0.05mg/L |
(3)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区标准见表2.5-14。
表2.5-14 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 | 标准限值 | 评价标准 | |
噪声 | 昼间60dB(A) | 夜间50dB(A)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有关规定。
2.6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2.6.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的规定,利用推荐的 (AERSCREEN) 大气估算工具,分别计算各个污染源的最大落地浓度及其占标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计算公式如下:
Pi=(Ci /C0i)×100%
式中:
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 mg/m3;
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mg/m3。
根据大气导则推荐的大气估算工具(AERSCREEN),按照排放参数, 估算模型参数见表 2.4-5。
表2.4-5 估算模型参数表
选项 | 参数 | |
城市/农村选项 | 城市/农村 | 农村 |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 | |
最高环境温度/℃ | 39.0 | |
最低环境温度/℃ | -32.7 | |
土地利用类型 | 草地 | |
区域湿度条件 | 干燥气候 | |
是否考虑地形 | 考虑地形 | ■是 □否 |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90 | |
是否考虑海岸 线熏烟 | 考虑海岸线熏烟 | □是 ■否 |
岸线距离/km | / | |
岸线方向/° | / |
本次产能核增工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原煤输送及转载、选煤破碎及筛分、储存、装卸及运输等增加的颗粒物,另外新增工程矸石制砂石系统粉尘,煤矸石分选粉尘,煤泥制有机肥粉尘。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Cmax)和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见表 2.4-6。
表2.4-6 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 评价因子 | 评价标准(μg/m³) | Cmax(μg/m³) | Pmax(%) | D10%(m) |
矸石制砂石排气筒 | 颗粒物 | 900.0 | 15.4890 | 1.7210 | / |
煤矸石分选排气筒 | 颗粒物 | 900.0 | 1.4807 | 0.1645 | / |
煤泥制有机肥排气筒 | 颗粒物 | 900.0 | 7.3058 | 0.8118 | / |
矸石制砂石无组织 | 颗粒物 | 900.0 | 27.6400 | 3.0711 | / |
煤矸石分选无组织 | 颗粒物 | 900.0 | 48.2990 | 5.3666 | / |
煤泥制有机肥无组织 | 颗粒物 | 900.0 | 64.6670 | 7.1852 | / |
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煤泥制有机肥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 Pmax值为7.19%,Cmax为64.66μg/m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6.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为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矿井水处理后首先,剩余部分按《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矿井水疏干利用的意见》中要求,处理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后由管道输送至榆林市榆阳区煤矿疏干水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规定“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但作为回水利用,不排放到外环境的,按三级B评价。”因此,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评价工作主要说明用排水量、水质状况,重点分析处理设施可行性和资源化利用途径的可靠性。
2.6.3地下水环境
2.6.3.1评价等级
本次评价主要针对矿井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污染源及污染途径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涉及“附录A-D煤炭-26、煤炭开采”,本项目不涉及煤矸石转运场,所属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根据现场调查,矿井所在区域有民井38口,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本项目敏感程度为“较敏感”。
根据以上分析,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判定具体判定情况见表2.4-7。
表2.4-7 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
环境敏感程度 | 项目类别 | ||
I类 | Ⅱ类 | Ⅲ类 | |
敏感 | 一 | 一 | 二 |
较敏感 | 一 | 二 | 三 |
不敏感 | 二 | 三 | 三 |
2.6.3.2评价范围
井田可采煤层开采范围区域及地面设施占地范围,保守起见,评价范围按井田范围外延500m进行评价。
2.6.4声环境
2.6.4.1评价等级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2类区标准。项目建成后,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量为<3dB(A),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判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具体判定情况见表2.4-8。
表2.4-8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
判定依据 | 声环境功能区 | 环境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量 | 影响人口数量变化 | 等级 |
0类 | >5dB(A) | 显著增多 | 一级 | |
1类,2类 | ≥3dB(A),≤5dB(A) | 较多 | 二级 | |
3类,4类 | <3dB(A) | 不大 | 三级 | |
本项目 | 2 类 | <3dB(A) | 不大 | 二级 |
2.6.4.2评价范围
依据声环境影响导则,各场地周界外200m范围;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敏感点。
2.6.5生态环境
2.6.5.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中评价工作分级原则进行判定:
1)项目影响区域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自然公园及生态保护红线等法定生态保护区域,以及重要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重要生境和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
2)本项目地下水、土壤影响范围内存在公益林。
3)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
4)根据本矿开采以来地表实际变化情况,未因矿山开采导致矿区土地利用类型明显改变。
因此,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
2.6.5.2评价范围
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本次以井田边界外扩1000m的范围作为生态评价范围。
2.6.6土壤环境
2.6.6.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为煤炭采选项目,导则附录A中判定属于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中的Ⅱ类项目。井田开采区土壤环境影响为生态影响,工业场地土壤环境影响为污染影响。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影响类型不同分别判定评价工作等级。
生态影响型:评价区区域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1700mm、降水量358.8mm,干燥度为4.74,干燥度>2.5,且常年地下水水位埋深>1.5m,土壤含盐量在0.15g/kg~0.28g/kg之间,土壤盐化较敏感,土壤pH值在7.36~7.8,酸碱化不敏感,因此评价等级为二级。
表2.4-9 生态影响型工作等级分级表
敏感程度 项目类别
| I类 | II类 | III类 | 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 |
敏感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二级 |
较敏感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
不敏感 | 二级 | 三级 | - | |
注: “-”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污染影响型:本项目占地面积65.47hm2,占地面积˃50hm2,占地规模为大型,项目200m范围存在耕地,因此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属于“敏感”。评价等级为二级。
表2.4-10 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 判别依据 |
敏感 |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
较敏感 |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
不敏感 | 其他情况 |
表2.4-11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 | I类 | II类 | III类 | ||||||
大 | 中 | 小 | 大 | 中 | 小 | 大 | 中 | 小 | |
敏感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较敏感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 |
不敏感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 | - |
判定结果 | 本项目属于敏感,占地范围为大型(65.47hm2),Ⅱ类项目,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
2.6.6.2评价范围
依据HJ964-2018,结合评价等级,该项目土壤生态影响型评价范围以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各外扩2km为评价范围,该项目土壤污染影响型评价范围为工业场地外扩200m。
2.6.7环境风险
(1)风险物质调查
该项目为煤炭资源开发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油类物质(主要为机油、齿轮油、液压油、柴油、废油脂等)、盐酸以及次氯酸钠。
(2)Q值计算
根据HJ169-2018中附录B,该矿涉及的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为油类物质、盐酸以及次氯酸钠,Q值确定见表2.6-6。
表2.6-6 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
序号 | 危险物质名称 | CAS号 | 最大存在总量qn/t | 临界量Qn/t | 该种危险物质Q值 |
1 | 盐酸 | 7647-01-0 | 0.5 | 7.5 | 0.067 |
2 | 柴油 | \ | 50.1 | 2500 | 0.02 |
3 | 机油 | \ | 3.6 | 2500 | 0.00144 |
4 | 液压油 | \ | 3.6 | 2500 | 0.00144 |
5 | 齿轮油 | \ | 3.6 | 2500 | 0.00144 |
6 | 废油脂 | \ | 5.0 | 2500 | 0.002 |
7 | 次氯酸钠 | 7681-52-9 | 0.8 | 5 | 0.16 |
项目Q值Σ | 0.25332 |
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25332<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3)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表1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见表2.6-7。
表2.6-7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环境风险潜势 | Ⅳ、Ⅳ+ | Ⅲ | Ⅱ | Ⅰ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分析a |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 |
依据表中所规定的判定原则,本次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为简单分析。该项目危险物质在事故情形下的主要环境影响途径为大气、地下水和地表水。
2.7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2.7.1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概况介绍、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
2.7.2评价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改扩建工程属产能核增这一特点、评价区的环境特征及各环境因素的评价工作等级,确定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原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存在的主要环保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并明确“三本账”,改扩建项目运营期采矿对生态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大气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废水综合利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并对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了重点论证。
2.8环境保护目标
井田范围内主要的环境保护对象名称、基本情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8-1和图2.8-1。
表2.8-1 井田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表
环境要素及污染源 | 本次评价环境保护目标 | 竣工环保验收阶段环境保护目标 | 保护要求 | |
受项目污染影响的保护目标 | 环境空气 | 奔滩、阿达汗、波罗滩、长城则4个村庄 | 同本次评价 | 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地表水 | 芹河位于井田外东南部,距井田边界约3.3km。 | 同本次评价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标准 | |
地下水 | 井田内萨拉乌苏组和白垩系含水层中地下水及地下水评价范围内83眼分散式地下饮用水井。 | 同本次评价 |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
声环境 | 风井场地及工业场地周边200m范围内民民点 | 同本次评价 | 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 |
受开采沉陷影响的保护目标 | 地下水 | 井田内萨拉乌苏组和白垩系含水层中地下水及地下水评价范围内83眼分散式地下饮用水井。 | 同本次评价 | 确保采煤导水裂隙及污废水不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
村庄 | 井田及周边共8个村庄,奔滩、阿达汗、波萝滩、纪小滩、长海则、长城则、蟒坑、商补浪,其中首采区涉及奔滩、阿达汗、蟒坑、商补浪。 | 同本次评价 | 首采区已开采的11201、11202、11203、11204工作面涉及搬迁的奔滩村三组、四组、五组及八组38户居民已全部进行了搬迁,剩余按开采计划搬迁或留设保护煤柱 | |
生态环境 | 井田及边界外1000m范围的地表植被、地下水、动植物资源、基本农田 | 同本次评价 | 合理组织施工,保护和恢复破坏的植被;基本农田恢复后其数量、质量不降低 | |
交通设施 | 榆阳机场 | 同本次评价 | 位于沉陷区外,不受开采沉陷影响 | |
小纪汗铁路 | 同本次评价 | 按照“三下采煤规程”要求,预留保护煤柱。 | ||
基础设施 | 陕京天然气管道、国防光缆、长北输气管线、塔榆输气管道、高压输电线、矿井水外输干线、气田井及集气站等 | 同本次评价 |
3 工程概况
3.1项目建设历程
(1)200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7﹞4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省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的批复》给予批复(附件2),同意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划定的矿区范围,并确定袁大滩的井田范围。
(2)2013年9月1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以陕政函﹝2013﹞16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能榆阳煤矿煤矿资源异地置换整合问题的批复》(附件3),同意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国家规划的袁大滩井田。
(3)2014年1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完成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6月,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以陕环批复﹝2014﹞339号《关于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4)2020年2月,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能煤炭函﹝2020﹞135号《关于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袁大滩煤矿资源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方案备案的通知》(附件4)对本项目联合试运转进行了备案;同年8月,陕发改能煤炭函﹝2020﹞1101号《关于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袁大滩煤矿资源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通知》(附件5)同意袁大滩煤矿联合试运转延期6个月。
(5)2020年5月,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榆阳分局以榆区环发〔2020〕112号文《关于中能袁大滩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矿井水深度处理站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6)2020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完成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进行了备案。
(7)2021年10月,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中能袁大滩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进行了备案。
(8)2021年10月,编制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2022年1月29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煤炭【2022】120号文《关于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等4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对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产能核增进行了批复,核增后的生产能力为600万吨/年。
(9)2022年8月,编制完成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2022年9月8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煤炭【2022】1646号文《关于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等2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对袁大滩煤矿产能核增进行了批复,生产能力由600万吨/年核增至800万吨/年。
项目主要建设历程见表3.1-1。
表3.1-1 项目主要建设历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编制单位 | 批复部门 | 批准文号 | 时间 | 备注 |
1 | 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 陕环批复﹝2014﹞339号 | 2014.6 | / | |
2 | 袁大滩煤矿开工建设 | / | / | 2012.9 | 2020.11建成 | |
3 | 中能袁大滩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榆阳分局 | 榆区环发〔2020〕112号 | 2020.5. | / | |
4 | 袁大滩煤矿(5.0Mt/a)工程试运行 | / | / | 2020.8 | / | |
5 | 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陕煤司发〔2021〕59号 | 2021.1 | / | |
6 | 正式投产运行 | / | / | 2021.1 | / | |
7 | 中能袁大滩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 | / | 2021.10 | / | |
8 | 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陕发改能煤炭【2022】120号 | 2022.1 | / | |
9 | 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陕发改能煤炭【2022】1646号 | 2022.9 | / | |
10 | 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 / | / | 2022.10 | 核增至600万吨/年 |
3.2原有5.0Mt/a工程概况
本次评价以5.0Mt/a工程验收为起点,5.0Mt/a验收时工程概况如下。
3.2.1地理位置与周边矿权设置情况
袁大滩井田位于陕北侏罗纪煤田榆横矿区东北部,榆溪河以西,无定河以北,古长城西北处。矿井东距榆林市约20km,行政区划隶属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乡、巴拉素镇及芹河乡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5′11.88″~109°21′38.88″,北纬38°8′6.36″~38°13′21″。
井田东部边界20km处有G210国道呈南北向通过,经G210国道向南可到达陕西省榆林市,向北可到达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包茂高速距离矿井约6km,村镇之间均有小油路及砂石路连接,榆补路在井田南部边界处东西向通过。矿井东距西安~包头铁路神延(神木~延安)段20km,东距榆林机场6km。
袁大滩井田内交通条件尚属便利,村镇之间均有小油路及砂石路连接,榆补路由井田南部边界内通过。本项目井田交通位置见图3.1-1。
袁大滩井田位于陕北侏罗纪煤田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周围分布有可可盖井田、小纪汗井田、西红墩井田等。袁大滩井田位置详见图3.1-2。
3.2.2工程组成与总平面布置
3.2.2.1工程组成
截止2020年10月竣工环保验收,原有5Mt/a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行政与公共设施等。
主体工程包括矿井工程和选煤厂;辅助工程包括汽车库、材料库、材料棚、矿井机修车间、综采设备中转库、油脂库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水、供热、行政福利设施(办公楼、职工食堂、职工宿舍、职工活动中心等);储运工程包括原煤仓、产品仓、场内运输及进场道路、爆破材料库道路等;环保工程包括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设施、扬尘防治设施、矸石仓等。
表2.3-1 5Mt/a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 单项工程 | 工程建设内容 | ||
项目概况 | 井田境界 | 井田南北宽约12~15km,东西长约14km,面积约161.99km2。 | ||
生产能力 | 矿井设计规模5.0Mt/a,配套选煤厂设计规模5.0Mt/a。 | |||
服务年限 | 79.3a | |||
地面总布置 | 工业场地 | 工业场地布置在井田北中部,奔滩村南部,占地面积为55.52hm2。 | ||
风井场地 | 风井场地布置在井田内西部的巴当村附近设,占地面积为9.50hm2。 | |||
爆破材料库 | 位于工业场地西侧约0.9km处的沙地,占地面积0.45hm2。 | |||
主体工程 | 矿井工程 | 主斜井 | 斜长1276.5m+躲避硐16m,硐室4m,合计:1296.5m;主副斜井联络巷28.1m。井筒倾角14⁰,半圆拱断面,净宽5.0m,净高3.8m,墙高1.3m。 | |
副斜井 | 斜长3547.7m+躲避硐7m;调车硐室54m;硐室5m,合计:3613.7m。井筒倾角5.5⁰,冻结段6⁰,半圆拱断面,净宽5.5m,净高4.55m,墙高1.8m。 | |||
中央进风井 | 井筒深度373m+马头门14m,合计:387m。井筒断面直径7.5m,一次全深冻结法凿井设计,井壁结构采用双层钢筋混凝土井壁。 | |||
中央回风井 | 井筒深度343m+马头门14m;井筒加高段5.5m;安全出口14.9m;风硐13.9m;防爆门基础1.5m,合计391.6m。井筒断面直径7.5m,一次全深冻结法凿井设计,井壁结构采用双层钢筋混凝土井壁。 | |||
通风系统 | 通风机房、配电室及风道建筑面积2300m2。通风系统设置2台FBCDZNo36型隔爆对旋轴流风机,2台YBF710M1-10型800kw风机专用隔爆电动机,1套在线监测系统,4套高压变频器,水平风门2台,垂直风门2台等。 | |||
选煤工程 | 准备车间 | 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784.85m2。内置201带式输送机1台,除铁器1台,203刮板输送机1台,204-206原煤分级筛2台,207手选带式输送机1台,211带式输送机1台;配电及控制系统1套。 | ||
主厂房 | 框架结构/网架屋面,建筑面积4466.8m2。内置301带式输送机1台,302带式输送机1台,304刮板输送机1台,3338带式输送机1台,339煤泥破碎机1台,340破碎机1台,341带式输送机1台,工艺管道;配电及控制系统1套。 | |||
浓缩车间 | 框架结构/网架屋面,容量2224.23m3。内置601、602 NXZ-35R型浓缩机2台,603-606浓缩机底流泵4台,613、614絮凝剂添加系统2套等。 | |||
储运系统 | 输送系统 | 井下运输 | 井下煤流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方式;矿井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 | |
原煤厂内运输 | 采用全封闭式输送机栈桥。 | |||
场外道路 | 新建3条场外道路。进场道路线路总长10.0km,采用城市道路一级标准。风井公路采用厂外二级公路标准,全长4.94km。爆破材料库道路按场外四级公路标准设计,线路全长0.41km。 | |||
储存系统 | 原煤场 | 原煤仓2座,直径22m,高60m。容量24000t。 | ||
块煤仓 | 新建3座块煤仓,直径12m,高54.8m。总容积3500t×3。 | |||
矸石仓 | 新建1座矸石仓,直径12m,高34.8m。容量为3000t。 | |||
末煤仓 | 新建1座末煤仓,直径22m,高60m。容量为22000t。 | |||
产品仓 | 新建2座产品仓,直径22m;高60m。容量为15000t×2。 | |||
辅 助 生 产 系 统 | 矿井辅助设施 | 布置有联合建筑(含任务交代室、更衣室、浴室及矿灯房)、空气加热室、消防材料库、机电修理车间及综机库、器材库、油脂库、加油站等 | ||
灌浆系统 | 在风井场地设有灌浆站,处理后的井下排水由加压泵自井下水处理站调节沉淀池供至灌浆站,与电厂粉煤灰在泥浆搅拌池混合,经过混合搅拌的泥浆达到设计水土比后,经灌浆管道由回风立井重力供至井下进行灌浆灭火。 | |||
矸石回填系统 | 运营期,井下矸石通过无轨脚轮车运至废弃巷道,不出井。 | |||
选煤厂辅助设施 | 空压机房、介质库、煤样室、化验室及综合办公楼等 | |||
公 用 工 程 | 行政、公共建筑 | 矿办公楼、餐厅、单身宿舍等 | ||
供水 | 生活饮用水来自工业场地水源井,取用第四系上更新统萨拉乌苏组孔隙潜水。井下消防洒水、选煤厂生产补充水等采用处理后的矿井水和生活污水。 | |||
排水 | 工业场地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进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和矿井水经处理后回用,矿井水回用后剩余水排入输干水综合利用管网进行综合利用。 | |||
供电 | 本矿在矿井工业场地内建有110kv/10kV变电站一座,其二回110kV电源均引自昌汗界110kV,线路单回长约24.5km,正常工作时,两回电源同时运行。在井风井场地内建一座110/10kV变电站,其二回110kV电源均引自主副井场地110kV变电站,正常工作时,两回电源一用一备。 | |||
供热 | (1)工业场地设置3台20t/h锅炉,运营期采用工业场地锅炉房和空气源热泵机房作为工业场地供热热源,规模:3×20t/h+1.4MW。锅炉房负担采暖季工业场地全部热负荷,采暖季根据负荷情况运行1~3台蒸汽锅炉,非采暖季停止运行。 (2)在风井场地通风机房西侧建设乏风热泵机房,作为风井场地供热热源,选用7台矿井回风热泵热水机组、20台矿井回风取热装置,以及配套的热水循环、定压系统,规模:8.2MW。矿井回风热泵负担风井场地全部热负荷,非采暖季停止运行。 | |||
环保工程 | 废气治理 | 锅炉废气 | 工业场地锅炉房1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及配套旋风除尘器和双碱法脱硫塔拆除,保留下的3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配套的旋风除尘和双碱法脱硫全部更换为布袋式除尘和氧化镁湿法脱硫,同时新增SNCR+SCR混合脱硝。锅炉房配套建设1根砖砌烟囱,高度65m,出口直径为2m。 | |
储存粉尘 | 原煤及煤矸石全部采用筒仓密闭储存形式,原煤仓2座,块煤仓3座,产品仓3座,矸石仓1座。 | |||
输送扬尘 | 原煤输送全部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 在原煤输送皮带机头、配仓受料点、配仓卸料小车、叶轮给煤机、转运机头、机尾受料点等易起尘的运转点分别设置了“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或“湿式负压诱导+惯性沉降”措施。 | |||
筛分准备车间 | 原煤筛分和破碎设备均设置在密闭厂房内,同时采取设置集尘罩和喷淋装置来抑制作业过程的煤粉尘的产生量。 | |||
废水治理 | 矿井 涌水 | 风井场区内建有1座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00m3/h。处理后出水部分回用于选煤厂作为生产用水,剩余部分进入矿井水深度水处理站处理后统一排入榆阳区集中管网系统。 | ||
生活 污水 | 工业场地东南部建有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MBR膜生物技术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2000m3/d,出水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灌溉和生活区冲厕等,不外排。 风井场地西北部建有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同样采用MBR膜生物技术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60m3/d,出水全部回用于风井场区内绿化灌溉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 |||
锅炉房沉灰水 | 工业场地锅炉房内建有1座循环水池,容积为96.8m3,锅炉烟气脱硫后的沉灰水进入循环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 |||
固废处置 | 煤矸石 | 运营期掘进矸石不出井,全部充填井下巷道;工业场地东部新建有1座矸石仓,储量为2500t,用于临时储存洗选矸石。目前,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将矸石清运至合法煤矿进行回填利用。待袁大滩煤矿新建2.4亿块/a煤矸石制砖厂(目前正办理环评批复手续)投入运行后,项目洗选矸石全部用于制砖厂制砖。 | ||
煤泥 | 洗选系统煤泥经煤泥浓缩池处理后,掺入末煤统一销售。 | |||
机修车间危险废物 | 工业场地中部新建有1座危废暂存库,主要用于临时储存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漆桶以及含油废物等危废,建设单位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3.2.2.2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地面工业场地由: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风井工业场地、爆破器材库、进场道路及联络道路组成。地面总平面布置见附图1。
(1)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
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分为:生产区、辅助设施区、行政及职工休息区,各分区之间以道路、绿化带相间隔作为分区标志。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
① 生产设施区
生产设施区位于本矿井工业场地的西南侧,结合场外铁路从北向南呈一字型布置,其主要的设施有:原煤仓、准备车间、浓缩池、选煤厂综合楼、主厂房、煤泥卸载点、矸石仓、块煤地销仓、产品仓、汽车装车站。在主厂房的东南侧布置有110kv变电站,此处靠近负荷中心,进出线较为方便。
原煤从井下出来后,通过皮带栈桥向东南运送至原煤仓进行缓存,再经过皮带栈桥将原煤仓内的煤运送至准备车间进行处理,处理完的煤经皮带栈桥运送至主厂房进行加工;进入主厂房的煤经加工后一部分运送至块煤地销仓通过汽车外运销售,另外一部分则通过皮带栈桥运送至产品仓后再通过皮带栈桥进入汽车装车站及铁路装车站外运销售;而主厂房内的副产品煤矸石则通过皮带栈桥运输至矸石仓通过汽车外运综合利用。
② 辅助设施区
辅助设施区布置在本矿井工业场地中部;包括主斜井井筒、主斜井驱动机房、副斜井井筒、副井井口房、浴室灯房联合建筑、胶轮车库、区队材料库、油脂库、材料库、消防材料库、材料棚、木材加工房、矿井机电修理车间、综采设备中转库、加油站等建筑组成,地面辅助运输通过无轨胶轮车与井下相连接。在待修设备堆放场地的南侧侧布置有消防站、救护队及其训练场地、加油站、生活污水处理站。
在辅助设施区的东侧布置有物流出入口,场外道路从此出入口接到场内道路。同时在靠近浴室灯房处布置有人流出入口,行政及职工休息区的工作人员通过此出入口进入辅助设施区办公,与辅助设施区的物流互不干扰。
③ 行政及职工休息区
本区位于本场地的西北部,靠近进场道路布置,独立成区。该区主要包括办公楼、食堂、职工公租房等建筑物。
结合本矿井地面建筑园林式、文化式的设计理念及本场地地下浅层水系发达的情况,利用道路、广场、地面水系以及地面建筑布置形式相结合的方式,以中式园林的设计理念为指导思想对行政及职工休息区进行布置。在体现出园林式、文化式的设计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需求的同时,各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及相互之间的距离均满足防火安全、采光、通风的要求。
(2)风井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
风井场地位于矿井工业场地西侧约3.5km处的沙地中,地形开阔平坦,但是地表水系清晰可见,因此在布置本场地主要建构筑物时,尽可能的避开地下水丰富的地区,在竖向设计上应满足场地平整后地下水位于最大冻土深度一下。
该场地主要布置回风井井口、进风井井口、进风井井口房、通风机房、灌浆站、110kv变电站、空压机房、矿井水处理站、矿井水深度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风井场地总平面布置见附图3。
(3)爆破材料库
该场地位于矿井工业场地西北方向,距矿井工业场地约1.5公里,周围5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同时此位置已征得当地公安消防部分的初步认可,占地约0.93公顷,爆破器材库总容量为5吨。
(4)进场道路及联络道路
①工业场地进场道路:起于工业场地西南大门沿东北方向布线,约1.1km后折向东南方向,并行与南北走向的长北输气管线,沿着碾户滩至马家峁段乡村公路布线,终点接榆补公路,线路总长9.59km。
②风井场地联络道路:起点接于工业场地进场公路,沿工业场地围墙向西北方向走行,至奔滩村后折向西南方向至风井工业场地,公路全长5km。
③爆破材料库道路:爆破器材库公路起于爆破器材库工业场地大门,沿东南向与排矸公路相接,公路全长0.41km。
3.2.3采区划分及开采现状
全井田共划分17个盘区。一水平共划分为3个盘区,即2号煤112、122、132盘区;二水平共划分为8个盘区,其中:3-1煤划分为4个盘区,即213、223、233、243盘区,4-2煤划分为4个盘区,即214、224、234、244盘区;三水平共划分为6个盘区,其中:5号煤划分为3个盘区,即315、325、335盘区,7号煤划分为1个盘区,即317盘区,8号煤划分为1个盘区,即318盘区,9号煤划分为1个盘区,即319盘区。
盘区开采顺序依次为112盘区→122盘区→132盘区→213盘区→223盘区→214盘区→224盘区→244盘区→315盘区→317盘区→112盘区→122盘区→213盘区→223盘区→233盘区→243盘区→234盘区→335盘区→318盘区→319盘区→325盘区。目前生产盘区为一水平112盘区,开采2号煤层。已完成12201、11201、11202、11204工作面的回采工作,目前已形成采空区面积约4.81km2。采空区分布见图4.1-1。
3.2.4环评批复及验收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3.2.4.1环评批复文件落实情况
2014年6月25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以陕环批复﹝2014﹞339号《关于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主要意见及落实情况见表2.4-4。
3.2.4.2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情况
袁大滩煤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0年10月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大气、水、生态、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阶段包括施工期、试运行期,验收内容全面、程序合法合规。
验收总体结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得到了落实,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效果良好,各项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竣工验收时退水管网建设工作较滞后,矿井涌水部分回用,剩余部分排至小纪汗林场作为生态补水。验收要求尽快沟通管网建设情况,尽早将剩余矿井水排入榆阳区煤矿疏干水管网进行综合利用。2022年2月起,袁大滩煤矿剩余矿井涌水处理后排入榆横矿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管网,废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
3.2.5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编制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次修订版)》、《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已于2020年10月19日在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榆阳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610802-2020-104-L。
表2.4-4 环评批复意见及落实情况
序号 | 环评批复文件要求 | 实际保护措施 | 落实情况 |
1 | 项目试生产前,必须按照搬迁计划完成首采区范围内55户居民的搬迁工作。 | 目前,建设单位已对首采区已开采的11201、11202、11203、11206工作面涉及搬迁的50户居民已全部进行了搬迁安置。剩余搬迁户已制定搬迁计划。 | 已落实 |
2 | 对工业场地、输气管线、气井、机场及井田内的村庄等严格按要求留设保护煤柱;对沉陷区进行综合整治、以恢复自然生态和防止水土流失;建立地表移动和沉降观测站,掌握地表移动变形数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1.建设单位对井田范围内分布有6条输气管线(合计长约59.6km)和6个气站(井丛),井田东南部4.6km的国防光缆,主要村庄、井田范围内的2条高压输电线路、榆林机场跑道外延2km的控制区全部留设了保护煤柱,并对首采区已开采的11201、11202、11203、11206、工作面涉及搬迁的50户居民已全部进行了搬迁安置。 2.建设单位建立了地表移动和沉降观测站,安排专人负责观测,掌握地表移动变形数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已落实 |
3 | 企业应优先建设施工期疏干水储水池和矿井水处理设施,确保矿井涌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综合利用。尽快对矿井水外输管线进行设计,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矿井水外输管线的建设作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前置条件。 | 风井场区内新建有1座矿井水处理站,预处理能力为2000m3/h,深度处理能力一期1000m3/h。处理后出水部分回用于选煤厂作为生产用水,剩余部分排入榆阳区疏干水集中管网。 | 已落实 |
4 | 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设立地下水长期跟踪监测点,对井田及周边居民生活用水水源水位、水量的变化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制定供水预案,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 已设立地下水长期跟踪监测点,定期对井田及周边居民生活用水水源水位、水量的变化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制定供水预案,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 已落实 |
5 | 锅炉燃煤使用洁净煤,锅炉房必须配套建设高效的除尘设施,确保除尘效率不低于95%,脱硫效率不低于80%;原煤采取全封闭的皮带廊道运输,并配备喷雾洒水设施;原煤采用全封闭储煤场,块煤、末煤、产品煤和矸石均设置筒仓,做到煤不露天;在筛分破碎车间与主要转载点分别设置袋式除尘器和洒水装置;切实加强运输管理,采取加盖防尘罩、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严格控制煤尘、扬尘污染。 | 1.改造后,工业场地锅炉房工业场地1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及配套旋风除尘器和双碱法脱硫塔拆除,保留下的3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配套的旋风除尘和双碱法脱硫全部更换为布袋式除尘和氧化镁湿法脱硫,同时新增SNCR+SCR混合脱硝,除尘效率99.5%以上,脱硫效率90%以上,脱硝效率60%以上。锅炉房配套建设1根砖砌烟囱,高度65m,出口直径为2m。2.改造后,风井场地2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及配套的旋风除尘器和双碱法脱硫塔均停用,不产生烟气。在风井场地通风机房西侧新建乏风热泵机房,作为风井场地供热热源。 | 已落实 |
6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建设单位在采购设备时,优先选用了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影响;驱动机、锅炉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水泵、破碎机及筛分机等高噪声设备均室内安置,安装有铝合金隔声窗,同时基座进行了减振处理;锅炉房鼓风机配套安装有消音器,并对基座进行了减振处理;风井通风机配套安装有消音器,并设有消音散流塔。 | 已落实 |
7 | 煤矸石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尽量综合利用,若利用不畅时,暂时堆放在场外的临时矸石周转场,临时矸石场的建设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I类贮存场的要求;矿井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市政部门处理;少量废机油、废乳化液等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危险废物应按规定程序向省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申报备案,送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同时建立台账并履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 | 运营期掘进矸石不出井,全部充填井下巷道;工业场地东部建有1座矸石仓和1座煤矸棚,用于临时储存洗选矸石。已取消临时矸石中转场建设,目前,项目洗选矸石部分用于制砖厂制砖,剩余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煤矿进行充填开采综合利用;矿井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市政部门处理;工业场地中部新建有1座危废暂存库,主要用于临时储存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漆桶以及含油废物等危废,建设单位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已落实 |
8 | 根据《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的通知》(陕环函【2012】313号)规定,应该编制生态环境治理方案,落实专项经费,实施各项生态恢复措施。 | 建设单位已委托陕西中绿源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并通过了技术审查,同时安排工作人员落实方案内各项治理措施。 | 已落实 |
9 | 该项目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81.90吨/年、98.81吨/年以内。 | 本项目属于资源整合项目,可利用原中能榆阳煤矿总量指标(二氧化硫85.93t/a,氮氧化物35.08t/a),建设单位仍需购买氮氧化物总量63.73t/a。建设单位已在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交易购得氮氧化物总量63.73t/a。 | 已落实 |
10 | 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落实原有中能榆阳煤矿闭矿生态恢复等问题,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原中能榆阳煤矿已于2014年7月正式关闭,其中工业场地和行政办公区均移交当地企业综合利用。 | 已落实 |
11 | 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应立即与环境监理单位签订环境监理工作书面合同,并报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站备案;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情况作为批准本项目试运营的依据,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 2014年11月,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承担本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送监理月报,现已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监理报告》,并通过了技术审查。 | 已落实 |
3.2.6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规定,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应实行简化管理,业主单位已于2021年5月19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10802078614125H001Y。
3.3核增后8Mt/a工程概况
3.3.1基本情况简介
矿山名称:袁大滩煤矿
矿山企业: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阳区
采矿许可证:C6100002010051120064927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由5Mt/a扩大至8Mt/a
剩余服务年限:52.3年
开采矿种:煤
开采方式:井工开采
开采标高:+635至+1020m
井田面积:161.9937km2
项目投资:总投资XXX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开采工艺:根据本井田的地质条件、煤层赋存特征,矿井生产建设规模以及现阶段矿井开采设备装备情况,初期开采的2煤采用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中厚煤层一次采全高综采工艺。矿井后期开采二水平3-1、4-2号煤,三水平5、7、8、9号煤层,其中4-2煤可采厚度0.80~2.33m,平均煤层厚度1.70m,5号煤层可采厚度0.80~2.04m,平均煤层厚度1.37m,采用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中厚煤层一次采全高工艺。
煤类、煤质:2号、3-1煤层以不粘煤31号(BN31)和长焰煤41号(CY41)为主,个别弱粘煤32号(RN32);4-2、5、7、8、9号煤层为长焰煤41号(CY41)和不粘煤31号(BN31)。本区主要为长焰煤和不粘煤,抗碎强度高,化学反应性强,热稳定性好。煤层的煤灰成分中,铝、硅氧化物含量较高,氧化铁低且稳定,氧化钙变化小,因此主要以较低熔灰煤为主,部分中等~较高熔灰煤。
3.3.2生产能力核定情况
3.3.2.1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10月,编制完成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2022年1月29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煤炭【2022】120号文《关于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等4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对袁大滩煤矿产能核增进行了批复,核增后的生产能力为600万吨/年。
2022年8月,编制完成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2022年9月8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煤炭【2022】1646号文《关于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等2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对袁大滩煤矿产能核增进行了批复,生产能力由600万吨/年核增至800万吨/年。
3.3.2.2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情况
根据《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矿井各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结果见3.3-1。
表3.3-1 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一览表
序号 | 内容 | 生产能力核定情况 | 核定结果 |
1 | 主井提升系统能力 | 主斜井安装一台DTL160/300/3×1600型带式输送机,带宽1600mm,带速4.5m/s(实测4.39m/s),输送量3000t/h,倾角14°,长度1300m,采用头部三滚筒三电机高压变频驱动方式,电机功率3×1600kW、电压10kV。 | 计算能力1320万t/a,核定能力1300万t/a |
2 | 副井提升系统能力 | 材料、设备运输采用3辆WCJS3E(A)型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30辆WCJ5E(A)型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2辆WCJ8E(A)型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 人员运输采用6辆WC9R型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无轨胶轮车、6辆WC10R型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16辆WC20R(A)型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 | 计算能力7599万t/a,核定能力7500万t/a |
3 | 井下排水系统能力 | 井下中央水泵房设置在进风立井井底附近,中央水仓容积11000m3,安装7台MD720-60×6(P)型卧式多级离心泵,配套电机功率1120kW、电压10kV,正常涌水量时3台工作,最大涌水量时4台工作。排水管路采用4趟Φ377×11mm排水管路,通过钻孔直接排至地面矿井水处理站。 中央水泵房附近设置抗灾排水泵房,安装3台BQ725×397/15-1120/W-S(10kV)型矿用抗灾排水泵,配套电机功率1120kW、电压10kV。排水管路采用3趟Φ325×12mm排水管路,沿进风立井通将水排至地面。 | 正常涌水计算能力1452万t/a,最大涌水计算能力1555万t/a,矿井排水系统计算能力为1452万t/a,核定能力为1400万t/a。 |
4 | 井下运输系统能力 | 主运输: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输送机,大巷带式输送机等能力综合确定;辅助运输:人员、材料 | 井下煤炭运输系统计算能力为1056万t/a,核定能力1000万t/a,井下辅助运输系统计算能力为7599万t/a,核定能力7500万t/a,矿井井下运输系统核定能力为1000万t/a。 |
5 | 采掘工作面能力 | 根据采煤工作面生产能力、掘进煤量计算矿井工作面生产能力。 | 计算能力为816万t/a,核定能力为800万t/a |
6 | 供电系统能力 | 矿井地面设有两座110kV变电站,分别为主井工业场地110kV变电站和风井场地110kV变电站。 主井和风井工业场地110kV变电站各安装2台SZ11-M-31500/110/10kV 31500kVA有载调压降压变压器,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 变压器、电源线路、供电系统等供电能力计算,最终核定能力2100万t/a |
7 | 通风系统能力 | 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要从矿井主要通风机性能、通风网络、用风地点的有效风量和矿井稀释瓦斯的能力等方面进行验证。 | 计算能力为906万t/a,核定能力为900万t/a |
8 | 地面生产系统能力 | 原煤运输、筛分、破碎环节计算能力为1073万t/a,外运装车环节计算能力为1144万t/a,矿井地面生产系统计算能力为1073万t/a。 | 核定能力1000万t/a |
9 | 选煤厂能力 | 选煤厂筛分、破碎系统能力为1550万t/a、选煤环节能力为958万t/a、排矸环节能力为958万t/a、主要运输设备能力为1119万t/a、煤泥回收处理系统能力为3750万t/a、产品煤装车外运系统能力1144万t/a,矿井选煤厂计算能力为958万t/a。 | 核能洗选能力900万t/a |
10 | 安全管理、灾害防治及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核查结果 | 良好 |
3.3.3工程组成
3.3.3.1本次核增工程内容变化情况
与2020年验收时500万吨生产能力相比,本次产能核增至800万吨/年工程内容主要发生如下变化:
1)2021年1月在2号煤层建设两个智能化工作面,6月开始投入运行。
2)在现有矿井工业场地内建设一座储量为13万吨的煤矸棚,煤矸棚平面尺寸90m×197.3m,网架顶部高度37.1m,已于2022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
3)为降低煤矸石的发热量,在风井场地内为煤矸石制砖炉窑配备建设了一套煤矸石分选系统,处理规模为50万吨/年,采用跳汰分选工艺,水闭路循环不排放。现该系统已建成运行。
4)为有序平稳消纳煤矸石,在风井场地内建设一套煤矸石制砂石系统,煤矸石制砂石规模15万吨/年,采用两段破碎两段筛分湿法制砂工艺,产品有25~10mm,10~5mm的石子和4.75~0mm的砂。现该系统已建成未运行。
5)袁大滩选煤厂年产煤泥约10万吨,为确保煤泥的消纳,在工业场地内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10万吨/年煤泥浮选制有机肥装置。浮选装置年处理煤泥10万吨,浮选后的尾煤用于制有机肥,设计规模年产有机肥2万吨。现浮选车间已建成未运行,有机肥生产线尚未建设。
其余工程内容不发生变化。
3.3.3.2核增后项目组成
本项目主要由矿井工程、选煤工程、辅助生产系统、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组织。核增后工程内写与原有工程内容变化详见表3.3-2。
表3.3-2 本项目与原有工程工程组成对比关系表
工程类别 | 单项工程 | 产能核增后工程内容 | 本项目与原有工程关系 | 变化说明 | |
项目概况 | 井田境界 | 井田南北宽约12~15km,东西长约14km,面积约161.99km2。 | 与原有工程一致 | / | |
生产能力 | 矿井规模8.0Mt/a,选煤厂规模8.0Mt/a。 | 采煤及选煤厂规模均增加了60% | 实施了产能核增 | ||
服务年限 | 52.3a | 服务年限减少了27a | 产能核增后剩余矿山服务年限 | ||
地面总布置 | 工业场地 | 工业场地布置在井田北中部,奔滩村南部,占地面积为55.52hm2。 | 全部利用 | / | |
风井场地 | 风井场地布置在井田内西部的巴当村附近设,占地面积为9.50hm2。 | 全部利用 | / | ||
爆破材料库 | 位于工业场地西侧约0.9km处的沙地,占地面积0.45hm2。 | 全部利用 | / | ||
主体工程 | 矿井工程 | 主斜井 | 斜长1276.5m+躲避硐16m,硐室4m,合计:1296.5m;主副斜井联络巷28.1m。井筒倾角14⁰,半圆拱断面,净宽5.0m,净高3.8m,墙高1.3m。 | 全部利用 | / |
副斜井 | 斜长3547.7m+躲避硐7m;调车硐室54m;硐室5m,合计:3613.7m。井筒倾角5.5⁰,冻结段6⁰,半圆拱断面,净宽5.5m,净高4.55m,墙高1.8m。 | 全部利用 | / | ||
中央进风井 | 井筒深度373m+马头门14m,合计:387m。井筒断面直径7.5m,一次全深冻结法凿井设计,井壁结构采用双层钢筋混凝土井壁。 | 全部利用 | / | ||
中央回风井 | 井筒深度343m+马头门14m;井筒加高段5.5m;安全出口14.9m;风硐13.9m;防爆门基础1.5m,合计391.6m。井筒断面直径7.5m,一次全深冻结法凿井设计,井壁结构采用双层钢筋混凝土井壁。 | 全部利用 | / | ||
通风系统 | 通风机房、配电室及风道建筑面积2300m2。2台FBCDZ№36/2×800型防爆对旋轴流通风机,2台YBF710M1-10型矿用隔爆电动机,1套在线监测系统,4套高压变频器,水平风门2台,垂直风门2台等。 | 全部利用 | / | ||
选煤工程 | 准备车间 | 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784.85m2。内置201带式输送机1台,除铁器1台,203刮板输送机1台,204-206原煤分级筛2台,207手选带式输送机1台,211带式输送机1台;配电及控制系统1套。 | 全部利用 | / | |
主厂房 | 框架结构/网架屋面,建筑面积4466.8m2。内置301带式输送机1台,302带式输送机1台,304刮板输送机1台,3338带式输送机1台,339煤泥破碎机1台,340破碎机1台,341带式输送机1台,工艺管道;配电及控制系统1套。 | 全部利用 | / | ||
浓缩车间 | 框架结构/网架屋面,容量2224.23m3。内置601、602 NXZ-35R型浓缩机2台,603-606浓缩机底流泵4台,613、614絮凝剂添加系统2套等。 | 全部利用 | / | ||
储运系统 | 输送系统 | 井下运输 | 井下煤流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方式;矿井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 | 全部利用 | |
原煤厂内运输 | 采用全封闭式输送机栈桥。 | 全部利用 | / | ||
场外道路 | 新建3条场外道路。进场道路线路总长9.59km,采用城市道路一级标准。风井公路采用厂外二级公路标准,全长5km。爆破材料库道路按场外四级公路标准设计,线路全长0.41km。 | 全部利用 | / | ||
储存系统 | 原煤场 | 原煤仓2座;新增储量13万吨煤矸棚一座,煤矸棚平面尺寸90m×197.3m,网架顶部高度37.1m。 | 新增13万吨煤矸棚一座 | 已建成投入使用 | |
块煤仓 | 新建3座块煤仓,直径12m,高54.8m。总容积3500t×3。 | 全部利用 | / | ||
矸石仓 | 新建1座矸石仓,直径12m,高34.8m。容量为3000t。 | 全部利用 | / | ||
末煤仓 | 新建1座末煤仓,直径22m,高60m。容量为22000t。 | 全部利用 | / | ||
产品仓 | 新建2座产品仓,直径22m;高60m。容量为15000t×2。 | 全部利用 | / | ||
辅 助 生 产 系 统 | 矿井辅助设施 | 布置有联合建筑(含任务交代室、更衣室、浴室及矿灯房)、空气加热室、消防材料库、机电修理车间及综机库、器材库、油脂库、加油站等 | 全部利用 | / | |
灌浆系统 | 在风井场地设有灌浆站,处理后的井下排水由加压泵自井下水处理站调节沉淀池供至灌浆站,与电厂粉煤灰在泥浆搅拌池混合,经过混合搅拌的泥浆达到设计水土比后,经灌浆管道由回风立井重力供至井下进行灌浆灭火。 | 全部利用 | / | ||
矸石回填系统 | 运营期,井下矸石通过无轨脚轮车运至废弃巷道,不出井。 | 全部利用 | / | ||
选煤厂辅助设施 | 空压机房、介质库、煤样室、化验室及综合办公楼等 | 全部利用 | / | ||
公 用 工 程 | 行政、公共建筑 | 矿办公楼、餐厅、单身宿舍等 | 全部利用 | / | |
供水 | 生活饮用水来自工业场地水源井,取用第四系上更新统萨拉乌苏组孔隙潜水。井下消防洒水、选煤厂等生产补充水等采用处理后的矿井水和生活污水。 | 全部利用 | / | ||
排水 | 工业场地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进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和矿井水经处理后回用,矿井水回用后剩余水排入输干水综合利用管网进行综合利用。 | 全部利用 | / | ||
供电 | 本矿在矿井工业场地内建有110kv/10kV变电站一座,其二回110kV电源均引自昌汗界110kV,线路单回长约24.5km,正常工作时,两回电源同时运行。在井风井场地内建一座110/10kV变电站,其二回110kV电源均引自主副井场地110kV变电站,正常工作时,两回电源一用一备。 | 全部利用 | / | ||
供热 | (1)工业场地设置3台20t/h锅炉,运营期采用工业场地锅炉房和空气源热泵机房作为工业场地供热热源,规模:3×20t/h+1.4MW。锅炉房负担采暖季工业场地全部热负荷,采暖季根据负荷情况运行1~3台蒸汽锅炉,非采暖季停止运行。 (2)在风井场地通风机房西侧建设乏风热泵机房,作为风井场地供热热源,选用7台矿井回风热泵热水机组、20台矿井回风取热装置,以及配套的热水循环、定压系统,规模:8.2MW。矿井回风热泵负担风井场地全部热负荷,非采暖季停止运行。 | 全部利用 | / | ||
环保工程 | 废气治理 | 锅炉废气 | 工业场地3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配套布袋式除尘和氧化镁湿法脱硫、SNCR+SCR混合脱硝。锅炉房配套建设1根砖砌烟囱,高度65m,出口直径为2m。工业场地锅炉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 全部利用 | / |
储存粉尘 | 原煤及煤矸石全部采用密闭储存形式,原煤仓2座,块煤仓3座,产品仓3座,矸石仓1座。新增1座煤矸棚密闭储存。转载点机头机尾落料点处配置高压微雾抑尘+惯性降尘系统,煤矸棚内部配置两台固定式远程射雾器。 | 新增1座煤矸棚 | 已建成投入使用 | ||
输送扬尘 | 原煤输送全部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 在原煤输送皮带机头、配仓受料点、配仓卸料小车、叶轮给煤机、转运机头、机尾受料点等易起尘的运转点分别设置了“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或“湿式负压诱导+惯性沉降”措施。 | 全部利用 | / | ||
筛分准备车间 | 原煤筛分和破碎设备均设置在密闭厂房内,设置集尘罩和喷淋装置来抑制煤粉尘的产生量。 | 全部利用 | / | ||
废水治理 | 矿井 涌水 | 在现有2000m3/h矿井水处理站旁新建了1座矿井水深度处理站,处理规模24000m3/d,原处理站作为预处理使用,经处理后出水部分回用于选煤厂作为生产用水,剩余部分进入矿井水深度水处理站处理后统一排入榆阳区集中管网系统。 | 依托矿井水深度处理站 | 已建成运行 | |
生活 污水 | 工业场地东南部建有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MBR膜生物技术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2000m3/d,出水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灌溉和生活区冲厕等,不外排。 风井场地西北部建有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同样采用MBR膜生物技术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60m3/d,出水全部回用于风井场区内绿化灌溉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 全部利用 | 风井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暂未投入使用。 | ||
锅炉房沉灰水 | 工业场地锅炉房内建有1座循环水池,容积为96.8m3,锅炉烟气脱硫后的沉灰水进入循环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 全部利用 | / | ||
固废处置 | 煤矸石 | 掘进矸石全部充填井下巷道,不出井; 工业场地建有1座矸石仓和一座煤矸棚,用于临时储存洗选矸石; 煤矸石分选系统已建成投运,年处理矸石50万吨,分选出产品作为煤矸石制砖厂和制砂石系统的原料使用; 煤矸石制砖厂已建成投运,年处理矸石约57万吨; 矸石制砂石系统已建成,预计年处理矸石30万吨; 剩余矸石清运至榆林泰发祥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充填开采综合利用。 | 依托的矸石分选系统及矸石制砖厂已投入使用 矸石制砂系统已建成未投入使用。 | 矸石均合理利用 | |
煤泥 | 为确保煤泥的消纳,在工业场地内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10万吨/年煤泥浮选制有机肥装置。浮选装置年处理煤泥10万吨,浮选后的尾煤用于制有机肥,设计规模年产有机肥2万吨。现浮选车间已建成未运行,有机肥生产线尚未建设。 | 自行销售改为综合利用 | 煤泥浮选车间已建成未投入使用,有机肥生产线尚未建设。 | ||
机修车间危险废物 | 建有1座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全部利用 | / |
3.3.4新增工程概况
3.3.4.1煤矸棚
为提升原煤仓储缓冲能力,为开采原煤或矸石提供充足环保的存放场地,彻底解决现有原煤和矸石堆放在连续生产和环保要求无法解决的矛盾。在工业场地新建一座13万吨原煤(矸石)储煤棚,煤矸棚长×宽×高=197m×90m×49.6m,采用矩形储煤场网壳结构,可分区存储原煤和掘进矸石,将原煤缓冲时间可增加8.6d,总投资为XXX万元。
在原煤(矸石)储煤场上部及暗道的机头机尾落料点、犁式卸料器卸料点、给煤机落料点、原煤转载点机头机尾落料点处配置高压微雾抑尘+惯性降尘系统。在原煤(矸石)储煤场内部配置两台固定式远程射雾器(射程60m),用以抑制落煤塔扬尘。目前煤矸棚已建成投入使用。
3.3.4.2煤矸石分选系统
煤矸石制砖原料的发热量要求为400大卡,袁大滩选煤厂的煤矸石发热量为400~1100大卡。因此为降低煤矸石的发热量,要为煤矸石炉窑配备煤矸石分选系统,确保产品质量。配套煤矸石分选规模150万吨/年,日处理能力4545吨,小时处理能力284吨(生产制度:年330天,2班生产,日工作16小时)。采用跳汰分选工艺,分选水闭路循环不外排。其产品分案见表3.3-3,分选主要设备见表3.3-4。
表3.3-3 煤矸石分选产品方案表 单位:万t/a
产品名称 | 产量 | 占比(%) | 备注 |
制砂石用矸石 | 48 | 32 | 去往制砂石系统 |
制砖用矸石 | 90 | 60 | 去往制砖厂 |
煤泥 | 9 | 6 | 与洗煤厂煤泥一同处置 |
精煤 | 3 | 2 | 外售 |
表3.3-4 煤矸石分选主要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及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一、主洗系统 | ||||
101 | 筛下复合稳流三段式数控跳汰机MKST10-3型 | 1 | 台 | 国内最先进的筛下数控机。 |
102 | 自动排料系统 P=4kW×2 | 1 | 套 | 变频排料。 |
103 | 数控风箱及配件 | 1 | 套 | 自动控制系统。 |
104 | 数控电脑操作柜 | 1 | 套 | 液晶触屏,操作方便,人机完美对话。 |
105 | 中煤脱水斗子提升机T3260,P=11kW | 1 | 台 | 配备变频调速,链板及滑道采用16mm高锰钢,夹跑轮,均经过热处理。 |
106 | 中煤脱水斗子提升机T2540,P=7.5kW | 1 | 台 | 配备变频调速,链板及滑道采用14mm高锰钢,夹跑轮,均经过热处理。 |
107 | 罗茨风机,P=55kW,Q=53m3/分,P=39.2kPa | 1 | 台 | 章丘三牛鼓风机带消声器,风包。 |
108 | 螺杆风机,P=22kW | 1 | 台 | 天津金威 |
109 | 高压风包 | 1 | 台 | 太平洋承保 |
110 | ZKB1748型振动筛,F=8.16m2,P=2×7.5kW | 1 | 台 | 洗后精煤脱水,侧板为10mm国标锅炉板,不锈钢筛板,轴承为瓦轴NJ型,大兴电机。 |
111 | ZKBF1540型末煤筛,F=6m2,P=5.5kW×2 | 3 | 台 | 侧板高强锅炉板,聚乙烯筛板,大兴电机。 |
112 | 16型弧形脱水筛 | 1 | 台 | 8mm中板、不锈钢条缝板。 |
113 | TLL700型离心脱水机,P=37kW | 1 | 台 | 长河产品 |
二、原煤处理系统 | ||||
201 | K2给煤机Q=120-200t/h,P=5.5kW | 1 | 台 | 重型减速机,行程大,底板耐磨12mm中板 |
202 | 1540型矸石脱水筛,P=5.5kW×2 | 1 | 台 | 8mm锅炉板,NJ型瓦轴,不锈钢筛板,大兴电机。 |
203 | 1540型原煤分级筛,P=5.5kW | 1 | 台 | 8mm锅炉板,NJ型瓦轴,编筋筛网大兴电机。 |
204 | HC60型环锤破碎机,P=30kW | 1 | 台 | 长河产品 |
205 | ZZL600除铁器 | 1 | 台 | 临沂 |
三、浓缩系统 | ||||
301 | 深锥高效浓缩机Φ10000mm | 1 | 台 | 该设备浓缩效果好,高效节能,锥体为8mm直体为6mm中板 |
302 | 浓缩机平台 | 1 | 套 | 10#槽钢3.5#花纹板 |
303 | 絮凝剂搅拌桶P=0.75kW | 2 | 台 | 长河产品 |
四、压滤系统 | ||||
401 | SMZ400-1500型压滤机, P=7.5kW | 1 | 台 | |
五、水循环系统 | ||||
501 | 潜污泵Q=400m3/h H=15m P=30kW | 2 | 台 | |
502 | 压滤机入料泵Q=260m3/h H=73m P=75kW | 1 | 台 | |
六、皮带输送系统 | ||||
601 | 原煤上料皮带输送机B=800mm约50米长 | |||
602 | 精煤皮带输送机B=650mm 约50米长 |
3.3.4.3矸石制砂系统
根据《袁大滩煤矿固废综合利用总体规划方案》,为有序平稳消纳煤矸石,袁大滩煤矿在风井场地内建设一套煤矸石制砂石系统,总投资约XXX万元。煤矸石制砂石规模15万吨/年,制砂石小时处理量为60吨。采用两段破碎两段筛分湿法制砂工艺,产品有25~10mm,10~5mm的石子和4.75~0mm的砂,主要设备见表3.3-5。现该系统已建成未运行。
3.3-5 制砂石主要工艺设备选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 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反击破 | HC139,Q=50-80t/h,P=55-75kw | 1 | 台 | 一破 |
2 | 振动筛 | 3YK1860,Q >50t/h,三层筛网25mm,10mm,5mm,筛面倾角20°,P=18.5kW。 | 1 | 台 | 一筛 |
3 | 制砂机 | VC730M,Q=135~200t/h,P=220kW | 1 | 台 | 二破 |
4 | 振动筛 | YK2460,Q=200~300t/h,18.5kW | 1 | 台 | 二筛 |
5 | 洗砂机 | XS2615,Q=80~100t/h,洗水量100~200m³/h,回收粒>250微米, P=5.5kW | 1 | 套 | 细砂脱水回收一体机 |
水力旋流器 | Φ300mm,Q=60~120m³/h,P=0.1~0.2Mpa | ||||
水泵 | Q=60~120m³/h,H=20m,P=7.5kW | ||||
高频筛 | ZKJ1530,Q=50~80t/h筛孔0.25mm,耐磨聚氨酯筛网,P=3×2kW | ||||
6 | 带式输送机 | 总功率P=100kw。 | 9 | 台 |
3.3.4.4煤泥浮选制有机肥
袁大滩选煤厂年产煤泥约10万吨,目前煤泥全部外售。根据《袁大滩煤矿固废综合利用总体规划方案》,为确保煤泥的消纳,矿方在工业场地内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10万吨/年煤泥浮选制有机肥系统。浮选装置年处理煤泥10万吨,浮选后的尾煤用于制有机肥,设计年产有机肥规模2万吨,总投资XXX万元。现浮选车间已建成未运行,有机肥生产线尚未建设。
(1)煤泥浮选
袁大滩煤矿采用煤泥表面改质+射流微泡浮选+压滤的工艺流程,工艺流程图如图所示,浮选精煤与现选煤系统精煤一同外售,尾煤送至有机肥生产线用于制备有机肥。
①袁大滩煤泥的性质
袁大滩煤泥的粒度组成和密度组成如表3.3-6,表3.3-7所示。
表3.3-6 煤泥筛分试验结果记录表
粒级/mm | 重量/g | 产率/% | 灰分/% | 筛上累计/% | 筛下累计/% | ||
产率 | 灰分 | 产率 | 灰分 | ||||
+0.50 | 0.12 | 0.04 | 8.64 | 0.04 | 8.64 | 100.00 | 36.47 |
0.50~0.25 | 0.63 | 0.20 | 7.82 | 0.23 | 7.95 | 99.96 | 36.48 |
0.25~0.125 | 7.84 | 2.45 | 4.64 | 2.69 | 4.93 | 99.77 | 36.54 |
0.125~0.075 | 31.83 | 9.96 | 5.08 | 12.64 | 5.05 | 97.31 | 37.34 |
0.075~0.045 | 35.31 | 11.05 | 9.28 | 23.69 | 7.02 | 87.36 | 41.02 |
-0.045 | 243.93 | 76.31 | 45.61 | 100.00 | 36.47 | 76.31 | 45.61 |
合计 | 319.66 | 100.00 | 36.47 |
表3.3-7 袁大滩煤泥浮沉试验结果
密度级/kg·L-1 | 重量/g | 产率/% | 灰分/% | 浮物累计/% | 沉物累计/% | ||
产率 | 灰分 | 产率 | 灰分 | ||||
-1.3 | 1.89 | 3.29 | 3.87 | 3.29 | 3.87 | 100.00 | 37.14 |
1.3-1.4 | 4.72 | 8.21 | 7.76 | 11.50 | 6.65 | 96.71 | 38.27 |
1.4-1.5 | 4.59 | 7.98 | 12.25 | 19.48 | 8.94 | 88.50 | 41.10 |
1.5-1.6 | 6.28 | 10.92 | 17.52 | 30.41 | 12.02 | 80.52 | 43.96 |
1.6-1.8 | 18.08 | 31.45 | 32.85 | 61.85 | 22.61 | 69.59 | 48.11 |
+1.8 | 21.93 | 38.15 | 60.69 | 100.00 | 37.14 | 38.15 | 60.69 |
合计 | 57.49 | 100.00 | 37.14 |
根据煤泥浮沉资料可知,当精煤灰分为12.02%时,理论产率为30.41%,初步判断,将煤泥分选后,可选出部分高发热量精煤,同时得到高灰分的尾煤,即一部分用于制有机肥的低发热量煤泥。
②煤泥浮选主要工艺设备
袁大滩煤泥浮选工程规模为10万吨/年。工作制度与选煤厂相同,年工作330d,两班生产一班检修,每天生产16h。煤泥浮选工程设计规模小时处理量为18.9t,按入浮浓度80g/L计算,小时通过矿浆量为236m3/h。煤泥浮选主要设备选型如表3.3-8所示。
表3.3-8 煤泥浮选主要设备选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特征 | 数量 | 备注 |
1 | 表面改质机 | ZMBG2000-00 φ2000 | 1 | |
2 | 射流微泡浮选机 | ZMSF2000,柱体直径2000mm;入料浓度:60~100g/L | 1 | (两台,一粗一扫) |
3 | 射流微泡浮选机(精选) | WPF2500,柱体直径1500mm;m3/h,入料浓度:40~130g/L | 1 | 预留 |
4 | 穿流压滤机 | ZCCA-16-100-30,面积300m2进料压力0.4-0.8Mpa | 2 |
(2)煤泥制有机肥
袁大滩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经相关单位检测,煤泥富含有机质、腐殖酸及中微量元素,煤泥的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是生产生物有机肥的理想原料。为彻底在源头减量化煤泥,综合考虑煤泥的资源化利用途径,规划煤泥制有机肥规模2万吨/年。
我国生物有机肥现行标准为NY848-2012,主要技术指标与袁大滩煤矿产品检测值对比见表3.3-9。
表3.3-9 袁大滩煤泥与有机肥标准对比表
指标 商品 | 生物有机肥 | 煤泥检测值 | 符合性判定 |
有机质 | ≥40% | 79.9 | 符合 |
有效活菌数 | ≥0.2亿/克 | --- | --- |
水分 | ≤30% | --- | --- |
pH | 5.5—8.5 | 6.2 | 符合 |
粪大肠菌群数 | ≤100 | 0 | 符合 |
蛔虫卵死亡率 | ≥95% | 100 | 符合 |
有效期 | ≥6个月 | --- | --- |
总砷 | ≤15mg/kg | 11mg/kg | 符合 |
总铬 | ≤150mg/kg | 33mg/kg | 符合 |
总铅 | ≤50mg/kg | 21mg/kg | 符合 |
总汞 | ≤2mg/kg | 0.1mg/kg | 符合 |
总镉 | ≤3mg/kg | 0.1mg/kg | 符合 |
由上表看出,袁大滩煤泥检测指标均符合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是理想的生物有机肥原料。以煤泥为有机物料生产生物有机肥,煤泥占原料92%,豆粕、菌剂等辅料占8%,煤泥制有机肥主要设备见表3.3-10。
表3.3-10 设备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功率/材质 | 单位 | 数量 |
1 | 强力搅拌器 | 40.5 | 台 | 1 |
2 | 搅拌器存储料仓 | 235 | 台 | 1 |
3 | 菌剂罐 | 1KW | 台 | 1 |
4 | 造粒机 | 49KW | 台 | 1 |
5 | 抛圆机 | 11KW | 台 | 1 |
6 | 存储料仓 | 5.5KW | 台 | 1 |
7 | 筛分机 | 26KW | 台 | 1 |
8 | 打包机 | 10KW | 台 | 1 |
9 | 码垛机器人 | 20KW | 台 | 1 |
10 | 皮带机 |
3.3.5产品方案及流向
产品方案及流向基本维持现状。原煤经选煤厂洗选,分为200~100mm大块、100~13mm中块、精煤和矸石。供附近电厂的燃料煤、民用燃料、附近工业园区煤化工项目、半焦炭煤等,全部外运。洗选矸石目前部分用于砖厂制砖,剩余的运往榆林泰发祥矿业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矸石制砂石工程建成后用于制砖和制砂石。
3.3.6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及占地
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及占地基本维持现状。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袁大滩井田内,地面总布置见附图8。本次增建的煤矸棚和煤泥浮选制有机肥系统均位于现有工业场地内,煤矸石分选系统和矸石制砂石系统位于风井场地内,实施后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9。
本次产能核定工程无新增占地面积。
3.3.7井田境界及资源概况
3.3.7.1井田境界
根据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袁大滩煤矿井田南北宽约12~15km,东西长约14km,面积约161.99km2。采矿证范围由118个拐点圈定,其中外围面积由8个拐点连线圈定,井田境界较验收阶段无变化。袁大滩井田范围外围拐点坐标见表3.3-11。
表3.3-11 袁大滩井田外围境界拐点坐标一览表
序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序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m) | Y(m) | X(m) | Y(m) | ||
1 | 4249934.5335 | 37373936.6565 | 5 | 4237469.5281 | 37371979.7078 |
2 | 4249933.5004 | 37362548.6232 | 6 | 4239208.5503 | 37371979.7172 |
3 | 4234295.5206 | 37362549.6697 | 7 | 4241790.5697 | 37376534.7217 |
4 | 4237068.5454 | 37368287.6490 | 8 | 4244221.6501 | 37376277.7525 |
3.3.7.2井田资源概况
根据2022年2月袁大滩煤矿编制的《陕西省榆林市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袁大滩煤矿2021年储量年报》,截止2021年12月31日,查明资源量110868.3万t,采动量1195.6万t,矿井保有资源量109672.7万t,其中:探明资源量(TM)24000.6万t,控制资源量(KZ)25490.1万t,推断资源量(TD)60182.0万t。
根据煤矿提供的“矿井储量情况说明”,并经现场核实,截止2021年底,保有资源量1096.73Mt,剩余可采储量543.81Mt,按煤矿拟核增后的800万t/a生产能力计算,矿井剩余服务年限52.3a。
截止2021年底矿井资源储量数据详见表3.3-12。
3.3.8劳动定员、工作制度及建设计划
工作制度:矿井年工作日为330d,每天四班作业,其中三班生产,一班检修,每班工作6h,每日净提升时间为18h。选煤厂年工作日为330d,每天三班作业,其中两班生产,一班检修,每班工作8h。劳动定员:1501人。
项目2023年1月开工,建设周期为12个月。
表3.3-12 矿井截止2021年底资源储量数据 单位:万t
煤层 编号 | 以往采动量 | 2021年采动量 | 保有资源量 | 累计查明资源量 | 保有储量 | 可采储量 | ||||||||||
采空 | 采出 | 损失 | 小计 | 探明 | 控制 | 推断 | 小计 | 探明 | 控制 | 推断 | 小计 | 证实 | 可信 | 小计 | ||
探明(TM) | 探明(TM) | 探明(TM) | (TM) | (KZ) | (TD) | (TM) | (KZ) | (TD) | (ZS) | (KX) | ||||||
2 | 130.5 | 441.4 | 74.9 | 516.3 | 8355.9 | 6202.0 | 6251.8 | 20809.7 | 9551.5 | 6202.0 | 6251.8 | 22005.3 | 7123.2 | 5414.9 | 12538.1 | 11456.2 |
3-1 | 894.3 | 3013.6 | 13372.4 | 17280.3 | 894.3 | 3013.6 | 13372.4 | 17280.3 | 724.5 | 2443.1 | 3167.6 | 9662.0 | ||||
4-2 | 8124 | 9935.1 | 17229.3 | 35288.4 | 8124 | 9935.1 | 17229.3 | 35288.4 | 6316 | 6890.9 | 13206.9 | 19254.0 | ||||
5 | 6626.4 | 6339.5 | 9596.2 | 22562.1 | 6626.4 | 6339.5 | 9596.2 | 22562.1 | 5100.3 | 4814.1 | 9914.4 | 11718.0 | ||||
7 | 3789 | 3789.0 | 3789.0 | 3789 | 387.0 | |||||||||||
8 | 1896.3 | 1896.3 | 1896.3 | 1896.3 | 392.0 | |||||||||||
9 | 8046.9 | 8046.9 | 8046.9 | 8046.9 | 1512.0 | |||||||||||
小计 | 130.5 | 441.4 | 74.9 | 516.3 | 24000.6 | 25490.1 | 60182.0 | 109672.7 | 25196.2 | 25490.1 | 60182.0 | 110868.3 | 19264.0 | 19563.0 | 38827.0 | 54381.2 |
3.4依托工程概况
3.4.1矿井水深度处理站
为解决煤矿原有矿井水预处理站出水中含盐量较高的问题,在风井场地建设了1座矿井水深度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1500m3/h,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处理规模1000m3/h,二期处理规模500m3/h,一期已建成运行。深度处理工艺分为四段,依次是预浓缩、脱稳浓缩、深度浓缩及蒸发干燥四个工艺段。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3.4.2煤矸石制砖厂
2020年10月,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在袁大滩煤矿风井场地内投资XXX万元建设了一座年产2.4亿块煤矸石烧结砖厂,砖厂占地约35亩,建设了2条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年消耗煤矸石约57万吨。该项目委托西安沣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于2020年取得了环评批复。现已进入试生产环节,正在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4 工程分析
4.1原有5Mt/a工程分析
4.1.1矿井工程
(1)矿井开拓方式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矿井共有四条井筒,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进风立井和回风立井。主斜井、副斜井布置在工业场地内,进风立井、回风立井布置在风井场地内。
(2)水平划分及标高
矿井采用多水平开拓全井田,按煤层共划分为三个水平,其中:2号煤层划为一水平,水平标高﹢890m,水平大巷布置在2号煤层中;3-1、4-2煤层划为二水平,水平标高﹢785m,水平大巷布置在4-2煤层中;5号、7号、8号、9号煤层划为三水平,水平标高﹢700m,水平大巷布置在5号煤层中。目前矿井开采一水平2号煤层。
(3)盘区划分及接续
全井田共划分17个盘区。一水平共划分为3个盘区,即2号煤112、122、132盘区;二水平共划分为8个盘区,其中:3-1煤划分为4个盘区,即213、223、233、243盘区,4-2煤划分为4个盘区,即214、224、234、244盘区;三水平共划分为6个盘区,其中:5号煤划分为3个盘区,即315、325、335盘区,7号煤划分为1个盘区,即317盘区,8号煤划分为1个盘区,即318盘区,9号煤划分为1个盘区,即319盘区。
盘区开采顺序依次为112盘区→122盘区→132盘区→213盘区→223盘区→214盘区→224盘区→244盘区→315盘区→317盘区→112盘区→122盘区→213盘区→223盘区→233盘区→243盘区→234盘区→335盘区→318盘区→319盘区→325盘区。目前生产盘区为一水平112盘区,开采2号煤层。
(4)采煤工艺及采煤方法
根据本井田的地质条件、煤层赋存特征,矿井生产建设规模以及现阶段矿井开采设备装备情况,初期开采的2煤采用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中厚煤层一次采全高综采工艺。矿井后期开采二水平3-1、4-2号煤,三水平5、7、8、9号煤层,其中4-2煤可采厚度0.80~2.33m,平均煤层厚度1.70m,5号煤层可采厚度0.80~2.04m,平均煤层厚度1.37m,采用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中厚煤层一次采全高工艺。
(5)大巷布置及运输
主斜井、副斜井见煤后东西方向布置三条一水平大巷,分别为2号煤主运大巷、2号煤辅运大巷和2号煤回风大巷,大巷中心距40m,水平大巷两侧煤柱宽度各留80m。一水平大巷布置在2号煤层中,一水平大巷兼作112盘区巷。
井下2号煤布置两个综采工作面,各工作面采用刮板输送机运输,转载机转载,工作面胶运巷、主运大巷、主斜井均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其煤流线路为:11203综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工作面胶运巷可伸缩带式输送机→2号煤主运大巷带式输送机→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地面。11206综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工作面胶运巷可伸缩带式输送机→2号煤主运大巷带式输送机→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地面。
掘进煤经刮板输送机、转载带式输送机汇入主煤流。
(6)井下排水
矿井目前开采2号煤层。井下设有中央水泵房、112盘区水泵房和抗灾潜水泵房。2号煤层北翼生产区及采空区涌水汇集于112盘区泵房水仓,由112盘区水泵房排水系统排至中央水泵房水仓;2号煤层南翼生产区及采空区涌水直接排至中央水泵房水仓。最后井下全部涌水由中央水泵房排水系统排至地面。
(7)井下开采
2020年实际生产天数330天,年产量487.3万t,其中回采煤量459.0万t、掘进煤量28.3万t。2021年实际生产天数330天,年产量557.0万t,其中回采煤量527.8万t、掘进煤量29.2万t。
煤矿现阶段共开采2号煤112盘区的5个工作面,分别是11201、11202、11203、11204、11206工作面,其中11201、11202、11204工作面已开采完,11203、11206正在开采,形成采空区面积约4.81km2。
4.1.2选煤工艺流程
选煤厂方法:200-13mm重介浅槽分选、-13mm末煤直接作为末煤产品上末煤储煤场储存,+200mm特大块煤经检查性手选后破碎至-200mm以下,然后与200~13mm块煤一起进入主洗系统,手选杂物排弃。详细流程如下:
(1)原煤准备系统
矿井来的原煤经双层香蕉筛分级,香蕉筛上层筛孔为φ200mm;下层筛孔为φ13mm,原煤被筛分成+200mm、200~13mm、-13mm三级产品。
(2)主洗系统
进入主洗系统的块原煤(200~13mm)先进行Φ3mm脱泥,脱除的-3mm末煤直接进入煤泥水处理系统中;脱泥后的块煤进入重介浅槽分选;分选出的精煤用固定筛一次脱介脱水、脱介筛二次分级脱介脱水,筛下-30mm以下的小块精煤经离心脱水后掺入最终精煤产品中,离心机离心液则进入煤泥水处理系统。+30mm以上的块精煤可以直接作为最终精煤产品,分选后的矸石,经脱介后作为最终产品被运至矸石仓。
(3)介质回收流程
精煤固定筛的合格介质一部分进入合格介质桶,一部分分流进入稀介系统;脱介筛的合格介质直接进入合格介质桶;矸石脱介筛的合格介质全部进入合介桶;分流的合介及稀介质经过磁选净化后,精矿进入合介桶循环使用,尾矿一部分作为脱泥筛的冲水一部分进入煤泥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净化。
(4)煤泥水流程
-3mm脱泥后的筛下水、精煤离心机离心液,经浓缩旋流器+弧形筛+煤泥离心机脱水后掺入末煤产品;浓缩旋流器溢流、弧形筛筛下水、煤泥离心机的离心液等所有煤泥水进浓缩机浓缩后,进入快开隔膜压滤机脱水回收,回收的煤泥可以掺入末煤产品中。浓缩机溢流作为循环水使用。
所有跑冒滴漏水和打扫卫生水有主厂房集水池收集后进入煤泥水系统回收处理。煤泥水回收系统完全达到了煤泥厂内回收,洗水一级闭路循环的要求。
4.1.3主要设备选型
袁大滩矿井主要设备见表2.3-3,选煤厂主要设备选型见表2.3-5。
表2.3-3 矿井主要设备一览
工作范围 | 设备名称 | 型号 | 主要技术特征 | |
提升设备 | 主斜井 | 带式输送机 | / | 主斜井带式输送机输送量Q=2500t/h。带宽B=1600mm、速度V=4.0m/s,倾角α=14机长L=1300m |
副斜井 | 无轨胶轮车 | / | 井下防爆低污染柴油机无轨胶轮车49辆 | |
连采工作面 | 连续采煤机 | 久益12CM12B | 采高1.55~3.68m,1140V、N=545kW 采高2.6~4.6m,1140V、N=621kW | |
通风设备 | 轴流式通风机 | FBCDZ-10-№36A型 | FBCDZ-10-№36A型矿井轴流式通风机2台,1台工作,1台备用。配矿用隔爆变频异步电动机 | |
压缩空气设备 | 空气压缩机 | SA250A型 | 3台, 2台工作,1台备用 | |
排水设备 | 矿用耐磨多级离心式水泵 | MD720-60×6型 | 8台,4台工作,3台备用,1台检修。每台水泵配YB710S2—4型隔爆电动机1台 |
表2.3-5 选煤厂主要设备选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特征 | 入料量 t/h或m3/h | 单位处理量t/h 或m3/h | 选用台数 | 备注 |
1 | 原煤分级筛 | 3.6×8.5m单层香蕉筛,F=30.6m2,上层筛孔φ200mm;下层筛孔φ13mm, | 947 | 550 | 2 | 引进 |
2 | 特大块原煤破碎机 | 分级式破碎机625,最大入料粒度500mm,出料粒度-200(-150)mm | 100 | 300 | 1 | 引进 |
3 | 块煤脱泥筛 | 单层直线筛2.4×4.8m,F=11.52m2,筛孔φ3mm | 554 | 350 | 2 | 进口组装 |
4 | 重介分选槽 | B=6.7m,入选粒度200(150)~13mm,Q=650t/h | 525 | 650 | 1 | 引进 |
5 | 精煤脱介筛 | 3.6×7.3m双层香蕉筛,上层筛孔φ30mm,分级段筛孔φ1mm | 391 | 460 | 1 | 引进 |
6 | 矸石脱介筛 | 2.4×6.1m单层香蕉筛,F=14.64m2,筛孔φ1mm,Q=250t/h | 114 | 250 | 1 | 引进 |
7 | 块精煤破碎机 | Q≥400t/h,入选粒度200(150)~13mm,出料粒度-50(80)mm可调,限上率<=5% | 357 | 450 | 1 | |
8 | 末精煤离心脱水机 | 卧式φ1400mm,入料粒度-13mm,产品外在水分5%~6%,筛网0.5mm | 34 | 60 | 1 | 引进 |
9 | 磁选机 | φ1219×2972,湿式,单滚筒 | 1006 | 650 | 2 | 引进 |
10 | 浓缩分级旋流器组 | φ500×8,Q=600m3/h,入料粒度3-0mm, | 546 | 700 | 1 | |
11 | 煤泥离心机 | 卧式φ1200mm,入料粒度0~30mm,筛网尺寸:0.5mm | 24 | 20 | 2 | 引进 |
12 | 压滤机 | 快开式隔膜压滤机,F=500m2 | 115 | 40 | 4 | |
13 | 浓缩机 | 高效浓缩机,φ35m | 531 | 1884 | 2 | 一台事故 |
14 | 仓上分级筛 | 3.0×6.1m双层香蕉筛,上层筛孔φ80mm,下层筛孔φ30mm | 391 | 1200 | 1 | 进口组装 |
15 | 装车系统 | 快速定量装车系统,单轨单斗 | 1 | |||
16 | 汽车装车系统 | 2 |
4.1.4给排水
①水源及供水系统
生活用水水源在矿井工业场地附近就近打井取用第四系上更新统萨拉乌苏组孔隙潜水。在水源地设管井(深井式取水泵站)三口(二用一备),单井取水量为600m3/d,水源总供水量为1200m3/d。
②排水系统
厂内雨水采用雨污分流,场内排水由地表排水和道路排水结合汇入排水沟内,排至场外。实际在工业场地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容积分别为1042m3,在风井场地建有2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均为150m3。暂存的初期雨水上层清水泵入洒水车内直接洒水降尘,不外排,
验收调查阶段矿井水实际涌水量约为16000m3/d。风井场区内新建有1座矿井水处理站,采用高效旋流水处理系统,总处理能力为2000m3/h。处理后出水约9160m3回用于洗煤厂补水、井下消防洒水、道路洒水降尘、绿化灌溉、降尘喷雾等,剩余约6840m3排至小纪汗林场作为生态补水。生活污水处理后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非采暖季回用于地面绿化,采暖季回用于洗煤厂补充用水。
4.1.5采暖、供热
工业场地锅炉房内保留3台20t/h锅炉,运营期采用工业场地锅炉房和空气源热泵机房作为工业场地供热热源,规模:3×20t/h+1.4MW。锅炉房负担采暖季工业场地全部热负荷,采暖季根据负荷情况运行1~3台蒸汽锅炉,非采暖季停止运行。锅炉烟气处理采用布袋式除尘器除尘+氧化镁湿法脱硫+“SNCR-SCR”法脱硝;同时在锅炉房西侧新建一空气源热泵机房。新建的空气源热泵机房负担洗浴用热负荷,仅在非采暖季运行。
在风井场地通风机房西侧新建乏风热泵机房,作为风井场地供热热源,选用7台矿井回风热泵热水机组、20台矿井回风取热装置,以及配套的热水循环、定压系统,规模:8.2MW。矿井回风热泵负担风井场地全部热负荷,非采暖季停止运行。
4.1.6供电
矿井工业场地内设有110kv/10kV变电站一座,其二回110kV电源均引自昌汗界110kV,线路单回长约24.5km,正常工作时,两回电源同时运行。在井风井场地内建一座110/10kV变电站,其二回110kV电源均引自主副井场地110kV变电站,正常工作时,两回电源一用一备。
4.2核增8Mt/a工程分析
袁大滩煤矿井田面积161.99km2,共由118个拐点圈定,开采方式为井工开采。与原5Mt/a 工程相比,井田范围不变,开拓方式不变,主要生产设备和生产系统都不变,利用原设计考虑的设备和系统富裕产能、生产能力由5Mt/a增至8Mt/a。本次生产能力核定仅增设煤矸棚、建设煤矸石分选系统、矸石制砂石综合利用系统、煤泥浮选制有机肥工程。因此,矿井地面生产系统、矿井通风、选煤工艺及主要设备选型、采暖、供热、供电、道路均与5Mt/a工程相同,主要为增设了环保工程。
4.2.1井田开拓及开采
开采方式及采区划分均与原5Mt/a工程相同,采区开采顺序依次为112盘区→122盘区→132盘区→213盘区→223盘区→214盘区→224盘区→244盘区→315盘区→317盘区→112盘区→122盘区→213盘区→223盘区→233盘区→243盘区→234盘区→335盘区→318盘区→319盘区→325盘区。
4.2.2煤矸石分选系统
(1)工艺流程
煤矸石分选工艺如图3所示。首先将煤矸石进行50mm筛分,筛上物破碎后与筛下物一起进入跳汰机分选。低热值矸石经过斗提一次脱水、直线振动筛二次脱水,确保水分在12%以内。跳汰溢流为发热量相对较高的矸石,经固定筛一次脱水,直线筛二次脱水后成为副产品。并一次固定筛、二次直线筛的筛下水进行截粗离心脱水。
图3 煤矸石分选工艺流程图
(2)产污环节
该系统生产过程中产污环节主要为煤矸石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破碎机、筛分机、跳汰机、脱水机、振动筛、浓缩机、压滤机等生产设施产生的噪声;分选后产生的煤泥运至工业场地煤泥浮选制有机肥系统作为原料使用。分选过程中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工作人员为袁大滩煤矿内部调整,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
4.2.3矸石制砂石系统
(1)工艺流程
首先,分选后高纯度的煤矸石经过反击式破碎机破碎,破碎后物料进入三层圆振筛筛分,筛上的大块矸石返回破碎机进行破碎,筛下进入制砂机,制砂机排料进行检查筛分,确保砂的粒度上限。筛下物进入洗砂脱水回收一体机脱泥,最终出精品机制砂。产生的煤泥水与煤矸石分选的煤泥水合并处理。矸石制砂石工艺流程如图所示。
(2)产污环节
该系统生产过程中产污环节主要为煤矸石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洗砂机、振动筛、浓缩机、压滤机等生产设施产生的噪声;洗砂过程中产生的细煤泥送至工业场地煤泥处理系统综合利用。洗砂过程中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工作人员为袁大滩煤矿内部调整,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
4.2.4煤泥浮选制有机肥系统
1、煤泥浮选工艺
(1)工艺流程
借鉴南梁煤泥浮选工程,袁大滩煤矿采用煤泥表面改质+射流微泡浮选+压滤的工艺流程,工艺原则流程图如图8所示。
图8 煤泥浮选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1+1二段串联形式布置,可根据入浮煤泥性质和产品质量要求灵活布置和调整。同时预留有精煤二次浮选环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于大部分中等易浮及较难浮煤泥,采用1+1二段串联形式布置,一段溢流出低灰精煤,一段底流入二段扫选,二段溢流出高灰精煤,一、二段溢流精煤混合作最终精煤,二段底流作最终尾矿。对于特难浮煤泥(指入浮煤泥<200目含量达90%以上,灰分达40%以上﹚,可采用1+1二段串联形式布置,一段溢流出高灰精煤,一段底流出最终尾矿,一段溢流入二段进行精选,二段溢流出最终精煤,二段底流返回一段入料进行循环。对特易浮煤泥,可采用单独一段形式布置,溢流出最终精煤,底流出最终尾矿。
(2)产污环节
煤泥浮选为湿式作业,因此不产生粉尘;浮选废水综循环利用不外排,因此无废水产生。浮选工序仅有浮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浮选出的尾矿进入有机肥工序作为原料使用。
2、煤泥制有机肥工艺
(1)工艺流程
采用铲车将满足要求的煤泥、煤粉装入不同煤斗,煤斗下部配置带有计量功能的螺旋输送机可根据比例将煤泥、煤粉给至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将煤泥、煤粉一起运入强力混合机进行充分搅拌混合,在此还会人工添加一定比例的菌种进行充分混合。强力混合机排出的原料运至原料煤斗,煤斗缓冲后的原料直接进入造粒机内,经过高温对撞等造粒形式造出基本符合粒度要求的化肥颗粒。化肥颗粒由带式输送机运至修圆机。修圆机对颗粒进行修圆抛光,成品化肥的颗粒由带式输送机直接运至颗粒分拣机,颗粒分拣机经过两层筛板的筛分,分别筛出5mm以上、2-5mm、2mm以下的化肥颗粒,其中5mm以上,2mm以下为废品化肥颗粒,需要经过转载至带式输送机尾部后,再次进入强力混合机,二次进行混合。另外,2-5mm的符合粒度要求的颗粒运至颗粒晾晒场,进行晾晒。晾晒满足要求后,再进行装袋打包。
(2)产污环节
配料、搅拌混合、造粒、筛分过程中产生粉尘、晾晒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4.2.5给排水
①水源及供水系统
供水水源及供水系统不发生变化,与原5Mt/a工程相同。
②污废水处理方案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与原5Mt/a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相同。工业场地东南部建有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MBR膜生物技术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2000m3/d;风井场地西北部建有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同样采用MBR膜生物技术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60m3/d。
矿井水处理系统:将原有矿井水处理站作为预处理站使用,依托增建的一座矿井水深度处理站。预处理站采用高效旋流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主要为脱盐水站,工艺分为四段,依次是预浓缩、脱稳浓缩、深度浓缩及蒸发干燥。
(4)水量平衡分析
与原5Mt/a工程相比,产能核增后用水增加的有:降尘系统用水、栈桥冲洗用水、煤矸石分选用水、煤泥浮选用水、选煤厂洗选补充用水量增加,车辆冲洗用水量增加。去向方面,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后,达标废水回用于井下生产消防、灌浆、沉陷区绿化复垦、道路洒水、车辆清洗、工业场地降尘、栈桥冲洗、矸石分选、煤泥浮选、选煤厂补水等,多余部分纳入榆阳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管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选煤厂洗选、降尘和工业场地绿化。项目运行期供排水平衡见图3.2-1。
4.3污染源及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4.3.1原有5Mt/a工程污染源
4.3.1.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锅炉燃烧后排出的烟尘、SO2、NO2,原煤筛分、破碎、输送、装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煤粉尘,食堂油烟、道路交通运输扬尘。
(1)锅炉废气
工业场地3台20t/h蒸汽供热锅炉配套布袋式除尘器,氧化镁湿法脱硫塔,SNCR+SCR混合脱硝装置。
验收监测期间运行的2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运行稳定。锅炉排放烟气验收标准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锅炉烟囱烟气排口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验收标准限值,实现达标排放。
(2)工业场地粉尘
验收阶段本项目原煤及煤矸石全部采用筒仓密闭储存方式,工业场地内新建原煤仓2座、块煤仓3座、产品仓3座及矸石仓1座。项目原煤输送全部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在原煤输送皮带机头、配仓受料点、配仓卸料小车、叶轮给煤机、转运机头、机尾受料点等易起尘的运转点分别设置了“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或“湿式负压诱导+惯性沉降”措施。原煤筛分和破碎设备均设置在密闭厂房内,同时采取设置集尘罩和喷淋装置来抑制作业过程的煤粉尘的产生量。本项目具体安装位置及数量详见表4.3-1。
表4.3-1 原煤输送系统抑尘装置统计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安装位置 |
1 | 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 | HCW-J4/D2+HBGC12-16/3×1 | 1 | 套 | 原煤仓顶层 |
2 | 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 | HCW-JL2/2+HBGC6-14/3×1 | 4 | 套 | 原煤仓顶层 |
3 | 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 | HCW-J4/D2+HBGC12-14/3×1 | 2 | 套 | 原煤仓顶层 |
4 | 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 | HCW-G4/1+HBGC-G12×q | 12 | 套 | 原煤仓底 |
5 | 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 | HCW-J3/D2+HBGC12-12/3×1 | 1 | 套 | 准备车间第一层 |
6 | 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 | HCW-B12+BY-GZ/B12 | 1 | 套 | 准备车间第一层 |
7 | 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 | HCW-S10+HBGC-S27×z | 3 | 套 | 准备车间第二层 |
8 | 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 | HCW-L3+HBGC6-12/3×1 | 3 | 套 | 准备车间第二层 |
9 | 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 | HCW-C4+HBGC-C×y | 1 | 套 | 准备车间第三层 |
10 | 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 | HCW-L3/D2+HBGC6-08/3×1 | 1 | 套 | 准备车间第四层 |
11 | 湿式负压诱导+惯性沉降 | HBY-S230X+HBGC6-10/3×1 | 5 | 台 | 准备车间第一层4台,原煤仓顶层1台, |
12 | 湿式负压诱导+惯性沉降 | HBY-S230X+HBGC6-14/3×1 | 2 | 台 | 主场房一层1台,主厂房三层1台 |
13 | 湿式负压诱导+惯性沉降 | HBY-S230X+HBGC6-12/3×1 | 1 | 台 | 块煤仓顶第一层 |
14 | 湿式负压诱导+惯性沉降 | HBY-S230X+HBGC6-S | 1 | 台 | 块煤仓顶第二层 |
15 | 湿式负压诱导+惯性沉降 | HBY-S120X+HBGC6-12/3×1 | 1 | 台 | 块煤仓顶第三层 |
根据监测结果,工业场地上风向对照点颗粒物排放浓度0.640~0.788mg/Nm3,下风向周边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640~0.762g/Nm3。风井场地上风向对照点颗粒物排放浓度0.625~0.683mg/Nm3,下风向周边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733~0.788mg/Nm3。
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无组织大气污染物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均小于1.0m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无组织扬尘污染治理效果较好。
(3)道路扬尘
验收阶段:本项目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内运输道路全部进行了硬化处理,并安排专人定期清扫路面;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各配套1辆洒水车,定期对场内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工作;本项目进场道路、工业场地至风井场地联络线以及炸药库联络线均进行了硬化处理,并安排专人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降尘;建设单位在场内外运输道路均设置有限速标识牌,采取降低车速方式减轻交通运输扬尘。
(4)食堂油烟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调查期间,食堂油烟浓度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要求的排放限值,达标排放。
4.3.1.2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污废水主要有矿井涌水、选煤厂煤泥水、职工生活污水、锅炉房沉灰水以及地面初期雨水。
(1)矿井水
验收调查阶段,项目实际矿井水涌水量约为16000m3/d。风井场区内建有1座矿井水处理站,总处理能力为2000m3/h。处理后出水约9160m3回用于洗煤厂补水、井下消防洒水、道路洒水降尘、绿化灌溉、降尘喷雾等,剩余约6840m3排至小纪汗林场作为生态补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矿井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处理后矿井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各指标达标率100%,同时满足各项回用水水质要求。
(2)生活污水
验收调查期间,项目职工产生生活污水约785m3/d。工业场地东南部建有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MBR膜生物技术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2000m3/d。生活污水由管网收集汇流到污水处理站的格栅井内,污水经格栅将水中的大颗粒杂物去除,去除后的颗粒物作垃圾处理,然后进入调节池,后经泵提升到水解酸化池,经过一定的沉淀停留时间,污水中细小的颗粒杂质大部分能在初沉池沉降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进线水解酸化,提升可生化性;经水解酸化后自流进入接触氧化池,接触氧化池内部布置弹性填料作为生物膜的载体,通过控制溶解氧分为缺氧段、好氧段,在生物膜的作用下大部分COD、BOD、氨氮得到降解去除,出水进入生物活性碳塔,经过处理的水消毒后自流进入回用水池,夏季处理后生活污水出水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灌溉和生活区冲厕,冬季全部回用于洗煤厂补水和生活区冲厕,不外排。
监测结果表可知:处理后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均可以满足《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中选煤厂补充用水水质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城市绿化标准限值要求,符合回用要求。
(3)锅炉房沉灰水
工业场地锅炉房内建有1座循环水池,容积为96.8m3,锅炉烟气脱硫后的沉灰水进入循环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4)初期雨水
工业场地东南部建有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042m3,主要用于收集工业场区内初期雨水,水池内设有排水泵和管路,将暂存的初期雨水上层清水泵入洒水车内直接洒水降尘,不外排,池底泥排入选煤厂浓缩池处理后统一掺入末煤销售。风井场地西北部建有2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均为150m3,主要用于收集风井场区内初期雨水,水池内设有排水泵和管路,将暂存的初期雨水上层清水泵入洒水车内直接洒水降尘,不外排,池底泥排入矿井水站处理后统一掺入末煤销售。
4.3.1.3固体废物影响
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井下掘进矸石、选煤厂洗选矸石、锅炉房炉渣及脱硫渣、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矿井水处理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少量的危险废物。项目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及处置利用详见表3.3-2。
表3.3-2 项目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及处理利用一览表
固废名称 | 验收期间产生量 | 处理及利用方式 | |
一般 | 掘进矸石 | 8.96万t/a | 不出井,全部充填井下巷道。 |
洗选矸石 | 70万t/a | 委托有资质单位将矸石清运至合法煤矿进行回填利用。 | |
锅炉炉渣 | 3100t/a | 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将锅炉炉渣和脱硫渣清运至合法砖厂综合利用。 | |
脱硫渣 | 900t/a | ||
生活垃圾 | 525.6t/a | 委托榆林市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至小纪汗乡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 |
矿井水处理站污泥 | 1496t/a | 压滤后全部掺入末煤统一销售。 | |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 28.6t/a | 压滤后与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小纪汗乡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 |
危险 | 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漆桶以及含油废物等 | 659kg/a | 集中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4.3.1.4噪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驱动机、通风机、锅炉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机修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选煤厂原煤分级筛、破碎系统产生的噪声,交通运输噪声。
噪声防治措施方面,建设单位在采购设备时,优先选用了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影响。驱动机、锅炉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水泵、破碎机及筛分机等高噪声设备均室内安置,安装有铝合金隔声窗,同时基座进行了减振处理。锅炉房鼓风机配套安装有消音器,并对基座进行了减振处理。风井通风机配套安装有消音器,并设有消音散流塔。工业场地内设置有限速标志,要求车速控制在20km/h内。工业场地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区布置,生活区尽量远离生产区,同时中间种植有乔木绿化带,尽量减轻生产噪声对职工日常生活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运营期道路两侧居民点环境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限值要求。
4.3.1.5生态环境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原有5Mt/a工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体现在沉陷方面。已开采有112盘区11201工作面经采动后最大下沉值为1374mm,沉采比为0.443;11202工作面经采动后最大下沉值为0834mm,沉采比为0.521。沉陷影响主要为地表裂缝破坏,区域内部分道路破损。
4.3.1.6原有工程污染源汇总
本次评价根据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井竣工验收调查报告以及煤矿日常监测结果对目前矿井污染源进行了调查和核算,结果见表3.5-15。
表3.5-15 煤矿现有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及“三废”产排情况
污染源及污染物 | 污染物产生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处理效果 | 处理后排污情况 | 排放方式及去向 | ||||
产生浓度 | 产生量 | 排放浓度 | 排放量 | |||||
废水 | 井下排水 | 废水量 | — | 528万t/a | 高效旋流水处理系统,满足综合利用标准要求; | — | 0 | 回用于洗煤厂补水、井下消防洒水、道路洒水降尘、绿化灌溉、降尘喷雾等,剩余排至小纪汗林场作为生态补水。 |
SS | 165mg/L | 871.2t/a | / | / | ||||
COD | 327mg/L | 1726.56t/a | / | / | ||||
石油类 | 0.03mg/L | 0.16t/a | ||||||
氨氮 | 0.33mg/L | 1.74t/a | / | / | ||||
工业场地生活污水 | 废水量 | — | 25.91万m3/a | MBR膜生物技术处理工艺,满足综合利用标准要求; | — | 0 | 全部用于洗煤补水、场区绿化灌溉、生活区冲厕及地面防尘洒水,不外排; | |
SS | 127mg/L | 32.91t/a | / | / | ||||
COD | 324mg/L | 83.95t/a | / | / | ||||
BOD | 73mg/L | 18.91t/a | / | / | ||||
氨氮 | 6.26mg/L | 1.62t/a | / | / | ||||
废气 | 无组织排放 | 颗粒物 | / | 766t/a | 原煤输送全部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在原煤输送皮带机头、配仓受料点、配仓卸料小车、叶轮给煤机、转运机头、机尾受料点等易起尘的运转点分别设置了“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或“湿式负压诱导+惯性沉降”措施。原煤筛分和破碎设备均设置在密闭厂房内,同时采取设置集尘罩和喷淋装置。 | <1.0mg/m3 | 7.66t/a | 达标排放 |
工业场地锅炉废气 | 废气量 | / | 70725m3/h | 布袋式除尘器,氧化镁湿法脱硫塔,SNCR+SCR混合脱硝 | / | 70725m3/h | 达标排放 | |
颗粒物 | 1201.4mg/m3 | 305.89 | 12.01 | 3.06 | ||||
SO2 | 1243.3mg/m3 | 316.56 | 86 | 21.89 | ||||
NOx | 300.0mg/m3 | 76.38 | 86 | 21.89 | ||||
噪声 | 工业场地设备噪声 | 85~105dB(A) | 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 70~85dB(A) | 达标排放 | |||
固体废物 | 矿井掘进矸石 | — | 8.96万t/a | 充填废弃巷道,不出井 | — | 0 | 全部安全 妥善处置 | |
选煤厂洗选矸石 | — | 70万t/a | 清运至合法煤矿进行回填利用 | — | 0 | |||
选煤厂煤泥 | — | 10万t/a | 全部掺入末煤产品销售 | — | 0 | |||
锅炉灰渣 | — | 3100t/a | 清运至合法砖厂综合利用 | — | 0 | |||
脱硫渣 | — | 900t/a | — | 0 | ||||
危险废物 | — | 659kg/a | 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 | 0 | |||
生活垃圾 | — | 525.6t/a | 清运至小纪汗乡生活垃圾填埋场 | — | 0 | |||
矿井水处理站污泥 | — | 1496t/a | 全部掺入末煤产品销售 | — | 0 | |||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 — | 28.6t/a | 清运至小纪汗乡生活垃圾填埋场 | — | 0 |
4.3.2核增后8Mt/a污染源分析
本次产能核增煤矿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工程分析按施工期、营运期进行工程分析。
4.3.2.1施工期污染源与污染物
依据调查,产能核增项目施工主要为煤矸棚建设、煤矸石分选系统建设、矸石制砂石综合利用工程、煤泥浮选制有机肥工程,其中煤矸棚、煤矸石分选系统、矸石制砂石综合利用工程、煤泥浮选装置已建成,仅剩余煤泥制有机肥工程尚未动工。
1)大气污染源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场地裸露地表在大风气象条件下的风蚀扬尘、建筑材料运输、装卸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产生的风蚀扬尘,污染物大多为无组织排放。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施工区的冲洗水和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其次是石油类。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等。
3)噪声源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根据本工程施工活动的特点,经类比调查主要施工设备噪声级类比调查结果见表3.3-4。
表3.3-4 施工期间主要噪声源源强
产噪设备 | 声压级/距离[dB(A)/m] | 产噪设备 | 声压级/距离[dB(A)/m] |
自卸车 | 83~89/3 | 移动式空压机 | 89/3 |
装载机 | 85/3 | 振捣棒 | 87/5 |
挖掘机 | 84/5 | 电锯 | 103/1 |
推土机 | 85~90/3 | 钻机 | 95/1 |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制有机肥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
制有机肥工程施工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经收集后运往当地指定场所处置,不外排。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施工人员数量有关,按照最大施工人员20人计算,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计算,工期2个月,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6t,施工期垃圾经收集后与煤矿生活垃圾一起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
施工在现有工业场地内进行,不新增占地,施工过程中的场地开挖对土地造成扰动影响,挖填土石方等工程引起水土流失量增加,使局部生态环境受影响。
4.3.2.2营运期污染源与污染物
(1)污染因素分析
产能核增后矿井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地表沉陷,污染影响主要来自井下排水、地面煤炭生产系统矸石、粉尘和噪声;煤炭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为扬尘以及噪声;环保工程新增矸石制砂石系统产生的粉尘,煤泥制有机肥系统产生的恶臭废气。此外,矿井工业场地辅助生产生活系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水处理站污泥等。项目营运期产污、排污环节见图1。
(2)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1)废气
①矸石制砂石粉尘
本次新增的矸石制砂石系统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通过铲车将物料投送至破碎机,该系统破碎、筛分、制砂工序均密闭作业,输送带输送过程中均为密闭输送,因此生产环节仅破碎、筛分、制砂工序出料口由于物料落差产生的粉尘。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第十八章、粒料加工厂”章节,粉尘的产生量按照0.25kg/t(原料)计,该系统年消耗原料15万吨,故粉尘产生量为37.5t/a。
于破碎、筛分、制砂工序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颗粒物由集气罩(集气效率不低于90%)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风机风量10000m3/h,年运行时间2500h)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该系统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34t/a(0.135kg/h,13.5mg/m3)。未收集的颗粒物经过封闭车间降尘(抑尘系统80%)措施后,未降落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75t/a。
②煤矸石分选粉尘
该系统生产过程中主要为煤矸石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第十八章、粒料加工厂”章节,本系统破碎、筛分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量按照0.25kg/t(原料)计,该系统年消耗原料50万吨,故粉尘产生量为125t/a。
于破碎、筛分工序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颗粒物由集气罩(集气效率不低于90%)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风机风量20000m3/h,年运行时间5280h)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该系统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1.125t/a(0.213kg/h,10.65mg/m3)。未收集的颗粒物经过封闭车间降尘(抑尘系统80%)措施后,未降落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2.5t/a。
③本次新增的煤泥浮选制有机肥系统中煤泥浮选过程中无废气产生,产生废气的工序主要为制有机肥过程中混料、造粒时产生的颗粒物。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有机肥前处理工序混配、造粒过程中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37kg/t(产品),本系统年产有机肥2万吨,颗粒物产生量为7.4t/a。
拟采用安装集尘罩(集气效率不低于90%)进行收集,收集的粉尘通过引用机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风机风量5000m3/h,年运行时间5280h)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该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067t/a(0.0126kg/h,2.52mg/m3)。未收集的颗粒物经过封闭车间降尘(抑尘系统80%)措施后,未降落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15t/a。
④生产能力核增至8Mt/a后,工业场地内运输量、原煤输送系统输送量、洗煤厂原煤破碎筛分量均增加,因此无组织粉尘产生量增加了459.6t/a,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增加了4.6t/a。
除以上外,其他环节产生废气量与原5Mt/a工程一致。
(2)废水
依据《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产能核增后,预测矿井未来正常涌水量585.0m3/h,最大涌水量731.0m3/h。产能核增后,矿井水经过矿井水预处理站和深度站处理后其中部分回用于洗煤厂补水、井下消防洒水、道路洒水降尘、绿化灌溉、降尘喷雾等,剩余矿井水排入煤矿疏干水系统综合利用。
依据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核增后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地面生产生活污水不发生变化,处理后仍全部用于洗煤补水和矿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由于产能增加,洗煤废水相应增加,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产能核增新增用水环节有煤矸石分选系统跳汰分选用水、矸石制砂系统洗砂用水、煤泥浮选用水,以上三个用水环节废水均循环利用,不外排。
产能核增后袁大滩煤矿水平衡见图3.5-6。
产能核增后运营期井下排水污染物产排排放情况见表3.5-19。
表3.5-19 废污水污染源、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废水来源 | 水质因子 | |||||||
SS | COD | 石油类 | 氨氮 | 含盐量 | 氟化物 | |||
井下 排水 | 产生量:14040m3/d,463.32万m3/a | 未处理浓度,mg/L | 165 | 327 | 0.03 | 0.33 | 3465 | 0.67 |
产生量,t/a | 764.48 | 1515.06 | 0.14 | 1.53 | 16054.04 | 3.1 | ||
处理后浓度 | mg/L | 34 | 9 | 0.03 | 0.297 | 196 | 0.1 | |
处理效率 | % | 79% | 97% | 0 | 10% | 94% | 85% | |
排放量:0 | t/a | 0 | 0 | 0 | 0 | 0 | 0 | |
生活污水 | 产生量:785m3/d,25.91万m3/a | 未处理浓度,mg/L | 127 | 324 | / | 6.26 | / | / |
产生量,t/a | 32.91 | 83.95 | / | 1.62 | / | / | ||
排放量:0 | 处理后浓度,mg/L | 46 | 27 | / | 0.308 | / | / | |
排放量,t/a | 0 | 0 | / | 0 | / | / |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 | 50 | 50 | 5 | / | / | /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 / | ≤20 | ≤0.05 | ≤1 | / | ≤1 |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 | / | / | ≤5 | / |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30 | ≤60 | ≤1 | ≤10 | / | |||
环环评〔2020〕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 / | / | / | / | 矿井水外排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 | |||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 (GB50383-2016) | 井下消防洒水水质:pH=6~9;SS≤30mg/L;大肠菌群不超过3个/L; | |||||||
《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 | 洒水除尘 | pH=6.5~8.5;SS≤30mg/L;颗粒粒度≤0.3mm;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 ||||||
选煤厂用水水质 | ≤400 | 颗粒物≤0.3(除尘水)、0.7(其它)mm | / |
依据表3.5-19,处理过的矿井水水质满足回用水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含盐量满足环环评〔2020〕63号矿井水外排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的要求,其它因子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要求。
(3)噪声
产能核增后增加的主要噪声源有矸石制砂石系统、煤泥浮选制有机肥系统等。主要产噪设备分别有:驱动机、带式运输机、通风机、空压机、破碎机、分选机、脱水机、除尘风机、泵、振动筛、制砂机、洗砂机、浮选机、压滤机等固定噪声源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流动声源,多数噪声源强大约在70~105dB(A)之间。措施上主要采用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封闭廊道、设置隔声罩、柔性连接等方式。新增噪声源见表3.5-23。
表3.5-23 新增工程噪声源特征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一览表
序号 | 主要设备 | 噪声整治措施 | 声压级dB(A) | |
防治前 | 治理后 | |||
矸石分选系统 | 跳汰机 | 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65 | ~55 |
罗茨风机 | 车间隔声、消声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65 | ~55 | |
振动筛 | 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70 | ~60 | |
离心脱水机 | 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70 | ~60 | |
破碎机 | 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85 | ~75 | |
水循环系统潜污泵 | 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65 | ~55 | |
矸石制砂系统 | 破碎机 | 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85 | ~75 |
振动筛 | 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70 | ~60 | |
制砂机 | 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65 | ~55 | |
洗砂机 | 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65 | ~55 | |
水泵 | 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65 | ~55 | |
煤泥浮选制有机肥 | 浮选机 | 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65 | ~55 |
压滤机 | 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65 | ~55 | |
造粒机 | 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70 | ~60 | |
抛圆机 | 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65 | ~55 | |
筛分机 | 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65 | ~55 |
(4)固体废物
产能核增后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矸石、选煤厂煤泥、锅炉灰渣、脱硫渣、煤矸石分选煤泥、矸石制砂洗砂产生的细煤泥、生活垃圾、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危险废物。
①煤矸石
运营期掘进矸石不出井,全部充填井下巷道;达产后地面洗选矸石产生量预计约145万t/a,地面选矸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②选煤厂煤泥
选煤厂煤泥主要为选煤厂副产品,主要成分为煤,达产后产量约16万t/a,其中10万吨送煤泥浮选制有机肥系统进行综合利用处置,剩余的委托榆林市庆腾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外运综合利用或送有综合利用能力单位处置。
③锅炉房灰渣及脱硫渣
产能核增后锅炉灰渣及脱硫渣的产生量不变,锅炉灰渣产生量为3100t/a,脱硫渣产生量为900t/a,目前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公司定期将锅炉炉渣运至合法砖厂综合利用,将脱硫渣清运至榆林市青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将来仍委托上述单位处置或交由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煤矸石分选煤泥
煤矸石分选系统煤泥产生量约为1万t/a,与洗煤厂煤泥一同处置。
⑤矸石制砂洗砂细煤泥
矸石制砂洗砂产生的细煤泥产生量约为1000t/a,与洗煤厂煤泥一同处置。
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240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42t/a,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青云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场进行处置或有资质单位处置。
⑦矿井水处理站
矿井水处理站污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预处理站污泥,产能核增后产生量为3200t/a,该部分污泥送到制砖厂综合利用;另一部分为深度处理站软化污泥,产生量为16849t/a,主要成分为CaCO3、Mg(OH)2及少量煤泥的混合物,属于一般固废,通过板框压滤机压滤到含水率<60%后,脱水污泥运送至煤场回收。
⑧危险废物
煤矿运行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齿轮油、废机油;HW49废弃包装、废棉纱、在线监测废液等,主要产生于设备保养、维修以及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产生量约为41t/a,环评要求危险废物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安全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排放情况及处置措施见表3.5-22。
表3.5-22 项目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及处理利用一览表 单位t/a
固废名称 | 污染源 | 性质 | 产生量 | 主要处置措施及去向 |
掘进矸石 | 井下掘进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16万 | 不出井,全部充填井下巷道。 |
洗选矸石 | 选煤厂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145万 | 约57万吨送至风井场地煤矸石制砖厂用于制砖,剩余剩余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榆林泰发祥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充填开采综合利用。 |
煤泥 | 选煤厂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16万 | 10万吨送煤泥浮选制有机肥系统进行综合利用处置,剩余的委托榆林市庆腾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外运综合利用或送有综合利用能力单位处置。 |
锅炉炉渣 | 工业场地锅炉房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3100 | 锅炉灰渣定期清运至合法砖厂综合利用,脱硫渣定期清运至榆林市青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
脱硫渣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900 | ||
煤矸石分选煤泥 | 煤矸石分选系统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10000 | 与洗煤厂煤泥一同处置 |
矸石洗砂煤泥 | 矸石制砂系统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1000 | 与洗煤厂煤泥一同处置 |
生活垃圾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1242 | 定期清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
矿井水处理站污泥 | 预处理站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3200 | 送到制砖厂综合利用 |
深度处理站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16849 | 压滤后全部掺入末煤统一销售。 | |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 生活污水处理站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240 | 压滤后与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青云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场进行处置。 |
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漆桶以及含油废物等 | 机修车间 HW08 HW49 | 危险废物 | 40 | 集中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在线监测废液 | HW49 | 危险废物 | 1.0 |
(5)生态环境影响因素
该项目为井工煤炭开采产能核增项目,其生态影响因素为井下煤炭开采产生的地表移动变形。针对煤炭开采地表沉陷对地表建(构)筑物影响,设计计算各类保护煤柱留设宽度如下:
①井田边界煤柱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留设防(隔)水煤柱。2、3-1、4-2、5、7、8和9号煤层井田边界煤柱宽度分别为33m、50m、70m、82m、88m、100m和108m,共留设井田边界煤柱17.51Mt。井田边界防水煤柱表见表2-1-4。
表2-1-4 井田边界防水煤柱表
煤层 | 间距(m) | 岩层移动角 | 防水煤柱(m) |
2 | 70° | 33 | |
49.16 | |||
3-1 | 70° | 50 | |
50.18 | |||
4-2 | 70° | 70 | |
35.87 | |||
5 | 70° | 82 | |
15.28 | |||
7 | 70° | 88 | |
38.54 | |||
8 | 70° | 100 | |
19.04 | |||
9 | 70° | 108 | |
②地面建、构筑物煤柱
井田范围内有15个村庄、2个工厂,主要集中在井田的东部和南部,需留设保护煤柱。设计依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留设矿井工业场地保护煤柱,保护煤柱资源量94.64Mt。
③铁路保护煤柱
井田中部有专用铁路,设计依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留设保护煤柱,保护煤柱资源量27.36Mt。
④光缆、输气管线、高压线、气站及连片村庄等压覆体保护煤柱边界
井田内有国防光缆、延榆Ⅱ号输电线路、陕京2线、3线、陕京1线、榆—濮—济输气管线、外输干线、长北输气管线、塔榆管道、高压输电线路等。设计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留设煤柱,经计算保护煤柱资源量193.67Mt。
(6)地下水影响因素
运行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场地区污废水下渗到地下水环境和采煤区导水裂缝带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在场地区污废水处理设施采取防渗处理后,污废水下渗到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得到有效控制,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采煤区采煤形成的导水裂缝对地下水含水层影响具有影响范围较大、持续时间长的特点,是该项目主要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工程投入运行需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
4.3.3污染源变化情况分析
与原有工程相比,本次工程污染源在大气方面主要是因煤炭产量增加、生产系统无组织粉尘量有所增加,因新建矸石制砂石系统会新增粉尘产生源、煤泥浮选制有机肥系统会新增粉尘,因环保措施进一步完善,废水方面,由于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后所出水质可达到纳管要求,进入榆林市矿井水输配水管网,因此废水方面矿井水可以全部削减;固废方面,途径上由以前交由第三方综合利用变化为本矿自身综合利用,排放数量上变化不大。
4.3.4产能核增工程“三本帐”
核增前后袁大滩煤矿“三废”产生、排放情况详见表3.5-25。
表3.5-25 产能核增前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源 | 主要 污染物 | 单位 | 验收(5Mt/a) | 核增后(8Mt/a) | 排放增减量 | |||
处置量 | 排放量 | 产生量 | 排放量 | 较验收 | 较现状 | |||
井下排水 | 废水量 | 万m3/a | 528 | 0 | 463.32 | 0 | 0 | 0 |
SS | t/a | 871.2 | 0 | 764.48 | 0 | 0 | 0 | |
COD | t/a | 1726.56 | 0 | 1515.06 | 0 | 0 | 0 | |
氨氮 | t/a | 1.74 | 0 | 1.53 | 0 | 0 | 0 | |
生活污水 | 废水量 | 万m3/a | 25.91 | 0 | 25.91 | 0 | 0 | 0 |
SS | t/a | 32.91 | 0 | 32.91 | 0 | 0 | 0 | |
COD | t/a | 83.95 | 0 | 83.95 | 0 | 0 | 0 | |
氨氮 | t/a | 1.62 | 0 | 1.62 | 0 | 0 | 0 | |
锅炉烟气 | 烟气量 | m3/h | 70725 | 70725 | / | / | / | / |
烟尘 | t/a | 305.89 | 3.06 | / | / | / | / | |
SO2 | t/a | 316.56 | 21.89 | / | / | / | / | |
NOX | t/a | 76.38 | 21.89 | / | / | / | / | |
生产系统 | 煤尘 | t/a | 766 | 7.66 | 1395.2 | 17.16 | +9.5 | 0 |
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 矿井掘进矸石 | 万t/a | 8.96 | 0 | 16 | / | 0 | / |
选煤厂洗选矸石 | 万t/a | 70 | 0 | 145 | 0 | 0 | 0 | |
选煤厂煤泥 | 万t/a | 10 | 0 | 16 | 0 | 0 | 0 | |
锅炉灰渣、脱硫渣 | t/a | 3658.4 | 0 | 4000 | 0 | 0 | / | |
危废 | t/a | 0.659 | 0 | 41 | 0 | 0 | 0 | |
生活垃圾 | t/a | 525.6 | 0 | 1242 | 0 | 0 | 0 | |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 t/a | 28.6 | 0 | 240 | 0 | 0 | 0 |
4.4拟采取的环保“以新带老”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环保要求,本项目对现场调查期间发现的原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以新带老”措施,进行污染物排放“三本帐”计算。
袁大滩煤矿现存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见表 3.4- 1。
表3.4-1 “以新带老”措施一览表
污染因素 | 污染源 | 现存环境问题 | 拟采取的“以新带 老”措施 | 整改目标 | 完成期限 |
地表水 | 剩余矿井废水 | 工业场地外的榆阳区煤矿疏干水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疏干水综合利用管线部分建设还未完全建成,验收时,经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后剩余部分,作为小纪汗林场生态补水 | 积极推进工业场地外榆阳区煤矿疏干水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疏干水综合利用管线建设,尽早接管;加快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建设,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水质标准 | 达到《陕西 省榆林市榆 阳区煤矿疏 干水综合利 用规划》有 要求 | 已完成整改 |
4.5清洁生产
本项目按照《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对项目涉及的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生态环境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等五个方面的清洁生产指标进行了评价,具体评价见表4.5-1。
5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1自然环境概况
5.1.1地形地貌
本井田位于陕北黄土高原北端,毛乌素沙漠东南缘。全部被第四系风积沙和风沙滩地所覆盖,以风蚀风积沙漠丘陵地貌为主。袁大滩井田地形地势平坦,地形总的趋势为西北部高东南部低,最高标高+1243m,最低标高+1162m,一般标高在+1206m左右,相对最大高差81m。
5.1.2气候与气象
榆林市地处中纬地区,属温带干旱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寒冷、降水稀少,夏季炎热,降水相对增多,易产生暴雨和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春秋季易出现寒潮大风,风沙严重,属典型的大陆性季风气候。
榆林地区年平均气温7.9℃~11.3℃。冬季寒冷,平均气温-7.8℃~-4.1℃,极端最低气温-32.7℃;夏季高温炎热,各月平均温度均在20℃以上。地区气温日差较大,全区年平均日差11.4℃~13.9℃,季温和昼夜温差显著。
榆林地区无霜期短,无霜期平均134~169天,最短仅有102天。寒潮降温多,寒潮首见于9月,终于5月。该地区冻土层厚度1.46m。
全年平均降水量316~513mm,且多集中在7、8、9三个月,约占全年降水量的三分之二。年平均蒸发量2022.7mm。
本地区总的特点: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气候干燥,雨热同季,四季明显。主要自然灾害是干旱和低温,其它灾害霜冻、冰雹、大风、沙尘暴也时有发生。
5.1.3植被现状
根据《中国植被图》(中国科学院中国植被图编辑委员会,2007),评价区处于温带南部典型草原亚地带,鄂尔多斯高原长芒草、克氏针茅草原区,陕北长城沿线篙类、沙鞭群落、草甸草原小区。本区为风沙草滩高原,在流动、半固定和固定沙丘上,发育着沙区最占优势的沙生植被。滩地土壤有不同程度的盐渍化,使滩地草甸表现有不同程度的盐渍化现象,主要的草甸类型有:假苇拂子茅草甸、 寸草草甸、岌岌草草甸、碱茅草甸等,主要植被为沙棘、沙地柏、沙蒿、沙柳、沙竹等。该区处于农牧交错带上,主要的农作物有玉米、糜子、荞麦和向日葵等。
5.1.4动物资源
调查区典型的草原动物主要有草兔、艾鼬、黄鼬、刺猬、草原黄鼠、五趾跳鼠、长爪沙鼠和草原沙蜥等主要优势种。评价区范围内无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畜家禽主要有牛、马、驴、骡、猪、羊、鸡等。
根据现场调查及资料记载,调查区尚未发现珍稀、保护类野生动物。
5.1.5农业及土地利用现状
调查区土地利用方式主要受地貌的控制,风沙地貌区以灌木林地与天然牧草地为主,并有部分沙地;黄土地貌区以耕地和天然牧草地为主,黄土谷坡以牧草地为主,黄土峁以耕地为主;主要农作物有玉米、土豆和谷子、糜子、向日葵等,为一年一熟。调查区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与耕地为主,天然牧草地次之,其他土地类型面积很小。
5.1.6地表水
榆横矿区位于陕北侏罗纪煤田的西南部,陕北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漠的接壤地带。区域东部及南部为水系发育的黄土梁峁地形,西部及北部为沙漠滩地及低缓黄土梁地形。全区基本上为一个四周较高(北部及西部地势高、东部为榆溪河与佳芦河及秃尾河的分水岭、南部为无定河与大理河的分水岭),中部低洼(沙漠滩地区),向南开口(流向东南的无定河及榆溪河)的不对称的高原盆地地形。区域内较大水系有无定河及其支流榆溪河、海流兔河及硬地梁河等。
芹河为榆溪河支流,在井田东南角区域发源,流经长度约15km后汇入井田东部外侧的榆溪河。属常年性河流,流量随季节变化较大,年平均流量0.61m3/s,最大流量0.89m3/s,最小流量0.34m3/s。项目井田所在区域地表水系见图3.1-1。
5.1.7红石峡水库地表饮用水源地
红石峡水源地是榆林市城区最主要的供水水源之一,也是榆林市城区供水规模最大的水源地,位于榆林城区北4.5km处,发源于榆溪河中上游,属无定河水系。2002年12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2002】292号)批准为重要省级饮用水水源地;2007年9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省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方案》(陕政函〔2007〕125号)对红石峡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了首次调整。2018年7月11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榆阳区红石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有关意见的函》(陕政函[2018]70号文),同意保护区的调整方案,调整后的水源保护区面积为336.69km2;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为2.77km2,二级保护区面积为287.41km2,准保护区面积为46.51km2,具体划分如下:
①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1090.85m)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为0.53km2;头道河则入库口至头道河则上游1.4km(原S204省道跨河桥下)的以西的水域以及榆溪河入库口至榆溪河干流上游2.9km处(延神铁路跨河大桥下)以南的水域,水域宽度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水域,面积为0.31km2。
陆域范围:
水库和榆溪河干流右岸为西至各取水井连线向外经向距离为100m,南至环库道路,北至延神铁路跨河大桥,东至水域一级保护区所形成的陆域范围;水库左岸为以水库水域边界向外延伸50m的陆域范围;榆溪河左岸和头道河则为其水域一级保护区两侧各纵深50m的陆域范围。面积为1.93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2.77km2,其中,水域保护区面积0.84km2,陆域保护区面积1.93km2。
②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榆溪河二级保护区为榆溪河一级保护区以上10.8km的水域;头道河则二级保护区为头道河则一级保护区以上11.5km的水域(至塌崖畔水库库尾);二道河则二级保护区为二道河则入榆溪河河口以上7.6km的水域;三道河则二级保护区为三道河则入五道河则河口以上9.8km的水域;四道河则二级保护区为四道河则入五道河则河口以4.7km的水域;五道河则二级保护区为五道河则入榆溪河河口以上36.9km的水域;圪求河二级保护区为圪求河入五道河则河口以上分别为23.1km(干流)和18.7km(支流)的水域;白河二级保护区为白河入榆溪河河口以上39.4km的水域,宽度均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水域。面积为16.11km2。
陆域范围:
水库左岸,一级保护区边界以外沿环库道路至与榆西路相交处以北,沿榆西路北至吴家梁村道路以西的区域;水库右岸,一级保护区边界以外南至红石峡森林公园中心道路以北、一级保护区外600m的范围,西至与榆林大道的交汇处;以榆林大道向北至与西包铁路交汇处为起点,沿西包铁路向北1.1km、西包铁路及集装站东界以东的区域,面积为1.62km2。头道河则二级保护区为头道河则入河口以上3.4km两岸纵深1km的陆域范围(除去陆域一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及以上8.1km水域两岸纵深50m的范围(塌崖畔水库边界为两岸纵深200m);榆溪河及其支流(除头道河则)水域二级保护区为其水域两岸纵深1km的范围(部分边界以道路等为界)。面积为269.68km2。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287.41km2,其中,水域保护面积16.11km2,陆域保护面271.30km2。
③准保护区
水域范围:
准保护区范围即从水域二级保护区以上10.9km(干流)和至十八墩水库库尾(支流)的全部水域。水域宽度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水域,面积为1.99km2。
陆域范围:
陆域准保护区长为头道河则沿岸纵深1km范围内除一级保护区及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全部范围,面积为44.52km2。
准保护区总面积46.51km2,其中,水域保护面积1.99km2,陆域保护面积44.52km2。
根据《袁大滩煤矿与榆林市“三线一单”管控单元比对成果》,袁大滩井田范围不涉及水源地保护区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水域、陆域)。但井田位于红石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补给径流区,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均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对红石峡水库水源保护区影响较小。
5.1.8生态环境
根据《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袁大滩煤矿在一级分区上属于长城沿线风沙草原生态区,二级分区上属神榆横沙漠化控制生态功能亚区,三级分区上属横榆沙地防风固沙区。
该区位于陕北风沙区的中部,包括榆林、神木县和横山县等地县境。风沙沉积物厚度较大,分布广泛,沙丘梁波浪起伏,是毛乌素沙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丘间地和河谷地带有草滩、阶地出现,它们交错分布,彼此镶嵌,形成各具特征的地域综合体。
5.2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5.2.1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区
根据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袁大滩井田范围内无国家和地方建设或规划建设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5.2.2井田内村庄
井田涉及榆阳区小纪汗乡、巴拉素镇及芹河乡,井田内共涉及奔滩等共8个村庄、1334户,2874人,详见表5.2-1。
表5.2-1
序号 | 村庄 | 人口 | 户数 | 位置 | 采取措施 | 预计实施时间 |
1 | 奔滩 | 1095 | 284 | 井田西北部 | 在居民集中区域留设煤柱,零散居民进行搬迁,搬迁至留设煤柱的集中区。 | 已搬迁完毕 |
2 | 阿达汗 | 165 | 40 | 井田中部 | 19户破坏等级为IV,搬迁,21户破坏等级为III,中修 | 19户在出煤之前搬迁完毕 |
3 | 波萝滩 | 477 | 110 | 井田北部 | 15户破坏等级为IV,搬迁,20户破坏等级为III,中修 | 243盘区 |
4 | 纪小滩(那泥滩) | 607 | 155 | 井田东部 | 20户破坏等级为IV,搬迁,45户破坏等级为III,中修 | 243盘区 |
5 | 长海则(一点沙,其其汗) | 189 | 46 | 井田东部 | 12户搬迁 | 243盘区 |
6 | 长城则 | 136 | 447 | 井田南部 | 12户搬迁,14户中修 | 132盘区 |
7 | 蟒坑 | 65 | 207 | 井田西南部 | 搬迁 | 132盘区 |
8 | 商补浪 | 140 | 45 | 井田西南部 | 搬迁 | 112盘区 |
5.2.3居民水源
评级范围涉及8个村庄,饮水源主要为民井。通过对民井进行调查,民井含水层主要为第四系潜水和,泉主要为第四系下降泉和基岩下降泉。均为分散式水源井,各水井情况见表5.2-2。根据现状调查结果,评价区内农民自备井83眼,全部取自第四系。
表5.2-2 评价区敏感点位置
野外编号 | 地理位置 | X | Y | 井深 | 含水层时代 |
J52 | 芹河乡、纪小滩(白社发家) | 360443.82 | 4233951.26 | 15.00 | Q4+3 |
J4 | 巴拉素镇、马家兔村(赵平家) | 362071.56 | 4237648.85 | 15.00 | Q4+3 |
J2 | 巴拉素镇、马家兔村(张玉禄 | 362071.83 | 4238188.93 | 18.00 | Q4+3 |
J22 | 巴拉素镇、赵家峁村(党建兴 | 362220.62 | 4241976.69 | 22.00 | Q4+3 |
J3 | 巴拉素镇、马家兔村(张福海 | 362899.31 | 4238658.16 | 17.00 | Q4+3 |
J29 | 小纪汗乡、锁贝村(王玉堂家) | 362927.08 | 4249513.03 | 17.00 | Q4+3 |
J18 | 小纪汗乡、奔滩村(李四羔家) | 363507.40 | 4247336.20 | 15.00 | Q4+3 |
J17 | 小纪汗乡、奔滩村(张卉青家) | 363565.35 | 4248459.72 | 15.00 | Q4+3 |
J24 | 小纪汗乡、奔滩村(白齐山家) | 363817.01 | 4243177.24 | 22.00 | Q4+3 |
J15 | 芹河乡、白家海则(白润山家) | 364129.68 | 4236132.42 | 11.00 | Q4+3 |
J28 | 小纪汗乡、奔滩村(刘振军家) | 364304.62 | 4248363.73 | 22.00 | Q4+3 |
J11 | 芹河乡、莽肯村(刘军家) | 365183.25 | 4240707.64 | 15.00 | Q4+3 |
J14 | 芹河乡、西红墩(周海棠家) | 365248.51 | 4236827.23 | 12.00 | Q4+3 |
J10 | 芹河乡、莽肯村(刘振华家) | 365266.23 | 4240406.53 | 12.00 | Q4+3 |
J27 | 小纪汗乡、奔滩村(刘富存家) | 365331.45 | 4248440.19 | 15.00 | Q4+3 |
J26 | 小纪汗乡、奔滩村(刘拴军家) | 365420.22 | 4248185.70 | 22.00 | Q4+3 |
J25 | 小纪汗乡、奔滩村(马社风家) | 366327.72 | 4247275.89 | 12.00 | Q4+3 |
J13 | 芹河乡、西红墩(刘栓家) | 366442.38 | 4236962.10 | 12.00 | Q4+3 |
J21 | 芹河乡、圐圙兔(李三顺家) | 367632.29 | 4241748.84 | 13.00 | Q4+3 |
J19 | 小纪汗乡、奔滩村(马定清家) | 367665.08 | 4246350.82 | 22.00 | Q4+3 |
J48 | 芹河乡、长城则(许新平家) | 368857.12 | 4243363.41 | 12.00 | Q4+3 |
J30 | 小纪汗乡、普塔兔村(张新意 | 369333.10 | 4246747.47 | 14.00 | Q4+3 |
J47 | 芹河乡、长城则(曹元贵家) | 369462.09 | 4243833.65 | 9.00 | Q4+3 |
J32 | 小纪汗乡、波罗村(白刚刚家) | 370160.98 | 4249343.79 | 13.00 | Q4+3 |
J46 | 芹河乡、长城则(白建东家) | 370396.57 | 4243218.07 | 13.00 | Q4+3 |
J31 | 小纪汗乡、普塔兔村(刘志斌 | 370460.13 | 4246717.12 | 14.00 | Q4+3 |
J34 | 小纪汗乡、波罗滩(许祥祥家) | 370666.59 | 4248111.04 | 13.00 | Q4+3 |
J33 | 小纪汗乡、波罗滩(白志家) | 370724.38 | 4250057.18 | 28.00 | Q4+3 |
J36 | 小纪汗乡、波罗滩(刘海娃家) | 370819.24 | 4246612.98 | 12.00 | Q4+3 |
J35 | 小纪汗乡、普辉村(席占仁家) | 371055.83 | 4247036.21 | 22.00 | Q4+3 |
J37 | 小纪汗乡、波罗滩(刘生堆家) | 371397.24 | 4246951.44 | 15.00 | Q4+3 |
J42 | 芹河乡、那泥滩(孙凯家) | 371761.09 | 4244954.99 | 15.00 | Q4+3 |
J38 | 小纪汗乡、波罗滩(罗军家) | 371949.46 | 4246342.47 | 14.00 | Q4+3 |
J41 | 芹河乡、那泥滩(孙宽宽家) | 372293.76 | 4244520.15 | 12.00 | Q4+3 |
J43 | 芹河乡、那泥滩(马来高家) | 372360.11 | 4244126.75 | 12.00 | Q4+3 |
J44 | 芹河乡、那泥滩(孙亮则家) | 372809.37 | 4244198.46 | 12.00 | Q4+3 |
J49 | 芹河乡、那泥滩(张永贵家) | 373242.57 | 4243702.43 | 15.00 | Q4+3 |
J39 | 芹河乡、马合兔村(张世华家) | 374037.23 | 4245444.60 | 10.00 | Q4+3 |
J40 | 芹河乡、马合兔村(张喜旺家) | 374291.75 | 4245723.53 | 11.00 | Q4+3 |
J51 | 芹河乡、纪小滩(白亚雄家) | 374645.21 | 4244301.49 | 14.00 | Q4+3 |
XSD72 | 长海则大队龙大滩 | 371195.00 | 4239185.00 | 20.00 | Q31s |
XSD0069 | 菠萝滩村五队 | 371278.00 | 4251062.00 | 18.00 | Q31s |
XSD69 | 巴拉素乡连三海则大队李家峁 | 371290.00 | 4237403.00 | 14.00 | Q31s |
XSD0077 | 菠萝滩村三队 | 371323.00 | 4250128.00 | 20.00 | Q31s |
XSD92 | 芹河李家峁 | 371340.00 | 4237800.00 | 16.50 | Q31s |
XSD83 | 龙大滩村东滩地中 | 371442.00 | 4239092.00 | 20.00 | Q31s |
XSD0227 | 小纪汗乡菠萝滩 | 372163.40 | 4250881.80 | 10.00 | Q31s |
XSD93 | 芹河张爱伙场 | 372500.00 | 4239600.00 | 20.20 | Q31s |
XSD78 | 长海则村东滩地 | 373017.00 | 4240069.00 | 18.00 | Q31s |
XSD77 | 长海则村东滩地 | 373260.00 | 4239750.00 | 18.00 | Q31s |
XSD82 | 长海则村北滩地 | 373527.00 | 4239042.00 | 16.00 | Q31s |
XSD41 | 榆林市马家峁大队 | 374384.00 | 4238131.00 | 43.00 | Q31s |
XSD42 | 榆林市马家峁大队 | 374557.00 | 4238203.00 | 18.00 | Q31s |
XSD0068 | 长草滩村 | 374813.00 | 4250390.00 | 20.00 | Q31s |
XSD43 | 榆林市马家峁大队 | 374831.00 | 4238155.00 | 16.00 | Q31s |
XSD45 | 榆林市芹河乡纪小滩大队白家 | 375240.00 | 4244458.00 | 16.00 | Q31s |
XSD46 | 榆林市芹河乡纪小滩大队补龙 | 376572.00 | 4245869.00 | 10.00 | Q31s |
SHD105 | 杨家滩 | 623295.00 | 4241660.00 | 15.00 | Q31s |
SHD004 | 榆林市野门滩 | 623400.00 | 4233755.00 | 11.00 | Q31s |
SHD099 | 张滩 | 623689.00 | 4237808.00 | 14.00 | Q31s |
SHD015 | 榆林市巴拉素镇赵家峁 | 623820.00 | 4241065.00 | 13.00 | Q31s |
SHD100 | 巴拉素镇马家兔 | 624053.00 | 4238015.00 | 12.00 | Q31s |
SHD003 | 榆林市野门滩 | 624103.00 | 4234080.00 | 13.00 | Q31s |
SHD104 | 上赵家峁 | 624174.00 | 4240675.00 | 13.00 | Q31s |
SHD103 | 下赵家峁 | 624327.00 | 4240462.00 | 12.00 | Q31s |
SHD101 | 巴拉素镇马家兔 | 624328.00 | 4238427.00 | 12.00 | Q31s |
SHD102 | 下赵家峁 | 624460.00 | 4239690.00 | 12.00 | Q31s |
SHD012 | 榆林市马家兔村 | 624532.00 | 4241381.00 | 12.00 | Q31s |
SHD011 | 榆林市马家兔村 | 624633.00 | 4240943.00 | 13.00 | Q31s |
SHD013 | 榆林市西烧不浪村 | 624750.00 | 4242263.00 | 13.00 | Q31s |
SHD014 | 榆林市西烧不浪村 | 624772.00 | 4241860.00 | 14.00 | Q31s |
SHD123 | 野门滩姬家峁 | 625039.00 | 4233704.00 | 16.00 | Q31s |
SHD124 | 傅家伙场 | 625049.00 | 4234147.00 | 20.00 | Q31s |
SHD009 | 榆林市马路畔村 | 625105.00 | 4234590.00 | 10.00 | Q31s |
XSD0249 | 小纪汗乡菠萝滩 | 628030.00 | 4250385.00 | 10.00 | Q31s |
XSD0019 | 石头梁六队 | 628579.00 | 4251766.00 | 20.00 | Q31s |
XSD0238 | 小纪汗乡菠萝滩 | 628675.00 | 4251672.00 | 10.00 | Q31s |
XSD0018 | 石头梁六队 | 628856.00 | 4251830.00 | 15.00 | Q31s |
XSD0020 | 康家伙场 | 629702.00 | 4251680.00 | 20.00 | Q31s |
XSD0013 | 石头梁七队 | 630248.00 | 4251892.00 | 23.00 | Q31s |
XSD0248 | 小纪汗乡菠萝滩 | 630295.00 | 4250624.00 | 12.00 | Q31s |
XSD0012 | 石头梁郑家滩 | 630378.00 | 4251562.00 | 15.00 | Q31s |
XSD0061 | 石头梁五队 | 630572.00 | 4250415.00 | 16.00 | Q31s |
5.2.4基本农田及公益林
5.2.4.1基本农田
本项目占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井田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921.3551公顷。评价区永久基本农田需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①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永久基本农田不得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不得种植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不得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②袁大滩煤矿煤炭开采方式为井下开采,按照有关规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应落实保护性开发措施。本项目采取沉陷区补偿和土地复垦制度:对因开采损毁的农田,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补偿,确保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5.2.4.2公益林
本项目占地不占用公益林,评价区涉及二级公益林432366.01m2,公益林分布见图2.6-2。评价区公益林需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保护,按管理部门要求,对受影响公益林及时采取封育和恢复等措施,采取经济补偿及边开采边恢复措施,保证其生态功能。
5.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该项目环境空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依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二级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包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调查评价范围内有环境质量标准的评价因子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或进行补充监测,用于评价项目所在地区域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5.3.1.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判定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榆阳区,本次评价收集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2-2《2021年12月及1~12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1年榆阳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见表5.3-1。
表5.3-1 榆阳区2021年1~12月空气质量现状统计结果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µg/m3) | 标准值(µg/m3) |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
S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10 | 60 | 16.67 | 达标 |
N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36 | 40 | 90.00 | 达标 |
PM10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61 | 70 | 87.14 | 达标 |
PM2.5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27 | 35 | 77.14 | 达标 |
CO | 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 | 1300 | 4000 | 32.50 | 达标 |
O3 | 百分位数(90%)8h平均质量浓度 | 148 | 160 | 92.50 | 达标 |
由表5.3-1可知,2021年榆阳区PM10、PM2.5、SO2、NO2、CO、O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要求,整体属于达标区。
5.3.1.2环境空气质量补充监测
后评价期间对袁大滩煤矿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附近奔滩村、马家湾村、哈达汗村、巴当村开展了TSP24小时平均浓度监测。监测时间为2022年6月25~7月1日,监测至今,未有新增大气污染源,因此本次评价引用后评价期间监测数据,其监测点位置见5.3-2。
监测结果见表5.3-3。
表5.3-2 环境空气质量补充监测结果 浓度单位:μg/m3
监测点位 | 日平均浓度 | ||||
浓度范围 | 标准限值 | 超标率% | 最大超标倍数 | 达标情况 | |
奔滩村 | 49-93 | 300 | 0 | 0 | 达标 |
马家湾村 | 45-103 | 300 | 0 | 0 | 达标 |
哈达汗村 | 52-91 | 300 | 0 | 0 | 达标 |
巴当村 | 53-108 | 300 | 0 | 0 | 达标 |
由表可知,评价区监测时段内TSP24h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5.3.2地下水现状调查及评价
(1)监测点的设置
地下水监测引用袁大滩煤矿后评价期间监测数据,监测时间2022年6月25,后评价期间布设了5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8个水位监测点,来说明项目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5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工业场地水源井(U1)、奔滩村水井(U2)、巴当村水井(U3)、东商不浪水井(U4)、风井场地水源井(U5)。8个地下水水位监测点:1#工业场地、2#补言村观测井、3#奔滩村观测井、4#锁贝村观测井、5#巴当村观测井、6#东商不浪观测井、7#风井场地、8#莽肯村水井。监测点布设见图4.3-1。
(2)监测项目及频率
①水质监测项目
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值、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亚硝酸盐、铅、砷、镉、六价铬、汞、硒、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锰、铁。
②水位监测项目
同时记录并给出水井坐标、井口标高、井深、水深、用途等参数。单位为m,
③监测频次
监测1次值。
(3)监测结果
水位监测结果见表5.3.2-1,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见表5.3.2-2,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
表5.3.2-1地下水水位调查表
点位名称 | 水位坐标 | 备注 |
1#工业场地 | 经度:109°29'33" 纬度:38°19'54" | 海拔:1185米、井深:180米、埋深:90米、 水位:1095米、用途:厂区用水 |
2#补言村观测井 | 经度:109°27'41" 纬度:38°21'47" | 海拔:1196米、井深:20米、埋深:10米、 水位:1186米、用途:灌溉 |
3#奔滩村观测井 | 经度:109°30'3" 纬度:38°21'32" | 海拔:1186米、井深:107米、埋深:40米、 水位:1146米、用途:观测井 |
4#锁贝村观测井 | 经度:109°25'51" 纬度:38°22'17" | 海拔:1206米、井深:180米、埋深:70米、 水位:1136米、用途:观测井 |
5#巴当村观测井 | 经度:109°25'36" 纬度:38°19'55" | 海拔:1199米、井深:300米、埋深:90米、 水位:1109米、用途:观测井 |
6#东商不浪观测井 | 经度:109°26'41" 纬度:38°18'41" | 海拔:1190米、井深:20米、埋深:9米、 水位:1181米、用途:灌溉 |
7#风井场地 | 经度:109°27'12" 纬度:38°19'43" | 海拔:1200米、井深:15米、埋深:7米、 水位:1193米、用途:饮用水 |
8#莽肯村水井 | 经度:109°27'53" 纬度:38°16'39" | 海拔:1174米、井深:23米、埋深:13米、 水位:1161米、用途:灌溉 |
表5.3.2-2 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pH无量纲,未特殊注明为mg/L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及结果 | 标准 | |||||||
1#工业场地 | 2#补言村观测井 | 3#奔滩村观测井 | 4#锁贝村观测井 | 5#巴当村观测井 | 6#东商不浪观测井 | 7#风井场地 | 8#莽肯村水井 | ||
K+ | 1.21 | 1.24 | 1.29 | 2.12 | 1.41 | 1.82 | 1.41 | 1.44 | / |
Na+ | 21.7 | 21.7 | 23.3 | 27.9 | 25.7 | 21.4 | 27.7 | 30.2 | ≤200 |
Ca2+ | 51.4 | 45.7 | 45.7 | 37.4 | 39.8 | 42.1 | 53.3 | 56.5 | / |
Mg2+ | 34.6 | 28.2 | 26.5 | 17.3 | 19.6 | 21.3 | 28.4 | 27.7 | / |
CO32- | 5ND | 5ND | 5ND | 5ND | 5ND | 5ND | 5ND | 5ND | / |
HCO3- | 222 | 193 | 216 | 161 | 153 | 172 | 232 | 209 | / |
Cl- | 7.13 | 7.19 | 7.05 | 7.30 | 7.22 | 7.31 | 7.09 | 7.10 | ≤250 |
SO42- | 47.3 | 52.1 | 42.2 | 42.3 | 46.7 | 39.4 | 47.2 | 49.5 | ≤250 |
氟化物 | 0.35 | 0.27 | 0.21 | 0.19 | 0.26 | 0.15 | 0.24 | 0.27 | ≤1.0 |
挥发酚 | 0.0014 | 0.0015 | 0.0014 | 0.0006 | 0.0008 | 0.0011 | 0.0014 | 0.0013 | ≤0.002 |
氰化物 | 0.002ND | 0.002ND | 0.002ND | 0.002ND | 0.002ND | 0.002ND | 0.002ND | 0.002ND | ≤0.05 |
高锰酸盐指数 | 1.11 | 0.88 | 1.86 | 2.51 | 2.59 | 0.80 | 0.81 | 0.77 | ≤3.0 |
氨氮 | 0.064 | 0.057 | 0.042 | 0.055 | 0.028 | 0.043 | 0.032 | 0.042 | ≤0.5 |
硝酸盐 | 0.751 | 0.675 | 0.904 | 0.542 | 0.437 | 0.409 | 0.723 | 0.504 | ≤20 |
亚硝酸盐 | 0.001 | 0.002 | 0.001 | 0.005 | 0.002 | 0.006 | 0.002 | 0.035 | ≤1.0 |
砷 | 3.0×10-4ND | 3.0×10-4ND | 3.0×10-4ND | 3.0×10-4ND | 3.0×10-4ND | 3.0×10-4ND | 3.0×10-4ND | 3.0×10-4ND | ≤0.01 |
汞 | 4.0×10-5ND | 4.0×10-5ND | 4.0×10-5ND | 4.0×10-5ND | 4.0×10-5ND | 4.0×10-5ND | 4.0×10-5ND | 4.0×10-5ND | ≤0.001 |
硒 | 4.0×10-4ND | 4.0×10-4ND | 4.0×10-4ND | 4.0×10-4ND | 4.0×10-4ND | 4.0×10-4ND | 4.0×10-4ND | 4.0×10-4ND | ≤0.01 |
锰 | 0.01ND | 0.01ND | 0.01ND | 0.01ND | 0.01ND | 0.01ND | 0.01ND | 0.01ND | ≤0.1 |
铁 | 0.03ND | 0.03ND | 0.03ND | 0.03ND | 0.03ND | 0.03ND | 0.03ND | 0.03ND | ≤0.3 |
六价铬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5 |
镉 | 0.5ND | 0.5ND | 0.5ND | 0.5ND | 0.5ND | 0.5ND | 0.5ND | 0.5ND | ≤5 |
铅 | 0.625ND | 0.625ND | 0.625ND | 0.625ND | 0.625ND | 0.625ND | 0.625ND | 0.625ND | ≤10 |
总硬度 | 264 | 216 | 243 | 169 | 198 | 202 | 249 | 254 | ≤450 |
溶解性总固体 | 359 | 326 | 335 | 282 | 294 | 277 | 358 | 369 | ≤1000 |
pH值 | 7.13 | 7.19 | 7.05 | 7.30 | 7.22 | 7.31 | 7.09 | 7.10 | 6.5-8.5 |
5.3.3声环境质量现状
后评价期间对袁大滩煤矿在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厂界、附近居民点、运输路线两侧布置了声环境监测点,监测时间为2022年6月25~6月26日,监测至今,未有新增噪声污染源,因此本次评价引用后评价期间监测数据。
(1)监测点的位置
噪声监测点:在工业场地厂界各布设1个监测点(N1-N6),在风井场地厂界各布设1个监测点(N7-N10),在奔滩小学设1个噪声监测点(N11),在奔滩村委会设1个监测点(N12),在巴当村设1个噪声监测点(N13),在工业场地南侧居民点设1个监测点(N14),在风井场地北侧居民点设1个监测点(N15)。监测布点见图5.3.3-2。
(2)监测项目、频率
监测项目:监测其等效声级。
监测频率:2天,昼间、夜间各1次。
(3)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见表5.3.3-1。
表5.3.3-1 声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位 监测日期 | 2022.06.25 | 2022.06.26 | ||
昼间(dB(A)) | 夜间(dB(A)) | 昼间(dB(A)) | 夜间(dB(A)) | |
奔滩小学 | 50 | 43 | 52 | 44 |
巴当村 | 49 | 41 | 48 | 40 |
奔滩村委会 | 54 | 45 | 56 | 46 |
工业场地南侧居民点 | 52 | 42 | 53 | 41 |
风井场地北侧居民点 | 48 | 41 | 49 | 42 |
标准值 | 60 | 50 | 60 | 50 |
表5.3.3-2 后评价阶段工业场地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位 监测日期 | 2022.06.25 | 2022.06.26 | ||
昼间(dB(A)) | 夜间(dB(A)) | 昼间(dB(A)) | 夜间(dB(A)) | |
矿井工业场地西北侧1# | 55 | 46 | 54 | 45 |
矿井工业场地东北侧2# | 57 | 46 | 58 | 44 |
矿井工业场地东侧3# | 52 | 43 | 51 | 42 |
矿井工业场地东南侧4# | 56 | 47 | 55 | 45 |
矿井工业场地西南侧5# | 53 | 43 | 55 | 44 |
矿井工业场地西6# | 51 | 40 | 50 | 41 |
风井场地北侧7# | 55 | 43 | 53 | 42 |
风井场地东侧8# | 57 | 46 | 56 | 43 |
风井场地南侧9# | 52 | 43 | 50 | 41 |
风井场地西侧10# | 50 | 41 | 51 | 43 |
标准值 | 60 | 50 | 60 | 50 |
由表5.3.3-2可知,项目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5.3.4土壤环境质量
后评价期间在袁大滩煤矿井田范围内设置了8个土壤监测点位,监测时间为2022年6月25,监测至今,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因此本次评价引用后评价期间土壤监测数据。
依据中国土种数据库查询,项目区土壤类型为盐土、草原风沙土、腐泥沼泽土和泥炭沼泽土。由于全井田服务年限长,本次评价本着“远粗近细”的原则主要针对首采区开展土壤现状调查,其他采区以土壤环境背景调查为主。本次首采区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其它采区布设了2个土壤监测点。
本次后评价共设置8个土壤监测点,监测点位分布见图5.3.4-1。各点位监测项目见表5.3.4-2。
表5.3.4-1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分布
序号 | 点位名称 | 用地性质 | 监测因子 | 取样情况 |
S1 | 许家湾 | 农用地 | PH值、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含盐量;共10项。 | 表层样:取样深度为0~20cm |
S2 | 普辉 | 农用地 | ||
S3 | 张家伙场 | 农用地 | ||
S4 | 工业场地外背景点 | 农用地 | PH值、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含盐量;共10项。 | 表层样:取样深度为0~20cm |
S5 | 矿井水处理站附近 | 建设用地 | 表层:45项、PH值、含盐量。 柱状:pH、含盐量 | 柱状样:取样深度为0~50cm、50~150cm、150cm~300cm |
S6 | 选煤厂浓缩池附近 | 建设用地 | pH、含盐量 | |
S7 | 生活污水处理站附近 | 建设用地 | pH、含盐量 | |
S8 | 工业场地内背景点 | 建设用地 | 45项基本因子、PH值、含盐量。 | 表层样:取样深度为0~20cm |
监测结果见表5.3.4-3和表5.3.4-4。
表5.3.4-3 土壤监测结果 单位mg/kg,pH值:无量纲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及结果 | 标准值 ()为4#点执行标准 | |||
1#许家湾 | 2#普辉 | 3#张家伙场 | 4#工业场地外背景点 | ||
pH值 | 7.68 | 7.65 | 7.56 | 7.49 | / |
镉 | 0.08 | 0.04 | 0.05 | 0.05 | 0.6(0.3) |
汞 | 0.17 | 0.15 | 0.22 | 0.21 | 3.4(2.4) |
砷 | 0.18 | 0.49 | 0.35 | 0.16 | 25(30) |
铅 | 29 | 43 | 10 | 10 | 170(120) |
铬 | 11 | 11 | 10 | 17 | 250(200) |
铜 | 2 | 2 | 1 | 1 | 100 |
镍 | 6 | 5 | 5 | 10 | 190(100) |
锌 | 21 | 17 | 17 | 27 | 200(250) |
全盐量 | 210 | 280 | 230 | 200 | / |
表5.3.4-4 土壤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 5#矿井水处理站附近 | 8#工业场地内背景点 | 标准值 (mg/kg) | 单位 | ||
(0-0.5m) | (0.5-1.5m) | (1.5-3m) | ||||
四氯化碳 | <1.3 | <1.3 | <1.3 | <1.3 | 2.8 | μg/kg |
氯仿 | <1.1 | <1.1 | <1.1 | <1.1 | 0.9 | μg/kg |
氯甲烷 | <1.0 | <1.0 | <1.0 | <1.0 | 37 | μg/kg |
1,1-二氯乙烷 | <1.2 | <1.2 | <1.2 | <1.2 | 9 | μg/kg |
1,2-二氯乙烷 | <1.3 | <1.3 | <1.3 | <1.3 | 5 | μg/kg |
1,1-二氯乙烯 | <1.0 | <1.0 | <1.0 | <1.0 | 66 | μg/kg |
顺-1,2-二氯乙烯 | <1.3 | <1.3 | <1.3 | <1.3 | 596 | μg/kg |
反-1,2-二氯乙烯 | <1.4 | <1.4 | <1.4 | <1.4 | 54 | μg/kg |
二氯甲烷 | <1.5 | <1.5 | <1.5 | <1.5 | 616 | μg/kg |
1,2-二氯丙烷 | <1.1 | <1.1 | <1.1 | <1.1 | 5 | μg/kg |
1,1,1,2-四氯乙烷 | <1.2 | <1.2 | <1.2 | <1.2 | 10 | μg/kg |
1,1,2,2-四氯乙烷 | <1.2 | <1.2 | <1.2 | <1.2 | 6.8 | μg/kg |
四氯乙烯 | <1.4 | <1.4 | <1.4 | <1.4 | 53 | μg/kg |
1,1,1-三氯乙烷 | <1.3 | <1.3 | <1.3 | <1.3 | 840 | μg/kg |
1,1,2-三氯乙烷 | <1.2 | <1.2 | <1.2 | <1.2 | 2.8 | μg/kg |
三氯乙烯 | <1.2 | <1.2 | <1.2 | <1.2 | 2.8 | μg/kg |
1,2,3-三氯丙烷 | <1.2 | <1.2 | <1.2 | <1.2 | 0.5 | μg/kg |
氯乙烯 | <1.0 | <1.0 | <1.0 | <1.0 | 0.43 | μg/kg |
苯 | <1.9 | <1.9 | <1.9 | <1.9 | 4 | μg/kg |
氯苯 | <1.2 | <1.2 | <1.2 | <1.2 | 270 | μg/kg |
1,2-二氯苯 | <1.5 | <1.5 | <1.5 | <1.5 | 560 | μg/kg |
1,4-二氯苯 | <1.5 | <1.5 | <1.5 | <1.5 | 20 | μg/kg |
乙苯 | <1.2 | <1.2 | <1.2 | <1.2 | 28 | μg/kg |
苯乙烯 | <1.1 | <1.1 | <1.1 | <1.1 | 1290 | μg/kg |
甲苯 | <1.3 | <1.3 | <1.3 | <1.3 | 1200 | μg/kg |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 <1.2 | <1.2 | <1.2 | <1.2 | 570 | μg/kg |
邻二甲苯 | <1.2 | <1.2 | <1.2 | <1.2 | 640 | μg/kg |
苯胺 | <0.03 | <0.03 | <0.03 | <0.03 | 260 | mg/kg |
硝基苯 | <0.09 | <0.09 | <0.09 | <0.09 | 76 | mg/kg |
2-氯酚 | <0.06 | <0.06 | <0.06 | <0.06 | 2256 | mg/kg |
苯并[a]蒽 | <0.1 | <0.1 | <0.1 | <0.1 | 15 | mg/kg |
苯并[a]芘 | <0.1 | <0.1 | <0.1 | <0.1 | 1.5 | mg/kg |
苯并[b]荧蒽 | <0.2 | <0.2 | <0.2 | <0.2 | 15 | mg/kg |
苯并[k]荧蒽 | <0.1 | <0.1 | <0.1 | <0.1 | 151 | mg/kg |
䓛 | <0.1 | <0.1 | <0.1 | <0.1 | 1293 | mg/kg |
二苯并[a,h]蒽 | <0.1 | <0.1 | <0.1 | <0.1 | 1.5 | mg/kg |
茚并[1,2,3-cd]芘 | <0.1 | <0.1 | <0.1 | <0.1 | 15 | mg/kg |
萘 | <0.09 | <0.09 | <0.09 | <0.09 | 70 | mg/kg |
pH值 | 7.68 | 7.8 | 7.4 | 7.55 | / | 无量纲 |
镉 | 0.02 | / | / | 0.03 | 65 | mg/kg |
汞 | 0.16 | / | / | 0.12 | 38 | mg/kg |
砷 | 0.17 | / | / | 0.2 | 60 | mg/kg |
铅 | 33 | / | / | 49 | 800 | mg/kg |
铜 | 1 | / | / | 3 | 18000 | mg/kg |
镍 | 5 | / | / | 6 | 900 | mg/kg |
六价铬 | 0.5ND | / | / | 0.5ND | 5.7 | mg/kg |
含盐量 | 0.19 | 0.21 | 0.15 | 0.19 | / | g/kg |
表5.3.4-2 土壤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及结果 | 单位 | ||
6#选煤厂浓缩池附近(0-0.5m) | 6#选煤厂浓缩池附近(0.5-1.5m) | 6#选煤厂浓缩池附近(1.5-3.0m) | ||
pH值 | 7.60 | 7.63 | 7.64 | 无量纲 |
含盐量 | 0.22 | 0.23 | 0.19 | g/kg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及结果 | 单位 | ||
7#生活污水处理站附近(0-0.5m) | 7#生活污水处理站附近(0.5-1.5m) | 7#生活污水处理站附近(1.5-3.0m) | ||
pH值 | 7.56 | 7.51 | 7.36 | 无量纲 |
含盐量 | 0.20 | 0.17 | 0.18 | g/kg |
由上表可知,开采区的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的45项基本因子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5.3.5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为了掌握整个井田区域及周围生态现状情况,本次生态现状调查范围为井田边界外扩1000m,总面积为204.79km2。
5.3.5.1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方法
(1)调查手段
该项目为煤炭开发项目,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为全面了解项目区生态环境现状,按照导则要求,本次评价生态现状调查采取资料收集、遥感解译、现场调查等方法。
(2)遥感影像图制作
本次评价生态遥感影像引用后评价阶段的遥感影像进行分析,后评价遥感影像是以2021年8月的资源三号(ZY-3)影像像数据作为基本信息源,全色空间分辨率2.1m。
(3)现场调查
通过评价区实地调查,对遥感解译结果进行核对与补判,识别植物种类、记录植被盖度和野外调查中发现的动物,并走访当地相关政府部门了解掌握评价区野生动植物的分布状况。同时调查环境敏感点现状、评价区农业生产等相关情况。
5.3.5.2土地利用现状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17)》中的二级地类进行地类划分,将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类型划分为水浇地、旱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工业用地、农村宅基地、公路用地、铁路用地、沙地共计10个二级地类型。
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见下表。
表2 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统计
土地利用分类 | 评价区 | 井田区 |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面积(km2) | 比例(%) | 面积(km2) | 比例(%) |
耕地 | 水浇地 | 28.0122 | 13.68 | 22.7115 | 14.02 |
林地 | 有林地 | 80.3571 | 39.24 | 63.1289 | 38.97 |
灌木林地 | 53.6842 | 26.21 | 39.7209 | 24.52 | |
草地 | 天然牧草地 | 16.4579 | 8.04 | 15.2922 | 9.44 |
工矿用地 | 工业用地 | 2.7175 | 1.33 | 2.1707 | 1.34 |
住宅用地 | 农村宅基地 | 4.9235 | 2.40 | 4.0660 | 2.51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路用地 | 0.7231 | 0.35 | 0.5670 | 0.35 |
铁路用地 | 0.1356 | 0.07 | 0.1134 | 0.07 | |
其他用地 | 沙地 | 17.7789 | 8.68 | 14.2230 | 8.78 |
合计 | 204.79 | 100.00 | 161.9936 | 100.00 |
5.3.5.3植被类型
(1)植物种类
根据路线调查及样方调查,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植物种类包括53科192种,见表5.3.5-1。该名录不包括广域分布的农田杂草与农户庭院栽培的花卉植物及农作物。
表 5.3.5-1 区域内常见植物名录表
序号 | 中文名 | 学 名 | 生活型 | 水分生态类型 |
一、松科 Pinaceae | ||||
1 | 油松 | Pinus tabulaeformis | 乔木 | 旱中生 |
2 | 樟子松 | Pinus sylvestris var.mongolica | 乔木 | 旱中生 |
二、柏科 Cupressaceae | ||||
3 | 侧柏 | Platycladus orientalis | 乔木 | 旱中生 |
4 | 臭柏 | Sabina vulgaris | 常绿匍匐灌木 | 旱生 |
三、麻黄科 Ephedraceae | ||||
5 | 草麻黄 | Ephedra sinica | 草本状小半灌木 | 旱生 |
四、杨柳科 Salicaceae | ||||
6 | 旱柳 | Salix mastudana | 乔木 | 中生 |
7 | 沙柳 | Salix psammophyla | 灌木 | 旱生 |
8 | 山杨 | Populus davidiana | 乔木 | 中生 |
9 | 小叶杨 | Populus simonii | 乔木 | 旱中生 |
五、榆科 Ulmaceae | ||||
10 | 榆 | Ulmus pumila | 乔木 | 旱中生 |
11 | 大果榆 | Ulmus macrocarpa | 乔木 | 旱中生 |
12 | 灰榆 | Ulmus glaucescens | 乔木 | 旱中生 |
六、桑科 Moraceae | ||||
13 | 葎草 | Humulus scandens | 一年生蔓生草本 | 中生 |
14 | 大麻 | Cannabis sativa | 一年生草本 | 中生 |
七、藜科 Chenopodiaceae | ||||
15 | 沙米 | Agriophyllum arenarium | 一年生草本 | 旱生 |
16 | 雾冰藜 | Bassia dasyphylla | 一年生草本 | 旱生 |
17 | 灰绿藜 | Chenopodium album | 一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18 | 刺藜 | Chenopodium aristatum | 一年生草本 | 旱生 |
19 | 小藜 | Chenopodium serotinum | 一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20 | 绵蓬 | Corispermum hysopifolium | 一年生草本 | 旱生 |
21 | 木地肤 | Kochia scoparia | 一年生草本 | 中生 |
22 | 猪毛菜 | Salsola collina | 一年生草本 | 旱生 |
23 | 刺蓬 | Salsola gmelinii | 一年生草本 | 旱生 |
八、苋科 Amaranthaceae | ||||
24 | 繁穗苋 | Amaranthus paniculatus | 一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25 | 反枝苋 | Amaranthus retroflexus | 一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九、石竹科 Caryophyllaceae | ||||
26 | 蝇子草 | Silene gallica | 一年生草本 | 中生 |
27 | 鹅肠菜 | Malachium aquaticum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十、 毛茛科 Ranunculaceae | ||||
28 | 灌木铁线莲 | Clematis fruticasa | 直立小灌木 | 旱中生 |
29 | 翠雀花 | Delphinium grandiflorum | 多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30 | 金戴戴 | Halerpestes ruthenica | 多年生草本 | 湿生 |
31 | 小唐松草 | Thalictrum petaloideum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十一、 罂粟科 Papaveraceae | ||||
32 | 地丁 | Corydalis bungeana | 二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十二、十字花科 Cruciferae | ||||
33 | 播娘蒿 | Descurainia sophia | 一年生草本 | 中生 |
34 | 独行菜 | Lepidium apetalum | 一年生草本 | 中生 |
35 | 宽翅沙芥 | Pugionium dolabratum | 一年生草本 | 旱生 |
36 | 沙芥 | Pugionium cornutum | 两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十三、景天科 Crassulaceae | ||||
37 | 费菜 | Sedum aizoon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十四、蔷薇科 Rosaceae | ||||
38 | 龙牙草 | Agrimonia pilosa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39 | 二裂委陵菜 | Potentilla bifurca | 多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40 | 委陵菜 | Potentilla chinensis | 多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41 | 杜梨 | Pyrus betulaefolia | 乔木 | 旱中生 |
42 | 黄刺玫 | Rosa xanthina | 灌木 | 旱中生 |
43 | 蒙古绣线菊 | Spiraea monglica | 灌木 | 旱中生 |
十五、豆科 Leguminosae | ||||
44 | 直立黄芪 | Astragalus adsurgens | 多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45 | 草木樨状黄芪 | Astragalus melilotoides | 多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46 | 粗糙紫云英 | Astragalus scaberrimus | 一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47 | 柠条 | Caragana korshinskii | 灌木 | 旱生 |
48 | 小叶锦鸡儿 | Caragana microphylla | 灌木 | 中旱生 |
49 | 矮锦鸡儿 | Caragana pygmaea | 灌木 | 旱生 |
50 | 铁扫帚 | Indigofera bungeana | 直立灌木 | 旱生 |
51 | 截叶铁扫帚 | Lespedeza cuneata | 小灌木 | 中生 |
52 | 达乌里胡枝子 | Lespedeza davurica | 半灌木 | 中旱生 |
53 | 牛枝子 | Lespedeza polaninii | 半灌木 | 中旱生 |
54 | 天蓝苜蓿 | Medicago lupulina | 一年生草本 | 中生 |
55 | 小苜蓿 | Medicago minima | 一或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56 | 细齿草木犀 | Melilotus dentatus | 二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57 | 黄花草木樨 | Melilotus officinalis | 一或二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58 | 草木樨 | Melilotus suaveolens | 一或二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59 | 二色棘豆 | Oxytropis bicolor | 多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60 | 砂珍棘豆 | Oxytropis psammocharis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61 | 苦豆子 | Sophora alopecuroides | 多年生草本 | 旱生 |
62 | 苦参 | Sophora flavescens | 多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63 | 披针叶黄华 | Thermopsis shischkinii | 多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64 | 野豌豆 | Vicia sepium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65 | 歪头菜 | Vicia unijuga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十六、牻牛儿苗科 Geraniaceae | ||||
66 | 牦牛儿苗 | Erodium stephanianum | 一或二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十七、亚麻科 Linaceae | ||||
67 | 腺萼亚麻 | Linum stelleroides | 多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68 | 野亚麻 | Linum perenne | 多年生草本 | 旱生 |
十八、蒺藜科 Zygophyllaceae | ||||
69 | 蒺藜 | Tribulus terrestris | 一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十九、苦木科 Simarubaceae | ||||
70 | 臭椿 | Ailanthus altissima | 乔木 | 旱中生 |
二十、远志科 Polygalaceae | ||||
71 | 远志 | Polugala tenuifolia | 多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二十一、大戟科 Euphorbiaceae | ||||
72 | 大戟 | Euphorbia pskinensis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73 | 地锦 | Euphorbia humifusa | 一年生小草本 | 旱中生 |
二十二、鼠李科 Rhamnaceae | ||||
74 | 酸枣 | Ziziphus jujuba | 灌木 | 旱中生 |
二十三、锦葵科 Malvaceae | ||||
75 | 野西瓜苗 | Hibiscus trionum | 一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76 | 冬葵 | Malva verticillata | 二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77 | 蜀葵 | Althaea rosea | 二年生直立草本 | 旱中生 |
二十四、柽柳科 Tamaricaceae | ||||
78 | 红柳 | Reaumuria soongorica | 灌木 | 旱生 |
79 | 柽柳 | Tamarix chinensis | 灌木 | 旱生 |
二十五、堇菜科 Violaceae | ||||
80 | 白果堇菜 | Viola phalacrocarpa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81 | 紫花地丁 | Viola philippica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二十六、瑞香科 Thymelaeaceae | ||||
82 | 河朔芫花 | Wikstroemia chamaedaphne | 灌木 | 旱中生 |
二十七、胡颓子科 Elaeagnaceae | ||||
83 | 沙棘 | Hippophae rhamnoides | 灌木 | 中旱生 |
二十八、千屈菜科 Lythraceae | ||||
84 | 千屈菜 | Lythrum salicaria | 多年生草本 | 湿生 |
二十九、柳叶菜科 Onagraceae | ||||
85 | 毛柳叶菜 | Epilibium hirsutum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三十、伞形科 Euphorbiaceae | ||||
86 | 北柴胡 | Bupleurum chinense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87 | 野胡萝卜 | Daucus carota | 二年生草本 | 中生 |
三十一、白花丹科 Plumbaginaceae | ||||
88 | 二色补血草 | Limonium bicolor | 多年生草本 | 旱生 |
三十二、木犀科 Oleaceae | ||||
89 | 丁香 | Syringa oblata | 灌木 | 中生 |
三十三、马钱科 longaniaceae | ||||
90 | 白及梢 | Buddleja alternifolia | 灌木 | 中生 |
三十四、龙胆科 Gentianaceae | ||||
91 | 石龙胆 | Gentiana squarrosa | 一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三十五、萝藦科 Asclepiadaceae | ||||
92 | 牛心朴子 | Cynanchum komarovii | 多年生草本 | 旱生 |
93 | 杠柳 | Periploca sepium | 木质藤本 | 旱中生 |
94 | 地梢瓜 | Cynanchum thesioides | 多年生草本 | 旱生 |
95 | 牛皮消 | Cynanchum auriculatum | 蔓生半灌木 | 旱生 |
三十六、旋花科 Convolvulaceae | ||||
96 | 菟丝子 | Cuscuta chinensis | 一年生寄生草本 | 寄生 |
97 | 田旋花 | Convolvulvs ervensis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98 | 藤长苗 | Calystegia pellita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三十七、紫草科 Borraginaceae | ||||
99 | 砂引草 | Messerschmidia sibirica | 多年生草本 | 旱生 |
三十八、马鞭草科 Verbenaceae | ||||
100 | 蒙古莸 | Caryopteris mongolia | 落叶小灌木 | 旱中生 |
三十九、唇形科 Labiatae | ||||
101 | 黄芩 | Scutellaria baicalensis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02 | 益母草 | Leonurus artemisia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03 | 香青兰 | Dracocephalum moldavica | 一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04 | 薄荷 | Mentha haplocalyx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05 | 百里香 | Thymus mongolicus | 半灌木 | 旱中生 |
四十、茄科 Solanaceae | ||||
106 | 狭叶枸杞 | Lycium halimifolium | 灌木 | 旱中生 |
107 | 龙葵 | Solanum nigrum | 一年生草本 | 旱生 |
四十一、玄参科 Scrophulariaceae | ||||
108 | 地黄 | Rehmannia glutinosa | 多年生草本植物 | / |
109 | 蒙古芯芭 | Cymbaria mongolica | 多年生草本 | 旱生 |
110 | 阴行草 | Siphonostegia chinensis | 一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四十二、紫葳科 Bignoniaceae | ||||
111 | 黄花角蒿 | Incarvillea sinensis var.przewalskii | 一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12 | 角蒿 | Incarvillea sinensis | 一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四十三、列当科 Orobanchaceae | ||||
113 | 黄花列当 | Orobanche coerulescens | 多年生寄生草本 | / |
四十四、车前科 Plantaginaceae | ||||
114 | 车前 | Plantago asiatica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四十五、茜草科 Rubiaceae | ||||
115 | 茜草 | Rubia cordifolia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四十六.桔梗科 Campanulaceae | ||||
116 | 石沙参 | Adenophora polyantha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四十七.菊科 Compositae | ||||
117 | 黄花蒿 | Artemisia annua | 一或二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18 | 艾蒿 | Artemisia argyi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19 | 茵陈蒿 | Artemisia capillaries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20 | 狭叶青蒿 | Artemisia dracunculus | 半灌木状草本 | 旱中生 |
121 | 冷蒿 | Artemisia frigida | 多年生草本 | 旱生 |
122 | 铁杆蒿 | Artemisia gmelinii | 多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123 | 牧蒿 | Artemisia japonica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24 | 沙蒿 | Artemisia ordosia | 半灌木 | 旱生 |
125 | 扫帚艾 | Artemisia scoparia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26 | 大籽蒿 | Artemisia sieversiana | 一或二年生草本 | 旱生 |
127 | 籽蒿 | Artemisia sphaerocephala | 多年生草本 | 旱生 |
128 | 阿尔泰紫菀 | Aster altaicus | 多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129 | 刺蓟 | Cephalanoplos segetum | 二年生草本 | 中生 |
130 | 刺儿菜 | Cephalanoplos segetum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31 | 野菊花 | Dendranthema lavandulifolium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32 | 砂蓝刺头 | Echinops gmelini | 一年生草本 | 旱生 |
133 | 阿尔泰狗哇花 | Heteropappus altaicus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34 | 旋复花 | Inula japonica | 多年生草本 | 湿中生 |
135 | 山苦荬 | Ixeris chinensis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36 | 苦荬菜 | Ixeris denticulata | 一或二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37 | 抱茎苦荬菜 | Ixeris sonchifolia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38 | 蒙山莴苣 | Lactuca tatarica | 两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39 | 黄鼠草 | lxeridium chinensis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40 | 毛连菜 | Picris hieracioides | 一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41 | 祁州漏芦 | Rhaponticum uniflorum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42 | 凤毛菊 | Saussurea japonica | 两年生草本 | 旱生 |
143 | 叉枝鸦葱 | Scorzonera divaricata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44 | 千里光 | Senecio scandens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45 | 蒲公英 | Taraxacum mongolicum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46 | 苍耳 | Xanthium sibiricum | 一年生草本 | 中生 |
四十八、香蒲科 Typhaceae | ||||
147 | 水烛(毛蜡) | Typha angustifolia | 多年生挺水植物 | 水生 |
四十九、黑三棱科 Sparganiaceae | ||||
148 | 黑三棱 | Sparganium stoloniferum | 多年生草本 | 水生 |
五十、眼子菜科 Potamogetonaceae | ||||
149 | 穿叶眼子菜 | Potamogeton perfoliatus | 多年生草本 | 水生 |
五十一、禾本科 Gramineae | ||||
150 | 羽茅 | Achnatherum sibiricum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51 | 冰草 | Agropyron cristatum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52 | 看麦娘 | Alopecurus aequalis | 一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53 | 野古草 | Arundinella hirta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54 | 野燕麦 | Avena fatua | 一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55 | 白羊草 | Bothriochloa ischaemum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56 | 拂子茅 | Calamagrostis epigejos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57 | 虎尾草 | Chloris virgata | 一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58 | 狗牙根 | Cynodon dactylon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59 | 鸭茅 | Dactylis glomerata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60 | 湖北野青茅 | Deyeuxia hupehensis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61 | 野青茅 | Deyeuxia sylvatica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62 | 披碱草 | Elymus dahuricus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63 | 画眉草 | Eragrostis pilosa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64 | 小画眉草 | Eragrostis poaeoides | 一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65 | 香茅 | Hierochloe odorata | 多年生草本 | 湿中生 |
166 | 细弱隐子草 | Kengia gracilis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67 | 隐子草 | Kengia hancei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68 | 糙隐子草 | Kengia squarrosa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69 | 羊草 | Leymus chinensis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70 | 赖草 | Leymus secalinus | 多年生根茎禾草 | 中旱生 |
171 | 臭草 | Melica scabrosa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72 | 白草 | Pennisetum centrasiaticum | 多年生密丛型禾草 | 旱中生 |
173 | 芦苇 | Phragmites australis | 多年生草本 | 生态多型 |
174 | 早熟禾 | Poa annua | 一或二年生草本 | 中旱生 |
175 | 沙鞭 | Psammochloa mongolica | 多年生草本 | 旱生 |
176 | 绒毛鹅冠草 | Roegneria ciliaris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77 | 鹅观草 | Roegneria kamoji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78 | 中华鹅冠草 | Roegneria sinica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79 | 金色狗尾草 | Setaria glauca | 一年生草本 | 中生 |
180 | 狗尾草 | Setaria viridis | 一年生草本 | 中生 |
181 | 大油芒 | Spodiopogon sibiricus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82 | 狼针草 | Stipa baicalensis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83 | 长芒草 | Stipa bungeana | 多年生密丛型禾草 | 旱生 |
184 | 大针茅 | Stipa grandis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185 | 黄背草 | Themeda japonica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86 | 中华草沙蚕 | Tripogon chinensis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五十二、莎草科 Cyperaceae | ||||
187 | 扁杆藨草 | Scirpus planiculmis | 一年生草本 | 湿生 |
188 | 大披针苔草 | Carex lanceolata | 多年生草本 | 旱中生 |
五十三、百合科 Liliaceae | ||||
189 | 野蒜 | Allium macrostemon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190 | 多根葱 | Allium polyrhizum | 多年生草本 | 旱生 |
191 | 细叶韭 | Alium tenuissimum | 多年生草本 | 旱生 |
192 | 天门冬 | Asparagus cochinchinensis | 多年生草本 | 中生 |
注:水分生态类型的划分充分考虑了每个物种在其所有分布区内的水分状况,而不仅限于在评价区内的分布地段的水分特征。中生类型指其主要分布区集中在森林区的典型地段;旱中生类型指其主要分布区集中在森林区的偏干暖地段;中旱生类型指其主要分布于草原区偏湿润地段;旱生类型则指其分布区集中在草原区的典型地段。湿生植物指其主要分布于季节性积水的地段,水生植物则指其主要分布于常年积水地段。
根据收集到的西北农科技大学硕士毕业论文《毛乌素沙地高等植被调查与研究》调查所得的《毛乌素沙地植物名录》及榆林学院《毛乌素沙地资源植物研究》等文献资料已有资料记载,毛乌素沙地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种,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种,列入中国珍稀濒危植物红皮书的6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1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的有5种,详见表5.3.5-2。
表 5.3.5-2 毛乌素沙地珍稀濒危及重要资源植物名录
中文名 | 学名 | 所属科 | 保护或濒危等级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 |||
沙芦草 | Agropyron mongolicum | 禾本科 | II |
野大豆 | Glycinesoja | 豆科 | II |
◆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 |||
杜松 | Juniperus rigid | 柏科 | 未分级 |
沙地柏 | Sabina vulgaris | 柏科 | 未分级 |
蒙古苓菊 | Jurinea mongolica | 菊科 | 未分级 |
长梗扁桃 | Amygdalus pedunculata | 蔷薇科 | 未分级 |
◆中国珍稀濒危植物名录 | |||
肉苁蓉 | Cistanche deserticola | 列当科 | I |
四合木 | Tetraena mongolica | 蒺藜科 | II |
沙冬青 | Ammopiptanthus | 豆科 | III |
矮沙冬青 | Ammopiptanthus nanus | 豆科 | I |
膜荚黄芪 | Astragalus | 豆科 | II |
梭梭 | Haloxylon | 藜科 | III |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 |||
肉苁蓉 | Cistanche deserticola | 列当科 | 未分级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 | |||
乌拉尔甘草 | Glycyrrhiza uralensis | 豆科 | II |
光果甘草 | Glycyrrhiza glabra | 豆科 | II |
远志 | Polygala tenuifolia | 远志科 | III |
防风 | Ledebouriella | 伞形科 | III |
肉苁蓉 | Cistanche deserticola | 列当科 | III |
本次实地调查时,评价区内未发现有国家级重点保护植物,也未发现有列入中国珍稀濒危植物红皮书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的物种。
(2)植被类型
评价区为一风沙草滩高原,在流动、半固定和固定沙丘上,发育着沙区最占优势的沙生植被。主要有长茅草、沙蒿、沙柳、旱柳等。农业植被主要为玉米、糜子等。评价区植被类型解译结果表5.3.5-3。
表5.3.5-3 评价范围内植被类型面积统计表
植被类型 | 评价区 | 矿区 | ||
面积(km2) | 比例(%) | 面积(km2) | 比例(%) | |
杨树、旱柳群落 | 9.377 | 4.58 | 7.3059 | 4.51 |
拂子茅、芦苇群落 | 0.8477 | 0.41 | 0.7290 | 0.45 |
沙蒿、杂类草群落 | 53.6842 | 26.21 | 39.7208 | 24.52 |
沙柳、杂类草群落 | 70.9801 | 34.66 | 55.8392 | 34.47 |
沙蓬、虫实、猪毛菜群落 | 15.6102 | 7.62 | 14.5632 | 8.99 |
玉米、糜子等农作物 | 28.0122 | 13.68 | 22.7115 | 14.02 |
居民区 | 4.9235 | 2.40 | 4.0660 | 2.51 |
道路、铁路、沙地等 | 21.3551 | 10.43 | 17.0579 | 10.53 |
合计 | 204.7900 | 100.00 | 161.9935 | 100.00 |
(3)植被覆盖度
植被覆盖度指森林、草地、灌丛、农业植被等在地面的垂直投影面积占统计区总面积的百分比。本区域內植被覆盖度的调查利用遥感估算的方法,通过NDVI指数进行计算,并根据NDVI指数值通过等间隔断裂法,将植被覆盖度分为极低覆盖度、低覆盖度、中覆盖度、中高覆盖度、高覆盖度等五类。区域植被覆盖度分级及面积统计见表4.3-20。
表4.3-20 评价范围内植被覆盖度面积统计
覆盖度 | 评价区 | 井田区 | ||
面积(km2) | 比例(%) | 面积(km2) | 比例(%) | |
中高覆盖:50-70% | 10.2247 | 4.99 | 8.0349 | 4.96 |
中覆盖:30-50% | 124.6643 | 60.87 | 95.5762 | 59.00 |
低覆盖:10-30% | 7.4223 | 3.62 | 6.2530 | 3.86 |
极低覆盖:<10% | 8.1879 | 4.00 | 8.3102 | 5.13 |
耕地 | 28.0122 | 13.68 | 22.6953 | 14.02 |
非植被区 | 26.2786 | 12.83 | 21.1240 | 13.04 |
合计 | 204.79 | 100.00 | 161.9936 | 100.00 |
2021年度评价区以中覆盖度为主(面积124.66km2,约占评价区面积的60.87%);其次为耕地和非植被区,面积分别为28.01km2和26.28km2,约占13.68%和12.83%;中高覆盖度面积10.22km2,约占4.99%,低覆盖度面积7.42km2,约占3.62%。
(4)野外样方调查
为了客观了解、全面反映评价区内现有植被情况,本次后评价于2022年7月对项目现场植被进行了样方调查,本次评价引用后评价期间的调查结果。依据项目占地类型,选取代表性群落进行典型取样,共选取13处样方点,分别对有代表性的旱柳、小叶杨、沙棘、沙柳、蒿草、茅针进行样方调查,所选取的样方调查基本涵盖了项目附近群落类型,同时也涵盖了不同区域的样方,具有代表性。样方点位分布见图4.1-2。
① 草本
A、芦苇群落
从植被的地带性划分来看,本地区的沼泽植被为隐域性植被类型,评价区的沼泽植被主要为芦苇群落,芦苇是一种生态多型的物种,既可在弃耕地上形成优势,更多的是在海子外围与河滩地上形成几乎是单优种的沼泽化草甸群落,往往高达1.0m左右,群落郁闭度较高,但物种饱和度较低。
本次后评价共设2个芦苇群落样方调查点,样方调查表见附表1、附表10。
B、沙蒿群落
沙蒿是一类半灌木蒿类为优势的群落,为评价区内主要植被类型之一,是继沙生先锋植物群聚之后发生的半郁闭的植物群落的组合,也是沙地植被中最有代表性的主体组成部分,在该区广泛分布。与先锋植物群聚相比,沙地半灌木蒿类阶段建群种已分化出区域性特征,并与气候环境的变化相适应。评价区主要以沙蒿为主,也有少量籽蒿存在。沙蒿在评价区内可以生长在不同类型的沙土生境上,从半固定沙丘到固定沙丘,从草甸性沙地到覆沙梁坡地到处都能生长,能和沙区内不同生活型的植物形成多种多样的群落组合。
本次后评价共设4个沙蒿样方调查点,样方调查表见附表4、附表5、附表6、附表9。
C、田菁群落
田菁适应性强,耐盐、耐涝、耐瘠、耐旱、抵抗病虫及风的能力强。在土壤含盐量0.3%的盐土上或pH值9.5的碱地上都能生长,评价区有少量人工种植田菁。
本次后评价共设1个田菁蒿样方调查点,样方调查表见附表7。
② 灌木
沙柳群落:在本区分布面积很大,为评价区内主要植被类型之一,主要分布于丘间低地、低缓沙丘及沙丘背风坡。组成沙柳群落的植物种较多。在本群落中常见草本植物常见有沙蒿、莆草、车前草、狗尾草等。群落层次分化明显,灌木呈丛状分布,疏密不均,高1.2~1.9m,群落总盖度50~75%。草本层有时很稀疏,有时茂密,高10~50cm不等。
本次后评价共设4个沙柳样方调查点,样方调查表见附表2、附表3、附表8、附表11。
③ 乔木
A、旱柳群落
旱柳喜光、耐干旱、耐寒,根系发达,抗风能力强,生长快,易繁殖根系发达,固根及水土保持作用明显,多见于平原地区,尤以河流两岸、道路两边最多,起防护作用和造景作用。本区旱柳多为人工种植,群落结构单一,灌木种类较少,伴生种多为蒿类等杂草,乔木层覆盖度40%左右,高度6.5m左右。
本次后评价共设1个旱柳样方调查点,样方调查表见附表12。
B、小叶杨群落
小叶杨是阴性速生树种,易生长,易繁殖,固根及水土保持作用明显,多见于千山丘陵和河谷盆地,尤以河流两岸、道路两边最多,起防护作用和造景作用。本区小叶杨多为人工种植,群落结构单一,灌木种类较少,伴生种多为蒿类等杂草,乔木层覆盖度35%左右,高度3.5m。
本次后评价共设1个小叶杨样方调查点,样方调查表见附表13。
植被样方调查结果见表4.1-4。
表4.1-4 植被样方调查基本状况表
样方 | 群落类型 | 建群种及优势种 | 群落高度(m) | 盖度(%) | 饱和度(种) |
Y1 | 芦苇群落 | 芦苇 | 0.3 | 90 | 2 |
Y2 | 沙柳群落 | 沙柳、芦苇 | 1.2 | 90 | 5 |
Y3 | 沙柳群落 | 沙柳、芦苇 | 1.5 | 95 | 6 |
Y4 | 沙蒿群落 | 沙蒿 | 0.5 | 60 | 1 |
Y5 | 沙蒿群落 | 沙蒿、披针叶黄花 | 0.35 | 70 | 4 |
Y6 | 沙蒿群落 | 沙蒿、沙柳 | 0.3 | 60 | 2 |
Y7 | 田菁群落 | 田菁、芦苇 | 0.5 | 80 | 3 |
Y8 | 沙柳群落 | 沙蒿、沙柳 | 2.6 | 60 | 3 |
Y9 | 沙蒿群落 | 沙蒿 | 0.4 | 70 | 2 |
Y10 | 芦苇群落 | 芦苇、沙柳 | 2.0 | 95 | 3 |
Y11 | 沙柳群落 | 沙柳、莆草 | 1.5 | 90 | 3 |
Y12 | 旱柳群落 | 旱柳、沙柳、长芒草 | 7.0 | 85 | 6 |
Y13 | 小叶杨群落 | 小叶杨、沙蒿、长芒草 | 4.0 | 40 | 4 |
根据路线调查及样方调查,评价区内最主要的群落类型为沙柳、沙蒿所构成灌丛和灌草丛,属典型的沙生植被。由于气候地带性的关系,评价区不存在天然的乔木群落,仅在村落和农田附近,当地群众零星或成行栽培有旱柳、小叶杨等作为人工固沙或防风之用。另外袁大滩煤矿对首采区进行了人工植被恢复,栽植了侧柏、油松等树种,目前苗木已成活,但未形成典型的乔木群落。
(1)生物量估算方法及参数
对于乔木生物量,采用方精云等(1996)建立的基本参数,结合林地郁闭度与树胸径等数据,得到本项目评价区的乔木平均生物量为84.2t/hm2。
对灌木林生物量,采用郭跃东等(2009)研究建立的基本参数并利用遥感资料,结合现场调查数据进行估测,在评价区灌木林平均生物量为25.3t/hm2。
对于草丛生物量,通过在典型样地采取“全部收获法”,实测得出本评价区草地生物量平均为3.3t/hm2。
农田主要是当年种,当年收割,因而农田生物量以当年植被的生产力所生产的生物量来定,为8.4t/(hm2·a)。
(2)核算结果
本项目生物量统计结果见表4.1-5。
表4.1-5 井区生物量计算结果
植被类型 | 面积km2 | 平均生物量t/hm2 | 总生物量t | ||
乔木 | 7.31 | 84.2 | 61550.2 | ||
草丛 | 55.01 | 3.3 | 18153.3 | ||
灌丛 | 55.84 | 25.3 | 141275.2 | ||
农田 | 22.71 | 8.4 | 17076.4 | ||
无植被 | 21.12 | 0 | 0 | ||
总计 | 161.99 | \ | 238055.1 |
依据上述统计,评价区生物量在23.81万t左右。
5.3.5.4土壤侵蚀
评价区土壤侵蚀强度的划分在区域土壤侵蚀模数的基础上进行,参照《全国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技术规程》的土壤侵蚀类型与强度的分类分级系统,以土地利用类型、植被覆盖度和地面坡度等间接指标进行综合分析而实现,将项目区土壤侵蚀划分为微度侵蚀、轻度侵蚀、中度侵蚀、强度侵蚀4个级别,分级方法见表5.3.5-4。
评价区土壤侵蚀类型与强度见表5.3.5-5。
表5.3.5-4 土壤水力侵蚀强度分级方法
级别 | 侵蚀模数(t/km2.a) | 遥感影像特征 |
微度 | <1000 | 遥感影像上呈浅绿色、灰白色色彩,色彩均匀,表面光滑,地貌类型为河流阶地,地形平坦,土地利用方式为耕地,呈条带状分布。 |
轻度 | 1000~2500 | 遥感影像上呈浅绿色、灰白色色彩,色彩均匀,土地利用方式为耕地、草地时表面光滑,林地时表面粗糙,地貌类型为黄土梁、峁,土地利用方式为耕地,或退耕的草地、林地,地形为梯田或缓坡,冲沟不发育,在黄土斜梁下部发育少量切沟。呈有规则的片状。 |
中度 | 2500~5000 | 遥感影像由于土地利用方式不同其色彩差异较大,植被覆盖度较高的林地一般呈深绿色,色彩较为均匀,表面粗糙;草地一般呈浅绿色,色彩均匀,表面光滑;主要分布在沟沿线一下,地貌类型黄土斜梁及黄土沟谷,黄土斜梁地貌地形坡度较小,黄土沟谷区地形坡度大,但植被覆盖度高,切沟、冲沟较发育,一般呈平行状排列,遥感影像上呈片状分布。 |
强烈 | 5000~8000 | 遥感影像上呈浅绿色、浅褐色、灰白色,色彩不太均匀,表面较粗糙,分布于黄土沟谷地貌,土地利用方式为其他草地,植被覆盖度低,地形坡度大,冲沟、切沟发育,地形破碎,呈片状分布。 |
表5.3.5-5 评价范围内土壤侵蚀强度面积统计
分类 | 评价区 | 井田区 | ||
面积(km2) | 比例(%) | 面积(km2) | 比例(%) | |
轻度侵蚀 | 18.7244 | 9.14 | 14.9358 | 9.22 |
中度侵蚀 | 28.0122 | 13.68 | 22.7116 | 14.02 |
强烈侵蚀 | 140.2745 | 68.50 | 110.1232 | 67.99 |
极强烈侵蚀 | 17.7789 | 8.68 | 14.2230 | 8.78 |
合计 | 204.79 | 100.00 | 161.9936 | 100.00 |
评价区主要仍以强烈侵蚀为主,面积为140.27km2,约占评价区面积的68.5%;其次为中度侵蚀,面积为28.01km2,约占评价区面积的13.68%;极强烈度及轻度风力侵蚀面积较少。
5.3.5.5动物资源
(1)动物种类
评价区地处中温带,野生动物的地理分布在动物地理区划中属古北界—蒙新区—东部草原亚区。目前该区的野生动物组成比较简单,种类较少。根据现场调查及资料记载,该区的野生动物(指脊椎动物中的哺乳类、鸟类、爬行类和两栖类)约有42种,隶属于13目23科,其中哺乳类4目7科,鸟类7目25科,爬行类1目2科,两栖类1目2科。此外,还有种类和数量众多的昆虫。评价区家畜有主要山羊、绵羊、牛等。
项目所在区域野生脊椎动物名录见表5.2.6- 1。
序号 | 中文名 | 学名 | 栖息生境 |
一、两栖纲 | |||
(一) 无尾目 SALIENTIA | |||
1 | 大蟾蜍 | Bufo bufo | 低湿地、农田 |
2 | 花背蟾蜍 | Bufo raddei | 低湿地、农田 |
二、爬行纲 | |||
(一) 有鳞目 SQUAMATA | |||
3 | 麻蜥 | Eremias argus | 沙质地 |
4 | 沙蜥 | Phrynocephlus przewalskii | 沙质地 |
三、鸟纲 | |||
(一) 隼形目 FALCONIFORMES | |||
5 | 苍鹰 | Accipiter gentilis | 林地、沟谷、农田 |
6 | 鸢 | Milvus korschun | 林地、沟谷、农田 |
(二) 鸡形目 GALLIFORMES | |||
7 | 石鸡 | Alectoris graeca | 沟谷、农田 |
8 | 野鸡 | Phasianus colchicus | 林地、沟谷、农田 |
(三) 鸽形目 COLUMBIFORMES | |||
9 | 沙鸡 | Syrrhaptes paradoxus | 农田 |
10 | 岩鸽 | Columba rupestris | |
11 | 山斑鸠 | Streptopeliu orientalis | 农田、沟谷 |
(四) 鹃形目 CUCULIFORMES | |||
12 | 大杜鹃 | Cuculus canorus | 林地、居民点 |
(五) 鸮形目 STRIGIFORMES | |||
13 | 雕鸮 | Bubo bubo | 林地、沟谷 |
(六) 佛法僧目 CORACIFORMES | |||
14 | 戴胜 | Upupa epops | 居民点、农田 |
序号 | 中文名 | 学名 | 栖息生境 |
(七) 雀形目 PASSERIFORMES | |||
15 | 凤头百灵 | Galerida cristata | 农田 |
16 | 角百灵 | Eremophila alpestris | 农田 |
17 | 云雀 | Alauda arvensis | 农田 |
18 | 家燕 | Hirundo rustica | 低湿地、居民点、农田 |
19 | 红尾伯劳 | Lanius cristatus | 林地 |
20 | 灰伯劳 | Lanius sphenocercus | 林地 |
21 | 喜鹊 | Pica pica | 林地、居民点 |
22 | 寒鸦 | Corvus monedula | 林地、居民点、农田 |
23 | 乌鸦 | Corvus sp. | 林地、居民点、农田 |
24 | 兰点颏 | Luscinia svecica | 林地 |
25 | 红点颏 | Luscinia calliope | 林地 |
26 | 黄眉柳莺 | Phylloscopus inornatus | 林地 |
27 | 白脸山雀 | Parus major | 林地 |
28 | 树麻雀 | Passer montanus | 农田、居民点 |
29 | 朱雀 | Carpodacus ergthrinus | 林地 |
四、哺乳纲 | |||
(一) 食肉目 INSETIVORA | |||
30 | 艾鼬 | Mustela eversmanni | 林地、农田 |
31 | 黄鼬 | Mustela sibirica | 林地、农田 |
(二) 兔形目 LAGOMORPHA | |||
32 | 草兔 | Lepus capensis | 沟谷、农田 |
(三) 啮齿目 RODENTIA | |||
33 | 达乌尔黄鼠 | Citellus dauricus | 农田、荒地 |
34 | 五趾跳鼠 | Allactaga sibirica | 林地、农田 |
35 | 三趾跳鼠 | Depus saggita | 沙地 |
36 | 褐家鼠 | Rattus norvegicus | 居民点、农田、荒地 |
37 | 小家鼠 | Mus musculus | 居民点、农田、荒地 |
38 | 黑线仓鼠 | Cricetulus barabensis | 农田、荒地 |
39 | 小毛足鼠 | Phodopus roborovskii | 沙质地 |
40 | 长爪沙鼠 | Meriones unguiculatus | 农田、荒地 |
41 | 子午沙鼠 | M. meriadinus | 沙质地 |
(四) 翼手目 CHIROPTERA | |||
42 | 东方蝙蝠 | Vespertilio syperans | 居民点、农田、沟谷 |
表5.2.6-1 评价区野生脊椎动物名录
(2)动物现状与评价
为了客观全面地反映本项目评价区域现有动物资源情况,于 2022 年 7 月基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陆生生态二级评价生态现状调查的要求,结合评价区生境类型,共设置9条野生动物调查样线实地调查了该区域的动物资源情况。本次设置每条样线长度在500~1000m,调查时沿样线两侧行走,行走速度以保持在 2km/h 以下,并统计沿样线左右两栖类、爬行类、鸟类以及哺乳类动物种类、种群结构、种群数量、出现频率等情况,由于人为活动,调查仅发现燕子、喜鹊、麻雀等常见动物,具体样线布设位置见4.3-10。
评价区地处中温带,野生动物的地理分布在动物地理区划中属古北界—蒙新区—东部草原亚区。目前该区的野生动物组成比较简单,种类较少,分布较广的有野兔、跳鼠、松鼠、刺猬、喜鹊、崖鸽、麻雀等种类;畜家禽:主要有牛、马、驴、骡、猪、羊、鸡等。评价区家畜有主要山羊、绵羊、牛等。
根据现场调查评价区域内未发现国家及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的物种、《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中列为极危、濒危、和易危物种以及国家和陕西省列入拯救保护的极小种群物种、特有种,也未发现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
5.4区域污染源调查
5.4.1大气相关污染源
调查范围为环境空气评价范围,调查范围内主要工业大气污染源除现有袁大滩滩煤矿工业场地锅炉房外,在风井场地东北角分布有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2.4亿块/a煤矸石制砖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氟化物等。
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环评文件,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2.4亿块/a煤矸石制砖项目大气污染源调查情况见表5.4-1。
表5.4-1 评价区大气相关污染源调查情况
名称 | 坐标 | 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 污染物名称(t/a) | |||
SO2 | 颗粒物 | NOx | 氟化物 | |||
煤矸石制砖厂 | 北纬109.271450654 东径38.194160676 | 位于风井场地东北角 | 95.7 | 17.509 | 27.84 | 9.16 |
注:数据摘自《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2.4亿块/a煤矸石制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5.4.2地表水相关污染源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地表水体,无相关污染源。
5.4.3地下水相关污染源
评价区地下水污染源主要为井田周边村庄的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井田周边煤矿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主要为施用的农药和化肥。由于土地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当地农业的农药使用量较少。农田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无机化肥为辅;生活污染源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粪便等。农村的生活垃圾主要为灰土、瓜皮、纸张、塑料袋等大部分为易分解的物品,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为散排、填埋。农村的人畜粪便数量有限,一般收集后存入粪池再进行堆肥处理,施用于自家农田。评价范围内的工业污染源主要有小纪汗煤矿、可可盖井田、西红墩井田,可可盖煤矿和西红墩煤矿尚未建成,小纪汗煤矿矿井正常涌水量为819万m3/a。矿井水进入输配水管网综合利用,不外排。
6 环境影响回顾
6.1地表沉陷及生态影响回顾评价
6.1.1评价区主要地表沉陷及生态环境敏感目标
井田范围内主要地表沉陷及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的名称、基本情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见表6.1-1;受项目影响的村庄情况见表6.1-2。
表6.1-1 井田范围内地表沉陷保护目标表
环境要素 | 验收阶段环境保护目标 | 保护要求 | |
受开采沉陷影响的保护目标 | 地下水 | 井田内萨拉乌苏组和白垩系含水层中地下水及地下水评价范围内83眼分散式地下饮用水井。 | 确保采煤导水裂隙及污废水不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
村庄 | 井田及周边共8个村庄,奔滩、阿达汗、波萝滩、纪小滩、长海则、长城则、蟒坑、商补浪,其中首采区涉及奔滩、阿达汗、蟒坑、商补浪。 | 首采区已开采的11201、11202、11203工作面涉及搬迁的34户居民已全部进行了搬迁,剩余按开采计划搬迁或留设保护煤柱 | |
生态环境 | 井田及边界外1000m范围的地表植被、地下水、动植物资源、基本农田 | 合理组织施工,保护和恢复破坏的植被;基本农田恢复后其数量、质量不降低 | |
交通设施 | 榆阳机场 | 位于沉陷区外,不受开采沉陷影响 | |
小纪汗铁路 | 按照“三下采煤规程”要求,预留保护煤柱。 | ||
基础设施 | 陕京天然气管道、国防光缆、长北输气管线、塔榆输气管道、高压输电线、矿井水外输干线、气田井及集气站等 |
表6.1-2 项目区受沉陷影响村庄及保护措施一览表
序号 | 村庄 | 人口 | 户数 | 位置 | 破坏等级 | 受影响房屋户数 | 采取措施 | 预计实施时间 |
1 | 奔滩 | 1095 | 284 | 井田西北部 | IV | 34 | 在居民集中区域留设煤柱,零散居民进行搬迁,搬迁至留设煤柱的集中区。 | 已搬迁完毕 |
2 | 阿达汗 | 165 | 40 | 井田中部 | III、IV | 40 | 19户破坏等级为IV,搬迁,21户破坏等级为III,中修 | 19户在出煤之前搬迁完毕 |
3 | 波萝滩 | 477 | 110 | 井田北部 | III、IV | 35 | 15户破坏等级为IV,搬迁,20户破坏等级为III,中修 | 15户在出煤第23年(243盘区) |
4 | 纪小滩(那泥滩) | 607 | 155 | 井田东部 | III、IV | 65 | 20户破坏等级为IV,搬迁,45户破坏等级为III,中修 | 20户在出煤第30年搬迁完毕(243盘区) |
5 | 长海则(一点沙,其其汗) | 189 | 46 | 井田东部 | IV | 12 | 12户搬迁 | 12户在出煤第23年搬迁完毕(243盘区) |
6 | 长城则 | 136 | 447 | 井田南部 | III、IV | 26 | 12户搬迁,14户中修 | 12户在出煤第13年搬迁完毕(132盘区) |
7 | 蟒坑 | 65 | 207 | 井田西南部 | IV | 15 | 搬迁 | 15户在出煤第14年搬迁完毕(132盘区) |
8 | 商补浪 | 140 | 45 | 井田西南部 | IV | 7 | 搬迁 | 7户在出煤第10年搬迁完毕(112盘区) |
6.1.2地表沉陷现状调查与评价
6.1.2.1矿井采煤形成的采空区情况
袁大滩煤矿目前仅开采了2号煤,目前正在开采2号煤层的112盘区11203和11206工作面,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用斜井开拓,开采规模5.0Mt/a,截止到2022年6月已完成12201、11201、11202、11204工作面的回采工作,目前已形成采空区面积约4.81km2。
6.1.2.2矿井采煤地表移动观测
(1)沉陷区地表岩移观测
袁大滩矿井对112盘区首采11201、11202工作面开展了地表岩移特征观测研究。
②11201工作面
11201综采工作面地面对应位置为奔滩村,是袁大滩煤矿两个首采工作面之一。工作面属于112盘区,位于三条大巷北部;其回风顺槽和运输顺槽走向长度都是5186m。本岩移观测站位于11201综采工作面上方,顶板采用全垮落式管理,采区走向长5180m,倾向宽300m,设计工作面推进度每天6.4m,此工作面为西部首采工作面,周围没有已回采工作面。
根据观测线的长度在工作区域内倾向观测线上设置测点19个,长度544m,依次编号为A1、BA2…An。在走向观测线上设置测点24个,长度580m,依次编号为B1、B2、…Bn。
观测结论:11201工作面可以认为是水平工作面(平均倾角<1°),平均埋深360m,风积沙厚度约90m,观测数据中无法区分岩层移动角和砂层移动角,故合并为综合移动角为11°8′,地表影响范围为70m;经采动后最大下沉值为1374mm,本点采高为3.1m,沉采比为0.443。
②11202工作面
11202综采工作面对应上部位于东商不浪,是袁大滩煤矿两个首采工作面之一。工作面属于112盘区,位于三条大巷南部;其回风顺槽和运输顺槽走向长度都是3403m。本岩移观测站位于11202综采工作面上方,顶板采用全垮落式管理,采区走向长3403m,倾向宽240m,设计工作面推进度每天6.4m,此工作面为西部首采工作面,周围没有已回采工作面。
根据观测线的长度可以在工作区域内倾向观测线上设置测点24个,依次编号为B01、B02…Bn。在走向观测线上设置测点24个,依次编号为A01、A02、…An。
观测结论:11202工作面可以认为是水平工作面(平均倾角<1°),平均埋深360m,风积沙厚度约90m,观测数据中无法区分岩层移动角和砂层移动角,故合并为综合移动角为13°43′,地表影响范围为65m;经采动后最大下沉值为834mm,本点采高为1.6m,沉采比为0.521。
6.1.2.3采煤地表移动特征及规律
①沉陷范围
截止到2022年6月袁大滩矿井已完成12201、11201、11202、11204工作面的回采工作,目前已形成采空区面积约4.81km2。
②地表移动变形特征
根据已开采区煤层厚度、煤层埋深以及地表岩移观测成果,112盘区地表移动变形特征计算见表6.1-3。
表6.1-3 袁大滩井田开采沉陷区地表移动变形特征表
盘区 | 平均埋深 m | 综合移动角 | 下沉值 mm | 采高m | 沉采比 | 主要影响半径,m | |
112 | 11201工作面 | 360 | 11°8′ | 1374 | 3.1 | 0.443 | 70 |
11202工作面 | 360 | 13°43′ | 834 | 1.6 | 0.521 | 65 |
6.1.2.4地表沉陷观测与原环评预测对比
《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地表沉陷预测参数参照原国家煤炭工业局制定《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中推荐的参数,同时参考了项目周边其他煤矿的实测值,据根预测结果,首采盘区开采结束(13.2a)地表沉陷预测下沉量为2685mm。
根据袁大滩煤矿11201和11202工作面采煤地表岩移观测站观测成果,11201工作面经采动后最大下沉值为1374mm,本点采高为3.1m,沉采比为0.443;11202工作面经采动后最大下沉值为0834mm,本点采高为1.6m,沉采比为0.521。其目前最大下沉值均未超出原预测值。
6.1.3评价区生态变化情况
本次评价分别对袁大滩矿井首采区未开采前(2012年)、本次后评价阶段(2021年)两期的遥感影像进行对比分析,来分析评价区生态环境变化情况。
6.1.3.1评价区植被类型变化
对首采区2021年和2012年植被类型分布进行统计,情况见表6.1-4。
表6.1-4 首采区植被类型变化面积统计结果
植被类型 | 环评时(2012年) | 后评价(2021年) | 变化情况 | |||
面积(km2) | 比例(%) | 面积(km2) | 比例(%) | 面积(km2) | 比例(%) | |
沙柳、杂草 | 12.35 | 20.23 | 14.49 | 23.73 | 2.14 | 3.5 |
杨树、旱柳群落 | 1.97 | 3.22 | 0.48 | 0.79 | -1.48 | -2.43 |
拂子茅、芦苇群落 | 1.36 | 2.22 | 0.37 | 0.6 | -0.99 | -1.62 |
沙蒿、杂类草群落 | 19.16 | 31.38 | 12.22 | 20.01 | -6.949 | -11.37 |
沙蓬、虫实、猪毛菜群落 | 9.07 | 14.85 | 12.76 | 20.9 | 3.699 | 6.05 |
自然植被合计 | 43.91 | 71.9 | 40.32 | 66.03 | -3.59 | -5.87 |
农业植被 | 9.29 | 15.21 | 12.36 | 20.25 | 3.08 | 5.04 |
非植被区 | 4.91 | 8.05 | 7.86 | 12.88 | 2.95 | 4.83 |
居民区 | 2.95 | 4.84 | 0.51 | 0.84 | -2.44 | -4 |
合计 | 61.05 | 100 | 61.05 | 100 | / | / |
2012年煤矿未建成投产前和2020年煤矿投入运行1年后,首采区植被均以自然植被为主,植被类型未发生变化,分布面积均以沙蒿、沙柳灌丛为主,其次为沙蓬、虫实、猪毛菜群落,乔木林面积最小,总体上自然植被面积减小了3.59km2,农业植被和建设用地面积增加了6.03km2,居民区减少了2.44km2。
从煤矿运行前后各植被类型分布和面积变化看,主要为草丛转农业植被和草丛转非植被区。草丛转建设用地位于采空区外,为非煤矿采煤原因;草丛转农业植被位于采空区外,为当地居民开垦农田所致。
6.1.3.2评价区植被覆盖度变化
首采区2012年和2021年植被覆盖度分布情况见表6.1-5。
表6.1-5 首采区植被覆盖度变化面积统计结果
分类 | 环评时(2012年) | 后评价(2021年) | 变化情况 | |||
面积(km2) | 比例(%) | 面积(km2) | 比例(%) | 面积(km2) | 比例(%) | |
中高覆盖50-70% | 2.20 | 3.6 | 0.85 | 1.39 | -1.35 | -2.21 |
中覆盖30-50% | 10.56 | 17.3 | 26.83 | 43.95 | 16.27 | 26.65 |
低覆盖10-30% | 39.58 | 64.84 | 5.10 | 8.35 | -34.49 | -56.49 |
极低覆盖<10% | 8.71 | 14.26 | 7.66 | 12.54 | -1.05 | -1.72 |
耕地 | / | / | 12.28 | 20.11 | / | / |
非植被区 | / | / | 8.34 | 13.66 | / | / |
合计 | 61.05 | 100 | 61.05 | 100 | / | / |
2012年首采区植被覆盖度分布面积从大到小依次均为:低覆盖度、中覆盖度、极低覆盖度、中高覆盖度。但2021年与2012年相比高、中覆盖度面积增加,低覆盖度和极低覆盖度面积减小,总体上自然植被覆盖度有所增加,与区域积极进行土地复垦区有关。
6.1.3.3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变化
首采区2012年和2021年土地利用类型分布情况见表6.1-6。
表6.1-6 首采区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变化对比表
土地利用分类 | 环评时(2012年) | 后评价(2021年) | 变化情况 | |||
面积(km2) | 比例(%) | 面积(km2) | 比例(%) | 面积(km2) | 比例(%) | |
耕地 | 12.42 | 20.35 | 12.18 | 19.95 | -0.24 | -0.4 |
林地 | 21.37 | 35.01 | 27.32 | 44.75 | 5.95 | 9.74 |
草地 | 13.66 | 22.37 | 13.25 | 21.71 | -0.40 | -0.66 |
住宅用地 | 4.40 | 7.21 | 0.51 | 0.83 | -3.89 | -6.38 |
交通运输用地 | 0.14 | 0.23 | 0.21 | 0.35 | 0.07 | 0.12 |
其他用地 | 8.69 | 14.23 | 7.19 | 11.78 | -1.50 | -2.45 |
工矿用地 | 0.37 | 0.60 | 0.38 | 0.63 | 0.02 | 0.03 |
合计 | 61.05 | 100 | 61.05 | 100 | / | / |
2012年首采区土地利用类型分布面积从大到小依次为:林地、草地、耕地、有林地。2021年首采区土地利用类型分布情况同2012年相比:林地增加了5.95km2,草地减少了0.4km2,耕地减少了0.24km2。主要为草地、耕地转为了林地,与当地开展退耕还林、企业开展林木种植有关。
6.1.3.4评价区土壤侵蚀变化
首采区2012年和2021年土壤侵蚀类型分布情况见表6.1-7。
表6.1-7 首采区土壤侵蚀类型统计结果
分类 | 环评时(2012年) | 后评价(2021年) | 变化情况 | |||
面积(km2) | 比例(%) | 面积(km2) | 比例(%) | 面积(km2) | 比例(%) | |
极强烈侵蚀 | 7.51 | 12.3 | 7.47 | 12.23 | -0.04 | -0.07 |
强烈侵蚀 | 44.08 | 72.2 | 39.78 | 65.16 | -4.30 | -7.04 |
中度侵蚀 | 5.10 | 8.36 | 12.08 | 19.78 | 6.97 | 11.42 |
轻度侵蚀 | 4.36 | 7.14 | 1.73 | 2.83 | -2.63 | -4.31 |
合计 | 61.05 | 100 | 61.05 | 100 | / | / |
2012年首采区主要以风力侵蚀为主。风力侵蚀侵蚀强度面积自大而小依次为:强烈、极强、中度、轻度。对比2021年和2012年首采区各类土壤侵蚀类型的面积可以看出,中度侵蚀面积增加了6.97km2,极强烈侵蚀和强烈侵蚀面积减少了0.04m2、4.3km2,侵蚀强度面积自大而小依次为:强烈、中度、极强、轻度。
综合考虑首采区风力侵蚀各强度级别面积变化,首采区土壤侵蚀总体上呈减弱趋势。
6.1.4开采沉陷对生态保护目标的影响回顾
袁大滩井田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井田内村庄、气井、光缆、输电线路、交通设施和地表植被等,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矿井开采沉陷对生态保护目标的影响情况见表5.1-1和表5.1-2。
总体看,目前袁大滩井田已对开采工作区居民实施了搬迁,煤矿开采未对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气井目前未受开采沉陷影响;高压输电线路、光缆、天然气管线、交通设施和水利设施未受开采沉陷影响;井田内乡村道路随沉随修措施,未对交通出行产生大的影响;地表沉陷土地采取及时补填裂缝和复垦措施恢复植被,对植被的影响得到缓解。
6.1.5已采取生态综合整治措施有效性评价
6.1.5.1居民建筑保护措施及有效性
(1)验收阶段村庄搬迁情况
验收阶段,矿方对首采区已开采的11201、11203工作面涉及搬迁的奔滩村三组、四组及五组34户居民已全部进行了搬迁,对分散住户搬迁至留设保安煤柱本小组集中居住范围内。
(2)验收后搬迁情况
验收后,11202、11206工作面开采前,对工作面上方的16户居民实施了搬迁,将其搬至奔滩村集中居住区进行安置。
(3)将要实施搬迁情况
目前将要实施11205、11207、11208、11210工作面上居民搬迁工作,主要涉及奔滩村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和八组,搬迁户数144户,将在本小组范围内按照新农村标准进行建设,目前正在进行谈判。
(4)保护及恢复措施的有效性评价
从袁大滩煤矿目前采取的移民安置措施看,在充分了解和尊重搬迁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将相应住户搬迁至本小组集中居住区,该区域留设保安煤柱,最大限度减少了搬迁对矿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扰动。
总体而言,煤矿开发过程高度重视企地关系和矿区社会维稳工作,煤炭开采过程中做好拟受影响居民点搬迁及安置计划,并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在政府监督和指导下有条不紊地完成居民搬迁、安置及遗留地复垦等工作,保护方案和恢复措施总体可行、有效。
6.1.5.2道路保护措施及有效性
袁大滩井田内涉及的乡村道路均水泥砂石或沙土路面,开采沉陷导致部分路面产生裂缝、台阶,开采过程中采取及时填补裂缝、整平台阶措施,未对交通出行产生大的影响。井田内铁路留设了保护煤柱,未对交通运输产生影响。总体上,井田内道路保护措施有效。
6.1.5.3输电线路保护措施及有效性
袁大滩井田内高压输电线路位于井田东北部,井田内长度约9km。现场勘查,煤矿对受影响的供电线路采取了采前加固和采后修复措施,目前输电线路运行正常,输电线路保护措施有效。
6.1.5.4沉陷区生态综合整治措施及有效性
①2017年10月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取得了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批复。
②2020年11月委托陕西中绿源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生态环境治理方案》(2020-2024年),并通过了技术审查。
③根据矿井煤炭开采规划、采煤地表沉陷影响情况以及《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生态环境治理方案》要求,对沉陷区沉陷土地采取人工治理和自然恢复相结合措施进行整治,人工恢复工作主要是对裂缝充填、台阶整平和恢复植被(植树、种草等)。具体见表6.1-8。
表6.1-8 沉陷区土地复垦措施表
土地类型 | 破坏程度 | 土地复垦措施 |
林地 | 轻度 | 恢复植被,种植耐干旱贫瘠、防风固沙保土的植物 |
中度 | 裂缝治理、鱼鳞坑治理、种植耐贫瘠植物 | |
重度 | 裂缝充填、鱼鳞坑、种植耐贫瘠植物、补撒耐干旱草籽 | |
草地 | 轻度 | 恢复植被,补撒耐干旱防风固沙草籽 |
中度 | 裂缝充填措施,恢复植被 | |
重度 | 种植耐贫瘠植物、裂缝充填措施,恢复植被、补撒耐干旱草籽 |
6.1.6生态影响回顾评价小结
通过袁大滩煤矿生产过程中已产生和正在产生的生态影响的监测、分析和评价,以及生态影响减缓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和评价,袁大滩煤矿在实际生产中总体落实了原环评文件及批复中的生态恢复措施。
6.2地下水环境影响回顾
袁大滩煤矿采煤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采煤导水裂缝对含隔水层及地下水水位水量的影响、场地区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以及采煤对居民供水水源的影响。
6.2.1采煤导水裂缝对含隔水层影响回顾
袁大滩煤矿委托开展《袁大滩煤矿2煤开采覆岩破坏特征及“两带”发育规律研究报告》工作,报告研究2号煤顶板采后垮落带与导水裂隙带发育特征,在具有代表性的11201工作面位置施工了3个顶板钻孔进行了综合研究,得出结果如下:2号煤在11201工作面平均开采厚度为3.2m,采后顶板导水裂隙带高度为104.36~110.37m,裂采比为32.61~34.49倍。
(2)采煤导水裂缝带对地下水含(隔)水层的影响回顾
根据矿井导水裂缝带观测成果,112盘区采用裂采比34.49。2号煤112盘区已开采区域采煤对含水层的影响结果见表6.2-1。
表6.2-1 已开采区采煤导水裂缝带高度及对含水层影响结果表(单位m)
工作面 | 钻孔编号 | 煤层 | 第四系 | 白垩系洛河组 | 安定组 | 直罗组 | 导水裂缝带高度 | 裂采比 | 含水层影响 | |||||
底板埋深 | 厚度 | 底板深度 | 层厚 | 底板深度 | 层厚 | 底板深度 | 层厚 | 底板深度 | 层厚 | |||||
11202 | Y6-6 | 320 | 1.18 | 82.7 | 30.58 | / | / | 143.31 | 60.61 | 309 | 166.29 | 40.7 | 34.49 | 进入直罗组但未导通,未侵入第四系及安定组 |
Y7-6 | 321 | 1.61 | 74.50 | 33.50 | 77.26 | 2.76 | 171.59 | 94.33 | 303 | 131.94 | 55.53 | 34.49 | 进入直罗组但未导通,未侵入第四系及白垩系洛河组、安定组 | |
Y8-6 | 314 | 1.65 | 98.43 | 45.43 | / | / | 187.68 | 89.25 | 285 | 97.84 | 56.91 | 34.49 | 进入直罗组但未导通,未侵入第四系及白垩系洛河组、安定组 |
由上表可知,112盘区已开采的11202工作面采煤导水裂缝带进入直罗组含水层,但未导穿直罗组,未进入安定组、洛河组和离石组。根据《袁大滩煤矿2煤开采覆岩破坏特征及“两带”发育规律研究报告》,井田第四系孔隙潜水含水层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的水位变化较小,矿井涌水与大气降水的相关性不强,本矿井11201工作面2煤回采的直接充水水源主要为风化基岩含水层,导水裂隙带未波及第四系潜水含水层。
6.2.2采煤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回顾
6.2.2.1采煤对潜水水位的影响
根据井田范围内地下水观测井观测成果可知,采煤后井田煤层导水裂隙将不会直接波及第四系全新统萨拉乌苏含水层,对现有水源井的调查,开采至今,对周边地下水水井水位影响较小。
6.2.2.2采煤对地下水水质影响
根据验收阶段及本次后评价地下水现状监测数据可以看出:项目采煤区、场地区各监测点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要求,但井田内地下水中各主要监测因子数值总体略有上升趋势,建议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及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
6.2.3采煤沉陷区地下水水位变化对植被影响的回顾
(1)沉陷区主要植被类型
根据现场调查和遥感调查成果,评价区位于陕北高原北部与毛乌素沙漠的接触地带,属温带草原分布区,区内主要以沙生草丛和灌木为主,局部零星分布乔木林地,植被主要有长茅草、沙蒿、柠条、旱柳等。农业植被主要为小麦、玉米、谷类。灌草丛与农田混杂分布,据此将评价区的植被类型分为草原、灌丛、乔木林、沼泽和栽培植被五类。
(2)沉陷区植被类型与地下水水位埋深的关系
根据《生态脆弱区煤炭开发与生态水位保护》研究成果,沙柳、沙蒿、小叶杨、旱柳与地下水水位埋深的关系见表6.2-2。
表6.2-2 陕北风沙滩地区主要植物长势与地下水水位埋深的关系
植物 | 地下水水位埋深与长势 | ||||
沙柳 | <1.5m 生长旺盛 | 1.5-3m 生长良好 | 3-5m 生长正常 | 5-8m 生长较差 | >8m 生长差 |
沙蒿 | <1.5m 生长旺盛 | 1.5-3m 生长良好 | 3-9m 生长正常 | 9-15m 生长较差 | >15m 生长差 |
小叶杨 | <1.5m 生长旺盛 | 1.5-3m 生长良好 | 3-5m 生长正常,无枯梢现象 | 5-8m 生长较差,部分枯梢、秃头,或形成小老头树 | >8m 生长差,易形成独树,绝大部分枯死,郁闭度低 |
旱柳 | <3.0m 生长旺盛 | 3-7m 生长良好 | 7-12m 生长正常,无枯梢现象 | 12-19m 生长较差,部分枯梢、秃头,或形成小老头树 | >19m 生长差,易形成独树,绝大部分枯死,郁闭度低 |
沙柳、沙蒿、柠条等沙生植被主要根系分布在地表至地表以下2.0m范围内,根系分布浅,沙生植被位于浅层地下水埋深小于5m区时,生长正常,当位于浅层地下水水位埋深大于5m时,其生长不同程度受到水分胁迫;小叶杨和旱柳在浅层地下水埋深小于5m可正常生长。其生长涵养层水分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生态脆弱区煤炭开发与生态水位保护》的研究成果),与地下水水位联系不密切。
(3)沉陷区地下水水位变化对植被的影响
根据沉陷区地下水水位、生态环境遥感和样方调查成果,已形成的沉陷区内塬梁区浅层地下水采煤前后均为分布不连续、且埋深深,该区植被类型变化小,主要植被依然是长茅草、沙蒿、柠条、旱柳,植被生长正常,植被生产力未有大的变化,由于沉陷区植被以沙生植被为主,与地下水水位关系不密切,沉陷区内、外植被类型无明显变化、生物量变化亦不明显,说明了煤矿开采地下水水位变化对植被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6.2.4采煤对居民供水安全的影响回顾
根据调查,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均取自浅层地下水,取水方式为打井。根据采煤导水裂隙带高度预测结果,采煤后井田煤层导水裂隙将不会直接波及第四系全新统萨拉乌苏含水层,但由于含水层垂直入渗量增加及地表沉陷影响,会使水井水位发生变化。但由于位于沉陷的居民点已经实施了迁离,对集中居民点留设了煤柱,原居民取水井虽受到了采煤影响,但居民迁入地有安全、可靠的供水水源,因此,采煤对居民供水安全影响不大。
6.2.5已采取的地下水影响减缓措施的有效性
袁大滩煤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主要采取了以下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煤矿自开始采煤起始终进行矿井涌水量观测,为矿井安全生产及地下水保护提供了详实的基础资料。
(2)委托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袁大滩煤矿2煤开采覆岩破坏特征及“两带”发育规律研究》工作,探查袁大滩煤矿2煤顶板“两带”发育高度,掌握顶板覆岩地质、水文地质特征,研究顶板覆岩破坏规律,为矿井2煤顶板水防治提供技术支撑和理论依据。
(3)开采区居民在受开采影响前迁离,妥善解决了居民生活用水。从煤矿开采地下水影响看,开采区居民点在采前实施了搬迁,未发生影响居民供水事件。
(4)由于浅层地下水水位未下降,因此开采区地表植被未因浅层地下水下降而受到大的影响,总体看,煤矿目前采取的地下水保护措施是有效的。
6.3土壤环境影响回顾
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属地下煤炭资源开采和加工项目,不设矸石场,经过对开采区域内各监测点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监测点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对当地土壤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6.4大气环境影响回顾
6.4.1大气污染源变化
(1)项目环评阶段时,大气污染源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燃煤锅炉,包括工业场地锅炉房1台10t/h及3台20t/h蒸汽供热锅炉,风井场地2台10t/h蒸汽锅炉;另一类为粉尘污染源,主要包括地面生产系统粉尘、临时矸石周转场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道路无组织排放扬尘。
(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大气污染源发生变化。
① 拆除了工业场地锅炉房内1台10t/h蒸汽锅炉、风井场地2台10t/h的蒸汽锅炉;
② 对保留的工业场地3台20t/h蒸汽供热锅炉进行了除尘和脱硫设施改造,锅炉配套的旋风除尘器全部更换为布袋式除尘器,锅炉配套的双碱法脱硫塔全部更换为氧化镁湿法脱硫塔,保留的3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各新增1套SNCR+SCR混合脱硝装置;
③ 取消了临时矸石中转场建设。
因此大气污染源变为3台20t/h燃煤蒸汽供热锅炉、地面生产系统粉尘及运输道路无组织排放扬尘。
6.4.2大气污染源及防治措施回顾
(1)燃煤锅炉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工业场地供热热源为工业场地的集中锅炉房,位于矿井工业场地东侧,集中锅炉房内设置有3台20t/h蒸汽锅炉,采暖期运行3台20t/h蒸汽锅炉,非采暖季停止运行,针对锅炉废气,矿方采取了如下治理措施:
① 3台锅炉均配套了布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脱硫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工艺,其中1#和2#锅炉配备1套脱硫塔,3#锅炉单独配备1套脱硫塔;3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各新增1套SNCR+SCR混合脱硝装置;设置65m高排气筒。
② 工业场地锅炉房烟囱23m处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主要监测项目为烟尘、SO2、NOx、烟气流量等,并与榆林市环保局联网。
(2)工业场地粉尘及防治措施
工业场地地面生产系统粉尘污染源主要有1座封闭煤矸棚、2座原煤仓、3座块煤仓、3座产品仓、1座矸石仓、输煤栈桥、原煤筛分和破碎车间。其中转载点、筛分和破碎车间等处为生产系统中产尘量最大的环节,针对地面生产系统粉尘,矿方采取了如下措施:
①储存设施粉尘治理:设置全封闭式储煤场并采用喷雾洒水装置,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采用筒仓形式,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定期洒水,减少扬尘。
②输煤栈桥粉尘治理:原煤输送全部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在原煤输送皮带机头、配仓受料点、配仓卸料小车、叶轮给煤机、转运机头、机尾受料点等易起尘的运转点分别设置了“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或“湿式负压诱导+惯性沉降”措施。
③原煤筛分和破碎粉尘治理:设备均设置在密闭厂房内,同时采取设置集尘罩和喷淋装置来抑制作业过程的煤粉尘的产生量。
(3)交通运输扬尘治理
为减小道路扬尘污染,环评提出运煤道路采取洒水降尘,运煤汽车装载后表面抹平、洒水,并加盖篷布,并派专人维护路面平整,控制道路运输扬尘。矿方目前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 本项目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内运输道路全部进行了硬化处理,并安排专人定期清扫路面;
② 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各配套1辆洒水车,定期对场内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工作;
③ 进场道路、工业场地至风井场地联络线均进行了硬化处理,并安排专人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降尘;
④ 场内外运输道路均设置有限速标识牌,采取降低车速方式减轻交通运输扬尘。
⑤ 运煤汽车加盖篷布,密闭运输。
6.4.3大气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回顾
6.4.3.1锅炉废气排放情况
(1)验收阶段
验收阶段工业场地1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风井场地2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均已拆除,实际运行工业场地2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验收期间,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5~26日对2台燃煤蒸汽锅炉废气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监测时锅炉和除尘、脱硫、脱硝装置工作正常。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锅炉排放烟气验收标准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锅炉烟囱烟气排口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验收标准限值,实现达标排放。
(2)常规监测情况
根据收集的2020年12月常规检测报告。根据矿方对锅炉废气的监测结果显示,锅炉废气监测结果满足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6.4.3.2无组织粉尘排放情况
(1)验收阶段
验收期间,陕西众信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4~17日分别对工业场地场界和风井场地场界无组织粉尘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工业场地上风向对照点颗粒物排放浓度0.640~0.788mg/Nm3,下风向周边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640~0.762g/Nm3。风井场地上风向对照点颗粒物排放浓度0.625~0.683mg/Nm3,下风向周边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733~0.788mg/Nm3。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无组织大气污染物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均小于1.0m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2)常规监测情况
本次后评价收集了2022年5月常规检测报告。根据矿方对工业场地厂界对无组织废气的监测结果显示,工业场地无组织粉尘排放能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有关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规定。
(3)后评价阶段
根据后评价监测结果,工业场地厂界、风井场地厂界上风向(1#)、下风向(2#、3#、4#)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小于1.0mg/m3的要求。
6.5地表水环境影响回顾
6.5.1污废水产生、治理及达标排放情况回顾
6.5.1.1水污染源
本项目运营期污废水主要有矿井涌水、选煤厂煤泥水、职工生活污水、锅炉房沉灰水以及地面初期雨水。其中,矿井涌水、选煤厂煤泥水、锅炉房沉灰水、地面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有SS和石油类;职工生活污水包括食堂排水、洗浴排水以及卫生间排水等,主要污染物有BOD、COD、悬浮物、氨氮等。
6.5.1.2污废水产生量回顾
(1)矿井水产生量
根据煤矿矿井涌水量观测台账(见表5.1-1),2021年1月-2022年9月,112盘区矿井水平均产生量为403.4~528.5m3/h之间,平均460.56m3/h,按日核算矿井水日产生量为9681.6~12684m3/d之间,平均11053.44m3/d。
(2)生活污水产生量
根据后评价收集到的数据,目前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85m3/d。
6.5.2废水污染源污染防治措施回顾
6.5.2.1矿井水
根据项目资料及现场调查,风井场区内建设有1座矿井水预处理站和1座矿井水深度处理站。预处理站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20年2月建设完成,处理能力为2000m3/h。深度处理站为验收后增建工程内容,于2020年5月13日开工建设,2021年8月1日建设完成,一期处理能力为1000m3/h。
①预处理站
预处理站采用高效旋流水处理系统,运营期矿井水通过旋流器进水泵加压,进入高效混凝器,在高效混凝器中完成旋流混凝,压缩双电层,实现煤尘颗粒剂胶体与水的分离;然后通过管道直接进入高效旋流净化器中,经常压旋流、二级旋流离心分离、紊态造粒污泥层流态过滤等过程,在同一罐体内完成废水的多级净化;污泥从高效旋流净化器底部排出的污泥排入污泥池中,提升至现有污泥脱水机进行脱水,泥饼通过矿车外运。
②深度处理站
深度处理工艺分为四段,依次是预浓缩、脱稳浓缩、深度浓缩及蒸发干燥四个工艺段。
a、预浓缩段:高密池Ⅰ+V型滤池+细砂过滤器Ⅰ+反渗透(RO)+产水池
经场地内已建的高效旋流工艺预处理后的出水全部进入新建的原水调节池,经原水提升泵加压提升至高密池Ⅰ,在池内混合段投加 PAC、PAM、石灰及磁粉(磁粉回收)等药剂,经絮凝、沉淀等处理过程后,出水进入V型滤池进行过滤,滤后水储存在中间水池内,然后由泵提升至细砂过滤器Ⅰ并进入反渗透(RO)浓缩,RO装置出水率70%浓缩液继续进入脱稳浓缩段,产水进入产水池。
b、脱稳浓缩段:反渗透(RO)浓水进入脱稳结晶器+高密池Ⅱ+细砂过滤器Ⅱ+碟管式反渗透(DTRO)
反渗透(RO)浓水经提升泵提升后进入脱稳结晶器,过饱和硫酸钙析出去除水中大部分的硫酸钙,经过脱稳结晶器可去除水中超过 70%的硫酸钙;脱稳结晶器出水自流进入高密池Ⅱ,通过投加软化药剂的方式打破水中硫酸钙过饱和的状态,保证碟管式反渗透(DTRO)不会发生硫酸钙结垢,高密池Ⅱ出水经细砂过滤器Ⅱ截留水中的悬浮物和胶体,保证出水浊度达到进碟管式反渗透(DTRO)要求,其中碟管式反渗透(DTRO)产水进入产水池,DTRO 装置出水率70%,浓水进入深度浓缩段。
c、深度浓缩段:碟管式反渗透(DTRO)+高密池Ⅲ+细砂过滤器Ⅲ+离子交 换+平板纳滤(CDNF)
碟管式反渗透(DTRO)浓水经提升泵提升后进入高密池Ⅲ,通过投加氢氧化 钠、碳酸钠、PFS、PAM 等药剂去除水中绝大多数的硬度、碱度、二氧化硅, 其出水经细砂过滤器Ⅲ截留水中的悬浮物和胶体,保证出水浊度达到进离子交换 要求;利用树脂吸附水中残存硬度,为预防后续膜系统和蒸发系统出现结垢提供 保障;离子交换出水进入平板纳滤(CDNF),利用 CDNF 对一、二价离子的选 择透过性,使大部分氯离子进入产水中,CDNF 装置出水率 58%,浓水中硫酸钠 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并进入蒸发干燥段进行最终浓缩。
d、蒸发干燥段:平板纳滤(CDNF)+MVR+干燥系统。
平板纳滤(CDNF)浓水进入 MVR,蒸发结晶系统处理产生氯化钠结晶盐,经 过流化床干燥处理后达到 GB/T6009-2014《工业无水硫酸钠》I 类一等品,蒸发过程中产生的母液进入干燥设备干燥处理得到杂盐。蒸发过程设 2 台 1.0t 电蒸气锅炉作为蒸发结晶的热源。
e、污泥处理工艺
高密池Ⅰ、Ⅱ、Ⅲ等单元产生的软化污泥通过污泥排放泵输送至污泥池,然后经浓缩处理后由压滤机供料泵输送到软化污泥隔膜压滤机装置进行脱水处理,通过板框压滤机压滤含水率<60%,上清液回流至原水调节池。
2、矿井水处理效果
(1)验收阶段监测(煤矿验收)
煤矿验收时矿井水深度处理站尚未建成,因此仅对矿井水预处理设施进出水口的水质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矿井水经高效旋流系统处理后出水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验收阶段监测(深度处理站验收)
根据监测结果,矿井水进水和出水中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以P 计)、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杆菌(个/L)等24 项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限值要求,达标率100%。
但进水中全盐量指标均值为3239mg/L,全部超标;经本项目深度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中全盐量指标均值为181mg/L,满足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及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 号)中相关要求:“矿井水在充分利用后仍有剩余且确需外排的,经处理后拟外排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外,其相关水质因子值还应满足或优于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对应值,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且不得影响上下游相关河段水功能需求”。
(3)常规监测数据
袁大滩煤矿对矿井水处理站出口进行长期监测,监测频率为1季度1次,本次评价收集了2022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常规监测数据。
根据上表矿井水处理站出水口的常规监测数据可知,各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等用水指标要求。
(4)后评价评价监测数据
本次收集了后评价委托陕西泽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矿井水处理站进、出口水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处理后的矿井水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6.5.2.2生活污水
工业场地东南部新建有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MBR膜生物技术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2000m3/d,2014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10月建设完成。生活污水由管网收集汇流到污水处理站的格栅井内,污水经格栅将水中的大颗粒杂物去除,去除后的颗粒物作垃圾处理,然后进入调节池,后经泵提升到水解酸化池,经过一定的沉淀停留时间,污水中细小的颗粒杂质大部分能在初沉池沉降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进线水解酸化,提升可生化性;经水解酸化后自流进入接触氧化池,接触氧化池内部布置弹性填料作为生物膜的载体,通过控制溶解氧分为缺氧段、好氧段,在生物膜的作用下大部分COD、BOD、氨氮得到降解去除,出水进入生物活性碳塔,经过处理的水消毒后自流进入回用水池,夏季处理后生活污水出水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灌溉和生活区冲厕,冬季全部回用于洗煤厂补水和生活区冲厕,不外排。
风井场地西北部新建有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同样采用MBR膜生物技术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60m3/d,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建设完成。设计处理后出水全部回用于风井场区内绿化灌溉和洒水降尘,不外排。验收调查期间,因风井场地内污水管网未建设,无污水进入处理站,处理站未投入运行。验收调查期间风井场地生活污水产生量约5m3/d,定期抽运至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统一回用。
2、生活污水处理效果
验收对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站进出水口的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处理后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均可以满足《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中选煤厂补充用水水质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城市绿化标准限值要求,符合回用要求。
6.5.3废污水综合利用情况回顾
(1)矿井水
根据建设单位矿井涌水量观测台账记录,项目矿井水涌水量约11053.44m3/d,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各项指标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各项杂用水和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其中部分回用于洗煤厂补水、井下消防洒水、道路洒水降尘、绿化灌溉、降尘喷雾、砖厂用水等,剩余矿井水5123m3/d排入煤矿疏干水系统综合利用。
根据矿井水处理站例行监测和后评价监测资料显示,矿井水处理后水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符合《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的意见》榆政发〔2018〕24号文件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治理”原则,矿区疏干水由煤矿处理达到地表Ⅲ类水质标准,自用后剩余部分进入政府综合利用管网,作为矿区生态补水(采空区和塌陷区治理、绿化、景观用水等)、周边农灌用水和工业用水,剩余部分作为榆阳河、秃尾河、佳芦河、窟野河等河流的生态补水(禁排水体除外)。
(2)生活污水
根据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台账记录统计,目前生活污水实际产生量为785m3/d,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非采暖季回用于地面绿化,采暖季回用于洗煤厂补充用水。
6.6声环境影响回顾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驱动机、通风机、锅炉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机修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选煤厂原煤分级筛、破碎系统产生的噪声,交通运输噪声。
验收阶段委托陕西众信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进行厂界噪声监测。
监测点位:工业场地四周设6个监测点,风井场地四周设4个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 A 声级;
监测时间:2020年9月13~14日;
监测频次: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监测2天。
监测结果见表6.6-3。
表6.6-3 验收阶段噪声监测结果
位置 | 测量点位编号 | 9月13日 | 9月14日 | ||
昼间(Leq) | 夜间(Leq) | 昼间(Leq) | 夜间(Leq) | ||
工业场地 | 1# | 44 | 41 | 46 | 41 |
2# | 46 | 41 | 46 | 42 | |
3# | 46 | 42 | 45 | 41 | |
4# | 45 | 42 | 46 | 41 | |
5# | 45 | 42 | 47 | 42 | |
6# | 47 | 41 | 46 | 41 | |
风井场地 | 7# | 46 | 42 | 46 | 42 |
8# | 46 | 42 | 46 | 41 | |
9# | 46 | 40 | 45 | 43 | |
10# | 47 | 41 | 46 | 41 |
由表6.6-3可知,验收阶段项目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后评价阶段委托陕西泽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进行厂界噪声监测。
监测点位:工业场地四周设6个监测点,风井场地四周设4个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 A 声级;
监测时间:2022年6月25~26日;
监测频次: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监测2天。
监测结果见表6.6-4。
表6.6-4 后评价阶段工业场地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位 监测日期 | 2022.06.25 | 2022.06.26 | ||
昼间(dB(A)) | 夜间(dB(A)) | 昼间(dB(A)) | 夜间(dB(A)) | |
矿井工业场地西北侧1# | 55 | 46 | 54 | 45 |
矿井工业场地东北侧2# | 57 | 46 | 58 | 44 |
矿井工业场地东侧3# | 52 | 43 | 51 | 42 |
矿井工业场地东南侧4# | 56 | 47 | 55 | 45 |
矿井工业场地西南侧5# | 53 | 43 | 55 | 44 |
矿井工业场地西6# | 51 | 40 | 50 | 41 |
风井场地北侧7# | 55 | 43 | 53 | 42 |
风井场地东侧8# | 57 | 46 | 56 | 43 |
风井场地南侧9# | 52 | 43 | 50 | 41 |
风井场地西侧10# | 50 | 41 | 51 | 43 |
标准值 | 60 | 50 | 60 | 50 |
由表6.6-4可知,后评价阶段项目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6.7固体废物影响回顾
环评批复要求:煤矸石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尽量综合利用,若利用不畅时,暂时堆放在场外的临时矸石周转场,临时矸石场的建设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I类贮存场的要求;矿井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市政部门处理;少量废机油、废乳化液等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危险废物应按规定程序向省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申报备案,送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同时建立台账并履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
根据现场调查: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井下掘进矸石、选煤厂洗选矸石、洗选煤泥、锅炉房炉渣及脱硫渣、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矿井水处理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少量的危险废物。
(1)煤矸石
根据现场调查,临时矸石中转场未建设。运营期掘进矸石不出井,全部充填井下巷道;工业场地东部建有1座矸石仓,储量为2500t,并建有1座煤矸棚,储量为13万吨,用于临时储存洗选矸石。洗选矸石产生量为100万吨/年,其约约57万吨送至风井场地煤矸石制砖厂用于制砖,剩余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榆林泰发祥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充填开采综合利用;风井场地的煤矸石制砖厂于2020年10月开始建设,2022年5月建成投产,由已批复的环评报告可知,该厂煤矸石用量为57吨/年,剩余的43吨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榆林泰发祥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充填开采综合利用。
(2)选煤厂煤泥
袁大滩选煤厂目前年产煤泥约10万吨,目前委托榆林市庆腾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外运综合利用。
(3)矿井水处理站污泥
根据现场调查,矿井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1823t/a,压滤后全部掺入末煤统一销售。
(4)锅炉房炉渣及脱硫渣
根据现场调查,锅炉炉渣产生量为3100t/a,脱硫渣产生量为900t/a,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公司定期将锅炉炉渣和脱硫渣清运至合法砖厂综合利用。
(5)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与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小纪汗乡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6)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漆桶以及含油废物等,工业场地中部建有1座危废暂存库,集中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及处置利用详见表6.7-1。
表6.7-1 项目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及处理利用一览表 单位t/a
固废名称 | 产生量 | 处置及利用方式 |
掘进矸石 | 12万 | 不出井,全部充填井下巷道。 |
洗选矸石 | 100万 | 约57万吨送至风井场地煤矸石制砖厂用于制砖,剩余剩余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榆林泰发祥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充填开采综合利用。 |
锅炉炉渣 | 3100 | 定期清运至合法砖厂综合利用。 |
脱硫渣 | 900 | |
生活垃圾 | 1242 | 定期清运至小纪汗乡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
矿井水处理站污泥 | 1823 | 压滤后全部掺入末煤统一销售。 |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 167 | 压滤后与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小纪汗乡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
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漆桶以及含油废物等 | 41 | 集中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综上,现有固废危废均得到安全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采取的措施有效。
6.8环境风险回顾
6.8.1环境风险影响回顾
本项目炸药库已经废弃,不进行评价。本项目不设临时排矸场,因此不存在矸石场溃坝风险;本项目为低瓦斯矿井,不存在瓦斯储罐泄漏风险。
根据煤矿运行特点,结合《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次修订版)》(2020年10月),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为污废水事故排放、锅炉环保设施故障造成大气污染环境事件、化学药剂泄漏、油脂泄漏、柴油泄漏或者火灾环境事件、储煤场煤炭自燃;次生环境事件为煤尘爆炸次生灾害。
(1)污废水直接排放环境风险源
污废水环境风险源为煤矿工业场地内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矿井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85m3/d,采用MBR膜生物技术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2000m3/d,处理后全部回用。
矿井正常涌水量11053.44m3/d,最大涌水量为12684m3/d,矿方建有1座处理能力为2000m3/h矿井水预处理站和1座处理能力为1000m3/h矿井水深度处理站。处理后出水各项指标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各项杂用水和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其中部分回用于洗煤厂补水、井下消防洒水、道路洒水降尘、绿化灌溉、降尘喷雾、砖厂用水等,剩余矿井水5123m3/d排入煤矿疏干水系统综合利用。
为防止矿井水外排情况的发生,矿方建设有一座储量为5000m3的事池水池,作为矿井水处理站在非正常状况下临时储存场所。建设有储水量为24万m3的缓冲水池1座,作为运营期处理后矿井水综合利用不畅时,临时储水。通过以上措施,可保障矿井水和生活污水不外排。
(2)锅炉环保设施故障环境风险
项目供热使用的燃煤锅炉,锅炉配备脱硫、脱硝及除尘相关设施,烟气经处理达标后由烟囱排放。锅炉仅为采暖期使用,非采暖期停用,进行检修,以保障采暖期锅炉及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正常工况时,不会造成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也不会对周边村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锅炉设施故障时,停止使用及时检修。
该类风险源为位于煤矿污水处理站的化学品(包括聚丙烯酰胺(PAM)0.5t、次氯酸钠0.5t、盐酸(31%)7.5t、硫酸8t、氢氧化钙90t、氢氧化钠60t、聚合氯化铝(PAC)40t)。所有化学药剂密封存放,库房地面多为水泥混凝土表面,具有防渗功能,化学品存放及使用由专人管理使用,发生化学品泄漏时,泄漏量小,对局部场地造成的环境影响小。
本矿区建有油脂库及危废暂存库,分区存放油脂和废润滑油。油脂库及危废暂存库组织机构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专人管理,建立台账,消防设施完善,按照国家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标准严格管理,确保库房重地的安全运行。由于油脂库、危废暂存库均设在工业场地内,库房及周边场地均进行地面防渗、硬化处理,油脂、废润滑油泄漏后影响仅局限在工业场地内,所以造成环境危害的可能性小。
井下综采设备在油品添加、更换过程中可能造成油品泄漏,但每次添加更换油品较少,泄漏量小,因此造成环境危害的可能性小。
结合矿区实际情况,矿区日常对齿轮油、液压油等油脂储存较少,随用随买。严禁设备漏油,废矿物油一年产生量约为21吨,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使用过的油桶储存于油脂库用于下次装油脂,一年产生废油桶12吨,废弃的油桶返回原厂家。另外,井下设备油品更换、添加前,进行人员分工,一队负责油品更换、添加,一队负责油品泄漏的防护和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规程操作,使用漏斗进行换油,防止造成地下水体污染。
(5)储煤场煤炭自燃环境风险源
建设有原煤仓2座、块煤仓3座、矸石仓1座、末煤仓1座、产品仓2座及煤矸棚1座,储存量最大的为煤矸棚,为13万t,每天进行洒水作业可以适当降低煤的温度,对煤炭储存量进行严格控制,并专职人员定时巡查,发生自燃的可能性比较小。
(6)煤尘爆炸次生灾害事件
据调查,煤尘在300-400℃温度下,能够释放出大量的可燃性气体,1000g粉尘可释放200-300L可燃性气体。这些气体遇到高温便迅速燃烧,并将热量迅速传到附近的粉尘,使其快速分解加速燃烧。如果没有采取相应措施任其继续扩大,氧化反应越来越快,达到一定程度便发生剧烈爆炸。
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a.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b.煤尘必须悬浮于空气中,并达到一定的浓度;c.存在能引燃煤尘爆炸的高温热源;d.具有一定浓度的氧气。
据此矿区采取了相应的除尘措施:
①原煤建成密闭煤棚储存,胶带输送机封闭,转载点采用钢罩密封,机头洒水降尘,主要转载点设除尘设施并洒水降尘。
②矿区路面均做硬化处理,用来避免运输车辆和进出车辆产尘量。
6.8.2已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性评价
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编制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次修订版)》、《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已于2020年10月19日在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榆阳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610802-2020-104-L。
袁大滩煤矿环境风险主要防范措施及有效性分析见表6.8-1。
表6.8-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有效性分析一览表
突发环境事件 | 防范措施 | 是否发生过 | 有效性 |
锅炉烟气超标排放事件 | 1、建立设备管理责任制,落实设备管理责任人,管理人应定期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尽快处理,避免造成烟气污染事故。 2、定期对脱硫、脱硝及除尘相关设施、设备等进行检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故障率。 3、定期对除灰管线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管道的畅通和完好。 4、对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控,以便尽早发现设备运行异常,及时治理。 5、按照要求定期维护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运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按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否 | 有效 |
粉尘污染事件 | 1)建立除灰系统设备管理责任制,落实设备管理责任人,增加设备巡检频次,发现异常尽快处理,避免造成粉尘污染事故; 2)定期对除灰管线、灰仓等进行设备保养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管道的畅通和完好减少故障率; 3)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减少粉尘污染; 4)定时对公司运灰道路、运煤道路洒水降尘。 | 否 | 有效 |
污废水事故排放事件 | 1)建立设备管理责任制,落实设备管理责任人,管理人应定期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尽快处理,避免造成水处理系统事故: 2)定期对处理、储存污废水的相关设施、设备等进行检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故障率; 3)在污废水处理站内储备紧急处理药剂(PAC\PAM),储备保证正常储量(一个月使用量)外,增加一次意外事故用量;当出现水处理设备故障时,加大投药剂量,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4)定期对各类水池进行清淤,保证储水容量,增加存水缓冲能力; 5)建设有一座储量为5000m3的事池水池,作为矿井水处理站在非正常状况下临时储存场所。建设有储水量为24万m3的缓冲水池1座,作为运营期处理后矿井水综合利用不畅时,临时储水。日常处于放空状态,确保事故发生后事故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池。 | 否 | 有效 |
煤炭自燃次生环境事件 | 1)建立健全煤棚原始台帐,对煤棚煤堆存放时间、煤种化学成分、数量、堆位情况统计整理归档,本上有帐,心中有数。做到尽量缩短储存期,烧旧存新。 2)加强煤棚日常管理,勤巡视,落实煤棚巡视定人定场责任制。上班后、下班前巡查自燃情况,测定控制煤堆温度并建立健全煤棚测温记录。为了防止煤炭自燃起火、贮煤温度应控制在60℃下,发现温度上升超过60℃时,应采取洒水等措施降温,有险情的煤棚重点加强监护,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加强监督管理煤棚取、堆煤工作,检查执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协调解决纠正。避免煤棚原始台帐与煤棚储煤状况不符。 4)经常检查煤棚存煤的煤质变化情况,严防储煤自燃,由于煤炭自燃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气体,要有积极防护有害气体中毒的防护意识,确保安全。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避免一氧化炭中毒事故的发生。 5)煤棚内不准动火,如特殊情况,必须有相关领导的动火批复,然后动火单位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严格火源管理,严禁在煤棚内抽烟,或没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进行电气焊作业;一旦煤棚内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并及时使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控制火灾影响范围。 | 否 | 有效 |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 1)公司主要是水处理过程中使用的化学药剂一一次氯酸钠、盐酸、硫酸。 2)危化品的储存选用质量优良管材、容器等,悉心安装。 3)合理选用防腐材料,定期检查,保持容器完好无缺。 4)制定化学药剂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化学品台账,取存化学品应登记入账,注明数量、领用目的和事件。 5)化学药剂存放在专门的厂房内,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保护干燥和通风良好;厂房有专业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6)化学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分类标示,禁止用口尝或正对瓶口用鼻嗅的方法来鉴别各化学危险品; 7)存储厂房内悬挂化学品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应急处理措施和注意防护事项等; 8)储备化学品的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救援电话; 9)取用化学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化学品的性质和操作方法,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佩戴口罩、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 10)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环保知识培训,加强司机环保意识,熟练掌握运输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汇报。 11)定期检查运输车辆所配备的应急物资,发现短缺、过期的应急物资及时更换。 | 否 | 有效 |
油脂泄漏事件 | 1)制定严格的油脂领用与废油回收制度,禁止油脂储罐乱堆乱放: 2》废油脂定期交由危度处置单位处理(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 3)油脂库设专业保管员、油脂签单发放,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4)油脂库区域内禁止使用明火; 5)油库区域的设备定期检查,防止因设备老化、破损等造成油脂泄漏 6)对油脂库附近地面进行硬化。 7)油脂库设有废油回收的相关规定容器。 | 否 | 有效 |
危险废物泄漏事件 | 1)危险废物要有独立存储场所,有专业标示、防雨、防渗、防火等措施。 2)建立健全危废废物日常管理台账,并加强管理;增加危险废物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的宣传与培训的频次; 3)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规定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运输时应当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防止扬散: 5)运输需要有专业的危险废弃物运输资质,车辆需配备GPS,配有公安局制定的路线图 6)对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和设备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 否 | 有效 |
7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1地表沉陷预测及生态影响
7.1.1概述
7.1.1.1评价等级
根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同时考虑到井田所处的生态环境现状,本次环评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7.1.1.2评价范围
袁大滩井田位于陕北煤炭基地榆横矿区(北区),行政区划隶属榆阳区。井田面积为161.99km2。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井田境界外扩1000m,面积为204.79km2。
7.1.2建设期生态影响分析与保护措施
本次产能核增工程后续施工期工程内容主要为煤泥浮选制有机工程施工。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①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临时堆放弃土弃渣等扰动地表;
②施工扰动地表,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煤泥浮选制有机肥工程前端浮选系统已建成,仅剩余有机肥工程建设,占地面积较小,不进行大规模场地扰动,主要为场地平整过程的施工,若不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将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矿方必须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有效阻止弃渣流失。
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局部地区植被覆盖度减少、水土流失加剧等。工程建设的占地不会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产生较大的变化,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可减缓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7.1.3地表沉陷影响预测
7.1.3.1预测原则
袁大滩井田面积161.99km2,开采2、3-1、4-2、5、7、8、9号,煤层厚度在0.8~3.62m之间,平均厚度1.29m。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共划分为三个水平,一水平设在2号煤层中,水平标高﹢890m,开采2号煤层,二水平设在4-2煤层中,水平标高﹢785m,开采3-1、4-2煤层,三水平设在5号煤层中,水平标高﹢700m,开采5、7、8、9号煤层,服务年限52.3年。
按照煤炭行业“远粗近细”的评价原则,本次评价重点对首采区地表变形进行预测分析,并兼顾全井田地表下沉预测。
7.1.3.2预测范围
预测的范围为地表沉陷大于10mm的范围。
7.1.3.3地表移动、变形预测
(1)预测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原《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中所列的概率积分法进行地表变形预测。
①根据全井田、采区的开采条件、地形地质条件以及钻孔资料,确定划分计算块段,应用《地表移动与变形预计系统》进行计算机模拟计算;
②《地表移动与变形预计系统》是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分院1991年开发,系统1991年12月13日通过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技术发展局的鉴定(成果编号:(91)中煤总技鉴定第404号)。系统数学模型为《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中所列的“概率积分法”。
(2)预测模式
井田煤层为水平煤层,概率积分法预测模式如下:
①走向主断面上(半无限开采)
下沉:,(mm)
倾斜:,(mm/m)
曲率:,(10-3/m)
水平移动:,(mm)
水平变形:,(mm/m)
②计算充分采动时,地表移动变形最大值用下列公式计算
最大下沉值:Wcm=Mq
cosα (mm)
最大倾斜值:icm= Wcm/r (mm/m)
最大曲率值:Kcm=1.52Wcm/r2,(10-3/m)
最大水平移动值:Ucm=bWcm, (mm)
最大水平变形值:εcm=1.52b
Wcm/r ,(mm/m)
式中:M―煤层开采厚度,mm;α―煤层倾角;q―下沉系数;b―水平移动系数;r―主要影响半径,m;H-煤层埋深,m。
③倾向主断面上地表移动与变形值:
倾向主断面的下沉、倾斜和曲率值的计算公式与走向主断面的基本相同,仅在计算倾斜主断面上山一侧的移动变形值时,以y/r2代替x/r,计算下山一侧的移动变形值时,以y/r1代替x/r。
水平移动:U1,2(y)=Ucm±W(y)
ctgθ0,(mm)
水平变形:, (mm/m)
式中:r1.2为倾斜主断面下山、上山边界的主要影响半径r1和 r2。
④非充分采动时矩形工作面全盆地的移动与变形值计算公式
下沉:W(x,y)=〔W3(x)-W4(x-l)〕·〔W1(y)-W2(y-L)〕,(mm)
倾斜:i x(x,y)=〔i3(x)-i4(x-l)〕·〔W1(y)-W2(y-L)〕,(mm/m)
i y(x,y)=〔W3(x)-W4(x-l)〕·〔i1(y)-i2(y-L)〕,(mm/m)
曲率:Kx(x,y)=〔K3(x)-K4(x-l)〕·〔W1(y)-W2(y-L)〕,(10-3/m)
Ky(x,y)=〔W3(x)-W4(x-l)〕·〔K1(y)-K2(y-L)〕,(10-3/m)
水平移动:Ux(x,y)=〔U3(x)-U4(x-l)〕·〔W1(y)-W2(y-L)〕,(mm)
Uy(x,y)=〔W3(x)-W4(x-l)〕·〔U1(y)-U2(y-L)〕,(mm)
水平变形:ε x(x,y)=〔 ε3(x)- ε4(x-l)〕·〔W1(y)-W2(y-L)〕,(mm/m)
ε y(x,y)=〔W3(x)-W4(x-l)〕·〔ε1(y)- ε2(y-L)〕(mm/m)
式中:l=D3-S3-S4 (mm) L= (D1-S1-S2)·, (mm)
(3)预测参数确定
①首采区
袁大滩矿井目前正在开采112盘区,后续3年主要的开采盘区仍为112盘区,根据112盘区两个工作面观测结果得出的沉采比,预测112盘区内继续开采的2号煤地表沉陷情况。
11201和11202工作面观测得出的沉采比分别为0.443和0.521,保守取最大值0.521进行预测。根据其厚度预测出最大沉陷值见表7.1-1,预测出后续开采112盘区下沉值在959mm~1245mm之间。
表7.1-1 后续开采112盘区地表沉陷预测
孔号 | 煤层编号 | 煤层厚度,m | 沉采比 | 最大下沉值,mm |
Y1-5 | 2 | 2.39 | 0.521 | 1245 |
Y2-5 | 2 | 1.97 | 0.521 | 1026 |
Y3-5 | 2 | 1.95 | 0.521 | 1016 |
Y4-5 | 2 | 2.09 | 0.521 | 1089 |
Y5-5 | 2 | 2.27 | 0.521 | 1183 |
Y6-5 | 2 | 1.78 | 0.521 | 1183 |
Y7-5 | 2 | 2.02 | 0.521 | 1052 |
Y8-5 | 2 | 1.84 | 0.521 | 959 |
②整个矿区
由于目前开采时间较短,开采范围较小,观测时间出较短,无法说明采煤地表移动特征及规律,矿井现有的地表岩移观测成果不具备代表性,且现有观测数值在原环评预测范围内,因此本次后评价仍采用袁大滩井田环评时对将来后续煤层开采预测。
根据本矿地质报告,可采区地形地貌较简单,地层岩性较单一,地质构造简单,岩体结构多为厚层状,岩体各向异性。井田内各煤层顶板主要以粉砂岩为主,另见少量中粒砂岩、细粒砂岩、泥岩、砂质泥岩、炭质泥岩等组成。基本顶抗压强度16.70~29.70MPa,平均23.30MPa;抗拉强度0.322~1.400MPa,平均0.831MPa。
依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有关规定和本井田所在区域地质情况,预测还参考了项目周边地区以及《规范》中提供的实测值,确定本次预计参数见表7.1-2。预测结果见表7.1-3。
表7.1-2 地表移动变形模式输入参数
序号 | 参数 | 符号 | 单位 | 参数值 |
1 | 下沉系数 | q | / | 0.80(重复采动取0.88) |
2 | 主要影响正切 | tgβ | / | 2.1(重复采动取2.4) |
3 | 水平移动系数 | b | / | 0.3 |
4 | 拐点偏移距 | S | m | 0.1H |
5 | 影响传播角 | θ | deg | 90~0.68α(α为煤层倾角) |
表7.1-3 地表下沉、移动与变形的预测结果
煤号 | 可采平均 厚度(m) | Wmax (mm) | Imax (mm/m) | Kmax (10-3/m) | Umax (mm) | Emax (mm/m) | 备注 |
3-1 | 0.95 | 898 | 4.87 | 0.12 | 266.51 | 3.06 | 大部可采 |
4-2 | 1.92 | 1496 | 8.13 | 0.19 | 444.19 | 5.10 | 大部可采 |
5号 | 1.45 | 1206 | 6.35 | 0.13 | 367.53 | 3.64 | 大部可采 |
7号 | 0.65 | 968 | 5.09 | 0.10 | 295.09 | 2.93 | 局部可采 |
8号 | 0.61 | 845 | 4.45 | 0.09 | 257.53 | 2.55 | 局部可采 |
9号 | 0.83 | 1082 | 5.71 | 0.12 | 329.97 | 3.26 | 局部可采 |
(2)地表最大下沉速度
根据原《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地表最大下沉速度按该公式计算:
式中:K-地表下沉速度系数,无资料时取1.8;Wcm-最大下沉值(mm);C-工作面推进速度(m/d);H-平均开采深度(m)。
通过计算,后续2号煤层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速度值在16~23mm/d之间。
(3)地表移动持续时间
根据原《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在无实测资料的情况下,地表移动的延续时间(T)可根据“T=2.5H”(H-工作面平均采深,m)估算,三、四、五、七、八、九煤层开采后地表移动延续的时间分别为3.2-5.1a。
7.1.4地表沉陷影响评价
7.1.4.1采煤对村庄建筑物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验收阶段,矿方对首采区已开采的11201、11203工作面涉及搬迁的奔滩村三组、四组及五组34户居民已全部进行了搬迁,对分散住户搬迁至留设保安煤柱本小组集中居住范围内,采煤对村庄建筑物影响微弱。
根据煤矿后续开采搬迁规划,目前将要实施112盘区11205、11207、11208、11210工作面上居民搬迁工作,主要涉及奔滩村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和八组,搬迁户数160户,将在本小组范围内按照新农村标准进行建设,搬迁安置点为各小组留设煤柱的集中居住区。矿井搬迁安置工作组织采用地方政府负责,建设单位协调方式进行,所有费用均由建设单位承担,目前正在进行谈判。因此煤矿后续开采对居民建筑无影响。
7.1.4.2采煤对地面建构筑物、道路、输电线等影响
(1)对输电线路的影响
袁大滩井田内高压输电线路位于井田东北部,井田内长度约9km,建设单位对井田范围内涉及线留设保护煤柱,采煤不会影响其输电安全。
(2)对公路及铁路的影响
井田范围内无高等级公路,涉及的乡村道路均水泥砂石或沙土路面,开采过程中对乡村道路的监测和维护,一旦发现道路受损,应立即修复并竖列警示牌。采取及时填补裂缝、整平台阶措施。井田内铁路留设了保护煤柱,井田采煤地表沉陷对其不产生影响。
(3)对输气管线及气站(井丛)的影响
井田范围内分布有6条输气管线(合计长约59.6km)和6个气站(井丛),井下开采对其均留设了保护煤柱。根据沉陷预测结果总体上看,开采沉陷对输气管线及气站(井丛)基本无影响。
7.1.4.3采煤对水体的影响
榆横矿区位于陕北侏罗纪煤田的西南部,陕北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漠的接壤地带。区域内较大水系有无定河及其支流榆溪河、海流兔河及硬地梁河等。
芹河为榆溪河支流,在井田东南角区域发源,流经长度约15km后汇入井田东部外侧的榆溪河。属常年性河流,流量随季节变化较大,年平均流量0.61m3/s,最大流量0.89m3/s,最小流量0.34m3/s。
项目井田范围内无地表水体,矿井水不外排,最近水体芹河距离井田约3.3km,对地表水体基本无影响。
(1)采煤对地表水径流和汇流区地表径流的影响
评价区地形总的趋势为西北部高东南部低,最高处标高1251.4m,最低处位于井田东南部,标高1162m,一般标高在1206m左右,相对最大高差89.4m;此外,根据采煤沉陷前后地面高程对比来看,采煤沉陷前后地面高程变化不大,且地形总体变化趋势基本与现状一致。因此,采煤前后,不会改变地表水径流方向和区内季节性沟流坡度方向,同时也不会改变芹河补给区大气降水地表径流方向。
(4)已开采工作面对地表水体影响现状
根据调查井田112盘区11202工作面开采前、开采中及开采后芹河观测的流量,结合同期大气降水量变化情况,采煤未对地表水体流量未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综上分析,根据后续采煤对汇流区大气降水地面径流、含水层影响及开采期间调查结果,判定后续采煤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7.1.4.4采煤对土地资源影响
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受沉陷损害程度分级判定参考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编制规程(井工煤矿)》土地损毁程度分级标准执行,沉陷土地损害程度分级标准见表7.1-4。
表7.1-4 土地资源损害程度分级标准
土地利用 类型 | 损害程度 | 水平变形(mm/m) | 附加倾斜 (mm/m) | 下沉 (m) | 沉陷后潜水位 埋深(m) |
水浇地 | 轻度 | ≤4.0 | ≤6.0 | ≤1.5 | ≥1.5 |
中度 | 4.0~8.0 | 6.0~12.0 | 1.5~3.0 | 0.5~1.5 | |
重度 | >8.0 | >12.0 | >3.0 | <0.5 | |
旱地 | 轻度 | ≤8.0 | ≤20.0 | ≤2.0 | ≥1.5 |
中度 | 8.0~16.0 | 20.0~40.0 | 2.0~5.0 | 0.5~1.5 | |
重度 | >16.0 | >40.0 | >5.0 | <0.5 | |
林地、草地 | 轻度 | ≤10.0 | ≤20.0 | ≤2.0 | ≥1.0 |
中度 | 10.0~20.0 | 20.0~50.0 | 2.0~6.0 | 0.3~1.0 | |
重度 | >20.0 | >50.0 | >6.0 | <0.3 |
注:任何一个指标达到相应标准即认为土地损害达到该损害程度。
由群落样方调查及生物量调查结果分析可知:矿井开采对植物生长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造成局部区域植物群落覆盖度降低、生物量下降,但对物种多样性影响不大。井区内生物量变化较大的是草丛面积减少,但乔木、灌丛、农田面积增加,总体生物量增加约8.9%,因此井田开采对生物量影响不大。
7.1.4.5地表沉陷加速水土流失预测分析
评价区地貌类型以黄土梁峁和黄土沟谷为主,矿井采煤造成的地表沉陷、岩层和土体扰动,沟坡处容易产生裂缝,将使土壤的结构、组成及理化性质等发生变化,尤其当坡体出现较大裂缝出现时,如未及时进行治理,会因地表水冲刷,加强坡体水土流失。
根据原国家计委国土地区司、地矿部地质环境管理司、煤炭部煤田地质总局1994年《能源基地晋陕蒙接壤地区地下水资源评价与合理利用》研究成果,因采煤引起的沉陷区内土地恶化从而导致水土流失加剧的面积约为沉陷区面积的17~21%;2005年国家发改委和山西省组织的“煤炭可持续发展专题调研”结果显示,“煤矿开采对土地资源的破坏进一步加重了水土流失现象,由于采煤产生水土流失的影响面积为塌陷面积的10%至20%”,所以环评按20%进行预测。
根据预测,袁大滩井田后续开采结束时形成沉陷面积125.12km2。根据矿区煤炭开采沉陷土壤侵蚀有关调查资料,沉陷区土壤侵蚀加速系数为2~3倍(本项目取3倍),采取措施后(取水土流失治理度90%)平均新增土壤侵蚀量约为448t/a(平均土壤侵蚀模数2640t/a.km2)。
7.1.5生态影响综合评价
全井田煤层开采后最大下沉值不超过8m。根据地表沉陷和井田地形特征,井田内梁峁与沟谷落差远大于地表最大下沉值,各沉陷区均与谷坡相连,排泄条件较好,除河流水域面积及沿河水库库面略有增加外,其他区域不会形成集水区。因此,地表沉陷会对局部地貌景观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改变评价区整体自然景观。
煤层开采:煤层开采后,在沉陷区边缘,由于地表裂缝、沉陷阶地的影响,使地表土质疏松,涵养水能力降低,局部地段植被受损,影响植被生长,在乔木生长的地方会造成树木倒伏、倾斜的现象;在边坡地段,由于植物自然定居、生长困难,被破坏的多年生植物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够自然恢复,一些一年生的植物来年雨季即可恢复;评价区内有多种野生植物,这些植物均为广布种和常见种,项目建设会使原有植被遭到局部损失,但不会使评价区植物群落的种类组成发生变化,也不会造成某一植物种的消失。
项目生产运营:矿井生产运营产生的煤尘、粉尘、废气以及运输车辆行驶时激起的尘土等,将使周边特别是沿运输线两边的农田和林草地受到一定影响,运行期煤炭转运、储运、生产过程中的煤尘采用喷雾洒水、集尘除尘措施治理后排放,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小。
井田中西部是典型的农业生产区。本矿井开发人为活动主要在地下,工业场地和辅助设施的布设较为集中,动物活动区域人口干扰较少,对野生动物影响较小。
① 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
根据采煤地表沉陷预测结果,袁大滩井田后续采煤沉陷影响面积125.12km2,沉陷区地表土地损害程度以轻度损害为主,沉陷不会改变土地原利用类型,但地表裂缝会给土地利用带来不利影响,采煤过程中通过实施“边采煤、边复垦、边利用”措施,及时推平、充填裂缝,采煤沉陷土地损害对当地土地利用影响不大。
② 村庄、人口变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由于井田内部分村庄建筑受采动影响较大,根据各村庄建筑物受损情况提出了“留设煤柱”和“搬迁”相结合的措施进行综合防治。搬迁居民点按居民意愿采用货币安置和拆迁安置,其中拆迁安置以“就近”建设移民新村进行安置,不存在大范围跨区域的村庄变迁,不会因局部村庄搬迁而导致区域生态环境发生大的变化。
项目实施区目前为典型的农业生态系统,随着场地的建设和工程投入运行,会增加部分外来人口进入,但相对于井田人口密集程度而言,这些外来人口所占地比例是很小的,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压力。
(5)生态经济体系综合水平演变趋势
矿井所在地区属于榆横矿区(北区),带动当地产业结构的变化与发展,当地政府和有关各界制定和执行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了相应的人口政策、产业政策、经济政策等,控制和协调人们的生产、生活活动,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矿井周围的整个生态环境、生产体系、社会组织结构等也能够承受矿井建设所带来的生态压力,并已逐步达到一个人与环境协调相处的境界。在此基础上,本区的生产能力、生活水平、医疗保健、社会福利、教育水平、环境质量等综合社会发展水平也会得到较大的提高。单一的农业村落型生态环境会逐步协调地完成向“矿区型”生态环境演变。
项目运行期矿井做到煤炭“不露天、不落地”,生产环节采用抑尘、除尘措施防治煤尘,运行期煤尘对周围植被影响也较小。总体看,矿井运行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项目生活污水及矿井水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和利用,不外排。生产期掘进井下回填废弃巷道,选煤厂矸石充填井下;生活垃圾运至市政垃圾场处置,固体废物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评价区生态系统类型有耕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和其他土地生态系统,以林地和耕地生态系统为主,生态脆弱,抗干扰能力较弱。
矿井投入运行后年沉陷面积为4.81km2,占评价区面积比例为3.19%,沉陷区内植被影响以轻度影响为主,生产力降低幅度一般10%左右,对评价区植被生产力总量影响不大;另外,采煤沉陷区采取“边沉陷、边恢复、边利用”措施进行综合整治,重要交通、水利设施等留煤柱保护,矿井投入运行采煤不会改变区域土地利用格局,井田采煤对评价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服务功能影响不大。
由以上各项分析可以看出,项目在开发后生态环境的总体变化将表现出如下趋势:
①有利影响主要表现在社会经济方面,如区域工业产值比重的加大、居民收入的提高、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等;
②项目开发总体上不会引起评价区生物多样性的变化,但在局部(如工业场地周围)会使人工生态环境的比重有所加大;
③采煤引起的地表沉陷和局部地段的地表裂缝和沉陷阶地对土壤的涵养水产生一定的影响,会导致井田内局地农田生态系统、林草地生态系统出现不利影响,其表现为植物正常生长受阻;
④根据本区其它生产矿井的调查,不利影响在大多数地区无人工干预时恢复需1~2个植物生长季,而有人工干预时则只需1个植物生长季。
总之,不利影响在人工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大多是可逆的、轻微的,有利影响是长远的、深层次的,且与矿区的开发强度呈正相关。
7.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7.2.1地下水影响因素及污染途径
(1)地下水影响因素识别
后续采煤过程中,采煤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因素为采煤产生的导水裂缝对煤层上部含水层的破坏以及对地下水位的影响。工业场地区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为工业场地内的生活污水和矿井水等污废水。
(2)地下水污染途径识别
后续运行过程中,工业场地区污废水下渗可能会造成地下水环境的污染。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井下排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外排至榆林市疏干水综合利用管网,不外排。工业场地地下水污染途径主要为项目运行期生活污水、井下排水在集、储过程中产生渗漏,渗漏的污废水下渗进入地下水。
7.2.2采煤导水裂缝对含水层的影响预测
(1)采煤导水裂隙高度预测方法
矿井初期开采2煤112盘区北翼采用厚煤层一次采全高综采工艺,后期采用中厚煤层一次采全高综采工艺,开采4-2煤采用中厚煤层一次采全高工艺。根据调查,2煤开采区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为59.74m、防水岩柱高度为79.2m。
采煤导水裂缝带高度:后续开采范围采煤导水裂缝高度预测采用矿井最大的实测裂采比,即导水裂缝高度计算公式为:
Hli=22.7M,m;式中:M—煤层厚度(m)。
保护层高度:根据《保水采煤技术规范》(DB61/T 1295-2019),隔水层稳定性分级划分为不稳定、较稳定和稳定三类,当隔水层厚度大于20m,隔水层稳定性分级为稳定,且采煤对含水层影响程度为较轻,本次保护层厚度取20m。
(2)采煤导水裂隙高度预测
开采区采煤导水裂缝高度预测结果见表7.2-1。
表7.2-1 后续开采区导水裂缝带计算结果表 单位:m
钻孔编号 | 煤层 | 导水裂缝带高度 | 保护层高度 | 防水煤岩柱高度 | 含水层影响 | |
底板埋深 | 厚度 | |||||
Y1-5 | 374.78 | 2.39 | 82.43 | 7.17 | 89.60 | 进入直罗组,未到达安定组 |
Y2-5 | 366.12 | 1.97 | 67.95 | 5.91 | 73.86 | 进入直罗组,未到达安定组 |
Y3-5 | 353.86 | 1.95 | 67.26 | 5.85 | 73.11 | 进入直罗组,未到达安定组 |
Y4-5 | 342.41 | 2.09 | 72.08 | 6.27 | 78.35 | 进入直罗组,未到达安定组 |
Y5-5 | 334.42 | 2.27 | 78.29 | 6.81 | 85.10 | 进入直罗组,未到达安定组 |
Y6-5 | 332.38 | 1.78 | 61.39 | 5.34 | 66.73 | 进入直罗组,未到达安定组 |
Y7-5 | 327.17 | 2.02 | 69.67 | 6.06 | 75.73 | 进入直罗组,未到达安定组 |
Y8-5 | 330.47 | 1.84 | 63.46 | 5.52 | 68.98 | 进入直罗组,未到达安定组 |
(3)采煤导水裂缝对含(隔)水层的影响分析
根据矿井导水裂缝带观测成果,112盘区采用裂采比34.49。2号煤112盘区已开采区域采煤对含水层的影响结果见表7.2-2。
表7.2-2 已开采区采煤导水裂缝带高度及对含水层影响结果表(单位m)
工作面 | 钻孔编号 | 煤层 | 第四系 | 白垩系洛河组 | 安定组 | 直罗组 | 导水裂缝带高度 | 裂采比 | 含水层影响 | |||||
底板埋深 | 厚度 | 底板深度 | 层厚 | 底板深度 | 层厚 | 底板深度 | 层厚 | 底板深度 | 层厚 | |||||
11202 | Y6-6 | 320 | 1.18 | 82.7 | 30.58 | / | / | 143.31 | 60.61 | 309 | 166.29 | 40.7 | 34.49 | 进入直罗组但未导通,未侵入第四系及安定组 |
Y7-6 | 321 | 1.61 | 74.50 | 33.50 | 77.26 | 2.76 | 171.59 | 94.33 | 303 | 131.94 | 55.53 | 34.49 | 进入直罗组但未导通,未侵入第四系及白垩系洛河组、安定组 | |
Y8-6 | 314 | 1.65 | 98.43 | 45.43 | / | / | 187.68 | 89.25 | 285 | 97.84 | 56.91 | 34.49 | 进入直罗组但未导通,未侵入第四系及白垩系洛河组、安定组 |
由上表可知,112盘区已开采的11202工作面采煤导水裂缝带进入直罗组含水层,但未导穿直罗组,未进入安定组、洛河组和离石组。根据《袁大滩煤矿2煤开采覆岩破坏特征及“两带”发育规律研究报告》,井田第四系孔隙潜水含水层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的水位变化较小,矿井涌水与大气降水的相关性不强,本矿井11201工作面2煤回采的直接充水水源主要为风化基岩含水层,导水裂隙带未波及第四系潜水含水层。
7.2.3采煤对地下水水位影响范围预测
根据导水裂隙带高度预测结果,分析矿区煤炭开采对煤系地层及上覆各含水层的影响,见图5.6-4,具体说明如下:
(1)对煤系地层含水层的影响
矿区煤系地层含水层为侏罗系延安组含水层,该含水层富水性弱,随着煤炭资源的开采,该地层将会被破坏,含水层的水将被疏干,成为井下排水的直接充水含水层。在矿井煤炭开采影响半径范围内,该含水层中的地下水不再向下游径流,而是以矿井水的形式排泄。
(2)对煤系地层上覆各含水层的影响
①对煤系地层直接上覆侏罗系直罗组含水层的影响
侏罗系直罗组为矿区煤系地层直接上覆含水层,该含水层富水性弱,矿区2号煤层开采时,各井田导水裂隙带均会进入该含水层,在煤炭开采影响半径范围内,含水层中的地下水不再向下游径流,而是以矿井水的形式排泄。煤炭开采会使该含水层地下水位逐渐下降。
②对煤系地层间接上覆隔水层的影响
根据表5.6-2可知,采煤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距离侏罗系安定组为41.4-356.59m,整个区域采煤导水裂缝带高度不会触及该隔水层,采煤对侏罗系安定组没有影响。
③对煤系地层间接上覆含水层的影响
对于第四系含水层和白垩系洛河组含水层,井田范围内煤层开采导水裂隙带均未导通这些含水层,且其与导水裂隙带最高点间有侏罗系安定组隔水层相隔,故其富水性一般不会受到煤层开采影响。
(3)对下伏含、隔水层的影响
从图5.6-4可知,开采煤层主要为2、3-1、4-2、5煤层,煤层以下主要有侏罗系下统富县组和三叠系上统永坪组弱含水层,富水性弱。且与开采煤层之间相距47.83-92.39m的侏罗系延安组第一段隔水层。导水裂隙带主要影响开采煤层以上含水层,对下伏含水层几乎不产生影响。
图6.2-1 煤层开采导水裂隙带对各含水层影响评价图
7.2.4采煤对地下水水量影响预测
产能核增后,矿井水平均产生量为585m3/h之间,全年累计产生矿井水463.32万m3。
7.2.5工业场地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原煤、矸石均采用筒仓储存,煤泥储存于密闭的、地面硬化的储煤棚,本矿运营期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考虑项目场区矿井水、生产生活污水对浅层地下水水质造成的影响。
目前,本项目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洗煤厂补水、井下消防洒水、道路洒水降尘、绿化灌溉、降尘喷雾、砖厂用水等,剩余矿井水排入煤矿疏干水系统综合利用,根据监测结果,处理后矿井水满足榆林市矿井水输配水管网纳管要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III 类水质标准。根据现状地下水影响情况,预测近期矿井水处理达到 III 类标准外排后基本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生产生活污水产生量约785m3/d。生活污水采用MBR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煤厂洗煤补充用水、选煤厂冲洗等杂用水以及绿化用水等,不外排,因此,本项目生产生活污废水对工业场地及其附近浅层地下水水质影响很小。
此外,本项目对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选煤厂浓缩池、油脂库、危险废物储存设施等设为重点防渗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地面防渗,确保其渗透系数≤10-9cm/s;厂区道路、办公区、原煤储煤场等裸露地面的生产功能单元设为一般防渗区,采用地面硬化防渗,确保其渗透系数≤10-7cm/s。通过以上措施,工业场地及其附近浅层地下水水质受本项目的影响小。
7.2.6采煤对居民饮用水源的影响分析
矿井涌水在预测期内对第四系含水层地下水水位和流场产生影响很小。但是煤层开采过程中造成地面沉陷,而且开采的时间越长,地面沉陷的范围和沉陷深度越来越大,导致第四系含水层及农村水源井下沉,当采煤沉陷大于2m时,由于水位与水井同时下沉,农村水源井所在区域不会形成水洼地。当采煤沉陷小于2m时,在沉陷范围内由于地表沉陷造成第四系含水层及下伏地层沉陷,而第四系地下水位基本保持不变,因此增加了第四系含水层中有效含水层的厚度,使水源井的取水段增加,增加水源井的取水长度。但随着井田范围内散落居民点迁入集中居住区,地表塌陷对搬迁后集中居住区无影响,因此对敏感点地下水影响较小。
7.3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井田地处毛乌素沙地与陕北黄土高原接壤地带,地表全部被第四系松散沉积物所覆盖,地貌以沙漠滩地及黄土梁峁区为主。该区域蒸发量是降雨量的4.74倍,对土地沙漠化和土壤盐渍化较敏感。因此,在当地蒸发强烈的条件下,采煤沉陷、地下水位变化可能会加速土地沙化及土壤盐渍化进程。
本次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对井田开采区、工业场地土壤环境进行了现状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提出了防治措施。
7.3.1新增工程施工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利用原有工业场地,地面建筑基本利用现有,只在现有工业场地建设煤泥制有机肥系统。工程均在现有工业场地内施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工业场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固体废物分类安全处置;施工机械勤加保养,防止漏油。本项目环保工程施工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影响很小。
7.3.2运行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7.3.2.1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与影响途径识别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中附录 A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采矿业中的煤矿采选类,项目类别为Ⅱ类。项目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区域主要包括井田开采区和工业场地。其中井田开采区煤炭开采过程有可能引起地表产汇流变化及地下水位变化从而可能引起项目区土壤盐化,属生态影响型;本工程不设矸石处置场,但工业场地分布有危废暂存间、油脂库、矿井水处理站等主要污染源,危废暂存间等车间内的矿物油类物品如果发生事故泄漏可能通过垂直入渗途径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属污染影响型。
7.3.2.2土壤环境影响源与影响因子识别
本次评价根据各场地主要建构筑物布置情况,对土壤污染源及影响因子进行识别,具体见表 7.3-3 和表 7.3-4。
表7.3-3土壤环境影响途径及因子识别表(生态影响型)
场地 | 污染源 | 污染途径 | 全部污染物指标 | 特征因子 | 备注 |
井田开采区 |
井下开采 |
地下水水位变化 | 镉、汞、砷、铅、铬、 铜、镍、锌、土壤含盐 量 | 土壤含盐 量 |
连续 |
表7.3-4土壤环境影响途径及影响因子识别表(污染影响型)
场地 | 污染源 | 污染途径 | 全部污染物指标 | 特征因子 | 备注 |
工业场地 | 油脂库 | 垂直入渗 | 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石油烃、 SS、COD、BOD5、氨氮等 | 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石油烃 | 事故 |
储油库 | 垂直入渗 | 事故 | |||
危废暂存库 | 垂直入渗 | 事故 | |||
矿井水处理站 | 垂直入渗、地表漫流 | 事故 | |||
生活污水处理站 | 垂直入渗、地表漫流 | 事故 |
7.3.2.3运行期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井田开采区
井田煤炭开采过程有可能引起地表产汇流变化及地下水位变化从而可能引起项目区土壤盐化,井田开采区地形起伏较大,沟谷纵横,地形十分复杂,煤层开采后引起地面沉陷变化幅度相对不大,采空区地表沉陷发生后一般不会改变沟谷作为地形低点接受地表径流的现状,总体上对地表产汇流影响很小,不会由于煤炭开采导致评价范围内地表形成积水现象,不会改变地表蒸发现状,因而不会造成评价范围土壤含盐量加大而引起土壤盐化。
此外,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高潜水位地区,不会因地表沉陷导致浅层地下水水位抬升,不会由此导致加剧地下水向上经毛细作用输送到地表被蒸发掉而加剧地表盐分积聚,因而不会造成评价范围土壤含盐量加大而引起土壤盐化。
(2)工业场地
工业场地主要分布有危废暂存间、油脂库、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主要污染源,可能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危废暂存库利用已有,采取了基础防渗、设置堵截泄漏的裙角等一系列措施,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油脂库己有,建设时地面采取了防渗措施、安装有防火防盗门窗,同时评价要求加强危废暂存库及油脂库管理、巡检措施,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油品泄漏事件,即使个别油品储存容器发生破裂,采取及时堵漏收集措施,油品也不会泄露至车间以致工业场地外环境,不至于下渗进入土壤环境,基本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建设时基本采取了防渗措施,严防出现防范跑冒滴漏现象,矿井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一般不会通过垂直下渗途径对周围土壤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7.3.2.4小结
(1)正常工况
项目油脂库、危废暂存间在建设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各车间油类物品暂存量均较小,且设有严格管理措施,正常工况下,(废)矿物油类品出现事故泄漏的几率极小,基本不会通过垂直下渗、地表漫流途径对周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2)非正常工况
根据分析结果,非正常工况下可能发生单桶油桶泄漏事件,发生泄漏后会对泄露点下层土壤环境产生影响,影响范围主要为池体和油桶附近,在实际生产中企业对各类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如果发现有泄漏会及时进行堵漏和收集处理,不会持续任其泄漏进而下渗污染土壤。建设单位在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等措施的基础上,加强运行期管理,定期检查,一旦发现污染物泄露或污染情况及时根据环境风险应急措施进行,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7.4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7.4.1新增工程施工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新增工程施工仅剩余煤泥制有机肥系统未建设,新增工程施工废水主要包含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和施工建筑材料在雨水冲刷下产生污水,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工业场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
在对施工废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收集处置后,新增工程施工污水不会影响地表水水质,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7.4.2运行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7.4.2.1矿井水环境影响分析
(1)矿井水水量和水质
产能核增后矿井水产生量为14040m3/d。根据矿井水处理站例行监测和后评价监测资料显示,处理后的矿井水各监测指标均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等用水指标要求。
(2)矿井水综合利用的可行性与可靠性
工业场地建有1座矿井水处理站,预处理规模2000m3/h,深度处理规模1000m3/h,矿井水通过高效旋流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深度处理系统(脱盐水站)处理,最终水质各指标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类水质标准。
(3)矿井水综合利用及排放去向
矿井水经处理后,出水满足III类水质标准,处理后的矿井水量463.32万m3/a,达标后231万m3/a用于洗煤厂补水、井下消防洒水、道路洒水降尘、绿化灌溉、降尘喷雾、砖厂用水、矸石分选系统用水、煤泥浮选系统用水等,剩余部分231.32万m3/a进入榆林市榆阳区煤矿疏干水管线。
7.4.2.2生活污水环境影响分析
(1)生活污水水量和水质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浴室、洗衣房、食堂、宿舍及办公楼等,主要特征污染物为悬浮物、COD、BOD5和氨氮等。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85m3/d。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活污水处理站出口监测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 中 洗涤用水标准、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全部回用为选煤厂洗煤补充用水、选煤厂冲洗等杂用水以及绿化用水。
(2)生活污水综合利用的可行性与可靠性
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分别设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2000m3/d和60m3/d,采用MBR膜生物技术处理工艺,根据验收阶段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监测结果,处理后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均可以满足《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中选煤厂补充用水水质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城市绿化标准限值要求,符合回用要求。
7.4.2.3选煤厂煤泥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将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尾水作为选煤厂选煤补充用水,选煤补充用水量为969m3/d。选煤厂选煤工艺不用冲水和顶水,循环水仅需保持液位、起分选介质作用,松散度是动筛机构的运动特性决定而不是风水制度,吨煤耗水量为0.03m3 ~0.05m3,补充水量仅是产品带走的水量。选煤厂煤泥水已实现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7.4.2.4冲洗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冲洗废水主要为栈桥冲洗和地面冲洗废水。冲洗废水采取系统为闭路循环,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7.4.2.5初期雨水环境影响分析
选煤厂位于工业场地内,雨水冲刷选煤厂区地面煤尘后,直接外排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在工业场地低洼处设置了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042m3,风井场地西北部新建有2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均为150m3,主要用于收集风井场区内初期雨水,水池内设有排水泵和管路,将暂存的初期雨水上层清水泵入洒水车内直接洒水降尘,不外排。
7.5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7.5.1新增工程施工环境空气影响
本工程属产能核定工程,主体工程和生产系统都已建成投入使用,后续建设内容主要为煤泥制有机肥系统。施工地点位于已有工业场地范围内。
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场地裸露地表在大风气象条件下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产生的风蚀扬尘等,多为无组织排放。运输及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
施工通过对裸露场地和车辆通道进行洒水,可以减少扬尘污染;同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对散装物料进行遮盖,可有效防止在风力作用下产生扬尘。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7.5.2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次产能核增工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原煤输送及转载、选煤破碎及筛分、储存、装卸及运输等增加的颗粒物,另外新增工程矸石制砂石系统粉尘,煤矸石分选粉尘,煤泥制有机肥粉尘。
(1)污染源调查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
污染源名称 |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 | 排气筒参数 | 年排放小时数(h) |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 ||||
经度 | 纬度 | 高度(m) | 内径(m) | 温度(℃) | 流速(m/s) | 颗粒物 | |||
矸石制砂石 | 109.45449 | 38.32831 | 1223.5 | 15 | 0.5 | 20 | 14.11 | 2500 | 0.135 |
煤矸石分选 | 109.45386 | 38.32766 | 1224.6 | 15 | 0.8 | 20 | 11.12 | 5280 | 0.213 |
煤泥制有机肥 | 109.48940 | 38.33198 | 1212.2 | 15 | 0.4 | 20 | 11.05 | 5280 | 0.0126 |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无组织)
污染源名称 | 坐标(°) | 海拔高度(m) | 无组织排放参数 | 年排放小时数(h) |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 |||
经度 | 纬度 | 长度(m) | 宽度(m) | 有效高度(m) | 颗粒物 | |||
矸石制砂石 | 109.454469 | 38.32858 | 1224.8 | 75 | 42 | 10.00 | 2500 | 0.21 |
煤矸石分选 | 109.45319 | 38.32816 | 1220.1 | 30 | 21 | 10.00 | 5280 | 0.47 |
煤泥制有机肥 | 109.49045 | 38.33178 | 1213.2 | 40 | 30 | 10.00 | 5280 | 0.028 |
地面输送转载及卸载、洗煤破碎筛分 | 109.49077 | 38.32977 | 1210.8 | 950 | 600 | 10.00 | 7920 | 0.58 |
(2)项目参数
估算模式所用参数见表 7.5-3。
表7.5-3 估算模型参数表
选项 | 参数 | |
城市/农村选项 | 城市/农村 | 农村 |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 | |
最高环境温度/℃ | 39.0 | |
最低环境温度/℃ | -32.7 | |
土地利用类型 | 草地 | |
区域湿度条件 | 干燥气候 | |
是否考虑地形 | 考虑地形 | ■是 □否 |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90 | |
是否考虑海岸 线熏烟 | 考虑海岸线熏烟 | □是 ■否 |
岸线距离/km | / | |
岸线方向/° | / |
(3)估算模型详细预测结果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推荐模式清单中的估算模式AERSCREEN计算排放的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及占标率,估算模式下风向预测浓度和占标率计算结果统计见下表。
有组织正常排放估算结果统计表
下风向距离(m ) | 矸石制砂石点源颗粒物 | 煤矸石分选点源颗粒物 | 煤泥制有机肥点源颗粒物 | |||
下风向预测浓度Ci1(ug/m3 ) | 浓度占标率Pi1 (%) | 下风向预测浓度Ci1(ug/m3) | 浓度占标率 Pi1 (%) | 下风向预测浓度Ci1 (ug/m3) | 浓度占标 率 Pi1 (%) | |
1.0 | 0.2821 | 0.0313 | 0.1191 | 0.0132 | 3.3138 | 0.3682 |
25.0 | 9.1184 | 1.0132 | 0.0461 | 0.0051 | 6.0542 | 0.6727 |
50.0 | 15.1670 | 1.6852 | 0.0655 | 0.0073 | 6.4417 | 0.7157 |
100.0 | 8.1396 | 0.9044 | 1.0685 | 0.1187 | 3.0825 | 0.3425 |
200.0 | 3.5825 | 0.3981 | 1.2532 | 0.1392 | 1.3188 | 0.1465 |
300.0 | 2.3644 | 0.2627 | 0.9161 | 0.1018 | 0.8489 | 0.0943 |
400.0 | 1.6306 | 0.1812 | 0.7806 | 0.0867 | 0.5734 | 0.0637 |
500.0 | 1.2086 | 0.1343 | 0.6034 | 0.0670 | 0.9186 | 0.1021 |
600.0 | 2.0933 | 0.2326 | 0.6852 | 0.0761 | 1.3013 | 0.1446 |
700.0 | 2.6295 | 0.2922 | 1.0612 | 0.1179 | 1.2303 | 0.1367 |
800.0 | 1.9779 | 0.2198 | 0.7060 | 0.0784 | 1.1202 | 0.1245 |
900.0 | 2.7169 | 0.3019 | 1.3282 | 0.1476 | 1.0490 | 0.1166 |
1000.0 | 2.7167 | 0.3019 | 1.4807 | 0.1645 | 0.9915 | 0.1102 |
1100.0 | 2.3371 | 0.2597 | 1.1486 | 0.1276 | 0.8720 | 0.0969 |
1200.0 | 1.6056 | 0.1784 | 0.6137 | 0.0682 | 0.6265 | 0.0696 |
1300.0 | 0.5384 | 0.0598 | 0.2228 | 0.0248 | 0.3512 | 0.0390 |
1400.0 | 0.3439 | 0.0382 | 0.2217 | 0.0246 | 0.2081 | 0.0231 |
1500.0 | 0.3097 | 0.0344 | 0.2205 | 0.0245 | 0.1512 | 0.0168 |
1600.0 | 0.2930 | 0.0326 | 0.2183 | 0.0243 | 0.1361 | 0.0151 |
1700.0 | 0.2901 | 0.0322 | 0.2160 | 0.0240 | 0.0988 | 0.0110 |
1800.0 | 0.4560 | 0.0507 | 0.2126 | 0.0236 | 0.2707 | 0.0301 |
1900.0 | 0.6923 | 0.0769 | 0.2092 | 0.0232 | 0.4403 | 0.0489 |
2000.0 | 0.4716 | 0.0524 | 0.2054 | 0.0228 | 0.4718 | 0.0524 |
2500.0 | 0.2500 | 0.0278 | 0.1850 | 0.0206 | 0.1757 | 0.0195 |
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 | 15.4890 | 1.7210 | 1.4807 | 0.1645 | 7.3058 | 0.8118 |
Pmax距离/m | 44.0 | 1000 | 36 |
无组织正常排放估算结果统计表(1)
下风向距 离(m ) | 矸石制砂石颗粒物 | 煤矸石分选颗粒物 | 煤泥制有机肥颗粒物 | |||||||
下风向预测 浓度 Ci1 (ug/m3 ) | 浓度占标率 Pi1 (%) | 下风向预测 浓度 Ci1 (ug/m3 ) | 浓度占 标率 Pi1 (%) | 下风向预测 浓度 Ci1 (ug/m3 ) | 浓度占标 率 Pi1 (%) | |||||
1.0 | 8.3836 | 0.9315 | 31.4080 | 3.4898 | 19.9110 | 2.2123 | ||||
25.0 | 11.9080 | 1.3231 | 32.7210 | 3.6357 | 26.3920 | 2.9324 | ||||
50.0 | 15.8060 | 1.7562 | 34.2190 | 3.8021 | 33.7390 | 3.7488 | ||||
100.0 | 23.1380 | 2.5709 | 37.0510 | 4.1168 | 49.8000 | 5.5333 | ||||
200.0 | 27.0390 | 3.0043 | 42.1220 | 4.6802 | 64.6620 | 7.1847 | ||||
300.0 | 21.5310 | 2.3923 | 46.6040 | 5.1782 | 58.6680 | 6.5187 | ||||
400.0 | 17.4260 | 1.9362 | 45.2290 | 5.0254 | 51.5620 | 5.7291 | ||||
500.0 | 14.7520 | 1.6391 | 36.7280 | 4.0809 | 45.8810 | 5.0979 | ||||
600.0 | 12.8700 | 1.4300 | 31.6790 | 3.5199 | 41.3620 | 4.5958 | ||||
700.0 | 11.4630 | 1.2737 | 28.0890 | 3.1210 | 37.7460 | 4.1940 | ||||
800.0 | 10.5460 | 1.1718 | 25.3730 | 2.8192 | 34.7790 | 3.8643 | ||||
900.0 | 9.6343 | 1.0705 | 23.2400 | 2.5822 | 34.1040 | 3.7893 | ||||
1000.0 | 8.8912 | 0.9879 | 21.5200 | 2.3911 | 31.6510 | 3.5168 | ||||
1100.0 | 8.5145 | 0.9461 | 20.0730 | 2.2303 | 29.5870 | 3.2874 | ||||
1200.0 | 7.9537 | 0.8837 | 18.8510 | 2.0946 | 27.8220 | 3.0913 | ||||
1300.0 | 7.4734 | 0.8304 | 17.7020 | 1.9669 | 26.2920 | 2.9213 | ||||
1400.0 | 7.0569 | 0.7841 | 16.8050 | 1.8672 | 24.9520 | 2.7724 | ||||
1500.0 | 6.6919 | 0.7435 | 16.0110 | 1.7790 | 23.7660 | 2.6407 | ||||
1600.0 | 6.3690 | 0.7077 | 15.3020 | 1.7002 | 22.7090 | 2.5232 | ||||
1700.0 | 6.0810 | 0.6757 | 14.6650 | 1.6294 | 21.7590 | 2.4177 | ||||
1800.0 | 5.8224 | 0.6469 | 14.0890 | 1.5654 | 20.9000 | 2.3222 | ||||
1900.0 | 5.5887 | 0.6210 | 13.5640 | 1.5071 | 20.1190 | 2.2354 | ||||
2000.0 | 5.3764 | 0.5974 | 13.0850 | 1.4539 | 19.4050 | 2.1561 | ||||
2500.0 | 4.5485 | 0.5054 | 11.1900 | 1.2433 | 16.5860 | 1.8429 | ||||
最大质量 浓度及占 标率 |
27.6400 |
3.0711 |
48.2990 |
5.3666 |
64.6670 |
7.1852 | ||||
Pmax 距离 /m | 174.0 | 350.0 | 202.0 |
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 评价因子 | 评价标准(μg/m³) | Cmax(μg/m³) | Pmax(%) | D10%(m) |
矸石制砂石排气筒 | 颗粒物 | 900.0 | 15.4890 | 1.7210 | / |
煤矸石分选排气筒 | 颗粒物 | 900.0 | 1.4807 | 0.1645 | / |
煤泥制有机肥排气筒 | 颗粒物 | 900.0 | 7.3058 | 0.8118 | / |
矸石制砂石无组织 | 颗粒物 | 900.0 | 27.6400 | 3.0711 | / |
煤矸石分选无组织 | 颗粒物 | 900.0 | 48.2990 | 5.3666 | / |
煤泥制有机肥无组织 | 颗粒物 | 900.0 | 64.6670 | 7.1852 | / |
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煤泥制有机肥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 Pmax值为7.19%,Cmax为64.66μg/m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4)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预测结果,各项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在厂界外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7.5.3大气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见表7.5-1。
表7.5-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 自查项目 | ||||||||||||||||||||
评价等级与范围 | 评价等级 | 一级£ | 二级R | 三级£ | |||||||||||||||||
评价范围 | 边长=50km£ | 边长5~50km£ | 边长=5kmR | ||||||||||||||||||
评价因子 | SO2+NOx排放量 | ≥2000t/a | 500~2000t/a | R<500t/a | |||||||||||||||||
评价因子 | 基本污染物(SO2、NOx、PM10、PM2.5、CO、O3)其他污染物(TSP,VOCs) |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R | |||||||||||||||||||
评价标准 | 评价标准 | 国家标准□ | 地方标准R | 附录D£ | 其他标准□ | ||||||||||||||||
现状评价 | 环境功能区 | 一类区□ | 二类区R | 一类区和二类区□ | |||||||||||||||||
评价基准年 | ( 2020)年 | ||||||||||||||||||||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数据来源 |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R | 现状补充监测R | ||||||||||||||||||
现状评价 | 达标区R | 不达标区£ | |||||||||||||||||||
污染源 调查 | 调查内容 |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R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现有污染源R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其他在建、拟建项目 污染源□ | 区域污染源□ | ||||||||||||||||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预测模型 | AERMOD□ | ADMS□ | AUSTAL2000□ | EDMS/AEDT□ | CALPUFF□ | 网格模型□ | 其他£ | |||||||||||||
预测范围 | 边长≥50km□ | 边长5~50km□ | 边长=5km£ | ||||||||||||||||||
预测因子 | 预测因子( ) |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 | |||||||||||||||||||
正常排放短期浓度贡献值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 |||||||||||||||||||
正常排放年均浓度贡献值 | 一类区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 ||||||||||||||||||
二类区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 |||||||||||||||||||
非正常排放1h浓度贡献值 | 非正常持续时长 ()h | c非正常占标率≤100%□ | c非正常占标率>100%□ | ||||||||||||||||||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叠加值 | C叠加达标□ | C叠加不达标□ | |||||||||||||||||||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 | k≤-20%□ | k>-20%□ | |||||||||||||||||||
环境监测计划 | 污染源监测 | 监测因子:(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 | 有组织废气监测R 无组织废气监测R | 无监测□ | |||||||||||||||||
环境质量监测 | 监测因子:(颗粒物) | 监测点位数(1) | 无监测□ | ||||||||||||||||||
评价结论 | 环境影响 | 可以接受R 不可以接受□ |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距()厂界最远()m | ||||||||||||||||||||
污染源年排放量 | SO2:( )t/a | NOx:( )t/a | 颗粒物:(9.5)t/a | VOCs:()t/a | |||||||||||||||||
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 |
7.6声环境影响评价
7.6.1新增工程施工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次工程全部位于已建工业场地内,无拆除建、构筑物,仅在现有工业场地内进行少量设施设备改造和新增一条煤泥制有机肥生产线,施工内容较少,施工时长较短。煤泥制有机肥生产线布置在工业场地中间部位,周围分布着现有厂界,对施工噪声起到很好的遮挡作用,且施工位置距离敏感点较远,因此施工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7.6.2运营期噪声影响分析
产能核增后增加的主要噪声源有矸石制砂石系统、煤泥浮选制有机肥系统等。主要产噪设备分别有:驱动机、带式运输机、通风机、空压机、破碎机、分选机、脱水机、除尘风机、泵、振动筛、制砂机、洗砂机、浮选机、压滤机等固定噪声源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流动声源,多数噪声源强大约在70~105dB(A)之间。措施上主要采用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封闭廊道、设置隔声罩、柔性连接等方式。新增噪声源见表3.5-23。
(1)主井场地
本次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21)预测模式对主井工业场地东、南、西、北厂界(例行监测点处)噪声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见表7.6-3。
表7.6-3 厂界及声敏感点噪声预测值
编号 | 例行监测点 | 现状值(dB(A)) | 贡献值(dB(A)) | 预测值(dB(A)) | 标准(dB(A))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1 | 东厂界1 | 52 | 49 | 30 | 30 | 52 | 49 | 60 | 50 | |
2 | 南厂界2 | 46 | 44 | 26 | 31 | 46 | 44 | |||
3 | 西厂界3 | 48 | 45 | 23 | 23 | 48 | 45 | |||
4 | 北厂界4 | 64 | 63 | 24 | 24 | 64 | 63 | 70 | 55 |
说明:现状值为2020.12的例行监测数据。
根据预测结果,因新增噪声源远离东、西、南、北厂界,厂界噪声水平基本与现状监测值一致。奔滩村位于场地西侧,远离生产区和辅助生产区,其噪声值与现状值相近,符合2类区声环境现状标准。
(2)风井场地
本次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21)预测模式对风井场地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见表7.6-4。
表7.6-4 厂界及声敏感点噪声预测值
编号 | 例行监测点 | 现状值(dB(A)) | 贡献值(dB(A)) | 预测值(dB(A)) | 标准(dB(A))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1 | 东厂界1 | 56 | 47 | 29 | 29 | 56 | 47 | 60 | 50 |
2 | 南厂界2 | 58 | 48 | 42 | 42 | 58 | 50 | 70 | 55 |
3 | 西厂界3 | 55 | 43 | 18 | 18 | 55 | 43 | 60 | 50 |
4 | 北厂界4 | 52 | 42 | 24 | 24 | 52 | 45 | 60 | 50 |
说明:现状值为2021.7.6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数据。
根据预测结果,东、西、南、北厂界噪声昼夜间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本次工程完成后,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厂界噪声昼夜间预测值较现状增加较小,本矿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要 求,即昼间不超过 60dB(A),夜间不超过 50dB(A)。
7.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7.7.1新增工程施工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次工程全部位于已建工业场地内,无拆除建、构筑物,仅在现有工业场地内进行少量设施改造和新增一条有机肥生产线,因此,环保工程施工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少量建筑垃圾。
(1)生活垃圾
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约20人,施工产生生活垃圾约10 kg/d。
(2)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的碎砖、石、砼块等和各类包装箱、纸等,产生量较少,产生量约为1.5t。
(3)总体
新增工程施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施工人员数量有关,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与煤矿生活垃圾处理一同集中处置,对环境的影响小。
新增工程施工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少,各类包装箱、纸一般有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废弃碎砖石、砼块等建筑垃圾交由持有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统一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因此,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基本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7.7.2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生产能力核定工程完成后,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矸石、煤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锅炉灰渣及脱硫渣、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杂盐、危险废物等。
(1)煤矸石
运营期掘进矸石不出井,全部充填井下巷道;洗选矸石产生量为145万吨/年,其中约57万吨送至风井场地煤矸石制砖厂用于制砖,15万吨在风井场地进行矸石制砂综合加工利用,剩余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
(2)选煤厂煤泥
袁大滩选煤厂目前年产煤泥约16万吨,其中10万吨进入工业场地的浮选装置进行处理,剩余的外销处置。
(3)矿井水处理站污泥
矿井水处理站污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预处理站污泥,产能核增后产生量为3200t/a,该部分污泥送到制砖厂综合利用;另一部分为深度处理站软化污泥,产生量为16849t/a,主要成分为CaCO3、Mg(OH)2及少量煤泥的混合物,属于一般固废,通过板框压滤机压滤到含水率<60%后,脱水污泥运送至煤场回收。
(4)锅炉灰渣及脱硫渣
产能核增后锅炉灰渣及脱硫渣的产生量不变,锅炉灰渣产生量为3100t/a,脱硫渣产生量为900t/a,目前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公司定期将锅炉炉渣运至合法砖厂综合利用,将脱硫渣清运至榆林市青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将来仍委托上述单位处置或交由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240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42t/a,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青云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场进行处置或有资质单位处置。
(6)危险废物
煤矿运行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齿轮油、废机油;HW49废弃包装、废棉纱、在线监测废液等,主要产生于设备保养、维修以及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产生量约为41t/a,环评要求危险废物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安全处置。
(7)杂盐
杂盐为矿井水深度处理站产生的固废,干燥后杂盐年产生量为1351t/a,主要组分为有机物、硅、氯化物等杂质离子,可能含有重金属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置。
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7.8环境风险评价
7.8.1评价依据
(1)项目环境风险源调查
环境风险源指“存在物质或能量意外释放,并可能产生环境危害的源”。本项目爆破材料库已废弃,本项目风险源为油脂库内油类物质、加油站的柴油、危废暂存库的含油危险废物和盐酸以及次氯酸钠。
(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及评价等级确定
本项目危险物质主要为油类物质、盐酸和次氯酸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关于环境风险潜势初判方式首先按式 12. 1- 1 计算物质总量与临界量比值(Q)
Q = +
+ …+
12. 1- 1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 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 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 (1) 1≤Q<10;(2) 10≤Q<100;(3) Q≥100。
本项目危险物质Q值见下表,Q<1,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
序号 | 危险物质名称 | CAS号 | 最大存在总量qn/t | 临界量Qn/t | 该种危险物质Q值 |
1 | 盐酸 | 7647-01-0 | 0.5 | 7.5 | 0.067 |
2 | 柴油 | \ | 50.1 | 2500 | 0.02 |
3 | 机油 | \ | 3.6 | 2500 | 0.00144 |
4 | 液压油 | \ | 3.6 | 2500 | 0.00144 |
5 | 齿轮油 | \ | 3.6 | 2500 | 0.00144 |
6 | 废油脂 | \ | 5.0 | 2500 | 0.002 |
7 | 次氯酸钠 | 7681-52-9 | 0.8 | 5 | 0.16 |
项目Q值Σ | 0.25332 |
根据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评价等级划分表,见表5.9-2及本项目风险潜势判断结果,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简单分析即可。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 Ⅳ,Ⅳ+ | Ⅲ | Ⅱ | Ⅰ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分析 a |
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
7.8.2环境敏感目标
各危险物质存储单元对应环境敏感目标见表7.8-2。
表7.8-2 各危险物质存储单元对应环境敏感目标表
环境 要素 | 保护对象 | 相对位置 | 原因 | 保护目标或保护对策 |
环境风险-环境空气 | 奔滩 | NW1100 | 矿井水处理站加药间次氯酸钠溶液泄漏事故产生的刺激性气味和游离氯有危害人体健康的风险 | 环境风险可控 |
阿达汗 | S 2000 | |||
波罗滩 | ESE2200 | |||
长城则 | SE 600 | |||
环境风险-地下水和土壤 | 场地范围 | 存储单元及下游土壤和浅层地下水 | 供应站油脂库及危废暂存间地面按规范用防渗和防静电处理,易于发现油类物质泄漏和及时处理,不会发生因泄漏而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7.8.3环境风险识别
本项目生产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为次氯酸钠、盐酸、油类物质。不涉及重大危险源。本项目风险识别具体内容见表 7.8-3。
表7.8-3环境风险识别表
序号 | 危险单元 | 风险源 | 主要危险物质 | 环境风险类型 | 环境影响途径 | 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 | 备注 |
1 | 材料库 | 机油、液压油 | 油类物质 | 泄露/火灾 | 大气、地下水 | 地下水、人群健康 | / |
2 | 危废暂存库 | 含油废物 | 油类物质 | 泄露/火灾 | 大气、地下水 | 地下水、人群健康 | / |
3 | 加油站 | 柴油 | 油类物质 | 泄露/火灾 | 大气、地下水 | 地下水、人群健康 | / |
4 | 矿井水处理站酸碱间 | 次氯酸钠盐酸 | 危险物质泄露 | 危险物质泄露 | 大气、地下水 | 地下水、人群健康 | / |
7.8.4环境风险分析
7.8.4.1风险事故影响分析
(1)储罐泄漏源项分析
本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大并具有代表性的事故类型为次氯酸钠溶液、盐酸储罐泄漏。储罐最常见的2种泄漏情形是罐壁泄漏及其管路系统泄漏。
(2)大气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三级,应定性分析说明环境影响后果。
①次氯酸钠
次氯酸钠溶液对健康危害主要表现在: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具有腐蚀性。经常用手接触本品的工人,手掌大量出汗,指甲变薄,毛发脱落。本品有致敏作用。本品放出的游离氯有可能引起中毒;可致人体灼伤。
②盐酸
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出血、齿龈出血,气管炎等。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
根据次氯酸钠溶液、盐酸储罐泄漏事故类比调查,储罐如若发生泄漏,会造成周边工作人员呼吸道不适和气体刺激性症状,影响辐射的人群范围大都集中在厂区范围。在采取环境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后,可降低事故发生率;在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要求后,可减轻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
7.8.4.2油类物质泄露风险影响分析
油类物质中液压油、润滑油和机油,采用桶装,储存于供应站油脂库;废机油采用桶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柴油储存于加油站柴油储罐中。供应站油脂库、柴油储罐及危废暂存间地面按规范用防渗和防静电处理,易于发现油类物质泄漏和及时处理,不会引致因泄漏而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此外,地面按自流坡度找平,发生泄漏时自流至收集池,即使油品储存容器发生破裂,采用沙子、黄土、锯末等构筑围堰,可杜绝油脂泄露至油脂库外,其泄露影响范围可控制在储存间内,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7.8.4.3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油类物质泄露,主要包括油桶损坏造成的泄露、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泄露,以及其他事故造成的油类物质泄露以及引起的火灾事故。
7.8.4.4对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当油类物质发生泄漏事故,若遇明火还可能引起火灾甚至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假定发生泄漏,泄漏产生非甲烷总烃等大气污染物,同时,火灾燃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烟尘、CO、NOx等大气污染物,会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短时一定影响。距离最近的村庄为位于工业场地北600m的活洛滩村,由于项目油类物质储存量小,油类物质泄漏产生的废气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7.8.4.5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事故状态下,由于油类物质储存量小,基本不会泄露出材料库、机修车间以及危废暂存库,同时由于项目远离地表水体芹河(直线距离3300m)较远,且项目设有事故池,事故消防水进入事故池,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事故状态下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包括泄露下渗以及消防水下渗对地下水产生影响,项目油类物质均位于车间内,车间均采取硬化以及防渗措施,由于油类物质储存量小,采取上述措施后,油类物质泄露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7.8.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7.8.5.1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企业于202010月13日编制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次修订版)》,并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备案,备案编号:610802-2020-104-L。
7.8.5.2油类物质泄露火灾爆炸炸风险防范措施(危废间、材料库、机修车间、储油库)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生产、贮存的安全技术措施。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性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以消除。
(3)油类物质尤其是柴油储存点附近须严禁烟火,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危险品标志,以及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
(4)发生火灾或爆炸时,消防废水排至事故废水池。
7.8.5.3次氯酸钠溶液、盐酸储罐泄漏风险防范措施(矿井水处理站)
①尽可能管线和管配件采用法兰连接,其它连接均采用焊接形式,降低泄漏风险;
②系统设置远程压力、液位等监控;同时装置区新建截流管网,防止事故水外排;
③在储罐区四周设置隔离围栏,高1.2m~1.6m,并设置有“危险品区”、“腐蚀品”、“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
④储罐区设置酸雾探测器;
⑤设置事故池,并在酸碱库四周设置围堰,确保泄漏废水不外排。
7.8.5.4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应重点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环境的监控、预警,提出事故应急减缓措施。
(1)针对该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环境风险事故,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处理、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2)针对地下水环境风险事故坚持分区管理和控制原则,根据场址所在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全厂可能发生泄漏的物料性质、排放量,参照相应标准要求有针对性的分区,并分别设计地面防渗层结构,防渗层应设置检漏装置。
(3)建立地下水水质长期监测系统,包括科学、合理地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测井,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等,以便及时发现并及时控制。
(4)按照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要求,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应急措施内容。
7.8.6事故应急要求
(1)强化风险管控,完善应急事故处理机构,一旦事故发生,该机构能够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危害迅速作出评估,按照拟定的事故应急方案指挥,协调事故的处理,对事故发展进行跟踪。
(2)针对产能核增项目特点以及目前矿井实际情况,强化泄漏事故、火灾事故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理方案,使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都能有步骤、有次序地采取各项应急措施。
(3)强化组织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投入应急抢险工作。
(4)配备足够的应急所需的处理设备和材料,如消防防化服、报警装置、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堵漏器材等。
(5)一旦发生泄漏事故或火灾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7.8.7风险应急预案要求
煤矿已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并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建设单位根据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定期培训和演练。
若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应立即启动厂内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与区域应急预案实现对接和联动。
7.8.8分析结论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为油类物质(材料库:柴油、机油、齿轮油、液压油等,机修车间:机油,危废暂存间:含油废物)、次氯酸钠溶液、盐酸储罐,项目风险类型为油类物质泄漏以及火灾,分析认为,在落实设计、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修编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本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是在假定突发性事故状态下得出的,存在其它条件下出现更大的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因此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故,应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疏散事故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并积极组织救援及事故应急,确保事故条件下响应有效、对外环境影响最小。
8 环保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8.1生态综合保护与防治措施
8.1.1综合保护目标
袁大滩井田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井田内村庄、气井、光缆、输电线路、交通设施和地表植被等,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
总体看,目前袁大滩井田已对开采工作区居民实施了搬迁,煤矿开采未对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气井目前未受开采沉陷影响;高压输电线路、光缆、天然气管线、交通设施和水利设施未受开采沉陷影响;井田内乡村道路随沉随修措施,未对交通出行产生大的影响;地表沉陷土地采取及时补填裂缝和复垦措施恢复植被,对植被的影响得到缓解。
8.1.2移民搬迁及安置计划
(1)搬迁安置新村建设标准
①移民新村建设要与当地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并符合当地新农村建设标准要求;
②在城镇、社区集中货币化安置,搬迁户根据家庭人口和经济状况自由选择,面积超出部分由搬迁户按照当地商品房价格购买;在非城镇、社区统一安置的新农村,由镇村统一规划,分户建房。
③新村内的主要街道应为硬化路面;有配套的水、电、通讯设施;有完备的给排水系统。
(2)搬迁安置工程量及搬迁安置去向
验收阶段,矿方对首采区已开采的11201、11203工作面涉及搬迁的奔滩村三组、四组及五组34户居民已全部进行了搬迁,对分散住户搬迁至留设保安煤柱本小组集中居住范围内。
验收后,11202、11206工作面开采前,对工作面上方的16户居民实施了搬迁,将其搬至奔滩村集中居住区进行安置。
目前将要实施11205、11207、11208、11210工作面上居民搬迁工作,主要涉及奔滩村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和八组,搬迁户数144户,将在本小组范围内按照新农村标准进行建设,目前正在进行谈判。
(3)实施时间计划及资金来源
村庄根据井田煤炭开采工作面接续实际情况,在受影响前1年完成搬迁安置工作。搬迁安置费计入矿井生产成本。
(4)搬迁安置地环境影响及环境可行性
1)安置地环境适宜性及环境影响
从袁大滩煤矿目前采取的移民安置措施看,在充分了解和尊重搬迁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将相应住户搬迁至本小组集中居住区,该区域留设保安煤柱,最大限度减少了搬迁对矿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扰动。
总体而言,煤矿开发过程高度重视企地关系和矿区社会维稳工作,煤炭开采过程中做好拟受影响居民点搬迁及安置计划,并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在政府监督和指导下有条不紊地完成居民搬迁、安置及遗留地复垦等工作,保护方案和恢复措施总体可行、有效。
2)安置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水的防治对策
a.建立完备的排水系统,雨水用于灌溉耕地;按照当地居民生活习惯,生活污水可以用于洒水降尘等;
b.按照当地居民生活习惯,庭院式住宅各家自己修建有旱厕,对于集中式住宅,可以修建公共旱厕,并采用堆肥的方式处理旱厕物质。
②固废的防治对策
移民村的固废较为简单,一般为生活垃圾和炉灰炉渣,产生量较小,其防治对策为:
a.全村设一定数量垃圾箱,把平时产生的垃圾及时堆入垃圾箱;
b.收集的垃圾由矿方专用垃圾车定期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置;
c.移民村只设旱厕,人粪尿采用黄土覆盖后积肥,施往耕地做有机肥;家禽、家畜一律实行圈养,其粪便等也应保证做为有机肥使用。
3)迁入地环境可行性
搬迁地在居民迁入后,由于搬迁距离较近,搬迁居民的基本生活设施完全可利用原有设施,水、电等可以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得到解决,尤其是井田内散居居民通过搬迁后,其出行等生活条件更加便利。
安置工程遵循了搬迁不失地的基本原则,变迁居民离乡不离土,且迁入地一般都为本村土地,搬迁后耕地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搬迁后居民生活污染是难免的,但从区域来看,并未新增污染源和污染物,只是在区域内部污染源有所迁移,对区域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总体来讲,迁入地的环境较适合于居民生产和生活,居民搬迁也不会在区域范围内新增污染,在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后,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习惯还可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迁入区的环境的可行的。
8.1.3沉陷区土地综合整治措施
(1)土地复垦原则
矿井采煤地表沉陷区土地整治具体原则如下:
①土地复垦与矿井开采计划相结合,合理安排,实施边开采、边复垦、边利用。结合区域地形地貌特点,分区域有针对性的对受损土地采取沉陷保护措施,进行必要的补偿,减缓土地损害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②土地复垦与当地农林业规划相结合,与气象、土壤条件相适应;与当地的城镇、道路等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进行地区综合治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以便做到地区建设布局的合理性和有利生产、生活方面、美化环境、促进生态的良性循环。
③沉陷区复垦以非充填复垦为主,采取对塌陷区进行综合整治,充填堵塞裂缝、平整土地,植树造林和植被绿化等,恢复土地的使用能力。
(2)复垦组织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煤炭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陕西省有关土地复垦的各种规定,工程实施土地复垦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并接受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具体组织与实施按如下几个方面进行:
①根据“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和井田采煤区煤炭开采计划,将土地复垦纳入各年度生产计划,并设专人负责土地复垦工作,及时协调土地复垦中各部门之间关系,保证按计划完成复垦任务;
②土地复垦资金纳入生产成本,按年做出复垦费用预算,复垦资金专款专用;
③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复垦工程设计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单位承担,并报送相关部门批准;
④土地复垦工程实施可由煤矿组织专业队伍承担,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督,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土地复垦应接受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指导与监督,复垦工程完成后应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⑤进一步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职工群众珍惜土地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自觉做好土地复垦工作,保证矿区的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3)土地整治、复垦方案
2018年1月,建设单位编制完成了《袁大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月取得了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通过的公告,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依据方案内容落实各项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工作。
总结来说,对受轻度影响的耕地进行简单平整,中度和重度影响的耕地的复垦以人工复垦为主机械复垦为辅进行整治,对受重度影响并再无法的耕地则要进行经济补偿。对受轻、中度影响的草地以自然恢复为主,结合封育等措施,重度影响的草地采取填充裂缝撒播草籽结合自然恢复等措施。对受轻、中度影响的林地以自然恢复为主、重度影响的林地取填充裂缝苗木扶正、适当进行补植等措施。对于退耕还林区内的破坏土地结合当地退耕还林规划进行恢复。具体措施如下:
①针对不同的沉陷影响区应采用不同的修复方式。对沉陷盆地边缘地带应以人工恢复为主,辅以自然恢复,如人工填补裂缝,扶正苗木等;沉陷盆地中部应以自然恢复为主,必要时辅以人工恢复措施。
②及时进行矿区土地整治与复垦。
③沉陷耕地的复垦:旱地以修筑或修复梯田为主的复垦方式,水浇地通过推平沉陷台阶、填补沉陷裂缝等进行土地整治与复垦;对沉陷影响较重的水浇地应按旱地进行复垦。
④对受损的乔木及时扶正,填补裂缝,保证正常生长。对沉陷严重的地块,采取适宜的整地措施、适宜的品种,适地适树适草,增加植被覆盖度。
⑤提取生态环境影响补偿费用(包括土地整治费、植被恢复费等),并积极和地方政府协商,使沉陷土地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
8.1.4生态综合整治与恢复资金保证措施
依据《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陕政发〔2008〕54号),煤炭资源开采类项目按标准(关中每吨3元、陕北5元)缴纳水土流失补偿费,全部用于“(一)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重点治理、生态修复及沉陷区治理等项目投资;(二)水土保持项目的配套和补助资金;(三)水土流失补偿费征管工作业务经费;(四)省政府确定的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有关的其他支出。”水土流失补偿费按照“统一标准,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和“统一账户,属地征缴,按比分成”的办法征收、使用和管理;水土流失补偿费费由地税部门按月代征。
按《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应按标准提取水土流失费用于土保持预防保护、重点治理、生态修复及沉陷区治理。该部分费用列入生产成本,从煤炭销售中支出。矿井采煤生态环境恢复资金是有保证的。
此外,井田内拟搬迁村庄搬迁和安置费用、建(构)筑修缮费用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而水土流失补偿费中也未全部包含这部分费用。为了保证受采煤严重影响村庄在影响前得到搬迁以及未搬迁村庄建筑得到及时加固和修缮,矿方在各采区开采区应积极报备搬迁及村庄建筑修缮方案,费用列入生产成本,由地方政府监督实施,保证矿井生产不因采煤导致居民生活水平降低。
8.1.5生态管理与监控
生态环境管理和监控是政府环境保护机构依据国家和地方制订的有关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标准等所进行的行政工作,应成为本项目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评价根据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生态影响的程度和范围、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因素提出如下生态管理及监控内容:
①保障生态系统完整和生态功能安全;
②防止区域内水资源遭到破坏;
③防止区域水土流失及土壤盐渍化,严控土壤沙化、荒漠化程度加剧;
④有效保护耕地,确保其质量和数量不降低。
根据项目区的自然环境条件以及自然生态体系中各个要素的特征,提出管理指标:
①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项目征占地区生态损失在征占地前得到补偿;
②建立岩移观测站,坚持长期地表岩移观测;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和环评提出的保护煤柱留设方案采煤,禁止越界开采;
③因矿井采煤沉陷减少的生物量损失完全得到补偿;
④结合煤炭开采计划实施沉陷区土地综合整治,提高植被覆盖率;
⑤居民搬迁安置工作在居民生产生活受影响前完成;
⑥妥善解决矿地矛盾,建设环境友好型矿区。
项目地表沉陷与生态监测计划见表8.1-3。
表8.1-3 项目地表沉陷与生态监测计划表
计划 类别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监测点 | 报告制度 | 监督 机构 |
施工现场清理 | 施工结束后,施工现场清理和生态环境恢复情况 | 施工结束后1次 | 工业场地1个点,矿井水处理场地1个点,复垦的矸石场1个点 | 省、市 生态环境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土壤侵蚀 | 土壤侵蚀类型、程度、侵蚀量 | 每年1次 | 工业场地、复垦的矸石场、采煤沉陷区3~5个代表点 | 同上 | 市生态环境、水保局 |
景观与植被 | 景观类型、植被类型、盖度、生物量 | 建设前和营运期各1次 | 工业场地、复垦的矸石场、采煤沉陷区3~5个点 | 同上 | 市生态环境局 |
土壤环境 | pH、有机质、全N、有效P、K、全盐量、镉、铅、汞、锌、砷 | 每年1次 | 采煤沉陷区农田区1~2个点 | 同上 | 同上 |
地表变形 | 坐标、标高等 | 3次/月 | 监测线不少于2条 | 市生态环境局 | 同上 |
8.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8.2.1场地区已采取的地下水保护措施及整改要求
(1)源头控制措施
①生产过程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处置;
②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矿井水经处理后最大限度的回用,剩余达标外排地表水;
③工业场地区地面采取了雨污分流,减少了场地区污废水的产生量;
④矿井采用HDPE双壁波纹塑料排水管,融熔焊接有效杜绝污废水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⑤矿井在运营过程中加强了污废水集储与处理构筑物的维护,确保防渗措施达到防渗技术要求;
⑥矸石场设截水沟,避免周边地表径流汇入填埋区增加渗滤液的产生量;
⑦矸石场分层堆放,及时平整、碾压、覆土,减少直接作业区范围。
(2)地下水分区防渗情况
结合工程特征, 对工业场地进行分区防渗。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选煤 厂浓缩池、危险废物储存设施、油脂库等所在范围设为重点防渗区, 采取水泥硬化地面 防渗, 确保其渗透系数≤10-9cm/s。裸露地面的生产功能单元, 可能因物料泄漏影响地下 水的区域, 如如厂区道路、办公区等设为一般防渗区, 采用地面硬化防渗, 确保其渗透系数≤10-7cm/s。
8.2.2井田已采取的地下水保护措施及整改要求
(1)矿井水经处理后最大限度的回用,间接地保护和利用区域地下水资源。
(2)矿井开采时须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等相关要求,做到“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3)井田开采过程中继续对采煤导水裂缝带的发育高度进行观测。
(4)继续密切关注涌水量的变化情况,建立长期矿井水观测台账。
(5)矿井采取分层开采方案,降低采煤导水裂缝的发育高度,确定不导通洛河组含水层。
(6)积极关注井田内居民的供水安全问题,一旦发现由于采煤引起居民用水困难,矿方应立即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①居民供水临时性供水措施
建设单位应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水务管理部门;同时,对出现出现用水困难的居民点首先采用拉水车拉水的供水方式,以解决居民临时性用水问题,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
②居民供水永久性供水措施
由于目前矿井采煤导水裂缝导通洛河组,因此采煤对洛河组地下水的影响会持续,因此建设单位在采取对现有民用井加深方式处理的同时,与长武县水务管理部门协商继续寻找其它可靠水源,如地表水供水等,所有费用由矿方负责。
(7)加强采区周边地下水水位的跟踪观测。
8.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本次产能核增,矿井水深度处理站已建成运行。根据建设单位矿井涌水量观测台账记录,项目矿井水涌水量约14040m3/d,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各项指标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各项杂用水和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其中部分回用于洗煤厂补水、井下消防洒水、道路洒水降尘、绿化灌溉、降尘喷雾、砖厂用水等,剩余矿井水排入煤矿疏干水系统综合利用。
根据矿井水处理站例行监测和后评价监测资料显示,矿井水处理后水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采用MBR膜生物技术处理工艺,处理设施运转良好,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各监测项目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等用水指标要求。生活污水能够达标回用,不外排。因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
8.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项目运行期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燃煤蒸汽供热锅炉废气、地面生产系统粉尘、运输道路无组织排放扬尘、矿井水深度处理工序粉尘、矸石制砂石系统产生粉尘和煤泥浮选制有机肥系统产生颗粒物、氨和硫化氢。
8.4.1原有工程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3台锅炉均配套了布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脱硫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工艺,其中1#和2#锅炉配备1套脱硫塔,3#锅炉单独配备1套脱硫塔,3台锅炉各新增1套SNCR+SCR混合脱硝装置,设置65m高排气筒。
设置全封闭式储煤场并采用喷雾洒水装置,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采用筒仓形式,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定期洒水,减少扬尘。原煤输送全部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在原煤输送皮带机头、配仓受料点、配仓卸料小车、叶轮给煤机、转运机头、机尾受料点等易起尘的运转点分别设置了“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或“湿式负压诱导+惯性沉降”措施。原煤筛分和破碎均设置在密闭厂房内,同时采取设置集尘罩和喷淋装置来抑制作业过程的煤粉尘的产生量。
根据后评价监测和例行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表明,锅炉排放烟气中烟尘、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标准限值,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监控点颗粒物监测值均小于1.0mg/m3,地面工业场地和道路运输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小于1.0mg/Nm3的要求。
8.4.2本次工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新增的矸石制砂石系统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该系统在矸石棚内设置,在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下料口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皮带运输机设置喷淋抑尘装置。
本次新增煤泥浮选制有机工序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为了减少粉尘的排放量,在车间顶部安置高压雾化线,通过水雾抑尘;物料混合和挤压造粒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气味,主要为NH3和H2S气体,本项目拟采用微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除臭效率约为70%。
根据预测结果,采用以上方式后,其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因此措施可行。
8.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8.5.1现有工程声污染噪声防治措施
袁大滩煤矿现有噪声源:主要来源于驱动机、通风机、锅炉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机修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选煤厂原煤分级筛、破碎系统产生的噪声,交通运输噪声。
根据厂界噪声监督性监测结果和补充监测数据,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袁大滩煤矿目前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总体可行。
8.5.2产能核增新增工程采取的污染噪声防治措施
产能核增新增工程主要产噪工序为矸石制砂石系统噪声和煤泥浮选制有机肥系统,主要产噪设备有带式运输机、破碎机、分选机、脱水机、除尘风机、泵、振动筛、制砂机、洗砂机、浮选机、压滤机等。采取的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密闭和厂房隔声,以及厂区绿化降噪等措施。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上述措施的情况下,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边界噪声在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8.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煤矿固体废弃主要来源为地面洗选过程产生的煤矸石、煤泥、办公楼及职工日常生活垃圾、矿井水处理站产生的煤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生产设备运行和检修产生的废机油。
8.6.1煤矸石
营运期间产生的掘进矸石不出井,用于井下废弃巷道的回填;实际建设过程中,煤矿取消了矸石周转场建设,在工业场地建有矸石仓和煤矸棚,矸石量约145万t/a,洗选矸石在矸石仓和煤矸棚暂存,定期拉运至风井场地矸石制砖厂和矸石制砂石系统综合利用。
8.6.2煤泥
原煤洗选产生的煤泥经煤泥浮选制有机肥系统处理后,有机肥作为副产品出售,可以做到煤泥全部综合利用。
8.6.3锅炉房炉渣及脱硫渣
锅炉炉渣产生量为3100t/a,脱硫渣产生量为900t/a,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公司定期将锅炉炉渣和脱硫渣清运至合法砖厂综合利用。
8.6.4矿井水处理站污泥
矿井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1823t/a,压滤后全部掺入末煤统一销售。
8.6.5生活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与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小纪汗乡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8.6.6废润滑油、废机油及各类危险废物
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机油等各类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41t,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贮存,定期交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合理处置。建设单位设置危废暂存库1座,库内地面采用混凝土浇筑,并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置,并设有事故油池;润滑油及废机油集中收集贮存至暂存库中,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8.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8.7.1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企业于202010月13日编制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次修订版)》,并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备案,备案编号:610802-2020-104-L。
8.7.2油类物质泄露火灾爆炸炸风险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生产、贮存的安全技术措施。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性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以消除。
(3)油类物质尤其是柴油储存点附近须严禁烟火,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危险品标志,以及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
(4)发生火灾或爆炸时,消防废水排至事故废水池。
8.7.3次氯酸钠溶液、硫酸储罐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①尽可能管线和管配件采用法兰连接,其它连接均采用焊接形式,降低泄漏风险;
②系统设置远程压力、液位等监控;同时装置区新建截流管网,防止事故水外排;
③在储罐区四周设置隔离围栏,高 1.2m~1.6m,并设置有“危险品区”、“腐蚀品”、“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
④储罐区设置酸雾探测器;
⑤设置事故池,并在酸碱库四周设置围堰,确保泄漏废水不外排。
8.7.4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应重点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环境的监控、预警,提出事故应急减缓措施。
(1)针对该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环境风险事故,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处理、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2)针对地下水环境风险事故坚持分区管理和控制原则,根据场址所在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全厂可能发生泄漏的物料性质、排放量,参照相应标准要求有针对性的分区,并分别设计地面防渗层结构,防渗层应设置检漏装置。
(3)建立地下水水质长期监测系统,包括科学、合理地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测井,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等,以便及时发现并及时控制。
(4)按照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要求,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应急措施内容。
8.7.5事故应急要求
(1)强化风险管控,完善应急事故处理机构,一旦事故发生,该机构能够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危害迅速作出评估,按照拟定的事故应急方案指挥,协调事故的处理,对事故发展进行跟踪。
(2)针对产能核增项目特点以及目前矿井实际情况,强化泄漏事故、火灾事故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理方案,使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都能有步骤、有次序地采取各项应急措施。
(3)强化组织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投入应急抢险工作。
(4)配备足够的应急所需的处理设备和材料,如消防防化服、报警装置、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堵漏器材等。
(5)一旦发生泄漏事故或火灾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8.7.6风险应急预案要求
煤矿已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并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建设单位根据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定期培训和演练。
若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应立即启动厂内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与区域应急预案实现对接和联动。
由于本项目的实施,建议尽快修编现有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
8.7.7分析结论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为油类物质(材料库:柴油、机油、齿轮油、液压油等,机修车间:机油,危废暂存间:含油废物)、次氯酸钠溶液、硫酸储罐,项目风险类型为油类物质泄漏以及火灾,分析认为,在落实设计、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修编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本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是在假定突发性事故状态下得出的,存在其它条件下出现更大的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因此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故,应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疏散事故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并积极组织救援及事故应急,确保事故条件下响应有效、对外环境影响最小。
9 环境影响损益分析
9.1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投资分析
产能核增项目新增工程投资XXX万元,具体见表9.1-1,均为环保工程投资,新增环保投资占新增投资的100%。
表9.1-1 工程投资一览表
序号 | 工程 | 投资(万元) |
1 | 煤矸棚 | |
2 | 矿井水深度处理站 | |
3 | 洗选矸石制砂石工程 | |
4 | 煤泥浮选制有机肥 | |
合计 |
9.2经济效益分析
产能核增项目新增投资XXX万元,新增产能300万t/a,工程实施后能解决企业排水问题,并解决固废综合利用问题,对于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9.3社会效益分析
该矿井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煤矿产能置换及核增政策要求,符合煤炭市场的发展要求,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向市场新增供应300万吨动力煤;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当地煤炭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项目建成后对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与繁荣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另外,还可以带动当地建材业、加工业、交通运输业和第三产业等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9.4环境损益分析
9.4.1环境代价
环境代价是项目对环境污染和破坏所造成环境损失折算的经济价值,该项目投产后,环境所承受的环境代价主要有三部分:资源和能源流失代价、对环境生产和生活资料造成的损失代价、对人群及动植物造成的损失代价。
(1)对环境生产和生活资料造成的损失代价
井田范围内人口密度小,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因此不会造成因环境功能改变和污染导致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损失。
(2)对人群及动植物造成的损失代价
主要指采矿“三废”排放对居民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引发各种疾病造成的净产值损失,生产能力核增不新增劳动定员,污染物达标排放,不新增损失代价。
(3)工程所缴纳的排污费
根据工程“三废”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结合颁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收费标准,计算出该项目共需要缴纳排污费约4.16万元/a。
(4)总环境代价
综合上述环境代价,该项目总环境代价为4.16万元/a。
9.4.2环境成本
环境成本是指项目为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建设必要的生态保护工程和采取环境污染设备所折算的经济价值,初步估算该项目的环境代价如下。
(1)环保工程建设投资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XXX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0%。按环保设备的使用寿命该矿剩余服务年限52.3年计算,则每年的环保工程建设投资为1237.52万元/a。
(2)环保工程运行管理费用
运行管理费用包括设备检修、能源、材料、环保工作人员工资、环境监测费、环境绿化管理费等,经估算得到该项目环境工程运行管理费为1829万元/a。
综合分析得出建设项目的环境成本为3066.52万元/a。
9.4.3环境经济收益
(1)水资源利用价值
矿井水169.06万t/a全部得以利用,按当地用水价格2元/m3计算,得出水资源的利用价值338.12万元/a。
(2)煤泥资源收益
煤泥浮选制得有机肥为20000t/a,全部外销,按每吨售价700元计,收益1400万元/a;
(3)盐回收资源收益
项目运营后回收硫酸钠5445t/a,按250元/t计算,收益136.13万元/a。
(4)矸石制砂石收益
项目运营后生产砂石15万t/a,按80元/t计算,收益1200万元/a。
(5)总环境经济收益
综上分析,该项目总环境经济收益为3074.25万元/a。
9.4.4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环境经济效益公式,计算得到矿井资源开发的环境成本、环境代价率、环境年净效益及环境效费比,见表9.4-1。
表9.4-1项目环境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 计算公式 | 指标值 |
单位环境成本 | (环境成本+环境代价)/项目年产量 | 10.24元/t |
环境代价率 | 环境代价/项目年利润 | 0.0001 |
环境效费比 | 环境经济收益/环境成本 | 1.0 |
由表9.4-1可见,该项目单位环境成本为10.24元/t,表示吨产品环境投入为10.24元;环境代价率为0.0001,即产生1元的年利润只需付出0.0001元钱的环境代价;环境经济效费比为1.0,即本矿井在付出1元的环境保护费用后,又挽回了约1元的经济效益,该项目的环保方案从环境经济角度来讲是合理可行的。
10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0.1环境管理现状
经调查了解,目前该矿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较为健全,管理基本规范,环保措施运行正常。
10.2建设期环境管理
项目应加强施工期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对施工进行环境管理。
施工期环境管理的具体要求是:
(1)时段:从项目设计至项目竣工结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2)管理人员:调拨环境管理专业人员1~2名,对施工单位进行经常性检查、监督,查看施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改正。
(3)管理内容
施工期环境管理主要是监督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程序、法规和标准,保证施工现场噪声、扬尘、污废水、建筑垃圾等排放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环保工程管理主要是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开展工作,监督设计单位是否按照已经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确定的环境工程项目内容进行设计,保证环保工程项目设备选型、治理工艺、建设投资等满足批复的环评报告的要求。施工阶段环境工程管理主要是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项目投资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建设单位应排专人负责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环境问题及时解决、改正,确保该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贯彻落实。
施工期环境管理内容见表10.1-1,环境管理清单见表10.1-2。
表10.1-1施工期环境管理内容
主要环境问题 | 监理内容 |
废气 | 监督施工营地内废气达标排放;监督落实各项抑制扬尘措施。 |
废水 | 监督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施工场地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确保施工期废水不得外排。 |
施工噪声 | 监督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应保证夜间施工噪声不致扰民。 |
固体废物 | 监督建设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及时分类清运至制定的处置场,严禁乱堆乱放,及时进行挖填方平衡及弃方利用。 |
生态环境 | 检查施工现场土方堆置点的临时挡护措施。监督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实施。 |
其它 | 监督环保设施的施工、安装、调试。 |
表10.1-2 施工期环境管理清单
对象 | 管理内容 | 管理要求 |
生态 环境 | 监督减缓扰动地貌、水土流失等防治措施及效果。 | ①制定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②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施工期生态环境监督与管理工作。 |
扬尘 排放 | 监督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 | ①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每天洒水4~5次。 ②散装水泥、砂子和石灰等易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不得随意露天堆放,应设置专门的堆场,且堆场四周有围档设施。 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 |
废污水 排放 | 监督施工期废污水处理、回用、排放等。 | ①施工场地内设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和矿井涌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 ②施工人员居住地设防渗处理的旱厕,粪便定期清理; ③禁止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放。 |
噪声 控制 |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及场界噪声达标情况。 | ①强噪声设备禁止在夜间作业,运输车辆安排在白天进出。 ②对施工人员及周围声环境敏感点采取了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及声环境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③施工场界噪声是否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应保证夜间施工噪声不致超标。 |
固体 废物 | 监督施工挖方、填方、建筑垃圾、施工生活垃圾处置情况。 | ①施工弃渣按设计要求用于场地回填,妥善处置; ②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堆放场处置。 ③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禁止乱堆乱倒。 |
环境 管理 | 环境管理制度、监测计划执行、落实等。 | ①制定有相应的施工环境管理制度,安排有专人负责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环保措施落实的情况。 ②制定有施工环境监测计划,并定期进行了环境监测。 |
10.3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环境管理是对损坏环境质量的人为活动施加影响,以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关系,既达到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生产的需要,又不超出环境容量的限制。为最大限度地减轻煤炭开采、加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矿井环保、安全、高效地生产,建立科学有效的环境管理体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有利于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规范企业管理,推行清洁生产,实现环境、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
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小组,组长由安环部部长担任,组长主要负责制定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为环保措施的执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物质保证,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等;组员由安环部科员担任,主要负责监督环保相关标准的贯彻实施,确保所有有关环保方面的要求能正确、完全的执行等。
该矿环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相关规定。对矿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矿区的环境管理制度;
(3)制定矿区内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矿区内的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计划,配合公司领导完成环境保护责任制目标;
(4)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扬尘和燃油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实施监督检查;
(5)监督对矿区内生态环境有影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监督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及树木植被等环境保护工作;
(6)组织开展矿区内环境保护检查工作,负责查处矿区内单位及人员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矿区内环境纠纷事件;
(7)负责对矿区内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组织“三同时”审查与验收;
(8)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标准。组织和管理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9)协调矿区所在区域的环境管理,接受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监督,按要求上报各项环保报表,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负贵协助环境保护方面各种审批手续的办理;
(10)组织、指导和协调矿区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保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1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杜绝矿区内单位及职工对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
(12)负责矿区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和绿化工作,对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批评、警告、罚款,并责令其停止破坏活动,情节严重者,将进行追责;
(13)负责对各部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
(14)负贵对上级环保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落实;
(15)对矿区内环保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正常使用,并建立监控档案。
(16)认真接受矿区内外人员对环境保护方面的举报和建议,经核实后对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
10.4环境管理制度及建议
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制定的《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单位针对锅炉房、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危废库等污染源均配有完善的管理机构体系和管理制度。
另外,袁大滩煤矿加强了对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洗煤废水处理的运行管理,设有专门的运行台账,按月记录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交接班情况、设备巡检情况等,交回环保科保管。建设单位编制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备案,备案编号:610802-2020-104-L。
目前企业已制定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环评建议企业应就产能核增项目特征以及企业现有设施情况完善产能核增后项目排水以及排污口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10.5环境管理内容
10.5.1施工期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有施工期环境保护条款,包括施工生态环境保护(含水土流失)、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污染物排放管理、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及相关奖惩条款;
(2)施工单位应提高环保意识,加强驻地和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切实做到组织计划严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逐项落实到位,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同时运行,环保工程费用专款专用;
(3)施工单位应特别注意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尽可能保护好沿线土壤、植被,弃土弃石须运至设计中指定地点弃置,严禁随意堆置,防止对水土流失;
(4)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驻地及施工临时设施,应加强环境管理,施工污水避免无组织排放,尽可能集中排放指定地点;扬尘大的工地应采取降尘措施,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和恢复施工现场,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与施工弃渣,减少扬尘;施工现场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
(5)认真落实各项补偿措施,做好工程各项环保设施的施工管理与验收,保证环保工程质量,真正做到环保工程“三同时”。
10.5.2运营期环境管理
由建设单位环保机构负责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与当地环保部门及其授权监测部门直接监管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对超标排放及污染事故、纠纷进行处理。
由分管环境的主要领导负责环保指标的落实,将环保指标逐级分解到车间、班组、个人,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达标排放;配合地方环保部门监测部门进行日常环境监测,记录并及时上报污染源及环保措施运转动态。
针对项目不同工作阶段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计划,见表10.5-1。
表10.5-1 项目不同工作阶段环境管理内容
阶段 | 环境管理主要内容 |
施工 阶段 | 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2、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制定项目施工措施实施计划表,并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落实计划的目标责任书; 3、认真监督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的同步建设,建立环保设施施工进度档案,确保环保工作的正常实施运行; 4、施工噪声要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规定,不得干扰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5、施工扬尘要符合GB61/1078-2017《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要求,不得超标排放; 6、施工中造成的扰动地貌、土地、植物毁坏应在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恢复; 7设立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度,监督环保工程的实施情况,施工阶段的环保工程进展情况和环保投资落实情况定期(每季度)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一次。 |
试运 行阶 段 | 1、检查施工项目是否按照设计、环评、环保部门的规定,对环保措施全部完工; 2、做好环保设施运行记录; 3、记录各项环保设施的试运转状况,针对出现问题提出完善修改意见; 4、总结试运转的经验,健全前期的各项管理制度; 5、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
生产 运行 阶段 | 1、严格执行各项生产及环境管理制度,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2、设立环保设施运行卡,对环保设施定期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做到勤查、勤记、勤养护,按照监测计划定期组织进行污染源监测周围环境质量监测,对不达标环保设施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3、不断加强技术培训,组织企业内部之间技术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保持企业内部职工素质稳定; 4、重视群众监督作用,提高企业职工环境意识,鼓励职工及外部人员对生产状况提出意见,并通过积极吸收宝贵意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
10.6环境监测计划
10.6.1环境监测目的与意义
环境监测是企业环境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也是环境管理规范化的主要手段,通过对企业主要污染源监测分析、资料整理、编制报表、建立技术文件档案,可为上级环保部门进行环境规划、管理及执法提供依据。
煤炭在开发过程中会引发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地表沉陷、水土流失、水资源污染、噪声污染、废气特征物超标等以及事故发生后引发的问题,这些都可能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所以定期的环境监测是很有必要的。
10.6.2监测机构
环境监测应按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进行,应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监测方法,并应按照规定,定期向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监测结果。
目前袁大滩煤矿地表变形、沉陷监测由地测科按规程定期监测,项目污染源常规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站承担。
10.6.3监测计划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环境监测内容及计划见表10.6-1。
表10.6-1环境监测内容及计划
类别 | 污染源名称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 | 监测频次 | 监测单位 |
大气污染源 | 供热锅炉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 | 锅炉烟囱排放口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动监测,其余1次/季 | 具备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 |
工业场地粉尘 | 颗粒物、二氧化硫 | 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 | 每年4次,每季度1次 | 具备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 | |
水污染源 | 矿井水处理站 | pH值、溶解性总固体、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锌、总铁、氨氮(NH3-N)、氟化物(以F-计)、石油类 | 矿井水处理站出口 | 每年4次,每季度1次 | 具备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 |
声污染源 | 工业场地 | 厂界噪声(昼间、夜间) | 厂界四周 | 每年4次,每季度1次 | 具备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 |
风井场地 | |||||
地下水 | / | 地下水水质:pH、挥发酚、溶解性固体、氨氮、硫酸盐、NO3-N、Hg、Fe、锰、铅、砷、镉、六价铬、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 | 工业场地下游 | 每年1次,枯水期1次 | 具备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 |
土壤 | / | 土壤质量:pH值、氟化物、铜、锌、铅、镉、汞、砷、铬、镍 | 工业场地外 | 每年1次 | 具备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 |
/ | pH值、45项基本因子、氟化物、石油烃 | 工业场地内 | 每年1次 | 具备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 | |
生态 | 地表沉陷 | 地表下沉、水平移动、水平变形、曲率变形和倾斜变形; | 开采范围内 | 常年 | 地表岩移观测站 |
10.7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据现场调查,袁大滩煤矿已按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15562.1-1995)的规定设置了烟气排污口标识牌,满足环保的要求。
工业场地锅炉房烟囱23m处设置烟气在线监测装置一套,监测外排烟气中的烟气流量、氧含量、含湿量、温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在线装置已验收,数据可实时上传至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控平台。
10.8竣工环保验收
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矿井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清单见表10.8-1。
表10.8-1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清单(建议)
序号 | 分类 | 建设内容 | 要求 |
一 | 污水处理 | / | / |
1 | 生活污水 | 依托现有 | 满足回用要求;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
2 | 矿井水 | 预处理及深度处理均已进行了环保验收,本次不再验收,依托现有 | 满足回用及综合利用要求,不外排。 |
3 | 初期雨水 | 依托现有 | 初期雨水收集后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二 | 大气污染防治 | / | / |
1 | 煤矸棚 | 转载点机头机尾落料点处配置高压微雾抑尘+惯性降尘系统,煤矸棚内部配置两台固定式远程射雾器。 | 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最高浓度<1.0mg/m3。 |
2 | 矸石制砂石 | 在破碎和筛分工序设置袋式除尘器。 | |
3 | 有机肥生产 | 在造粒工序设置袋式除尘器。 | |
4 | 工业场地污染 | 大气防治措施正常运行 | |
三 | 噪声控制 | / | / |
1 | 矸石制砂石 | 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2 | 有机肥生产 | ||
四 | 固体废物处置 | 依托现有处置方式,煤矸石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 / |
五 | 地下水 | ||
1 | 观测系统 | 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工业场地地下水水质监控井。 | 建有完善的观测计划。 |
2 | 供水应急预案 | 落实因采煤造成的村庄供水困难时供水应急预案。落实因采煤造成水源地供水问题时供水应急预案; | 确保供水安全; |
六 | 沉陷及生态整治 | 编制下一期生态治理方案,按生态方案落实沉陷及生态整治; | 按陕环函[2012]313号要求编制生态治理方案; |
11 结论与建议
11.1项目概况
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煤矿(以下简称“袁大滩煤矿”)为榆横矿区北区在产矿井之一,位于榆林市榆阳区境内,井田面积约161.99km2,原环评批复生产能力5.0Mt/a。
2014年6月,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以陕环批复﹝2014﹞339号对《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20年12月,编制完成了《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5.0Mt/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进行了备案。截止目前该矿为正常生产矿井。
2022年1月29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煤炭【2022】120号文《关于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等4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对袁大滩煤矿产能核增进行了批复,核增后的生产能力为600万吨/年。2022年9月8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煤炭【2022】1646号文《关于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等2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对袁大滩煤矿产能核增进行了批复,生产能力由600万吨/年核增至800万吨/年。
本项目为产能核增项目,采用井工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由5Mt/a核增至8Mt/a。本次产能核增仅改造和增建部分工程,包括矿井水深度处理系统、原煤矸石储存工程、矸石综合利用工程、煤泥综合利用工程,而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井田范围、开拓方式、采煤方法、开采煤层及地面生产系统等均无变化。
11.2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
2021年榆阳区PM10、PM2.5、SO2、NO2、CO、O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要求,整体属于达标区。
依据评价委托监测结果,监测点TSP24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地下水
各监测点的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监测结果中地下水水质阴阳离子基本平衡,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
(3)声环境
依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其它各监测点昼、夜声环境监测值均满足(GB3096-2008)2类标准。
(4)土壤环境
依据中国土种数据库查询,项目区土壤类型为盐土、草原风沙土、腐泥沼泽土和泥炭沼泽土。
依据本次评价土壤监测结果,并对照土壤导则D.1土壤盐化分级标准、D.2土壤酸化、碱化分级标准,项目区土壤无酸化或碱化,无盐化。
监测结果表明,占地范围外农田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规定的风险筛选值。工业场地及周边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1.3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1.3.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地表沉陷预测结果
由预测结果可知,首采区地表下沉最大值为1245mm,全井田地表下沉最大值为1496mm,倾斜变形最大值为8.13mm/m,最大曲率值0.19×10-3/m,最大水平移动值444.19mm,水平变形最大值为5.1mm/m.3、4、5、7、8、9煤层开采后地表移动延续的时间分别为3.2-5.1a。地表最大下沉速度值约23mm/d。
(2)地表沉陷对地面建(构)筑物的影响
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建构筑物为井田工业场地、风井场地,村庄、输电线路、公路、铁路、输气管线及气站(井丛)等。
对于井田工业场地、风井场地、输气管线、气站(井丛)、高压输电线路、铁路留设保护煤柱予以保护,不受地表沉陷影响。
对于村庄,在本小组范围内按照新农村标准进行建设,搬迁安置点为各小组留设煤柱的集中居住区,不受地表沉陷影响,分散居民在开采前予以搬迁,沉陷对村庄建构筑影响可以接受。
(3)地表沉陷对交通道路的影响
井田范围内无高等级公路,涉及的乡村道路均水泥砂石或沙土路面,开采过程中对乡村道路的监测和维护,一旦发现道路受损,应立即修复并竖列警示牌。采取及时填补裂缝、整平台阶措施。
(4)地表沉陷对地表植被的影响
煤层开采后地表沉陷往往会在地面形成大小不等呈条带状分布的地表裂缝,裂缝使土壤结构变松、浅层地下水沿裂缝下渗,从而影响裂缝周围地表植被的生长;同时,地表沉陷还将改变局部微地貌,使土壤层次发生变化,造成土壤肥力下降和水土流失加剧,从而影响植被生长;此外,沉陷还将引起地层错位和地表位移,上下土层倾覆及沉陷边坡坍塌等物理作用使植被产生倾倒、被压埋等现象,从而使植被受损。评价认为,沉陷虽然短时期内会对植被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只要及时采取生态综合整治措施,沉陷对植被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减缓。
(5)地表沉陷对土地资源及土地利用的影响
根据卫星遥感结果,井田范围内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草地、林地。根据该矿地形、地表沉陷与裂缝情况,将沉陷对土地的破坏程度分为轻度、中度两种类型。
由预测结果可知,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沉陷受影响的土地类型以草地为主,其次为耕地、草地。在受沉陷影响的土地面积中,中度影响区面积为13.40km2,轻度影响区面积为32.98hm2。
对受轻度影响的土地,由于地表仅有轻微变形和细微裂缝,且较易自然弥合,一般不会影响植被的正常生长,基本不需采取整治措施,只需简单平整与裂缝处理可维持原土地生产力;对受中度影响的土地,采取必要的土地复垦措施后绝大部分可恢复原有生产力。因此,地表沉陷总体对植被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本区的土地利用类型。
11.3.2地下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污染影响
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直接影响主要是工业场地污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该矿营运期污废水全部处理综合利用、剩余部分达标后综合利用,工业场地污废水收集、处置、输送采用防渗措施后,工业场地污废水对地下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很小。
从预测结果可见,在非正常状况下,生活污水处理站与矿井水处理站因渗漏产生的污染可能对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影响范围有限,超标范围仅局限在项目区内,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
结合评价区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该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但环评仍要求矿井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工业场地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确保防渗措施达到设计要求,定期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水位影响
① 地下水环境关心点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第四系松散层类孔隙及孔隙裂隙含水层以及居民供水水源井。
② 地下水环境影响
原环评根据全井田范围内煤层厚度和煤层上覆基岩厚度,对项目区域内及周边范围第四系松散潜水的导通范围进行了预测,在项目井田西北部的设计开采区域,2号煤层的开采不会直接导通第四系松散含水层,因此煤层开采不会对该含水层造成明显的直接影响。但煤层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将对地表径流等条件造成影响,局部区域将造成间接影响。由于第四系松散含水层与下部裂隙基岩含水层之间存在较为紧密的水利联系,因此,项目井田南部开采区域东边界外原矿区规划井田范围内的裂隙基岩潜水的导通区域将成为第四系松散含水层的间接导通区域。
碎屑岩类裂隙潜水全区分布,多隐伏于第四系中更新统黄土之下,为基岩顶部的风化裂隙带,岩性多为直罗组砂岩、泥岩,风化裂隙带厚度为30m,潜水面约在基岩顶面以下10m。根据民井的抽水调查结果,该含水层属弱富水性。项目区域内过半数的民井属该层含水层出水,故该含水层为重点保护含水层。项目井田西北部的设计开采区域,2号煤层的开采均不会导通直罗组碎屑岩类裂隙潜水。
井田内村民饮水源主要为民井。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设计开采区域煤层的开采不会对居民水井和泉的水源含水层造成直接影响;井田内潜水分布可能会受到沉陷影响而重新分布,在部分水位埋深较浅的水井可能会出现干涸现象,将会影响到居民用水。
③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建立健全地下水位观测站,加强地下水跟踪观测;严格按照设计留设保护煤柱、禁止越界开采,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细则》,对采煤导水裂缝带进行观测。加强对周边未搬迁村庄民用井水位、水量的观测,并做好记录;对水位、水量变化明显或有可能。
11.3.3环境空气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次产能核增工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原煤输送及转载、选煤破碎及筛分、储存、装卸及运输等增加的颗粒物,另外新增工程矸石制砂石系统粉尘,煤矸石分选粉尘,煤泥制有机肥粉尘。根据预测结果,各项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在厂界外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对厂址附近大气环境空气敏感点影响较小。
3台锅炉均配套了布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脱硫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工艺,其中1#和2#锅炉配备1套脱硫塔,3#锅炉单独配备1套脱硫塔,3台锅炉各新增1套SNCR+SCR混合脱硝装置,设置65m高排气筒。
设置全封闭式储煤场并采用喷雾洒水装置,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采用筒仓形式,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定期洒水,减少扬尘。原煤输送全部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在原煤输送皮带机头、配仓受料点、配仓卸料小车、叶轮给煤机、转运机头、机尾受料点等易起尘的运转点分别设置了“高压微雾+诱导降尘系统”或“湿式负压诱导+惯性沉降”措施。原煤筛分和破碎均设置在密闭厂房内,同时采取设置集尘罩和喷淋装置来抑制作业过程的煤粉尘的产生量。
本次新增的矸石制砂石系统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该系统在车间内设置,在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下料口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皮带运输机设置喷淋抑尘装置。矸石分选系统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该系统在车间内设置,在破碎机、筛分机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皮带运输机设置喷淋抑尘装置。本次新增煤泥浮选制有机工序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为了减少粉尘的排放量,在造粒工序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13.3.4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次产能核增,矿井水深度处理站已建成运行。根据建设单位矿井涌水量观测台账记录,项目矿井水涌水量约14040m3/d,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各项指标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各项杂用水和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其中部分回用于洗煤厂补水、井下消防洒水、道路洒水降尘、绿化灌溉、降尘喷雾、砖厂用水等,剩余矿井水排入煤矿疏干水系统综合利用。
根据矿井水处理站例行监测和后评价监测资料显示,矿井水处理后水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采用MBR膜生物技术处理工艺,处理设施运转良好,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各监测项目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等用水指标要求。生活污水能够达标回用,不外排。因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
13.3.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不设排矸场,矿井生产期井下掘进矸石不出井回填井下废弃巷道,地面选矸综合利用,不外排,综合利用不畅时堆至储煤棚内;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定期清理,压滤脱水后全部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稳定化处理、含水率满足垃圾填埋场要求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项目运行产生的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有限。
13.3.6声环境影响
产能核增新增工程主要产噪工序为矸石制砂石系统噪声和煤泥浮选制有机肥系统,主要产噪设备有带式运输机、破碎机、分选机、脱水机、除尘风机、泵、振动筛、制砂机、洗砂机、浮选机、压滤机等。采取的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密闭和厂房隔声,以及厂区绿化降噪等措施。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上述措施的情况下,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边界噪声在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较小。
13.3.7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场地区对土壤的影响主要为大气沉降、地表漫流。评价认为采取环评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处理措施、防渗措施以及水综合利用措施后,项目大气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综合利用,矿井水经处理后进行回用,剩余部分达标后综合利用,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有限。
项目所在区域属黄土丘陵区,土壤类型以黄绵土、风沙土为主,地表沉陷不会造成地下水位出露,也不会形成积水区或季节性积水,因此,煤层开采不会造成土壤盐化;同时,该项目开采区不排放酸碱污染物,煤层开采不会改变开采区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13.3.8环境风险影响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为油类物质、次氯酸钠溶液、盐酸储罐,项目风险类型为油类物质泄漏以及火灾,分析认为,在落实设计、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修编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11.4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相关政策、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煤炭开采项目,位于陕西榆横矿区(北区),核增后生产规模为800万t/a,工程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符。
该项目属产能核增项目,项目属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划定的历史遗留问题煤矿,满足《关于解决生产能力与环保管理要求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中相关要求,袁大滩煤矿为陕西省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规划矿井,核增产能纳入总体规划调整内,并在2022年底前完成规划调整和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待矿区规划和规划环评修编工作完成后,袁大滩煤矿与榆横矿区北区总体规划和环评将具有相符性。
(2)选址可行性
产能核增不新增占地,新增设施均在原征地范围内,袁大滩煤矿工业场地供水、供电、交通及物流条件满足煤炭生产要求,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特殊保护区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满足功能区要求,场地选址可行。
11.5评价结论
袁大滩煤矿产能核增项目为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同意的产能核增项目,项目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矿区总体规划、矿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在采用设计和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沉陷治理及生态恢复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降到当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